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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人在吞噬被穿越 > 第十七章 真想问问焦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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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杨易大声笑了起来,“那就不客气了,这鬼地方我走了足足有七天,差点没把我烦死,再也不想走了。”拍了拍身上的雪花,将其散落在地。

走上前去,掀开车帘,爬进车里,根本就没在意驾车的汉子一脸戒备的看着他。

车里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大帅哥。

说年纪不大,是因为从长相上看不出具体年纪,可能二十多,也可能三十多。帅哥和美女一样,往往会让时间忽略掉他们,老天爷也爱美,很偏心。

说大帅哥,是因为张脸,完全可以当嫖资。从吞噬世界回来后,他见过的能称为大帅哥的,只有两位,扮演李寻欢的焦帅,还有眼前这位。

白衣胜雪,星眉剑目,脸如刀削,只是稍稍有些苍白,看向杨易的那双眼睛好像自来就带有笑意,搭在车沿上的手五指修长纤细,正握着一个酒壶,车里四处弥漫着酒香。

一看就是个酒鬼。

车里烧着一个碳火盆,温暖如春,与车外形成了两个世界。进入车里,杨易像是再次活过来一般,有说不出的舒坦。

“兄台,多谢了,你可是救了我一条老命。”杨易对着面前的大帅哥拱手说道,也没问对方同不同意,就一屁股坐了下来。

“不必客气,相逢即是有缘,举手之劳而已。”大帅哥话语温和,笑意盈盈,天然有种说不出的亲和感。

不得不说,这卖相,神了。

“小兄弟为何这么看着李某?”大帅哥见杨易自进来后就一直在观察他,疑问道。

“你姓李?”杨易问。

“是啊,正是姓李。”大帅哥答。

“你叫李寻欢?”杨易又问。

这话一出口,整个车厢气氛陡然凝固了起来,杨易还感觉到车外那马夫身上发出一股肃杀之气。

杨易不解,这名字这么有杀伤力?

“老贾。”大帅哥对着车外喊了一声,意思是不必紧张,继续驾你的车,又看着杨易道:“你认识李某?”

我去……

你还真是?

杨易是看这卖相才随口一问,没想到问到真人了,就离了大谱。

你和焦帅也不……不对,还是有几分相似的,只是多了几分沧桑,又多具几分贵气。

真想问一问焦帅他祖上是不是有个亲戚姓李。

挺荒唐的,串台了不是?从金庸到古龙,这江湖未免太大了。

杨易咳嗽了一声,道:“不认识。”心中暗道我认识的是一个演“李某”的李寻欢,而不是你这个李寻欢。

“不过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名满天下,这江湖不可能有两个同样帅气的酒鬼。”杨易指了指他的人,又指了指他手上的酒壶,意思是这些辨识度挺高的。

知道是李寻欢,他说话就随意了很多。有些人你当他是朋友,他就是你朋友,一面之交,也能生死不弃,那就是李寻欢。

如果是别人,说话太过随意会得罪人,但李寻欢不会,他反而喜欢朋友有话直说,比如龙啸云,就是有话没说出来才导致的悲剧。

你可以说他百般不是,但当朋友绝对不亏。

李寻欢哈哈一笑,仰着头又喝了一口酒,咳嗽一声,脸色更加发白,然后将酒壶递给杨易,意思不言而明,请你的。

杨易接过酒壶,狐疑的看了看人,又看了看酒壶,你们江湖人士这么不讲究卫生的吗?不过他还是举着酒壶喝了一大口。

李寻欢送的酒,不喝一口说不过去。

“酒不够烈,味道一般。”杨易喝完,将酒壶递了回去。这玩意喝一口就行了,喝多了不也成酒鬼了吗。

李寻欢听了这话,闻了闻酒壶,又看了看面不改色的杨易,一时也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酒不太好。可是这已经是江湖中最烈的酒了,十年陈的烧刀子,一般人喝一口都难受半天。

见到李寻欢这副表情,杨易道:“不信?”

“小兄弟喝过更烈的酒?”李寻欢不答反问。

“喝过。”

“那是什么滋味?”

