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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无限番外 > 《无名随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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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晨》

狂风在怒吼了两天以后,抚平了心绪便安静了下来,阳光笑的格外灿烂,展着温暖。

当晨曦透过窗帘的缝隙钻进房间里,我早早的醒来,好像是清晨六点的样子。没有着急起来,也没有打开手机看最近的新闻热点。

翻开书,就像青春时上的早自习,打着哈欠伸懒腰,倚在床头看一本闲书而已。

二姐在厨房叮当叮当的忙碌,她说胃不好喝小米粥养养胃吧!小米是是我爸妈自己种的,没有施肥,熬出来的的粥格外的黄瞪瞪的很,闻起来似乎也香气浓郁。

二姐还放了红枣在里边,我不喜欢放糖,放红枣也是甜丝丝的很。

我蓬头散发的去厨房晃了一圈,感觉没有我啥事,洗漱准备吃早饭。若你清晨似我这般,不紧不慢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是忙绿的化妆出门,我想应该是个愉快的早起才对。

我最近格外的偏爱早起,晚上早早睡下,早上睡至自然醒也不过清晨六点而已,或许你倚床翻一本书,或许你呆呆的望着窗外,或许你望着天花板发呆,或许你闭着眼睛冥想事情。

但一切都很安静,心情也会愉悦了些许。

现在我窝在沙发上写这段文字,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那么多的复杂修饰,只是平平淡淡的叙述这段文字,或许你讨厌她出现在你的瞬间推荐里,或许你认真阅读了它的普通,它在这里。

《远嫁》

你想过远嫁吗!一个人要去距离几千公里的陌生之地,和一个男人组建家庭,融入他的生活当中去?

远嫁的女人其实想要很大的勇气的,谈恋爱的时候你可能觉得无所谓,你所经历的甜蜜也不过几年而已,有的女人从恋爱到结婚也不过几月有余,你选择了距离,爱情随着结婚淡淡的退去演化成亲情,随之而来的则是数不尽的生活琐碎。

如果是你,你会远嫁吗?我不是生活的悲观者,但我有些时候并不看好远嫁女人的婚姻,当然不排除那些远嫁的女人过的好的事实,但是如果在你举目无亲的城市,你把你的丈夫视为你的全部,当你们争吵时,你会发现原来你的世界不堪一击,在那个时候你也只不过是他的妻子而已。

我一直告诉我的朋友结婚以后不要放弃自己的事业相夫教子,我说你要有经济能力养活自己,她说:我有孩子,我不得已放弃。

随之而来的是她丈夫抱怨生活的压力都在自己身上,她只是在家看看孩子,做做家务而已,婆婆看她不顺眼,觉得她儿子赚钱养活了一家人,她说她举目无亲在这个城市,突然觉得生活真的好残忍,我说她太天真了而已。

其实生活让我们每个人都牺牲了不同的东西,你不要说女人矫情,也不要说男人有压力,生活本就如此,婚姻也是一样,恋爱的那段美好也不过如此。

《高中母校》

如约而至,姑姑说说话总算有个准头了,我嘿嘿一笑。

她居住的对面是我曾经的高中,我对它说:许久不见!你们高中是什么模样?

绿茵茵的草坪,鹅卵石铺满的小路,有一面高高升起的国旗,还有一个狭小的收发室。

我曾经无数次的坐在草坪旁怔怔发呆,也曾无数个夜晚一个人逛诺大的操场,我们学校不大的,就而言我感觉小的很咧!

我和门卫大爷软磨硬泡的让我进了学校,截然不同的心境,我毕业10年整,我来看20岁之前的自己。

上学的时日算不得优秀,好像是在学校年阶段前100名里,我在A班里,享受学费免费的待遇。

高中家中变故些许,二姐离家出走,以后不得回家门。

那段时日我相对忧郁,我高中收藏的信件和日记本中都可以找到那时候的身影。

2007年我从A班成绩下滑至b班,但我却不以为意,想着无所谓,其实父母并不知晓我当时的心境,学校的排名是半个学期一次,我下半学期又到了A班,班主任并不惊奇,说:回来就好!

