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88小说网!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137章 杀猪饭

林凡的妈妈和索菲亚说了啥,林凡不知道。

他和老爹在厨房忙活了半天,总算做好了三菜一汤。

都是农村人的家常便饭,炒腊肉,土豆片,炒豆腐,酸菜红豆汤。

“索菲亚,你不是一直想吃我们汉国的美食吗?这就是农村最地道的美食,你尝尝看能不能吃。”

索菲亚听到林凡这样说以后,她就拿着筷子夹了一块腊肉,她从来没有吃过这种肉,只听林凡提起过,林凡告诉她的时候,你形容的非常好吃。

“有点咸,但很有味道…”

索菲亚吃了一口以后,眼睛一亮。

“配上伏特加就好了。”

西伯利亚人吃饭都会喝一点酒,林凡就去给索菲尔拿了一瓶二锅头。

二锅头在西伯利亚那边是非常畅销的,很多当地人都喜欢喝,索菲亚喝了一口二锅头以后有点上头,再配上饭菜,她逐渐上头。

“真好吃。”

见索菲亚能吃,林凡也松了一口气,为了让索菲亚能够适应这边的饮食,林凡在那边平常也会下厨给索菲亚做几道菜。

一开始索菲亚是不能接受的,随着吃的次数多了,她的饮食也慢慢的习惯了。

“可以啊,小凡,这外国儿媳妇不错啊,一来就习惯了我们这边的饭菜,很好养活。”

林凡老妈对索菲亚赞不绝口,对这个外国儿媳妇异常的满意,她还担心索菲亚吃不惯他们这边的食物,没想到一来就上头了。

索菲亚虽然爱喝酒,但林凡已经提前打过招呼,西伯利亚那边的人不管男女,都喜欢喝酒,他们也能接受这一点。

索菲亚不怎么喜欢吃米饭,她就光吃菜。

“整碗酸汤喝喝。”

索菲亚老妈亲自给索菲亚盛了一碗酸菜红豆汤,这汤是当地的特色,非常的好喝。

索菲亚浅尝了一口,味道美极了,忍不住多喝了一口。

“真好!”

林凡的老爹也对索菲亚非常的满意,他们这边的饭菜,就连很多外地人来这儿都吃不惯。

索菲亚这个外国人竟然能吃得惯,从这一点,他们就认可索菲亚了。

索菲亚早就被林凡带着吃习惯了这边的食物,她吃起来就和林凡平常给她做的差不多,所以,她没有任何的不适应。

就是这酸菜红豆汤是她没有吃过的。

“这汤真好喝。”

索菲亚赞不绝口。

她从来没有喝过这种汤。

“等你们回去了,我给你们整一点酸菜。”

林凡老妈笑着道。

“不用,我们在那边自己做。”

林凡拒绝了,要是千里迢迢的带着酸菜过去,那就麻烦了,酸菜的配方,他也知道。

到时候回去他自己做就行了,最原始的酸菜,就是先把青菜洗干净,然后煮一锅热水。

等热水沸腾以后,再把青菜放到锅里面烫死,等烫死以后,再把青菜夹到深桶里面,然后压上石头。

密封好,就这样发酵,经过一两天,就可以成为正宗的酸菜了。

距离三天三十还有两天。

吃完饭后,林凡主动的承担了洗碗的工作。

林凡老妈给林凡铺了一张新床,而索菲亚晚上就和林凡老妈睡一块。

本来林凡是想索菲亚跟着自己睡的,但林凡老妈瞪了一眼林凡,在家里面还是分开要好一点。

林凡老爹干咳一声,他也被赶到了另外一边去睡了。

一大早起来,林凡就准备写对联了。

因为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他得把对联提前写好,还好他读书时代练过毛笔字,这么多年没有碰笔,依旧没有生疏。