“像真刀子刮着喉咙,一直烧到肚子里,喝完整个人感觉火辣辣的,像是随时燃烧一样。那酒真的能够燃烧,用筷子粘一些,遇火就点燃,烧出的火焰是蓝色的。我还记得曾经不小心打碎一壶,那房间,三天不散。”

李寻欢的喉咙不争气的上下跳动,赶紧举壶小饮,掩饰尴尬。

杨易看着这样的李寻欢感觉好笑,又说道:“我曾经有个想法,如果遇到李寻欢,我要做些什么呢。”

“哦?”李寻欢也好奇起来,“小兄弟想做什么?”

“我曾想了好长一段,最后才想到,如果遇见李寻欢,不请他喝一壶酒那真是太可惜了。”杨易说得很认真,接着道:“所以,我决定酿一壶好酒请你喝。”

李寻欢又是一番大笑,“小兄弟如果请李某喝酒,即便是天涯海角,手脚断了,只要有一口气在,李某爬也爬过来喝。”

杨易点点头,“你说这话我信。”别人说这话是夸张,李寻欢说这话是一言九鼎。这人你可以讨厌他,但不得不佩服他。

杨易将背包拿出来,打开从里面取出三个桃子,“李兄你请我喝酒,我请李兄吃个桃子。”桃子在寒冷的天气里过了七天,已经有些僵硬,好在背包防水和保温还算好,没有真正冻僵。这是剩下不多的几个了,其余的都被杨易当做口粮,吃进了他的肚子里。

杨易将一桃子给李寻欢,另一个也给他,让他给外面的车夫,剩下一个自己一口吃了一小块。

搭车要给车钱。

“小兄弟不是要请李某喝酒吗,这桃子就不必了吧?”李寻欢拿着两个桃子,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一辈子没见过这般直率之人,像是很熟悉自己一般,说话做事直截了当,让人触不及防。

性格怪异就不说了,头发怪异,衣服鞋子怪异,就连背包也很怪异,真不知是什么样的人。

杨易摇头,“那是以后的事,一码归一码。请你喝酒是心中所愿,请你吃桃子是感谢你刚才让我上车,又请我喝酒。”他指着李寻欢手上的两个桃子,说道:“我跟你说,这桃子是我从一群猴子那抢来的,当然,也是它们愿意给我,不然也抢不过。滋味很不错,说是仙桃也不为过,你不尝尝就太可惜了。”举着桃子示意一下,又吃了一口,滋水四溅,冰凉凉的,满口香甜。

李寻欢看着手上的桃子,确实比一般桃子大了不少,鲜红的果皮也比一般桃子更薄,薄薄的果皮呈半透明状,里面的果肉清晰可见,果实水嫩,像是随时从里面溢出水来一般。

这确实不是一般的桃子,杨易说是猴子送给他的,那么说是仙桃也有几分可信。

李寻欢一只手伸出车外,将一个桃子送给车夫老贾,自己拿着一颗轻轻品尝起来。

果然香甜,在雪地里呆久了,还带股风雪之意,似乎自己的酒气都消散了几分,真气在体内活跃了起来,咳嗽都好了不少。这桃子,放到江湖中不异于奇珍异宝,杨易就这么随意送自己两人两颗,很是怪异。

不过李寻欢也是个看得开的人,别人把他当朋友送他桃子,他也没有不吃的道理。

杨易看他吃得小心翼翼,微微而笑。刚才不觉得什么,在这温暖的车厢里,吃完桃子他的眼皮就直打哆嗦,只觉困意席卷而来难以抵挡。他打着哈欠道:“李兄,虽然见到你很开心,但我走了七天,没睡个安稳觉,实在太困。不介意的话,我先睡一会儿,到了地方你再叫我。”

说着将背包放到一边,倚靠着车厢就要睡过去。

李寻欢道:“小兄弟要睡躺着就好,靠着也不舒服。”说着他将车厢里的靠枕拿出来,自己让到一边,让出足够的空间。

杨易看到枕头,困意更浓,说一声多谢,整个人躺下去不到半分钟就睡了过去。

李寻欢看着毫无防备的杨易,微微摇头一笑,将他放在车厢里的背包拿起来放好,又将身上的裘衣脱下来盖在杨易身上。

他做得很温柔,就是咳嗽他也压低了声音。

做完这些,他才轻声的对车外道:“老贾,走缓一些。”

西域昆仑山下,有一架普通的马车莎莎的使在雪地里,哒哒的往远方而去,往东方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