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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900人从1620开始 > 第二百五十四章 唐人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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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 唐人特权

自从台南财报以及1622年的财政预算公布出来之后,身在台南的人和那些与唐人有商业往来的人忽然发现他们有了新的关注点。

那便是开始研究起了唐人的政策以及唐人投资的方向,因为很明显唐人的每一个政策和投资方向都意味着财富的来源,就好像唐人帮忙做出了预言了一般。

比如1622年财政预算总额出现之后,五大院分别拿走了多少预算,这个总额会在五大院公布出来。

而作为第一届总统,裴永福更在意这样一个体系能否在自己的任期内得到完善,所以他赶在正式上任之前,也就是1622年一月一日之前,先一步与五大院进行了财政体系方面的沟通。

其中每下一个财年的预算公布日期被确定在了每年12月之前,也就是最迟11月底,相关的下个财年总预算就要公布出去。

其次就是无大院至少要在预算公布出去的一个月内,也就是12月底之前,对外公布出下个财年第一季度的大致预算开销。

由于这是第一次,所以时间被限制在了10月公布预算,11月底之前公布1622年第一季度预算用处,时间上较为充裕,并且也是为了起到引导商业走向的目的,所以整个11月,台南三大报纸几乎每三天就要增发一起特刊来宣布1622年第一季度的各部门预算计划。

看似只是个不起眼的动作,但对于台南唐人来说,却是个十分麻烦又繁琐的事情。

首先预算可以估计,但实际这笔钱从哪里出,怎么出,都需要与财政院进行协商,毕竟预算这玩意不是钱财都在财政院或者银行,直接拨款就行。

而是很大一部分要结合收益,由财政院与银行合作,结合每一笔钱财来源从银行抽调不同期的资金来进行分批次拨款。

哪个部门先拿到拨款,哪个部门需要稍候,这需要根据不同预算开销项目进行先后区分。

其次资金使用方面又涉及到了银行内部走账,实际资金外流,甚至资金转运等多方面问题,并不是全程银行支票,玩账本游戏就可以的。

目前台南银行以及泉州分行之间还有电报机可以相互沟通,下一步要把银行范围辐射到首里城、台北、基隆、台中甚至东港,相关业务可是需要大量人才和设备支持才行。

何况各个地区对于唐元的普及可认可程度还有不同,泉州地区倒是能做到和台南一样,纸币与银币牢牢占据市场贸易主体。

其他城市可还是以银币、散碎银子和铜钱为货币主体。也只有大商人、地方实力派等一些手中持有大量现金的人才会与台南银行合作,其他普通人的手上可没有那么多银币或纸币。

问题很多,具体如何运作使用资金,如何监督工程进度以及确保资金使用不被贪墨,对于穿越者们来说都是非常严肃的问题。

当前时代的明朝官员士绅甚至商人都养成了贪墨的习惯,不一定是所有人都这样,但这种风气却是很多人不得不被拖下水的重要原因。

所以在完成初步的预算之后,裴永福以及首届内阁成员们很快便开始讨论起了如何建设相应的反贪机构,以及相关的监管机构。

在忙活了一个月之后,1621年11月底,初步计划总算是有了个大概方案。

首先,司法院方面会建设一个专门的廉政督查总局,该部门会由唐人负责主持,暂定由原管委会办公室秘书李一心担任局长。

该部门主要工作为日常监督各部门官员的廉政问题,会在每一座城市建设分局,并且有权在接到举报或者有相关怀疑时对涉事人员进行三级无障碍处理。

所谓的三级无障碍处理指廉政督查局的工作组有权在不通知各级部门主官的情况下对局级及一下官员进行24小时内免责传唤。

也就是说,只要廉政督查局发现或者有所怀疑,他们都可以传唤局级及以下官员24小时,并在期间有权限询问、审查、甚至封存相关涉事人的财产及亲属财产。

当然廉政督察局并无权利审判,审判权要交给法院,涉及唐人,相关审理处置权只能上报给司法院,由司法院递交给议会来处理。

这是一项特权,同时也是首次明确唐人特殊地位的特权案例。

三级无障碍处理的第二级是指在需要对涉事官员及怀疑对象进行紧急处置时,廉政督查局可以在通知属地最高长官的情况下,寻求当地警察、银行安保、海军、陆军甚至仆从军的部分借调权。