他开着车,带着一家人去了最近的一个集市。

这种农村的集市,每一个乡镇都有一个,一到过年,集市就是人山人海的。

他们今天也要置办年货,把年货买好,写对联的对联纸,买回去用毛笔字写就行。

置办年货,最重要的就是灰面,灰面用来炸酥肉,用鸡蛋液和灰面搅和在一起,在里面放上生姜大蒜盐巴等这些调味品,再把调好的面,用筷子夹到油锅里面炸,就可以炸成一个个美味的酥肉。

其次就是砂糖橘,瓜子,花生等聊天吃的小零食。

集市上面人山人海,肩并着肩,大家都在排着队,车根本就开不进去,只能停在路边。

一行四人走路进去,索菲亚一到集市,马上就成为了所有人的焦点。

因为她的个子也比较高,身材又好,又长得极美,已经比有很多男生都要高了。

她就在人群中,成为了众人的焦点,很多人都忍不住盯着她看,因为她是外国漂亮的人。

“妈妈,你看,外国人。”

“哇,这个外国美女好漂亮啊,比电视上的明星还要好看。”

“她是那个男的女朋友吧,太美了吧。”

走在索菲尔身边的林凡,也成为了众人的焦点,有很多人都对他羡慕嫉妒恨,他找到了这么一个漂亮的外国女朋友,他们都酸了。

林凡的爸妈也感觉有面子,一路上所有人都在盯着他们一家四口看。

“哟,这不是老林吗,今天也来赶集了,这是你儿子和儿媳妇吧。”

林凡的老爹遇到熟人打招呼,他听到熟人对索菲亚一阵夸赞,他心里面也很有面子。

“对,这是我儿子和儿媳妇。”

“你儿媳妇真好看,你儿子真有出息,竟然找到了一个外国女朋友,我家儿子就不成器,现在还是单身汉。”

林凡老爹很得意。

一路上遇到熟人,他就停下来聊几句,逢人就夸林凡,见别人夸赞索菲亚,他也非常的有面子。

林凡他妈好几次忍不住把他拉过来,让他少讲两句先,这把年货买了再说。

但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得瑟,只要看见熟人,他就会主动打招呼。

他就特别的享受别人羡慕他的眼神,夸赞林凡和夸赞索菲亚。

林凡看着老爹这个样子,他也非常的无奈,他老爹就是这个脾气,就特别的爱面子,一出去就喜欢和别人吹他。

当年他考上大学的时候,他老爹也喜欢出去吹,搞得整个村家家户户都知道他。

他大学毕业后,他老爹又吹他找到了工作,工资工资多少多少,但后面因为林凡长期没有找到女朋友,他老爹在村子里面就吹不起来了。

甚至被很多人嘲笑,这就导致父子之间的关系有点冷。

林凡和父亲之间,经常发生口角,就是因为他没找女朋友这件事情。

村子里面和林凡同年的人,基本上都已经结婚生子,而林凡一直处于单身状态,他老爹也是为他着急。

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对,所以,父子俩经常发生口角,有时候吃饭的时候,都会发生争吵。

今年林凡终于带着女朋友回来,他老爹心情好,再也没有和他争吵过。

林凡也知道老爹的一片苦心,并不是真的要和他吵架,是真的担心他的婚姻,毕竟林凡已经奔三的人了。

今年林凡又赚到钱,又买了车,还带着女朋友回来,让他爹感觉非常的有面子,逢人就夸他,父子之间的关系也终于得到了缓和。

此刻,集市上,林凡老爹的面子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一会儿的功夫,林凡和索菲亚就出名了,凭借他爹的三寸不烂之舌,很快,他们的事情就传开了,当大家都知道林凡有出息了,而且还找到外国女朋友时,都对林凡赞不绝口。

觉得林凡老爹生了一个好儿子,林凡哭笑不得的看着自己的父亲。

他老妈看不下去了,直接拉着他爹走了,不准他再和其他人说话。

林凡老爹有一点意犹未尽,但是,他还是怕林凡老妈,被揪着耳朵离开以后,他也没有再和任何人说话。

今天,他的面子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也控制着自己,没有再继续说话了,老老实实的置办年货。

