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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过雨后的沅城变得格外凉爽,空气里浮动着绿植的香气,清新淡雅;地面蒸腾的热气被雨水浸透,暂时失去了嚣张的本色。尽管不久以后它就能卷土重来,但这一刻的清凉却是确凿无疑的。

日近傍晚,五月的天色却并不幽暗昏沉,明亮的犹如初生,与渐渐西沉的夕阳遥相呼应的天际边,正缓缓升起一弯新月。新月不圆,残着半圆的身体发出冷凉清幽的光芒,虽不如夕照抵死热烈,却施施然自成一派,一热一凉,与残照形成日月同辉的盛景。

月亮从来不争辉,因为她的光是太阳赋予的,她贪恋的,不过是与太阳共存的片刻温存。

城市街巷,被暴雨阻止了步伐的交通、人潮开始熙攘,热闹喧嚣的人间烟火气又开始了。

看云台21弄对面的马路边上还停着那辆白色的沃尔沃,驾驶座的车窗被降了下来,穿着白色t恤的男人手肘随意地撑在车窗上,支着头,一派闲散地注视着副驾驶座上的那只被放的颠三倒四的粉色安妮兔——那是粟春雨落荒而逃之下遗落在他车上的。

时间倒回半个小时前。

在粟春雨说了那么长一段话来回应他的表白后,言谢是无解的。她的每句话他都听懂了,却全然无法琢磨透她要表达的意思。他知道有一种表达方式叫“欲扬先抑”,可显然,粟春雨并没有按照套路出牌。

他沉默着回味她的话,半晌,有些不确定地试探:“所以,你的答案是什么?拒绝?”

她嫣然一笑,有商有量道:“我可以明天再接受你吗?”

为什么要明天?他十分不解。在他看来,感情是很直接的事,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便不喜欢,难道多考虑一天,不喜欢就能变成喜欢了?何况她已经承认喜欢自己。

当然,他明白多数女生在面对男生的告白时总会感到莫名的紧张和羞涩,于是下意识地便会沾沾自喜地吊着胃口,控制的好,不过是矜持了几分,控制的不好,就显得有些倨傲了。

粟春雨两种情况都不是。她既不端着架子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也不热情似火地接受他的表白,她仿佛真的只是需要一个时间来缓冲,从而来接受这出其不意的告白。

见他绷着的一张俊脸,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她刻意拧眉,有些不快地反问:“你不会连这点时间都不愿意给我吧?看来你也没多喜欢我嘛。”

听听,这还没答应做他女朋友呢就开始说话“阴阳怪气”了,这要是答应了,他以后还不得被拿捏得死死的?言谢哭笑不得,语气却没有停顿:“时间当然可以给你,但是我想听到我要的答案。”

她侧眸:“你要的答案是什么答案?”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正色道:“做我女朋友,或者让我做你男朋友。只有这两个选项。”

粟春雨:“……”如此厚脸皮,她简直服了。她面无表情地瞪他:“你还可以更加无理取闹一点。”

言谢痞气一笑,继续无理取闹:“如果你答应,我就给你一天的时间。”

“如果我不呢?”

他盯着她,薄唇微弯,眉头微挑,星眸闪过一丝挑衅,语气威胁:“那你试试?”

哈,还威胁人?粟春雨气呼呼收回视线的同时,余光瞥到他干净修长的手指落在方向盘,一下又一下有节奏地敲击着,像是在酝酿着什么着,一时不由地看入了迷。

定型的东西真好,无论过去多少年,始终都不曾有太大的变化,就像言谢的这一双手,骨节分明,精致修长,一如她当年迷恋的模样,连修剪过的饱满温和的指甲边缘,亦是当年印在她心里的样子。若非要细究个三两分区别,那便是现在的这双手更精瘦有劲,透着七八分沉稳自持的男人力量。

“好看么?”男人含着淡笑的嗓音若即若离地回荡在耳畔。粟春雨回神,不自然地咽了口唾沫后强壮镇定地别开了视线。

“你这手都没有疤痕。”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她掩耳盗铃地对他这样说。

“有疤的,你要摸一下么?就在掌心。”他轻声笑着诱哄,语气轻快,难掩愉悦。

粟春雨被他打趣得耳根发热,不甘心地嘀咕了句,言谢顿时朗声笑起来。他听得很清楚,她说的是“从前也不觉得你不要脸,现在都会耍流氓了”。

既然她给了自己这样一个评价,言谢索性将流氓行径耍到底,也不枉费她的“一片好心”。

“真的不想摸一下么?或许这双手很适合你呢?”说着,他自发地把右手送到了她的视野中,又“体贴”地翻了个边,露出掌心来,那道弯曲横亘在生命线上的疤格外醒目。

粟春雨一怔,视线愣愣的顿在那道已经淡化却有些丑陋的疤痕上,她还以为,他在开玩笑,没想到,他的掌心真的有一道疤……

“怎么弄的?”她轻声问,又自言自语:“我以前没看到过啊。”