也就是说,在有明确怀疑证据和倾向的情况下,只要通知当地最高长官,廉政督查局就可以借调以上这些部门的武装力量对相关嫌疑人进行武装抓捕。

最后也是第三级无障碍处理是指跨区域案件处置时,为防止信息泄露,地方保护等因素,廉政督查局有权越境借调人手,并开具相关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对跨区域人员进行24小时内的羁押。

其中24小时羁押是指抓捕成功后,并非计算事先侦查和调动武装力量越境需要消耗的时间。

其中在人数限制的情况下,越境行为不会被追究责任,相关参与行动的武装力量不会被视作违规越境。

更为关键的则是越境抓捕可以异地审理,异地关押,只需要在抓捕成功后向当地最高长官报备即可。

三级无障碍处理以为着免责,也意味着特权,因此在建设这个部门的时候,大家明确了唐人身份,用这样的方式算是给了所有穿越者法理上的特权。

首先只要是唐人,廉政督查局就没有抓捕权,无论是什么样的案子,涉及到什么样的地步,廉政督察局在面对唐人时都只有收集相关信息的权利,之后是要上报司法院和议会的。

唐诗韵设置的法律中,只有议会有权审理并处置唐人,其他四大院包括哦司法院都无权直接审理并处置唐人。

议会方面也不会有死刑,最高判罚在议会那里只有剥夺现有非法财产。考虑到很多财产不一定是非法途径获得,区分又比较困难,所以按照实际操作情况考虑,最高剥夺现有非法财产的上限被设定在了总资产一半,其中不动产与现金可以又涉事人自行选择比例进行罚款缴纳。

对于局级以上的官员,目前非唐人官员只有李旦、颜思齐以及许心素,因此内阁最终决定统一按照唐人范例处理。

也就是说,李旦家族三个人已经实际享受到了唐人待遇,只是李国柱因为级别不够,在正式继承李旦爵位之前,并不享有这样的待遇。

这一条李旦家族是非常满意的,特别是李旦、颜思齐和许心素三人。倒不是说他们三个真的想要触犯相关法条,而是特殊待遇彰显了身份,同时也给许多观望的家族看到了希望,让那些家族不再犹豫或观望。

大明和其他国家其实也有这样的特权,只不过碍于儒家文化圈的实际需求,很多特权都是潜移默化存在的,并没有像唐人这样直接诉诸于法律条文之上。

其实敢于这么做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所谓的悠悠众口并没有实际上那么可怕。在这个皇权时代,皇家、官员拥有特权在所有人眼中都是正常现象。

穿越者们的体系并没有皇帝,这份权利又有实际需求,因此直接上法条反倒是能把权责分的更加明晰,依此反过来约束官员。

没错,就是用特权来约束官员,听起来似乎很荒诞,实际运用中却非常有效。

说白了无非就是掌握特权的人要被限制,尽管与普通人相比,这根本就算不上什么限制。但有着最高底线一半财产没收,也就意味着仍有一个较为体面的手段可以对官员进行处理。

官员们有了后路,自然就会减少硬抗的可能性。大不了就是斗争失败后退下来当个富家翁,财产交出一半尚且可以生活的很好,也就没有必要带着全家老小集体反抗。

这一条换做在大明肯定会尾大不掉,因为大明的很多官位和爵位都是可以通过不同手段世袭的,一旦利益集团长久保持在某些人手里,这种法律反倒是会让某些人变得肆无忌惮。

而在大唐这里,除了唐人身份是可以世袭的之外,爵位是每一代都会降级的。

比如李旦如今的爵位,在管委会时代,他得到了台北和基隆两块封地。但在大明正式授予唐人‘开府唐国公’爵位之后,李旦就只能拥有一个次等实封爵位。

也就是说,现如今大唐方面给大明那里报备的是申请敕封李旦台北侯爵,这个爵位并不符合大明的礼法,但由于双方关系的原因,大唐这边又有开府权利,所以基本上大明并不会在意唐人下面封一些次一等的爵位。

