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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我是大老板 > 第一百四十章 比尔街的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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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比尔街的夜生活

披萨是y国人百吃不厌的经典美食,所以关灏特意为鲁克点了一份。

虾在a国人的菜单中是非常受欢迎的高档食品,而在m市主流的烹调方式是烧烤,颇具特色的是猪肉烧烤,其实从食材特点来说,猪肉最适合烧烤,因为其脂肪含量较高,烤出来很香。

关灏觉得晚餐主菜是牛排,烧烤就不尝试了。

关灏从来不辜负自己的胃,吃对他来说很重要,在前世早就养成了习惯,以至于每到一个地方他只要时间允许都会特意去吃地方的美食。

今晚的牛扒相当不错,但牛扒却是以“灰头土脸”的形象被端上的,这也许是餐厅想向食客说明我们的牛排虽然其貌不扬但是“牛排是不可貌相”的道理,切了一小块放到嘴里,慢慢的嫩滑和蛋白质的感觉。

当一块五分熟的煎制的恰到好处的黑乎乎的小牛扒,外部裹着秘制的调料和香料的小牛扒,以一种大自然芳芳的味道长驱直入从口腔进入到胃里的感觉真的是非常美妙。

两人都很饿了,在一整块鲜嫩的牛肉发出令人欲罢不能的香气,面前,两人早就已经嗅到这块牛排制作的成功的味道了。切一块放在烧热的餐盘上,伴随着“滋啦”的响声,肉质软硬适中、奶味酱汁和黑椒、百里香等调料香充斥味蕾的一口排肉,可以让食客了解到高雅的享受与平庸的区别。

这就是这家专做牛排西餐厅的特色,其实只要做一道有特色的美食一个餐厅就能立足了。

因为专注而专业,就是这个道理。

看着鲁克吃得酣畅淋漓,关灏满心欢喜。

吃过丰盛的晚餐,两人便开车去了m市久负盛名的比尔街。

m市的比尔街是城市的一张名片,位于市中心的地标性街区的比尔街,以乡村音乐现场表演而闻名。

像朗姆酒布吉咖啡、国王蓝调俱乐部、丝琪奥沙利文餐厅和硬石酒馆等等这样的特色餐厅或者酒吧形成的特色夜经济场所,从而成了m市吸引游人晚上寻找快乐的霓虹灯街区。

在比尔街,酒吧餐厅和咖啡馆是乡村音乐的载体和舞台,而来自全世界的游人就是这座城市的毛细血管中的各种养分,以此来供养整个m市的系统维持运作。

这是一系列餐馆、俱乐部和酒馆,为这座浪漫的城市的音乐遗产做出了巨大贡献,并且从这座城市诞生起就一直随着城市的存在和发展在经营的。

关灏和鲁克停好车,举行进入有些类似国内步行街的街区。

看着琳琅满目的各类咖啡厅、酒馆、酒吧和餐厅,库克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已经入夜,气温有些低,不过空气非常清新,因为刚刚喝过酒人多少有些晕,当嗅到空气中夹杂着丝丝甜味和酒味的时候,关灏忍不住地不听地吸入带着冰凉的清新空气,人一下就精神了很多。

华灯初上,满街区的霓虹灯闪烁,让人有种眼花缭乱的感觉,街上的行人现在还并不多,可能是因为现在刚刚才入夜,为时过早的缘故吧!

“关,我们去哪家?太多酒吧了!”鲁克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不知道选择去哪家。

“我问过了,国王酒吧的音乐最好,威士忌也是最棒的。”

“听你的,我不懂!”

两人顺着街道一路寻找国王酒吧,在问过很多人之后,在一个不太起眼的角落里面终于找到国王酒吧。

单从外面的装饰看,有些破旧的外表,并没有什么特色,但是关灏发现了不一样,因为这家国王酒吧前有一个巨大的停车场,而停车场上现在已经停了不少的摩托车,没错是摩托车而且都是哈雷摩托车。

“灏少,我看这家酒吧是机车党的聚集场所。会不会很混乱,要不我们换一家吧?”库克见识还是不错的,一眼就发现门前停车场停着的哈雷摩托车,就知道这里是机车党的大本营。

在a国机车党给人的印象是:粗旷高大的身躯、满身的纹身、留着络腮胡子的一群大汉,白天在公路上飞驰,晚上聚集在酒吧一起喝酒。

可以想象有时候一群牛仔大叔,满身纹身和酒味地聚集在酒吧,会是多么的让人有压迫感,所以很多a国人对机车党有着严重的偏见。

“没事,鲁克,我们都来了就进去体验一下a国特色的牛仔和机车以及酒吧文化吧!我们两个大男人怕什么?”