我反复无常的情绪大概就是那时候滋生在我的性格里,我在写作上似乎有些许天赋,校报上常有我的文字,作文比赛也是经常第一,我获得了我人生第一支钢笔,我想那时候我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此了。

我走在学校里,看过往的青春,好得很!

《姑姑?聆听》

有一种聆听叫做:你理解不了,听着就好,不要反驳,不要疑惑!

吃完午饭,我们坐在藤椅上,我看着姑姑松弛下来的脸庞,岁月蹉跎的留着痕迹,她的眼皮耷拉在那个位置,她还带着围裙,洗完手还在上边抹两下,她就坐在我旁边,出神的望着我,我出神的看着她养的那几只母鸡。

她絮絮叨叨的说着我三个嫂子的事情,她不是多事的人,不说我嫂子们的不是,讲讲她的孙女如何调皮,讲讲她的孙子如何撵她养的母鸡。

我的腿放松的垂在藤椅上,听着她说生活中的各种琐碎,我理解不了的,我不反驳,也不疑惑,我就笑着眼睛面对着她,她说:我不似从前那般急躁了。

我原以为我会有许多话对她讲,就像母女那般,但是我却出奇的一句话都说不出,但我们不尴尬的坐在一起,旁边放着一壶茶水。我们坐的的地方正好阳光明媚,可以看见远处的小山,听着那多事的母鸡的咯咯叫个不停,可以清晰听见外边汽车奔跑的声音,姑父在一旁给给我削苹果,他说苹果打农药多一些,削皮吃放心。

她说:这些年一个人在外边辛苦些,一个女孩子要懂得照顾自己,一日三餐按时吃,不要舍不得花钱,特别注意安全,坏人特别多,现在这个社会怕人的很!

我笑着说:好我知道了。她点点头,拍着我的手说我长大了。

《明媚的惬意》

清晨我还沉浸在弗洛伦蒂诺对费尔明娜的狂热的爱情之中,听着肖邦肖邦曲,穿一件开衫,懒懒地倚在那高高的床背上,我弄着垂下来的发丝,惬意的很。

姑姑端来一杯热牛奶,她说:邻居家养了几头奶牛,给我定了一个月的鲜牛奶,不过牛奶是经过消毒的,不必担心细菌的问题。

我端过这杯温暖,似乎我在捧着整个温暖如春,我笑着:姑你还记得我喜欢喝鲜牛奶!

我今天计划其实简单的很,我之前的回信邮寄出去,不知道邮局是否准时开了门?

开春了,我想买个白色的蕾丝裙,那样我就感觉我把温暖穿在身上般轻松。

我一直想买个收纳箱子,装我过往的信件和之前写完的日记本,也逛过其他购物平台,但是没有符合心意的而已,我想此时出门寻一寻。不知道图书馆是否已经开门,好久没有安静的坐下来品读一本书,静静地喝一杯咖啡,苦一点没有关系,或许我沉浸在书中忘却了它的苦涩也说不准。

买几个漂亮的日记本来满足自己小众的爱好,闲散的摸着商店里的小本本,都想要的紧,它躺在那里可爱的很。

姑姑说:今天天气很好,和我出去走走,好久没有出门散散心,看看阳光,看看路人,她的胳膊挎着我的胳膊一起出了门,她说她戴个帽子遮一遮满头的银发,我说就这样也好得很。

《习惯》

今儿个出门,懊恼的很,信件邮寄又被搁置了,原因是我出门忘记带了而已,而且出门不带包包的习惯,导致我只带了手机,简单的出了门,看了阳光,看了路人,阳光明媚,路人却少的很。

我漫无目的走在马路上,路边的杏花还没有要开的迹象,我抬头看着那枯枝,没有展着嫩芽,失望至极,一排排高大的杨树屹立于路旁,没有落叶归根,也没有春天抽着嫩枝,路上行人少的很,汽车都懒得鸣笛。

我百无聊赖走到邮局,突然发现没带要邮寄的信,悻悻而去。大街小巷里卖衣服的小店已营业,寻来寻去,找不到心仪的白色蕾丝裙,想着皮囊总要有合适的装饰才对,一件衣服而已,寻不见符合心意的饰品,作罢嘞!