当年货买好以后,他们就回到了车上,一家人回家了。

路上又遇到了堵车,过年就是这个样子,不堵车就不正常了,不到10公里的路,足足堵了一个小时才到家。

一回家,林凡就迫不及待的拿出了毛笔,准备写对联。

索菲亚好奇的站在一边,对于汉国的毛笔字,她在网上略有耳闻,此刻见到林凡拿着毛笔字准备写对联,她也手痒痒的,想要学习毛笔字。

当然,这毛笔字可非一日之功,需要日积月累的不断练习,才能够练出一手好字来。

而且,这也很讲究天赋的。

“来,我教你。”

林凡手把手的教索菲亚练习毛笔字,首先是从笔画开始的,简单的一横,一撇,一竖等,都非常考验一个人的天赋。

一开始学习毛笔字是非常枯燥的,因为要一直练习笔画,直到你笔画练习的非常完美,你才可以开始动手写字。

而且需要长期的坚持,林凡在大学认识的一个学长,他每天都要练习好几个小时,他练习用过的纸和笔,林凡都感觉头皮发麻。

林凡只是跟着这个学长练习了半年的时间,掌握了一点基础毛笔字,要说他的字有多好的,不算真的好,只能勉强及格。

此刻,他按照那个学长教他的方法教索菲亚,索菲亚并没有感觉到枯燥,而是拿着一根毛笔,在旁边不断的练习着一笔一画。

索菲亚一个人在那儿练习,林凡就在旁边写对联。

对联写好以后就放在一边,等初一的时候再贴在门框和窗子四周就行。

在农村还有一个特色,那就是杀年猪,这几天,林凡回来每天都可以听到猪的惨叫声,这是附近的邻居在杀年猪。

年猪是农村每一个家庭的必备品,每一个家庭多多少少都会养至少一头猪。

过完年以后,就会买小猪,然后喂养一年。

农村养猪并不是用饲料喂,而是去地里和山上割野菜,然后煮熟了,用玉米面搅拌好再给猪吃。

所以,农村的猪是纯天然饲养长大的,一到过年杀了以后,肉质非常的鲜美,比饲料猪好吃上百倍。

在城里面的话,基本上是吃不到正宗的农村土猪的,城里面的猪基本上都是饲料猪,味道非常的难吃,而农村的猪肉,才是真正的猪肉。

今天隔壁邻居家正好在杀猪,听到林凡回来了,而且还带了一个外国女朋友,邻居非常热情的过来邀请林凡一家人去吃杀猪饭。

“二伯,这不好吧,我们都没有给你家按猪。”

所谓按猪,也就是在杀猪的时候,需要几个青壮年把猪按在板凳上。

然后,由杀猪师傅动手杀猪,杀猪师傅用刀从猪的脖子捅进去,给猪放血。

当猪的血流干以后,猪就会死亡。

而这个过程,需要青壮年死死的把猪的四肢按住,让猪无法动弹。

因为猪在被杀的过程中,他的血在流,他的身体以及四肢会疯狂的乱动,甚至会伤到人。

所以,必须要有几个有力气的青壮年把猪给按好。

“没事,猪已经杀了,快来我家吃杀猪饭吧。”

领居二伯非常的热情,从此就对林凡非常好。

这次知道林凡回家还带着女朋友回来,他也非常的高兴,杀完猪以后,第一时间就邀请林凡去吃杀猪饭。

至于按猪这种活儿,这是农村人干的,邻居二伯也没有想过让林凡过来帮忙按猪。

杀猪饭,就是从猪身上味道最好的座尾肉切好,炒熟了,再把猪血放到白菜里面煮。

一顿美味的杀猪饭就完成了,猪血是个好东西,正宗的猪血吃了以后,就可以清理人体肺部的灰尘。

许多在石场干活的人,他们就喜欢吃猪血,因为吃猪血可以清理他们肺部积累的那些粉尘。

索菲亚有点不好意思,但林凡握着她的手,把她带了过去。

索菲亚对这边的杀猪饭也非常的好奇,当去看见猪血被放在白菜汤里面煮时,她瞪大了眼睛,她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食物。