言谢翻转手腕,掌心下压,不动声色地将疤痕盖了下去,清朗含笑的嗓音在静谧的车厢内响起:“你果然很喜欢我的手啊。”这个结论不是现在得出来的,是现在确定的。早在高一的时候他就有注意到,只是当时他还不知道有“恋手癖”这个词,也不曾想过,他喜欢的人居然是个恋手癖,要不是后来去网上搜索,他就真的太孤陋寡闻了。还好他的手,足够漂亮,要不然,岂不是连这半点的优势也不占?他再度温言诱哄:“想不想要这双手成为你的专属物品?现在,只要你点头,就可以拥有。”

粟春雨真是彻彻底底地服了眼前的这个男人了。她虽然一直都知道自己的身上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癖好,比如恋手,但她迷恋的程度还不足以令自己丧失理智,不管不顾地答应他的告白。她算是看出来了,言谢不但固执、脸皮厚,还“不择手段”,不达目的不罢休。

“言谢!”她气恼地轻斥。

见她恼了,言谢终于妥协:“我逗你的,如果你需要时间,我给你时间。但是,粟粟,不要让我等太久,好不好?”

他眼眸里的深情像水一样窝在眼底,缠绵暧昧,令粟春雨的心跳有瞬间的凝滞。像被鬼迷了心窍,她思考不及,乖乖答应了他的请求。

“乖。”他抬手覆上她的发顶,“明天来接你约会。”

车窗外的雨已经停了下来,粟春雨被他的话说得一通脸红,推了车门就要走。

言谢拽住她的手腕,小心试探:“我当你答应了?”

看云台21弄的巷子口就在车子的斜对面,粟春雨忸怩作态了几秒,臊着脸,应了声“好”,才挣脱言谢的束缚,推开车门匆匆跑进巷子。因走得急,又一心沉浸在不可名状的喜悦中,以至于她完全忘记了放在言谢后备箱的行李箱。

言谢是记得的,但他由始至终都闭嘴不言,显然没打算提醒她,直至她的身影消失在巷子口,才若有若无地瞥了眼后备箱。随后,他索性降下车窗,关了车里的空调,支着脑袋偏头盯着那只被她遗落在座的安妮兔观赏起来。

粟春雨几乎是小跑着进家门的,像是身后有洪水猛兽一般。粟宏只当她是离家几天,回来有些兴奋,方菲却一语道破玄机:“跑这么快做什么,有人在追你啊?连行李箱也没带。”

粟春雨心里咯噔一下,这才想起这茬来。她暗自怪罪自己太不禁逗,又不想把真相告知父母,于是十分坦然道:“哦,不是下雨嘛,我把行李箱留我朋友那儿了,明天去拿。”

粟宏念叨了两句,便不再细问,转身进了厨房。

粟春雨跟着方菲在院子里修剪花草,母女俩聊天的声音不时透进厨房,遇到粟宏感兴趣的,他也会隔着洞开的窗户与她们聊上几句。傍晚的残阳光芒尚炽,院落宁静,有倦鸟停留在院墙上鸣叫,历经暴雨洗礼过的花朵开放得更盛,一派安然祥和,时间就在一家三口和睦、惬意的气氛下溜走。

饭后,粟春雨歇了片刻,便忙不迭地回房间洗了澡。

从浴室出来之后,她跌宕的情绪已经趋于直线状态,不再有明显的起伏,但心底的甜蜜却经久不散。

雨后黄昏,天际边出现了难得一见的火烧云盛况,月亮悬挂在墨蓝色的天空中,为这场盛况增添了一抹独特的风情。

“粟粟,出去散步啦。”方菲在院子里扬声呼唤她。

“她今天刚下飞机,就让她在家里歇着吧。”粟宏体贴的声音跟着响起。

粟春雨走到窗边,趴在窗台上往下看,语气揶揄:“爸,您这又是怕我去当电灯泡吧。”

粟宏板着脸瞪她:“没大没小!去不去?”

方菲还在冲她招手,“快下来,今天晚上很凉快。”

“来了。”她一溜烟地转身。

许是难得遇到这样的一个好天气,看云河岸边都是成双结对的人群,有带小孩的家长,有年轻向上的学生,也有热恋的情侣……他们或跑、或跳、或停、或走,在日暮黄昏里,怡然自得地享受着自然的馈赠。河风自东而来,轻柔地吹拂着岸边的垂柳,吹走了城市边缘的最后一丝燥热。

春末夏初的傍晚,人间美好得如同新生般纯粹。

粟春雨拿着手机边走边拍,落后于父母身后几米距离。她其实不常独自来看云河边散步,只在闲来无事时会过来走走;一来是念书的时候时间都花在学校和学习上,等到工作了,她又乐此不疲地爱上了宅生活,连今晚的散步,也是临时起意跟着一道过来的。

可她的父母却不同,他们时常会在闲暇之余相携出门,或购物,或约会,或散步。而散步的必经之地一定有看云河的一席之地。

她对每天能看到的景色多少抱有几分审美疲劳之感,所以她并不喜欢一成不变。但当她看到父母牵手漫步在河边,即便不说话也很从容,一派悠然自得的岁月静好模样;路灯的光将他们的影子拉长,时而交叠,天边晚霞正渐渐散去,她把手机镜头对准眼前的那一幕,咔嚓一声,时间仿佛定格。

粟春雨看看天空,又看看手机,今天的黄昏真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