想换副眼镜,从戴眼镜伊始,黑色的镜框伴随了我10多个年纪,进了一家又一家的眼镜店,看来看去,依然觉得黑色符合我的气质,简单也是极好的装饰!

原来你习惯一个颜色陪伴你,突然换个颜色你竟觉得它突兀的出现在你的生活里,极其不适应。

我想NmG的春天快来了,杏花微雨我一直期许的场景,美美的做一个秋千,在院子里荡来荡去,花瓣落在你的长发上,你都舍不得将它抚去,花很香,平常不过的味道,你却觉得它沁人心脾,我想该下一场春雨,沐浴阳光,展露心灵。

《LS告别》

几经辗转难眠,我想回LS,朋友说:他们一直LS等我,合伙开一民宿。

曾一度梦想着:既可以朝九晚五又可以浪迹天涯,而今也只能躺在床上回忆过往。

我曾一个人跪在大昭寺磕头,虔诚的像一个信仰者,一遍又一遍的合着双手,将自己的那份迷茫埋进弯腰曲背。

我在LS呆了无数个夜晚,数天上的星星,我想知道LS的夜空有多少颗星星,最后得到的结果却是数不胜数。

一天晚上八点下起大雨,我来了兴致转经,我知道我只是想淋雨,我约了一个骑行的男孩,我们曾在路上相遇,他说他也想转经祈福,明天就要回归现实。

我们都穿了一件冲锋衣,大昭寺那段距离就在那里,我们慢慢悠悠的转了三圈,我们不约而同的没有说话,有藏民虔诚的磕头,恍惚间我看见了那个自己。

我囚禁了自己的灵魂在悲伤里,走不出去的迷宫。

我一个人坐在布达拉宫广场上,从晨起到日落黄昏,我看见很多过往的人,我席地而坐的勇气,看着布达拉宫,审视自己,原来我就在这里,等待回归,人逃避不了的现实,你躲着过往,但逃离不了的却是记忆,我心平气和的和过去自己告别,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甚至是亲情,我都在阳光下和解,不在惆怅迷茫。

我背起行囊,告别LS,留一个自己在这里。

《喜欢》

有人私信说好喜欢我?我受宠若惊,仔细想想哪来的喜欢,不过是你广撒鱼的话不从心的结果,然后嗤笑从不回复。

喜欢来源于何处?若你喜欢我的文字可能会默默地关注,若你喜欢我,着实有些虚伪,毕竟瞬间里没有我的照片,也就只有几席文字罢了!

有的人的喜欢难能可贵,有的人的喜欢只是打招呼的方式,有的人的喜欢在于文字,种种的喜欢,也只是喜欢的毛皮而已。

很多人喜欢女人的虚荣心得到满足?你揣度女人的喜欢,是讨好?还是猜测?又或许是试探而已?不是所有的女人都爱慕虚荣,也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是绅士,不要妄加揣测,其实再简单不过的是,若你们彼此喜欢,谈露心事就好,在不在一起就是日后的事,何必扭捏作态,又何必辗转反侧。

千奇百怪的喜欢,你等的是哪一种?

我等的是那种欣赏,内心深处的那份纯真,思来想去有些天真,即便心掏出来也看不清楚的东西,这么希望也是徒劳的的紧,是自己天真?还是自己的无知?

