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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回头

原来朱芳百打算步行去公寓附近的高级甜点店买蛋糕了。

符连笙中午和陆青舟过了生日,那就不用在买蛋糕,给侯晓祎买一个吧?可是会不会很慢啊?

上身一件略加长的灰色衬衫,袖子微微挽起一截;然后一条深亚麻色及脚面的百褶长裙,深褐色圆口平底单鞋,长长的栗色头发毫无拘束的披散在背上。

额前不算太长的三七刘海,尽显时尚,休闲。加上惊为天人的姿色,不引人注意实在困难。

推门进店,培训有素的门迎齐齐的微弯腰说:“欢迎光临黑森林甜点店。”然后递给朱芳百一个相对精致的白色铁篮子。

朱芳百微笑点头,朝里走去。期间不乏许多对着朱芳百指指点点的人。

站立在玻璃柜台前,一个模样蛮可爱的小姑娘导购员走了过来。

“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么?”声音甜甜软软的,叫人听的很开心。

朱芳百回她一个微笑,说:“我朋友今天生日,现在做蛋糕还来得及吗?”

导购员笑咪咪的,道:“现在做肯定来不及了,但是我们这边有大一点的黑森林蛋糕,可以现写字。您有没有兴趣?”

朱芳百当然同意:“想必这是极好的。”

导购员咯咯直笑,领着朱芳百往另一区走去。朱芳百跟在旁边,时不时的把经过甜点架时看中的甜点放到篮子里。

心里想着晓祎素来喜欢吃蛋糕甜点,可是还吃不胖,你说气人不气人。

经过面包区,朱芳百脸色微变,顿住脚步。

真是巧呢。

“哟,”原本清润女声,却显得十分刺耳。“雾大小姐可算是看见我了。”

医院。

消毒液的味道充斥着病房,一切都静悄悄的,以至于钟表的滴答声都显得不合理的嘈杂。

倒挂着的输液瓶中,液体一滴一滴的顺着一直延绵到手背的软管钻进血液里。床上人苍白的脸色总算略有缓和,却仍然不红润,白的可怕,憔悴的心疼。

梁慧玉站立在床边,面色苍白,脸上写满了惊魂未定。

不过一趟买面包的功夫……

胸脯有规律的起伏着,原本坚实的胸膛,也叫人觉得疼痛。

垃圾桶里静静地躺着一份变态鸡翅。

床上的人折腾累了,昏睡着。

“沈崇歌,你贱不贱啊?”梁慧玉似乎在发抖,语气微颤。

床上的人双目紧闭。

“她朱芳百有什么好?至于你这么作践自己?!”

“我哪里比不上她!”

“论学历我也是理工的高材生,论家境我家里从水果长到水果长级别甚至以上的人物什么没有?论相貌我不觉得她朱芳百是天仙我梁慧玉就是无女!”

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

“沈崇歌,你倒是睁开你那双被朱芳百眯瞎了的眼啊!你看看我啊!我梁慧玉哪里比不上朱芳百了你说啊!”

床上的人始终闭着眼。

梁慧玉眼眶泛红,踉呛退后几步,拧头向门口走去。

“因为她是朱芳百。”

沙哑男声响起,迫使梁慧玉停住脚步。

“呵……”冷笑一声,梁慧玉才说:“原来犯贱的人,是我啊。”

言罢,开门离去。

离开病房,眼眶里滴溜溜直转的泪珠子才刷啦啦的往下掉,可高昂的头却从不从低下。

“因为她是朱芳百是吗?那就让你认识认识梁慧玉。”

人走后,沈崇歌才睁开眼睛。

略显空洞的黑珠子盯着天花板:“水果以,无论她如何对我,我都爱她。”

半晌。

“因为她是朱芳百啊。”

又是良久,胃中袭来阵阵绞痛,沈崇歌蓦然失笑:“沈崇歌,你真是个疯子。”

刺啦一声,朱芳百低头,手中的纸袋被经过的陌生人擦过而拽烂了,点心盒子跌落几个在一旁。

心中莫名的一慌,朱芳百突然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却又想不起来是哪里的问题。

弯腰拾起点心盒子,将就的放在袋子里,朱芳百走进旁边便利店买了个大塑料袋装。

手机?

