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88小说网!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8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该与不该 > 第一百一十二章 爱乖宝儿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很黑很黑。

今天比每天黑了许多。

走廊里关了灯,就连外边巡逻用的探照灯也关了。乌云遮住了月亮,星星闭上了眼睛。

他睡不着,总觉得心慌,想着会不会有什么事儿要发生。

在人群中,他隐约感受到,杀气。一种想把他碎尸万段的,滔天杀意。

想想就觉得背脊发凉。

手里一直攥着枪。

心慌的感觉,越来越甚。

他松手,想去找遥控器开灯。

突然,他看到。

黑暗中,有人影闪动。

“你是谁?”

那个人只是举着枪。

一直也没说话。

那是一把黑色的Glock 48,装着消音器,那人穿着黑色的作战服,迟迟没有开枪。

“如果我死了,那个人,还有你的父母家人都会给我陪葬。区区几十条贱命,貌似我有点吃亏啊。”

“你还在等什么呢?”

一切都是发生在短短几秒钟,那个杀手踌躇之间,刘骁不退反进,步步迫前。

握着枪,那人甚至在后退。

他还记得,刘骁来的那天,当场用拳头打断了Noble的门牙,而Noble甚至都没有对他动手。再到后来,Noble和他相谈甚欢,只是一个电话,又解决了他们的问题。

那些士兵并不清楚,刘骁是如何做到的,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亚裔小子到底是什么人。但他们知道,这人绝对是个硬茬子。

既然敢来杀他,这人大概也不怕死。因为只要刘骁一喊出声来,这人就算再大的本事也跑不出去。

“你有家人吗?”

他又问道。

语气很平和,就像白天的时候,站在众人面前,阻止Noble那样。

乌云缓缓挪动,稍稍露出一点月光来。风也识趣儿的撩起窗帘,白色的光轻掠而过。

拿枪那人,戴着军用面罩。

很用力的咽了一口水。

就好像是生生吞下一枚鹅蛋。

理智渐渐湮没了冲动。

他大概是想起来了,自己远在科罗拉多的二女儿,还有已经离了婚的前妻。脑袋下意识的,朝左边偏移。他的口袋里装着,准备了很久的道歉信,还有要送给二女儿的十八岁的圣诞节礼物。

一条项链,上边挂着一块小牌子,正面镭射雕刻了一家三口的照片,背面写的一段话。

“don't e close to me,my dAd is the Navy Seals.”

很奇怪的礼物。

(他的大儿子死于战争,那个时候二女儿还很小,所以照片上没有他。相对于手无寸铁的平民,他或许更能和死于战争的年轻士兵共情,这也算是他冲动的原因。)

刘骁的枪在枕头边上,但他似乎并没有要拿起来的意思。

“走吧,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那样,没有人会再受伤。”

p.S.:

我听说一个新词,叫情感密度,所以我想写写试试。

我发现我写不好。。。。

表面上,我写的是一个士兵为战友复仇,但事实上,我其实在讲爱情。

为什么士兵会相信,如果他杀了刘骁,他的家人必死无疑。

因为,他是刘骁。

换成别人,他不会相信的。

在士兵眼中,刘骁早就成了比Noble更可怕的人物了。谁都看得出来Noble敢怒不敢言,但在刘骁来以前,Noble几乎就是那里的皇帝。

也正是因为,建立起了印象,他才对士兵有威慑力。

就像爱情里的男女。

我有时候,就会想,我说的一些话,其实不是那么顺耳。我说情话,虽然很走心,但也谈不上高明。大概有很多人,都比我会说话,都比我会骗人,都比我会画饼。但我的乖宝儿,好像只能听进去我的话啊。

因为爱情,因为真诚。

因为已经确定彼此,是自己最想要的那个人。

就像这一章,因为那个士兵,已经确定了刘骁是个魔鬼。

所以当刘骁说,会让他的家人陪葬的时候,他就好像已经看到了妻女的惨死。

而在滕遥眼里,刘骁是那个永远都会对她好,黏着她,搂着她,特别喜欢,和她说亲亲抱抱举高高的傻子。

所以当他说,“我爱你,我好想你,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她愿意相信,也愿意亲吻,拥抱他。

因为那个人是刘骁。

因为那是他和她的爱情。

p.S.:

我还写了很多其他内容。

比如说,抛却是非观的战友情;冲动过后理智的回归;对女儿过分的保护欲;对妻子的眷念和歉意;面对生命的威胁,一个父亲,一个前夫的妥协;

为了情感密度。

p.S.:

我写的时候,感觉逻辑上有点不通。因为,那个人既然准备要杀刘骁,又因为刘骁的话而放弃。

很荒诞吧。

想杀刘骁,可能是一时冲动。盛怒之下不会想的太多,但当他真正握着枪,站在刘骁面前的时候,诸多顾虑又会缠绕着他。

现实也是如此。

不过很多人敢想不敢做,

顶多在心里上演一出小剧场。

如果说,这场景发生在心里,是不是就显得无比合理了。

那个人显然是个蠢货,但能把心中所想付诸实践,又何尝不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勇者呢?

并不是每一件事儿,都应该完美的遵循逻辑。即便每一个人的思维都很缜密,但也难免会有犯糊涂,意气用事的时候。

p.S.:

正常人应该是不完全理性的。

要杀刘骁的那个人,只是一个讲义气,靠子弹和枪讨生活的人。

他不会想的很多。

或许,这样更真实。

冲动过后,变得清醒。

还没开枪,就想着退却。

这个人可以为了一个死去的朋友拼命,说明了他重情重义。他可以拿自己的命去拼,但他不会拿家人,朋友,爱人去赌。

有些结果没法接受。

即便几率非常低。

但他尊重他们。

虽然刘骁不清楚眼前这个人是谁,但他看到了这些,以此脱险。

也就像他说的,他不会去寻仇。一是没必要,二是他敬重这样重情义的人。

但这也提醒了他,他不能因为自己的想法,再把滕遥置于险地。他一直都很清楚,这里并没有表面上那么歌舞升平。一百公里以外,不是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的矿洞,就是枪林弹雨的战场。

他没办法再去和她说,这里很危险,不要过来。毕竟相隔千里,无论是疑心,还是思念,其实都情有可原。

她在想他的时候,

他又何尝不是呢?

那种害怕她受伤害的恐惧,在他被暗处枪口指着的时候,被无限的放大了。

他越发的,想回去了。

p.S.:

刘骁的性格,也有点类似于那个想杀他的人。有时候会想一出儿是一出儿。凌晨两点钟了,他甚至很想把Noble叫醒,让他立刻安排回国的飞机。

想想也挺荒唐的。

像他那样的人,很多东西都是很难确定的,但一旦确定下来,又极难改变。

比如爱情。

就像一剂膏药贴在心头上,它也许并不完美,甚至有时候还会让人不舒服。但它也能疗愈孤独,它们紧紧的黏合在一起,撕下来的时候,会很疼。适应过后,便再也离不开彼此了。

他和她,

都是那种很怕疼的人。

决定了要拥抱,就不能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