我属于那种比较被动的人,波澜不惊的等待生活的侵袭,无所畏惧的等待结果,但我知道我希望美好的结局,可笑可悲!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模式,我想圆滑一点可以左右逢缘,但我总是表现更明显的就是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则敬而远之,我们不是一类人。

《晨度》

我享受此刻,阳光进屋,我摊开一本书,听李荣浩的《老街》,单曲循环的旋律,刚刚好的韵律,刚刚好的自己。

你想过一个女人,穿着睡衣,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洗脸,顶着个鸡窝头,趴在床上,认真的读一本书,看书中的乌尔比诺医生在婚后再次邂逅激情澎湃的爱情,着实讽刺的很。

我嗅到了春天的味道,有些清新,不约而同的摸摸鼻子,相信它给我带来的震撼一击,阳光总是明媚的挤到屋里,无论你是何种的境遇,它都有恃无恐的铺在床上,看着温柔似水,激起内心的涟漪,一波波的侵袭平静的内心。

我喜欢独自读一本书,安安静静度过一个上午,尚有尚无的情绪,偶尔变化着读书的姿势,时而躺着,时而侧卧,时而坐着,不是因为姿势僵硬,而是书中的情节扰的你心绪不宁。

一只猫蜷曲在的脚下,它贴着你的胳膊,它怀孕了,我能听见它的心跳声,懒懒地伸个懒腰,喵喵的叫着,然后都不肯抬眼皮,阳光刚好照满它的全身,它的尾巴睡了都不安分,来来回回的摇摆,它似乎是假寐?不是的,它只是小憩而已。

我听着姑姑的喂鸡的声音,她每早都很忙碌,一刻都不停息,好像有做不完的事情,我叫她少操心些,她说没事情做反而不安心,我想无所事事确实如此,我看着忙碌的自己。

《春雨》

没有春雷,没有任何准备,乌云遮住太阳的眼睛,我仰着脸,迎接了春雨,微凉却刚刚好,是天空恬静的哭泣,还是阳光惹了乌云伤心落泪,总之泪滑落变成了雨。

我毫无准备的来到街上,发现了奇怪的春雨,只相隔了一条街,乌云在这条街哭泣,到了另一条街却只受了点委屈,我来来回回的想确认是否真有此事,两条街的距离也不过1公里,别有洞天的情节,有趣!我气喘吁吁的奔波两条街,望着乌云。

疫情没有结束,我第一次看见拉面店开了门,欣然前往,我喜欢吃面的,在山西呆了5年,养成了吃面的习惯。

要了一大碗面,顺便要了几瓣蒜,是不是淑女所为我不知晓,我只知道目前我想这么吃饭,何必在意别人怎么看,吃自己想吃的饭就好,不必迁就别人的口味。有味怎么了?我没有让你闻。

外边的雨越下越大,我却高兴的很,我偶尔喜欢这种阴雨绵绵的天气,可以肆意的行走在街上,没有任何雨具,也不逃避雨点滴滴。

在江南的时候,即便是梅雨季节,我都从不带雨伞,也不会在雨中狂奔,要么等待天晴,要么在雨中散步,独属于我的乐趣,没人理解这种愚蠢的行为,但我却欣喜的很。

我独自一人行走在街上,我伸手拦截刚下的雨,我想我可以抚摸春雨,就像它滋润干燥的土地一样。

《我》

自我介绍:可能源于草原,内心的幅员辽阔,像奔驰的骏马,洒脱不受拘束,自由自在惯了,不屑于约束。

生于NmG,骨子里的不羁,像野草般蔓延到整个身躯。

我90年的骏马,生于冬季,性格却不似冬天那么寒冷。我属于哪一类女人?

