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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记忆,属于阳世的琴,但却被她所遗忘了。

当时琴很小,只有六岁,是刚上幼儿园大班的年纪,那一年,长年居住在乡下务农的父母,因为某个住在城市的亲戚女儿结婚,于是带琴北上,参与婚礼。

婚礼过后,两老特地带琴去附近的百货公司逛街,当时,对从小在乡下长大的琴而言,简直就是毕生难忘的体验。

这里没有一望无际的农田,没有吹起来暖暖辣辣的风,没有田边突然钻出来的大青蛙或大蟾蜍。

这里,是这个国家最繁荣的城市,这里充满了眩彩灯光,这里的人脚步好快,这里每样东西都精致而华丽,带着一种绝对的尊贵,却也带着一种与人之间绝对的隔阂。

琴走在百货公司内,眼睛看着每个她从未想过的景色,小手摸过每个她没想过的玩具??也许,是琴太开心,也太忘我了,也许是她的父母疏忽了,当她逛了一阵子,回头时,却已经发现??爸妈不见了!

年纪幼小的琴感到慌张,她快步回头,想要找到父母的踪迹,但反而让她更加迷失了方向,连原来的路都找不到了!

而就在琴感到惊慌失措之时,忽然,一个身形微胖,带着亲切笑容的大叔,蹲到了琴的面前,温柔的问。“小妹妹,你怎么啦?迷路了吗?”

琴满心恐慌,眼眶中早就饱含了眼泪,拼命点头。“叔叔,我找不到爸妈,怎么办?”

“呵呵,这百货公司这么大,和爸妈走失很正常啊。”那微胖的大叔说,“幸好,这百货公司有广播系统,只要透过广播,就可以找到爸妈啰。”

“真的吗?”

“真的啦。”大叔笑得好亲切。“小妹妹,你不是这里人?对不对?”

“嗯,我家在南部。”琴感到自己遇到救星了,心情也松懈了下来。

“我也是这样猜,呵呵,大叔很爱乡下小孩,因为很质朴,很干净,尤其是眼睛,特别漂亮喔。”大叔边说,边伸出大手,拉住了琴的小手,往前走去。“来,大叔带你去服务台,我们去请那些阿姨帮你广播。”

“嗯,谢谢叔叔。”琴的小手被握住时,感到微微的不舒服,但她毕竟是乡下孩子,从小她就在邻居家中跑来跑去,那些邻居的叔叔伯伯,总是把她当成自己孩子。

这大叔,应该也是这样亲切的好人吧?毕竟,他要带我去找爸爸妈妈欸,琴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服务台就在前面喔。”大叔边说着,“小妹妹,我猜你几岁?五岁?六岁?”

“我六岁。”琴说。

“果然和我猜的一样,呵呵,是六岁,偷偷跟你说,是叔叔最爱的年纪喔。”大叔笑。

“嗯?”琴感到大叔的手心微微潮湿,这份潮湿让琴感到不舒服,但大叔的手抓得好紧,琴发现自己挣脱不开。

“广播,就在前面,有一扇门,看到没?我们只要推开门,弯进去??”大叔边笑,呼吸加快,手心也变得更潮热了。

“嗯?”琴瞬间感到困惑了,广播室,怎么会藏在这么隐密的小门后面?

但,她只是困惑,因为大叔手的力气好大,琴完全没有抵抗的余力,大叔就这样推开了门,然后把琴拉进了小门内。

小门内,灯光晦暗,空无一人,正是每间百货公司都有的逃生梯处。

“叔叔??”琴抬头,她感到极度的不安。

然后,当她抬起头,恐惧瞬间扩大数百倍,变成了令她呼吸几乎停滞的,巨大恐惧。

因为她看见了那大叔的脸,就算背着光,也可以看见大叔的亲切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贪婪,饥饿,恐怖的笑。

“六岁,是最好吃的年纪喔。”那大叔伸出满是汗水潮湿的手,用力捏了琴的脸颊。“你看起来,好好吃喔。”

“叔叔!放开我!”琴拼命用力,想要甩开大叔的手,但六岁孩童的力气,怎么足以和一个四十几岁的成年人对抗?只见大叔纹风不动,脸上继续挂着可怕的笑。

“我在这间百货公司观察很久了,这逃生梯的楼梯间厕所很隐密,平常不会有人来的。”大叔一边说,一边将不断挣扎的琴,拉进男生厕所,然后从口袋中拿出一块脏脏的布,布上,沾着一片不知名的液体。“小妹妹,你就乖乖的睡一下,不会痛的。”

“救命!救命!”琴尖叫,但周围却依然沉静,这城市虽然热闹,但它的角落却是如此阴暗,如此冷漠,更是如此的致命!