毕竟爵位只是个名头,该有的待遇需要唐人自己出,封地也要从唐国公府的领地挑选,除了东港之外,唐人的土地都是他们自己打下来的,所以大明那边只要唐国公府给报备,并且愿意缴纳一笔费用,大明是不会介意给正式的敕书的。

因此李旦现在的实际身份是台北侯爵,按照公侯伯子男的顺序,颜思齐拿到了基隆伯爵,许心素也拿到了台中伯爵的身份。

这是拆分后的爵位,也是裴永福大总统正式上位之前跟内阁沟通的结果。一方面是为了拉拢李旦集团,希望能够在这样一个时期稳住李旦集团。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各家势力看看唐人的大气,不会做那些卸磨杀驴的事情,反倒是不吝赏赐,大有海纳百川之姿。

李国柱因为会继承李旦的爵位,所以暂时只有台北候府大公子的身份,这身份尽管不是正式爵位,但大公子身份得到了唐人承认,也就意味着台北候的爵位继承人只能是他。

只是当他继承爵位的时候,如果没有重大功劳,或者李旦没有再晋级的情况发生,他继承的就只能是台北伯爵,需要降级一等传承。

实封爵位如此,倒是后续还会考虑一些挂名的爵位也会相继出台,只是议会那边还在讨论,暂时没有结论。

此外就是唐人身份认定也伴随着大唐开府而正式确定,其中穿越者900余人毫无疑问就是真正的唐人身份,也是无可争议,不需要增补或减少的唯一名额。

后代认定方面,两个唐人的后代肯定天生就拥有唐人身份,这一点无关数量和其他因素。

比如唐诗韵和林枫,他们两个人都是唐人,那么无论他们两个有多少直系后代,身份无疑都会是唐人。

王乐之、秦君毅这些有女朋友的人也是一样,只要父母双方都是唐人,后代无论男女就直接拥有了唐人身份。

第二种情况是唐人与非唐人的后代,按照议会最新审议方案来看,目前大家较为认可的方案便是数额方式判定是否拥有唐人身份。

比如林枫和柳琴如果有了后代,那么就符合父母一方是唐人,另一方是非唐人这个条件。

这里细分的部分就是柳琴的身份问题,像现在这样她是入籍唐人,那么他们的长子和长女就可以获得唐人身份,次子或者次女就拿不到唐人身份,而是只能持有入籍唐人的身份。

也就是说,父母一方是唐人,另一方是非唐人,且已经是入籍唐人的状态下,其后代子女中一子一女可以获得唐人身份,且只能是长子长女,其他后代只能拥有入籍唐人身份。

并且唐人与非唐人结合,也仅有一个这样的名额,其他再有与非唐人产生的后代均没有获得唐人身份的资格。

这是议会某些人打造唐人血统理论的做法,也是大多数穿越者在这一年里拥有特权生活后养成的习惯,所以目前来说还没有穿越者提出明确反对,至少反对声音不会很大。

简单来说,林枫和唐诗韵结婚后,他们的身份拥有的后代无论多少个都是唐人。柳琴会以平妻身份嫁给林枫,这样她的后代一子一女会获得唐人身份,再有子嗣也只能是入籍唐人。

林枫再娶小妾就没有获得唐人身份的资格了,无论他娶多少个,有多少后代,都只能获得入籍唐人的身份。

这里说明一下,真正的唐人会被议会记录在案,这个身份是议会认可,天生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也是议会体系下所有安全考虑最高一级的一类人存在,这意味着当灾难、战争和其他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议会体系内的战略储备、军事动员甚至整个内阁五大院都会优先把资源投入到唐人身上。