我也迷茫的很!我外表的天真烂漫,骨子里的桀骜不驯,内心深处渴望着安定。

我属于行动派的女人,想去哪里,收拾好行囊义无反顾,说走就走的旅行,浪迹天涯的浪漫之事,于我而言则是常事。

身体如江南水乡的女子、娇小玲珑但好像缺了别致,而立之年似乎也要发了福,戴了10多年到眼睛,总是带一些老气横秋的气质,着实让人恼怒,没有修长的手指,似乎五官勉强算得上周正,仅此而已。

我执笔写日记,15年也是绰绰有余,我执拗于钢笔书写文字,字不是清秀,为喜欢而已,何必要求美丑?收藏着千奇百怪的日记本,乐此不疲的事儿。

我喜欢翻书本的声音,沙沙作响伴着韵律,悦耳清脆!我想着腹有诗书气自华,想拥有李清照版幽怨的气质,但同时渴望林徽因的才情,却最向往陶渊明的怡然自得,奈何自己的矛盾体的结合。

灼灼芳华,韶光下的我,喜穿白衬衫,喜欢淋雨,从不撑伞。你若欣赏最好,但不做强求,路过就好。

《胃病》

天气阴沉,似乎有心事般,有些阴晴不定,似乎我赠予了它这般的情绪,我懊恼的着自己的心绪,我知道这是徒劳无意的事儿,便遂了自己的阴郁的天空,罢了!下起了雨。

我每周光顾医院两次,病痛折磨的我有些力不从心,我望而却步之地,各种的煎熬不在闲置,一股脑儿的涌现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让我难以喘息新鲜的空气。

我机械般的做着各项检查,看着面无表情的医生,热闹的医院怎么这般死寂,似坟墓般阴森诡异。我生病了,我害怕极了!

我开车回家了!我害怕医院,小小的药片是我的天敌,一顿那么多药粒,我想忍着痛楚就会好一些,我想逃离这种状态,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我逆来顺受了属于我的这份痛苦,不挣扎,不做逃离,承受病痛,估计余生都会如此。

我开着车,停在没有人的地方,静静地坐在车里,想着我过往面对疾病,它不在侵袭我的身躯,或许它听懂我与它的协商,偶尔给我喘息的缝隙。

医生说:胃病靠养的,没有别的办法可治。

回到家中中规中矩的喝粥,按照医嘱,我就是个可怜的虫子,爬行在大千世界里,面对生老病死,生死离别。

我渺小到尘埃里,我看不清自己蠕动,也弄不明白我还即将经受那种困苦,呼吸和存活都需要勇气,继续爬行更需要勇气。

《听》

怔怔的发呆了一上午,我懊恼自己把朋友的信丢失,它似乎刻意的躲着我,我翻了搁置信件的每个角落,它似乎有些生气,藏匿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藏着心事,不见阳光,躲不及的丢失,让我失了心般一上午的没有了魂似的。

我想我应该买个箱子,收纳我所有来往的信件,以免各种错误的遗失,造成我内心的惶恐不安,无处安放的愁绪,着手买个漂亮的箱子,承载过往亦承载岁月的痕迹,我摸着信件,邮戳小小的刻寄,一个圆圈一个日期,过往的岁月。

回到家中,换上崭新的床单,老妈总喜欢这种轻巧玲珑的花床单,但是好是俏皮,我也着实欣喜的很,我喜欢一遍又一遍的清洗床上用品,可能和我的轻度洁癖有关系,但无可奈何的让我妈也是头疼的很。

我搁置两个月有余的回信,现在提笔回信,朋友说你这封来信都可以推至六月份,半年才有你的一封回信,你懒到了极致。

我笑而不语说刚刚好的天气,我写给你回信罢了!我伏案执笔,写着回信,忽然笑笑的看着天气,呀!阳光好的很哎!我放下笔!

我穿了一件开衫毛衣,站在阳光底下,享受着这份恬静,我妈养的花开了,突然间落了几片花瓣,轻轻地落地,我看了颜色,恰好是红花绿叶,适合春天的季节。我欣赏花开花落,听!春天的声音。

《完整》

我看见了蚂蚁,是蚂蚁没错!我听着洗衣机的转动,呆呆的望着蚂蚁吃东西。

是那种很小的东西,和自己种的绿豆般大小,还是个长条的身躯。他们搬运着一粒大米,我来了兴致,悻然的坐在台阶上,有趣极了!