其实,千万不要认为开着哈雷的机车党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群体,在a国能玩哈雷机车的群体,不说是成功人士,那也必有一定精神品位的富裕阶层。

一个要享受自我喜好的人一定会是需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如果没有时间和一定的经济能力,是绝对不会玩哈雷的,更何况哈雷玩的就是自我,玩的是自由,玩的是自我个性,谁都知道几乎所有的哈雷机车都是倾注了所有者很多心血,每部机车都是有个性化改装,大到发动机小到哪怕是个油箱盖和脚蹬。

机场党会成群结队地飞驰在全a各地,就这份闲工夫和旅途中的花销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承受的,何况一台改装的哈雷其价值也远远超过一台普通的汽车。

听关灏这样说,鲁克也不再啰嗦,两人一同进入灯光昏暗的国王酒吧。

酒吧的风格跟机车党的风格非常搭,估计老板也是哈雷机车爱好者,整个一个朋克风格,重金属味道十足。

即使是朋克风格,但丝毫不影响其在乡村音乐演艺事业的地位,这里是m市区买久负盛名的乡村音乐表演胜地,这里走出了好几位乡村音乐代表性人物,号称乡村音乐教父摇篮。

看着颇具怀旧感的名人墙,上面那张张斑驳陆离早已泛黄的相片,说明这里辉煌的历史,丹佛、猫王、杰克琼斯、史蒂夫、罗杰斯、约翰尼、卡尔…….都曾经在这里留下过美好的记忆。

作为一个音乐爱好者,关灏太清楚这些人在音乐节,特别是乡村音乐界的地位和事迹了。

只能用震惊来形容此时他的心情。而一旁的鲁克根本不懂音乐,这些人们几乎都不认识。

管他呢,到酒吧来不是来看老照片的,喝酒和寻找快乐的!

在a国的酒吧通常都是都市人晚上放松,社交和寻觅快乐的唯一场所,所以在a国的酒吧文化非常流行,酒吧经营者为了迎合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会引进相当有特色的娱乐活动。

比如现场音乐演奏、合作精美妖娆妩媚的脱衣服表演,很多前卫一些的酒吧甚至都有围着一根钢管舞蹈的节目。

当然每个人到酒吧都是带着目的的,关灏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单纯想带着鲁克过来见识一下资本主义的夜生活。

在这里在音乐的刺激下,在昏暗的灯光下,舞动的人群、在酒精和半合法化的不知名的白色粉末的刺激下,非常容易让人莫名的亢奋,都是a国的女人很开放,是的,在这样的环境中再腼腆的女孩子都会变得大胆。

关灏和里克找了一个两人地的卡座,因为晚餐喝过威士忌酒,所以在这里先每人要了一瓶啤酒慢慢品着,关灏注视着小舞台上的情形:

不大的舞台上由四个人组成的小乐队正准备演奏今晚的第一首乐曲。

一个胖胖的的中年白人晃晃悠悠地走上小舞台对着麦克风用他那浑厚的嗓音高声喊道:“先生们,女士们,晚上好!欢迎来到国王,在开桶音乐节前夜,我们有幸请来了天堂鸟乐队,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有请乐队演奏今晚的第一首乐曲:《乡村路,带我回家》。”

这首经典的乡村音乐作品就出自这里,由号称乡村音乐教父的丹佛创作。

出人意料的是天堂鸟乐队的主唱居然是一位白人女性,年龄最多也就二十出头,身材高挑,前凸后翘的非常辣眼。

主唱美女不仅身材好,嗓音也非常特别,有一副天生的高音嗓子,并且音质空灵飘逸。让人听过后非常享受。

而所谓的天堂鸟乐队也就四个人,除了主唱,当然主唱还兼着吉他手,还有一个贝斯手,架子鼓、小提琴手和一个钢琴手,不过现在台上只有两男两女四个人,钢琴的位置上空缺。

台上的女主唱演唱的非常棒,关灏听得出她使用了o洲山区的约德尔唱法在自己的演唱中,这种真假声反复转换的唱法使她的声音别具特色。

让人听后无法忘怀。关灏被女主唱的独特唱法迷住了,听着小舞台上灵动的声音,有些陶醉其中。他浑然不知在他不远的身后,两帮人起了冲突。

鲁克显然早已经发觉国王酒吧里面起了冲突,早早地站起了身,站立在关灏的身后,目不转睛地看着失态发展,此时他并没有去打扰关灏听音乐的雅兴。

一曲丹佛的《乡村路,带我回家》结束,整个国王酒吧恢复了嘈杂和喧闹的本来面目,才从美妙的音乐世界中苏醒回来的关灏也发现了酒吧里两伙人的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