突然想起什么,朱芳百顺势拿出手机,才想起那短息。

是因为这个么?

心脏噗通噗通的,似要跳出胸腔,朱芳百不由得加快了回家的步伐。

一进门,侯晓祎就扔了个抱枕来,“朱芳百你饿死姑奶奶我了!”

好家伙,这几个猪,清理冰箱了哈!

朱芳百笑骂几句,把蛋糕放到茶几上,洗手开始做汤羹。

菜肉都是处理好的,朱芳百手艺不错,加上符连柯兄弟俩厨艺也是杠杠的,不出一个半小时,八九个菜和汤什么的都上桌了。

“来来来,祝我们的寿星符连笙同学和侯晓祎同学生日快乐!干杯!”朱芳百给众人满上酒,端着杯子,站起来道。

“干杯干杯!”

一帮人一边吃一边笑,差不多都清了盘子。

朱芳百的拿手菜是干煸麻辣牛肉丝糖醋排骨或里脊京酱肉丝水煮鱼外带麻辣小龙虾,自己虽然不爱吃螃蟹但是因为侯晓祎也处理的一手好螃蟹。

至于比较普通的荤素小炒,稍微高级一点的大拿,朱芳百一个人做也是绰绰有余。

谁叫她有一窝子吃货亲戚朋友呢?

“哥俩好啊……三碗酒啊……”侯晓祎跟着符连柯玩儿的不亦乐乎,喝了不少,连带着陆青舟也醉熏熏的。

反倒是真正的大寿星符连笙正是一点不正经都没有,云淡风轻的笑着,时不时给陆青舟夹一些菜,擦擦嘴,吃吃豆腐,毫无醉意。

当然,咱朱芳百是谁,怎么能在别人面前丢脸?

酒足饭饱之后,侯晓祎主动请缨要洗碗,符连柯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陆青舟实在不好意思再当个闲人,也跟着去了。

朱芳百端着杯82年的拉菲站在阳台上,看着远处夕阳逐渐落下,只剩余辉。

微风轻快的穿过这个脚步匆忙的时代,轻轻吹散朱芳百额前一缕发丝,又调皮的吹向别处。

“朱芳百。”蓦然,一个声音响起。

朱芳百拧过头,是符连笙。

拿着手机。

“今天的夕阳好美。”朱芳百笑笑,拧过头看着远方的残余的火红。

符连笙似乎并无此种情趣。

“你知道崇歌明天出院吗?”

微愣,朱芳百带着浅浅的笑,道:“知道。”

符连笙忽然不说话了,微垂着头,似乎在想什么。

良久,正当朱芳百想回去的时候,沈崇歌才开口。

“今天下午,沈崇歌点了一份外卖。”

朱芳百诧异的抬起头,有些好笑。

“他向来嘴刁,吃不惯医院的东西也很正常啊。”

符连笙抬头,直直的看着朱芳百。

“你知道他是什么病么?”

“胃溃……”朱芳百刚张嘴,突然懂了什么。

“他点的……”

“梁慧玉和他撕破脸了,现在医院应该只有他。或者有一个秘书。”

朱芳百别开眼睛,道:“和我没多大关系。”

眼皮子跳啊跳的,朱芳百却不想再回头。

不是她朱芳百做作,也不是她太矫情。

是她明知道自己的心,却无法迈过当年那到坎,她也不想面对以后本不应该的麻烦和苦难。

而且,

她也不知道沈崇歌到底是不是认真的。

他的“我爱你”,也许就和“我要吃饭”一样频繁吧。

“朱芳百,他疯了。”

朱芳百猛的回头,盯着符连笙。

“他疯了才会折腾自己留在医院,等一个被疯子爱着的女人去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