因为索菲亚语言不通,她老实乖巧的坐在林凡的旁边,邻居一家人都对索菲亚非常的热情,但因为语言不通的情况,林凡只能在旁边充当翻译。

索菲亚也慢慢的适应了,领居一家热情好客,纷纷让索菲亚尝一下猪血。

猪血用碗切片,放到锅里面煮熟以后,就是一块一块的。

索菲亚用筷子夹了一坨,蘸着蘸水吃了一口以后,感觉非常的好吃,这种食物,她从来没有吃过。

“真好吃。”

索菲亚夸赞道。

“这猪血是好东西,可以清理你身体肺部里面的灰尘,多吃一点。”

林凡笑着给索菲亚夹了几块猪血。

或许是因为林凡提前就给索菲亚做过这边的菜,她对这边的菜还是不抵抗的,一连吃了好几块猪血。

林凡最喜欢的就是杀猪放的瘦肉了,这瘦肉是猪刚刚死以后,从其身上切下来最美味的肉,肉质非常的好,吃起来可以让人非恨不得把舌头都吞掉。

“太好吃了。”

虽然每年他都会吃这种杀猪饭,但每一次吃,他都感觉非常的好,而且有一点是非常奇怪的。

杀猪饭只有猪刚刚死亡以后,吃着是最好的。

等猪的肉放一段时间以后,就没有这么好吃了,必须是当时吃才好吃。

一年只有这么一次机会,能够吃到正宗的杀猪饭,在外面是根本吃不到的。

在邻居家热情的招待下,林凡一家四口在这吃了一顿美味的杀猪饭。

林凡回家以后,就去小卖部里面买了几箱水,一袋五十斤的大米,和一箱沙糖橘,给送到了邻居家,不能白吃人家的杀猪饭。

“林凡,你这是干什么呀?快带回去。”

邻居二伯直接拒绝,林凡送的东西太贵重了,只是一顿杀猪饭而已,根本就没有必要这样。

林凡坚持,直接给搬到了领居二伯家里面。

“以后不许这样了,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来我家吃饭就当自己家一样。”

领居二伯认真的对林凡道。

”知道了,二伯。”

林凡回到家里面以后,索菲亚就忍不住对林凡夸赞杀猪饭真的很好吃,她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

不要说索菲亚了,就连林凡一年也只能吃一次,这种杀猪饭,在市面上是吃不到的。

只有在南方,真正的农村里面,在过年的这几天,才能够吃到正宗的杀猪饭。

甚至,有很多外地人为了吃一顿杀猪饭,不远千里开车来到这边吃杀猪饭。

本地人都是热情好客的,只要你赶上了,只是添一份碗筷的事情。

所以,很多人都愿意过来,杀猪饭也很出名。

大年三十的早上,林凡一大早起来,就开始炸酥肉。

先是用鸡蛋,瘦肉想,灰面以及各种调味品搅拌在一块,放到油锅里面用高温炸熟。

一个个拳头大小的酥肉就炸好了,索菲亚也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食物,林凡让她拿一个吃,索菲亚吃完以后,她感觉非常的好吃,忍不住多吃了几口。

炸完酥肉,就到了晚上,一家人在准备年夜饭。

大年三十,汉国的家家户户都在忙活着年夜饭。

这是一家人一年团聚都时刻,是最重要的时刻,索菲亚也第一次感受到了汉国的大年三十,她感觉非常有意思。

年夜饭做好了,需要让祖先先吃,祖先吃完,他们才可以吃。

“这就是你说的让老祖人先吃饭?”索菲亚惊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