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88小说网!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横财人生 > 第三十一章 计划有误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美女,你好,我是林霁尘。”

“目前就读于西京师范大学,播音系,大四。”

麦德龙商超,不请自来的小哥,外形俊朗,声音低磁。

待其话落,林宁说话的同时,笑着开了手机通讯录。

“形象不错,专业对口,有没有兴趣干直播?”

“啊,直播?”

“前期月薪五万,五险一金,包吃,包住,配车,后期。”

“等下,哥们儿,我...”

“这是我律师电话,拍一下,想好了打给他。”

“不是,这。”

“车不低于五十万,房不小于三室。”

林宁的声音不大,淡淡的语气,轻描淡写的样子。

确认自己没听错的林霁尘,仔细想想,这待遇。

“那个,谢谢老板,我会认真考虑,会尽快跟您律师联系。”

“不客气,去吧。”

“...”

明显有心动,缓步而去的林霁尘,走前还不忘欠了下身。

看在眼里,全程默不作声的宁菲,略显失望的皱了皱眉。

在她的计划里,这位特意给过对视的帅哥,是拿来彰显自身魅力的一环。

结果,只能说,有失望,失望之余,还有疑惑。

疑惑林宁的反常,按常理,在这件事上,就算他再大度,也不该是这样。

明知有人惦记自己的老婆,非但不介意,还拿高薪招揽。

“林先生,你应该知道他的来意。”

“我知道。”

“既然知道,那你?”

“以我给的待遇,如果他恰好要找工作,你猜,他还会瞧得上谁?”

“你...”

柳眉微蹙,瞬间会过意的宁菲,难以置信的看向身侧的爱人。

记得在哪看过,若是厌恶一个人,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承认对方的长处。

给他一个不合理的期望,无限可能的把他抬高,高到远超于他的能力。

“你什么,不是我说你,逛个超市,打扮这么漂亮干嘛。”

林宁撇撇嘴,不怪人不爽,不怪人心机。

只怪自家这学姐,这一路,就好比那鸡群里的鹤。

所经之处,回眸颇多就算,还有人来搭讪。

这特么,是当哥们不存在,还是不把哥们当盘菜。

“再漂亮不也是你老婆,不也是你想怎样就怎样。”

显而易见,在林霁尘这件事上,林宁并没有深聊的意思。

操着娇声,有所感触的宁菲,现在想来。

上辈子之所以会输的那么惨,有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被捧。

因为备受追捧,初出校门的自己,很快便迷失在那些廉价的追捧和赞誉。

以至于后来,得了眼高手低的病,瞧不起这瞧不起那。

瞧到最后,成了最瞧不起的样子。

“确定?确定我想怎样,你就。”

微微一顿,看着由远及近的姑娘,看着其手中的设备。

认出来人,猜出其来意的林宁,没好气儿的笑了下。

“要不要这么巧,才说直播,就有人来直播。”

“呵呵,是挺巧。她是铃铛,同城的小主播,之前有采访过我。”

咬唇,撩发,同样有看到来人的宁菲,或有心,又或是无意。

仅是挪了半步,便成功将林宁挡在尚在直播的镜头外。

也正是这半步,让原本人气不佳的直播间,多了几条零星的弹幕。

“这大长腿,不去登三轮可惜了。”

“貌似是上次那个已婚小姐姐?”

“已婚?别给我说那男的是她老公。

“呵呵,有钱真好。”

“钱我有,这么漂亮的姑娘,哪里找?”

“...”

哪里找不是重点,重点是这铃铛,怕是有那啥社交牛掰症。

这边都摆明生人勿扰了,依旧自顾自的走了过来。

“小姐姐你好,总算又见到你了。”

流量为王的现在,做直播的,就不能要脸。

无视拔腿就走的男士,面带微笑的铃铛,躬身的同时,认真道。

“谢谢小姐姐。铃铛是新人,上次采访小姐姐的视频,帮铃铛涨了不少粉。”

“不客气,我这边还有事。“

“就一个话题,小姐姐,就一个,求求。”

“真不好意思,我先生。”

或许是在铃铛身上看到了过去,又或是败给了那哀求的眼神。

话到嘴边的宁菲,先是抿了下唇,方才柔声道。

“说好了,就一个。”

“谢谢小姐姐,准备下,铃铛开始咯。”

“...”

“我以为你会拒绝她。”

5分钟的样子,宁菲找来的时候,林宁的手机界面就停在铃铛的直播间。

莞尔一笑,宁菲一边说,一边自然而然的挽上林宁的胳膊。

“不是要开公司嘛,结个善缘,未来或许能帮到你也不一定。”

“得,又是为了我。”

“不然呢,只要我男人好,我做什么都行。”

宁菲的声音不大,轻柔的语气,就像是有种魔力。

愣在原地的林宁,一时间,除了看着她,愣是不知道说什么。

“看我干嘛?”

“没,那啥,你刚为什么放弃?”

想到刚看过的采访,林宁下意识挠了挠头。

拜铃铛所赐,那会儿的自己,表情一定很精彩。

“她的话题是,假设你捡到一亿的黄金或现金,你会选现金还是黄金。”

“直播我有看,为什么要放弃。”

“因为她的前置条件是捡,黄金没法变现,现金没法入账,不能花。”

“黄金我理解,变现需要来源,现金,不能花吗?”

“当然不能,站在民事角度,这叫不当得利,站在刑事角度,这里有可能涉嫌侵占,盗窃,甚至是诈骗。”

“几万几万的花,悄悄的花,也不行?”

“只要是大笔现金,就势必有连号,只要有连号,就逃不过监管。”

宁菲很笃定,联系其所读的专业,越想越后怕的林宁,心有不甘道。

“你说的这些,可有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民法第79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刑法第270条,拾遗拒不交出者,应处以徒刑、拘役和罚金。”

“...”

后面的几分钟,宁菲说了不少法律相关。

联系自己的挖财大计,这一刻的林宁,怎么说呢。

越听越觉得可判,越想越觉得可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