这其中林枫的唯一选择权就是柳琴是否能获得平妻身份,而不是妾室。这一点需要林枫与唐诗韵共同认可,也就是说,唐人女子在家庭中是有权决定自己丈夫是否可以迎娶妾室,并且是否接受妾室成为平妻的。

身份区分在这个时代来说是完全能被接受的,因为这个时代本来就有这种东西存在,而且大家也习惯了这种模式。

至于唐人、入籍唐人之间的区分,这一次议会也给出了明确的划分。

第一级:唐人,毫无争议的穿越者组成,自然而然要遵循上述传承模式拥有该身份。

但也不是说其他人就无法获得唐人身份,这其中李旦家族就已经具备了这个资格。议会初定的唐人身份中,内阁以及议会认可,总统签字确定身份的爵位及传承人就有成为正式唐人的资格。

比如李旦、颜思齐和许心素三人,三人是实封爵位,这意味着三人也是唐人身份,并且他们的唐人身份可以传承下去。

但问题是他们这个唐人身份与穿越者不同,穿越者是先天掌权而获得身份,子嗣传承即可保持这份身份传承。

而李旦三人的后代需要持续拥有实封爵位才行,虚封的爵位都无法获得唐人身份。

其中公侯伯子男五级中,在大唐为突破公爵限制之前,公爵这一级不会对外敕封,而男爵这一级的继承人又无法继承爵位,所以实际运作中只有侯爵、伯爵和子爵极其传承后代拥有唐人身份,嫡次子及其他嫡子、庶子均无唐人身份。

只有明确继承爵位的嫡长子以及嫡长女可以获得唐人身份,且嫡长女无需拥有继承权,完全是按照一子一女的模式可以获得唐人身份。

唐人身份为目前大唐体系内唯一合法公民身份,甚至可以直白点说,就是特权甚至贵族身份。

该身份的好处是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人身安全优先保障权、以及大唐福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什么好说的,无非就是总统选举的实际参与。此外从事行政工作,当官评选有最高优先级,同等条件优先唐人身份晋升,非同等条件下唐人拥有身份加成,最低不低于百分之十,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可以说比大明勋贵、皇族的特权更实用。

人身安全优先保障权是明确立法的特权,在任何情况下,大唐体系内的行政、司法、军事等各部门都要以优先保障唐人安全为前提。

在战争、灾难等突发事件中,立法明确规定所有力量优先保障唐人公民安全和健康,并且战略储备的有限保障级也是唐人身份,其次才是官员和军队。

最后大唐福利方面,第一届总统也签署了相关保障。包括住房、医疗、退休金以及工作安排等诸多方面。

其中住房最低标准按照台南平均住房水平的一倍,由唐人公民与大唐财政各出一半资金来解决,且相关税收可以减半。

医疗则是免费的,完全由大唐医疗相关收入和财政预算进行补贴。

退休金方面则按照最低副局级,最高内阁大臣级进行发放,该部门由议会预算发放。

至于工作方面,只要是唐人身份,第一代可以直接进入各级部门工作,并且有有限提拔权限,而且不设置级别障碍,可以连续跳级升降。

第二代开始,只要通过相关学历最低标准,唐人均可进入各部门工作,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但不能享受越级提拔。

这种建立特权贵族身份的好处无疑就是后金那种模式的翻版,不同之处在于议会没有通过相关世袭保障,后代唐人们只是有一定的有限级保障,并且每年议会都会根据唐人数量发放福利补贴,这部分钱是所有唐人按照不同职级待遇均分财政预算的一部分。

而不是随着人口增加逐渐增加名额,甚至固定薪酬福利。

此外后代唐人如果游手好闲,没有正当工作,同样也无法享受相关福利,甚至议会还考虑后代唐人如果不能够纳税,或者连续多年纳税金额不够一定标准,还有可能会取消唐人身份。

可以说建立这样的贵族特权的前提并不是为了养猪,而是要构建一个不同方向的晋升渠道,有升有降,才会确保这个族群的未来可以健康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