拿着一个小棍,扒拉着它们嘴里的粮食,它们紧追其后,害怕我带着它们的粮食逃离,蚂蚁不再悄无声息的藏在地里,伸展胳膊腿闻着春天的气味,走出巢穴觅食。我似一个孩子般蹲着,一动不动的看着它们摇晃的身躯,他们竖起耳朵张望?还是闻着风里的泥土气息?时不时的抬起头远眺,我嗤笑的想它们最多能看见多远的距离。

估计无法求证这个事实,我只是寻着它们的触角,看他们在土里留下的爬行痕迹。

有人说碾死你就像碾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其实不然,你不知道它的生命有多么顽强的,你没有试过将它碾死过,不能口出狂言的那般放肆,它骄傲的资本在于它的坚强。

我弄断了它身躯一分为二,我想我很残忍的破坏了一条生命,但是我看见它只有上半身,它拖着残缺的上半身还在觅食,我若是它,估计我放弃了生存的勇气。

小小的生命而已,你不屑一顾的东西,它却倔强的生存,不留余地的觅食,你想过春风春又生的野草,也想过蒲公英的随遇而安,但你没有想过没有后半段的蚂蚁。

《岛上书店》感

读《岛上书店》随感:维多利亚风格的小屋,门廊上挂着褪色的招牌,上面写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先不提及书中的内容可好?

初次拜读平和安静,我喜欢这种普通的文字,以一种最平和的方式叙述,读到半路,我决定买下她所有的着作拜读,为了更接近作者,也为了读更多平和的故事,一本书成就爱的故事。

A.J.费克里在与世隔绝的小岛上经营一家书店,上帝开玩笑的剥夺了他的爱妻,书店经营不善即将关门,他内心沦为荒岛。

一本失窃的书拯救他的世界,《帖木儿》的遗失兜兜转转的补救了一个荒岛的沦陷。

它的遗失做为纽带,多条线拉扯着牵绊,A.J.收养玛雅的父女之爱,A.J.与阿米莉娅的爱情,伊梅斯与兰比亚斯的迟到的爱,兰比亚斯与A.J的友情,一本书造就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有了温暖,有了人情的味道,不再荒无人烟,文中依然以这本书结尾,A.J.患癌症丧失语言能力,书店易主,但依然在那里,没有书店的地方不叫一个地方。

刚刚好的长度,恰到好处的故事,我用了几个小时读完,一本书治愈了一座岛的荒无人烟,给我的震撼则是一本书可以这样祥和的走着文字,平铺在一本书上,它走进了我的心里,将我心中的那份荒芜赶走。

《孩提》

忍不住又读一次《岛上书店》,一座岛,一本书,一个世界。它展给我隔夜后的温情脉脉,众生相下的温暖,似阳光般透着亮儿,明镜似的。

A.J.你可知道你内心的阴霾遍布?2岁大的孩提玛雅闯入你混乱不堪的日常,你都没有过孩子,尿不湿的更换如打包书本一般,你真的笨的很呐!

吃冷冻食品的你收养了这个和你毫无关系的女孩,她的母亲把她留给了一个只有书本的你?你庆幸她的来临?懊恼她的降临?你可能无法知道她给了你一生爱的能力。

你一生的得到三个女人的爱,平和、温馨的港湾,妮可的去世给你带来毁灭式的糟糕,你沉浸在她的世界里。

玛雅的出现有些措手不及吧!她带来了阳光,她是上帝给你开启的另一扇门,轻轻推开,爱满溢出蜜。一个孩提自我为中心,你找到了幸福的钥匙。阿米莉娅的爱虽然有些颠簸,她追逐你的身影,让你的家庭完整,治愈你迷茫的心。