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叔的布,离自己的口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也就在此刻,忽然门外传来非常低的一个声响,卡的一声。

然后,一个小男孩的声音,从上方的楼梯传来。

“警卫叔叔,就是这里,我刚刚看到有小偷,往这边跑来。”

这刹那,大叔的脸色变了,他动作静止了。

小偷?大叔皱眉,事实上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犯下类似的罪行,但他从未被人逮到,这些年的犯罪经验告诉他,事情不会那么巧的。

事情不会巧到??在他好不容易逮到心爱的六岁猎物时,门外就出现抓小偷的警卫。

是幌子吗?是那个小男孩的幌子吗?真的是警卫吗?

但,就在大叔迟疑之际,六岁的琴则趁机挣开了大叔的手,然后放声大叫。“小偷!这里!小偷在这??”

“你他妈的。”大叔的手再次用力捂住了琴,那充满迷幻的麻醉气味,顿时充满了琴的鼻腔。“给我住口!给我昏过去吧你!”

也就在琴大喊的同时,楼上,更门外,清楚的传来了脚步声,脚步声正不断往下,朝着变态大叔与琴的方向而来。

啪哒啪哒,从脚步声在空旷的逃生梯处回荡着来判断,而且不止一个脚步声,两个脚步声,门外至少有两人,一个沉重,一个轻盈,仿佛真有一个大人,正带着小孩,在这里逐层搜索着。

似乎真有一个大人,带着小孩,来到厕所附近了。

“两个人?所以,真的有警卫?你他妈的!真倒霉!”大叔牙一咬,把琴往地上一扔,就这样急急的从逃生梯的另一个方向推门逃了出去。

砰砰几声乱响,大叔离开了厕所,踢倒了垃圾桶,顺着楼梯,急忙跑离了现场。

现场,只剩下吸到了麻醉气体,意识渐渐丧失的琴。

然后,琴看到了厕所门被推开,一个年纪与她相仿的男孩,探头探脑,从上面的楼梯走了下来。出现在门外。

只有一个男孩?为什么刚刚是两个脚步声???随即,琴笑了,因为她看到男孩的手上,正拎着自己的鞋子,而男孩的脚,却是赤足的。

这就是刚刚两个脚步声的秘密吗?

男孩脱下鞋,用手来控制第二个脚步声,难怪能一个轻,一个重。

再加上逃生梯这里人迹稀少,空间狭小,所以回音特别清楚,干扰了变态大叔的判断。

这男孩好聪明啊,好聪明啊。

琴笑了,她想说谢谢,但意识已经模糊,她只能看着这男孩,想努力的记住这个救命恩人的模样。

更奇怪的是,琴感到自己的眼眶热了,仿佛除了感谢,还有更多的情感,在看到这男孩的瞬间,就要化成眼泪,汹涌而出。

男孩抓住琴的手,放在自己的肩膀上,然后用力往上一顶,就这样把琴背了起来。

“刚刚我一直跟着你们喔,没时间回头叫警卫,幸好,没事。别哭,”男孩咧嘴笑,那并不是一个乖孩子的笑,反而带着些许顽皮,但却充满了真诚的笑。“没事了,没事了。”

没事了,没事了。

琴就这样靠在这小男孩的肩膀上,带着泪,陷入了昏迷。

后来,当琴从昏迷苏醒,她发现自己已经躺在爸妈的怀里,周围有几个警察,以及穿着西装,看起来像是百货公司的管理人员。

琴听到他们的讨论,是这样说的??

“这变态犯生性狡猾,在这城市各大闹区物色小孩,真的很危险。”

“而且他不只会侵犯,还会用各种变态且危险的手段来虐待小孩??真的很可恶!”

“全靠一个小男孩,才救了这女孩。”

“只是,小男孩没留下任何数据,嗯,只有在和服务台通报的时候,留下一个字。”

“一个字?”

“是啊,写得有点潦草,可能年纪太小还不太会写字,那个字是??”百货公司的管理人员说。

“是??”

“柏。”

是柏。

二十年前,在百货公司救了琴的赤足小男孩,名字就叫做??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