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黑很黑。
今天比每天黑了许多。
走廊里关了灯,就连外边巡逻用的探照灯也关了。乌云遮住了月亮,星星闭上了眼睛。
他睡不着,总觉得心慌,想着会不会有什么事儿要发生。
在人群中,他隐约感受到,杀气。一种想把他碎尸万段的,滔天杀意。
想想就觉得背脊发凉。
手里一直攥着枪。
心慌的感觉,越来越甚。
他松手,想去找遥控器开灯。
突然,他看到。
黑暗中,有人影闪动。
“你是谁?”
那个人只是举着枪。
一直也没说话。
那是一把黑色的Glock 48,装着消音器,那人穿着黑色的作战服,迟迟没有开枪。
“如果我死了,那个人,还有你的父母家人都会给我陪葬。区区几十条贱命,貌似我有点吃亏啊。”
“你还在等什么呢?”
一切都是发生在短短几秒钟,那个杀手踌躇之间,刘骁不退反进,步步迫前。
握着枪,那人甚至在后退。
他还记得,刘骁来的那天,当场用拳头打断了Noble的门牙,而Noble甚至都没有对他动手。再到后来,Noble和他相谈甚欢,只是一个电话,又解决了他们的问题。
那些士兵并不清楚,刘骁是如何做到的,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亚裔小子到底是什么人。但他们知道,这人绝对是个硬茬子。
既然敢来杀他,这人大概也不怕死。因为只要刘骁一喊出声来,这人就算再大的本事也跑不出去。
“你有家人吗?”
他又问道。
语气很平和,就像白天的时候,站在众人面前,阻止Noble那样。
乌云缓缓挪动,稍稍露出一点月光来。风也识趣儿的撩起窗帘,白色的光轻掠而过。
拿枪那人,戴着军用面罩。
很用力的咽了一口水。
就好像是生生吞下一枚鹅蛋。
理智渐渐湮没了冲动。
他大概是想起来了,自己远在科罗拉多的二女儿,还有已经离了婚的前妻。脑袋下意识的,朝左边偏移。他的口袋里装着,准备了很久的道歉信,还有要送给二女儿的十八岁的圣诞节礼物。
一条项链,上边挂着一块小牌子,正面镭射雕刻了一家三口的照片,背面写的一段话。
“don't e close to me,my dAd is the Navy Seals.”
很奇怪的礼物。
(他的大儿子死于战争,那个时候二女儿还很小,所以照片上没有他。相对于手无寸铁的平民,他或许更能和死于战争的年轻士兵共情,这也算是他冲动的原因。)
刘骁的枪在枕头边上,但他似乎并没有要拿起来的意思。
“走吧,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那样,没有人会再受伤。”
p.S.:
我听说一个新词,叫情感密度,所以我想写写试试。
我发现我写不好。。。。
表面上,我写的是一个士兵为战友复仇,但事实上,我其实在讲爱情。
为什么士兵会相信,如果他杀了刘骁,他的家人必死无疑。
因为,他是刘骁。
换成别人,他不会相信的。
在士兵眼中,刘骁早就成了比Noble更可怕的人物了。谁都看得出来Noble敢怒不敢言,但在刘骁来以前,Noble几乎就是那里的皇帝。
也正是因为,建立起了印象,他才对士兵有威慑力。
就像爱情里的男女。
我有时候,就会想,我说的一些话,其实不是那么顺耳。我说情话,虽然很走心,但也谈不上高明。大概有很多人,都比我会说话,都比我会骗人,都比我会画饼。但我的乖宝儿,好像只能听进去我的话啊。
因为爱情,因为真诚。
因为已经确定彼此,是自己最想要的那个人。
就像这一章,因为那个士兵,已经确定了刘骁是个魔鬼。
所以当刘骁说,会让他的家人陪葬的时候,他就好像已经看到了妻女的惨死。
而在滕遥眼里,刘骁是那个永远都会对她好,黏着她,搂着她,特别喜欢,和她说亲亲抱抱举高高的傻子。
所以当他说,“我爱你,我好想你,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她愿意相信,也愿意亲吻,拥抱他。
因为那个人是刘骁。
因为那是他和她的爱情。
p.S.:
我还写了很多其他内容。
比如说,抛却是非观的战友情;冲动过后理智的回归;对女儿过分的保护欲;对妻子的眷念和歉意;面对生命的威胁,一个父亲,一个前夫的妥协;
为了情感密度。
p.S.:
我写的时候,感觉逻辑上有点不通。因为,那个人既然准备要杀刘骁,又因为刘骁的话而放弃。
很荒诞吧。
想杀刘骁,可能是一时冲动。盛怒之下不会想的太多,但当他真正握着枪,站在刘骁面前的时候,诸多顾虑又会缠绕着他。
现实也是如此。
不过很多人敢想不敢做,
顶多在心里上演一出小剧场。
如果说,这场景发生在心里,是不是就显得无比合理了。
那个人显然是个蠢货,但能把心中所想付诸实践,又何尝不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勇者呢?
并不是每一件事儿,都应该完美的遵循逻辑。即便每一个人的思维都很缜密,但也难免会有犯糊涂,意气用事的时候。
p.S.:
正常人应该是不完全理性的。
要杀刘骁的那个人,只是一个讲义气,靠子弹和枪讨生活的人。
他不会想的很多。
或许,这样更真实。
冲动过后,变得清醒。
还没开枪,就想着退却。
这个人可以为了一个死去的朋友拼命,说明了他重情重义。他可以拿自己的命去拼,但他不会拿家人,朋友,爱人去赌。
有些结果没法接受。
即便几率非常低。
但他尊重他们。
虽然刘骁不清楚眼前这个人是谁,但他看到了这些,以此脱险。
也就像他说的,他不会去寻仇。一是没必要,二是他敬重这样重情义的人。
但这也提醒了他,他不能因为自己的想法,再把滕遥置于险地。他一直都很清楚,这里并没有表面上那么歌舞升平。一百公里以外,不是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的矿洞,就是枪林弹雨的战场。
他没办法再去和她说,这里很危险,不要过来。毕竟相隔千里,无论是疑心,还是思念,其实都情有可原。
她在想他的时候,
他又何尝不是呢?
那种害怕她受伤害的恐惧,在他被暗处枪口指着的时候,被无限的放大了。
他越发的,想回去了。
p.S.:
刘骁的性格,也有点类似于那个想杀他的人。有时候会想一出儿是一出儿。凌晨两点钟了,他甚至很想把Noble叫醒,让他立刻安排回国的飞机。
想想也挺荒唐的。
像他那样的人,很多东西都是很难确定的,但一旦确定下来,又极难改变。
比如爱情。
就像一剂膏药贴在心头上,它也许并不完美,甚至有时候还会让人不舒服。但它也能疗愈孤独,它们紧紧的黏合在一起,撕下来的时候,会很疼。适应过后,便再也离不开彼此了。
他和她,
都是那种很怕疼的人。
决定了要拥抱,就不能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