我喜欢这种简单纯粹的故事,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的叙述技巧,它就简简单单的平铺在白纸上,跃然纸上的不是文字,我看到情感溢了出来。

我认真的读梅一个平凡的字,害怕遗漏蛛丝马迹,怕它责怪我的匆忙,唠叨我的不用心。行文流水潺潺,我看见会动的文字,把温情流淌在纸上,把爱留给孩提。

《日记,本》

日记本!一本一本的走在我的世界里,载着过往,载着曾经的时光,与之遥望的是时日,咫尺的情谊。

每个日记本只剩下几页时,我便早就寻匿好下一本的延续,我通常会留一两页空白在尾页,想着是表达的是未完待续。

想来也是一件美事,把你的生活写在日记里,文字间的烟火气,平淡无华的岁月,波澜不惊的日子,走进心事里。

它陪伴了我许久,从我还是初中上开始,我把心事都写在日记里,我偶尔有些时候会翻读我曾经的日记,抚摸它发黄的纸张,幼稚的字体到日渐成熟的样子,它和我一样走了那么多的青春,我把不想提及的情绪不搁置在心里,我搁浅了在日记里。

有没有人告诉你,你曾在我的日记里里哭泣的那段时日。

我戴着耳机,单曲循环一首《老街》,那是30岁的我的常态,旁边放置《次第花开》,我闲散时翻了几页,我就是这种状态。倚窗读书,执笔写文字,很多人说我能有这份闲安静,着实有些不易。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做到,或许你不屑一顾,或许你没有这份心境,但一个人需要一个时间看自己。

它似一面镜子,你有过的很多面孔,它都记忆的起当初你的心绪,无需翻看日记,它都熟记于心。

你有过的快乐、遗憾、失落、伤悲,它都专门为你整理,变成文字,载在一本本的日记里。

《你看见了世界就看见了我的样子》

我倚窗读书,头懒懒的靠在明亮的窗户上,稍微有些凉头皮哎!

我望着窗外,山坡儿上有一堆羊,如云朵一般铺在地面,差点以为云厌弃了天空,偷跑下来行走,你嗤笑我眼神不好?无妨!我喜欢就好。

有人问我的样子,温文尔雅还是柔情脉脉?其实不尽然的,我多面性,有时如蒲公英般随遇而安;有时如花瓣独自飘零;

有时如云阴晴不定;有时如二哈般沙雕的很;

文字随心所欲天马行空的侵袭,它不代表我性格和容貌,它只是承载了我此时的心绪而已。

外边风很大,它放肆掠夺侵占城池,它毫无顾忌的鞭笞黄土厚地,反抗的枯枝残叶也是无奈至极,徒劳罢了!

何必做无所谓的奔袭?我光着脚,披着头发,单曲循环《老街》,真真的好到了淋漓尽致。我看着土翻滚在天际,天空祥和宁静,一尘不染的湛蓝,它是上帝的眼睛,我忍不住抚去灰尘。

我看几只鸽子落在房顶,咕咕的叫,它走来走去的寻食,突然间飞起,展开翅膀飞向远方,如那风筝。我知道我没有线在手中,掌握不了它随风飘舞,我只看见了一个小点,它飞走了,我带着期待一直在,它恐怕遥遥无期了。

《雪国》一度闲置,原因我看不过岛村渣的本质,又一次翻书读起,也不知道是何种心境!走着的漫不经心,散散的听着音乐,美好!

《暗恋》

你小心翼翼的藏着一个人在心里,发现他已婚,我不知是解脱还是另一种的逃离,我加了他的联系方式,迟到了的喜欢你,从未发出声音,他说:你的日记锁在我的抽屉里,我记得你梳着马尾在操场上相遇,我记得你包里有多少瓶矿泉水,但是我不敢走近你,轻快接过你拿过来的水,我怕我扰了你青春的那份记忆。

他已婚,我说:祝福你!他说:知道吗?新娘和你一样,留着马尾,长的很像你!我写过一封信给你,就夹在你同学录的隔层里,我以为你知道我喜欢你,会发现我曾经写给你的心意。我假装在操场上与你相遇,我一直看你慌乱的背影,我在操场上拾到过你丢失的日记本,我保留至今,我心中那个扎马尾的少女。

我写过很多纸条给你,你总是横着将它读完,却从未竖起来看一下其中的秘密,它说:我喜欢你,毕业以后我们就在一起!你从未回复我的心意,我娶了和你相似的女人成为我的妻子。

我泣不成声的说,原来你喜欢人的方式都这么隐晦,我们就像平行线一样走过了我们的青春,再无交集。

我不喜欢几何等数学题,你总是不厌其烦的给我讲一道数学题,原来那是你喜欢的方式。

对不起!我错过了那个打篮球的男生,现在便彻底的变成了另一个女人的男人,谢谢你在我喜欢你的那段时日喜欢着我。

《傻缺》

我大学期我的每个生日如约收到来自同一个地址发的礼物,我都未曾怀疑过这份礼物来自于于少年的你。

有一位同学私信我说:你没和辰哥在一起吗?他高考的志愿都填的和你在一个城市,你的每一个生日他都给你买礼物快递。原来你在我的世界里未曾缺席,我迟到了在你的世界里。

我听到了别样的你守护我的版本,你和我在同一个城市,大学四年你去过我校门口无数次,是只为了和我不经意的相遇吗?

我不知道你陪我上过晚自习,也不知道你曾经只距离我一米的距离,你手机里全是我在图书馆写日记的忧郁,你距离我这么近,你都没有靠近我。

你和别人说:你和我相差太多的距离,在同一个城市里,两个学校的距离只有不到50公里。

我依然喜欢去操场,怔怔地看打篮球的男生,恍惚间我看见了那个还是少年的你,我喜欢一个人逛街,或许你和我坐过同一辆公交车,驻足在同一个咖啡厅,我现在责怪你为何没有勇气,承认你就在我身边,我未曾联系过你,是害怕回忆,殊不知你一直都在原地等我,直至你娶了和我相似的女子为妻。

上帝惩罚我,让我曾经得到的东西突然成为别人眼中的羡慕,我一直未曾发现你就在我的左手边,距离我心脏的位置并不遥远,我突然想看一眼曾经喜欢我的那个少年。

《曾经少年》

12公里24里地,初中三年走路往返学校和家,走路需要2个多小时,今天是大集,我来了兴致走路去12公里的集市。

曾经的小路,我换了一双运动鞋,没有曾经的书包,也没有曾经的伙伴,独自一人,行走12公里,全是山路崎岖,蜿蜒曲折离奇,那时候我只有十几岁,背的书包都是老妈从集市上买回,没有好看和美的评价,便宜就好的东西。

那时候也是极大的满足,零花钱超不过2块钱,要紧紧地放在兜里,穿着老妈做的不布鞋,羡慕着别人的运动鞋。

我穿着羡慕别人的运动鞋,走曾经往返的路,一样的距离,我踢着闲置在路中间的石子儿,我一眼望不到边的地儿。

我蹲在地上看个小洞,15岁的少女蹲在地上,手里拿着小棍,和同伴讨论着是不是屎壳郎的巢穴,我看着那个洞10分钟有余,提不起好奇心,俨然我30岁的心境。

我不再是那个穿着布鞋的少女,也不是那个短发的假小子,那时候我好像有一辆自行车,奢望了三年也失望了三年,我妈还保留着我初中时的衣服,干干净净的,就像那时候干干净净的我一样。

我花了2小时40分钟,站在路的尽头,看着曾经的那个少女,她留着短发穿着姐姐不穿的衣服,背着书包,一蹦一跳的走在路上。我是那个曾经的少年,没有一丝丝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