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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太上皇和皇帝的差别(上)

今天的晚饭并不是由着苏清去做的,苏清今天去接齐年北了,所以晚饭是由着陈雅馨亲自去做的。其实像是齐年北这样的县尉,在家里都是可以雇佣一些仆人做饭的,但是齐年北和苏清都担心外面的人会有问题,所以就没有选择雇佣外面的人,外面的人或许做饭好吃,但是不安全。

至于内卫的人,这种做饭上面的事情,齐年北并不放心让内卫去做。

内卫的人或许都有本事,有很多人都能够掌握这些事情,但是有一件事情是不一样的,齐年北并不放心,内卫最擅长的就是杀人,让他们跟在自己身边,都是齐年北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考虑清楚的事情,要不是因为要考虑自己安全的事情,齐年北断然是不会去做这种事情的。

内卫固然是那种有问题的,但是内卫好歹也算得上是在朝廷当中有自己势力的存在,不管怎么说,都是能够有一些本领的,最少也是能够保护人的,皇帝早年对于内卫的定位其实就是保护自己的,内卫原本的任务就是保护皇帝的,而不是用来探查现在这些事情的,之所以后来开始探查这些事情,有很大的原因是皇帝籴下面那些人的不信任,皇帝原本只是把内卫当做自己的贴身侍卫的,内卫和金吾卫不同,内卫甚至于原本是由宫中的阉人充当,那些阉人都是自小就练武的好苗子,或许对于他们来说成为太监不是好事,但是能够一飞冲天当上皇帝身边的红人,就是另外一番成就了。

皇帝身边或许从来不缺乏这种人,但是只要是能够成功一次,这些事情就都不是问题了,只是谁也说不上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就像是那些一开始想要到皇帝身边做事的人,到最后竟然会死在外面。

当然皇帝不是代指齐年北曾经瑟瑟发抖的那个人,而是大吴那位开国的太祖皇帝,这位太祖皇帝也不是一般人,不然也不会成为开国皇帝,最厉害的地方,是这位太祖皇帝的胆识,这位太祖皇帝当年留下来的一些东西到现在还在影响着大吴的很多事情,除却一些改革之外,还有就是宫中大小事务都是由着他一个人制定规矩的包括祭祀,凡祀天地,祭社稷,享宗庙,精诚则感格,怠慢则祸生。故祭祀之时,皆当极其精诚,不可少有怠慢。其风、云、雨师、山川等神,亦必敬慎自祭,勿遣官代祀。

凡祀天地,正祭前五日,午後沐浴更衣,处於斋宫;次日早传制,戒谕百官;又次日告仁祖庙,致斋三日行事。

凡享宗庙、祭社稷,正祭前四日,午後沐浴更衣,处於斋宫;次日为始,致斋三日行事。

凡祭太岁、风、云、雷、雨师、岳镇、海渎、山川、城隍等神,正祭前三日,午後沐浴更衣,处於斋宫;次日为始,致斋二日行事。

凡传制遣官代祀历代帝王,并旗纛、孔子等庙,前一日沐浴更衣,处於斋宫;次日遣官。

甚至于还有一些对于守成的内容,凡吾平日持身之道,无优伶进狎之失,无酣歌夜饮之欢;正宫无自纵之权,妃嫔无宠恣之专幸。朕以乾清宫为正寝,后妃宫院各有其所,每夕进御有序。或有浮词之妇,察其言非,即加诘责,故宫无妬忌之女。至若朝堂决政,众论称善,即与施行;一官之语,未可以为必然。或燕闲之际,一人之言,尤加审察,故朝无偏听之弊。权谋与决,专出於己,察情观变,虑患防微,如履薄冰,心胆为之不宁。晚朝毕而入,清晨星存而出,除有疾外,平康之时,不敢怠惰。此所以畏天人而国家所由兴也。

当然这些内容并不是所有皇帝都能够做到的,但是有人能够做到,被大臣称为贤君的太上皇,其实都不能够算是那种特别有本事的君主,他只能够称得上是有一定能力的守成之君,说实在话,这种皇帝按照常理来说,就只能够说是那种能够称得上是没有过错的君子,无论如何都称不上贤明,但是这样的君主却是那些大臣一直鼓吹的对象,因为太上皇是一位极为和善的君主,太上皇即位三十年间,杀掉的普通百姓之类的犯人不去计算,计算出来恐怕会有很大一部分,就说说杀掉官员之类的犯人,三十件杀掉的官员之类的犯人只有三百余人,其中五品以上的官员只有一百人,而真正的大吏,三品四品的官员,就只有区区十人,还都是那种犯了大错的人,这种大错不是指那种砍头的大罪,砍头算是重刑,但是和车裂以及五马分尸诛九族比起来,是有一些差距的。

那十个人当中,只有一个人是被处以极刑的,而这个人极刑的原因是因为他做了一件大事,他犯了十恶之一。

十恶指的是什么,一为谋反,二为谋大逆,三为谋叛,四为恶逆,五为不道,六为大不敬,七为不孝,八为不睦,九为不义,十为内乱。自秦及以后逐渐形成,前朝始定重罪十条:一反逆,二谋大逆,三叛,四降,五恶逆,六不道,七不敬,八不孝,九不义,十内乱。

而自从本朝开始,就开始把十条重罪放到了本朝的律法当中。本朝的律法当中就有过这样的记载,又置十恶之条,多采后齐之制,而颇有损益。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

其中谋反很好理解,“君亲无将,将而必诛。”谓将有逆心,而害于君父者,则必诛之。就是想要杀皇帝,或者是操控皇帝,一部分是因为和皇子有约定,另外一部分是想要自己当皇帝,当然也有单纯就是想要杀掉皇帝,这种人比较少,但是也不是没有。

而谋大逆听着好像做了很大大事情,但是实际上是不同于谋反的,此条之人,干纪犯顺,违道悖德,逆莫大焉,故曰“大逆”。说简单一些,清楚一些,就是拆掉皇帝的宗庙,更通俗一点,就是祠堂。然后就是烧毁皇帝的房子,宫阙,还有皇帝的祖坟,皇陵。这种罪责其实很宽泛,也很容易定罪,你不小心在皇陵附近挖了一块土,理论上也是可以定罪的,要看官员怎么决定的。

谋叛的话,公羊传上是这样记载的,有人谋背本朝,将投蕃国,或欲翻城从伪,或欲以地外奔,即如莒牟夷以牟娄来奔,公山弗扰以费叛之类。讲通顺一些,就是叛国,这其实和造反是不一样的,造反是和谋叛不一样的,虽然都是死,但是还是不一样的,谋反证明对方还是承认自己身份的,但是谋叛不一样,谋叛是他连大吴的臣子都不想当了,想成为其他国家的臣子,用前朝某位暴脾气的大将军说的话,就是他们不是相当其他国家的臣子,他们是不想当人了。

恶逆的话,其实就是杀死自己的亲人,父母之恩,昊天罔极。嗣续妣祖,承奉不轻。枭镜其心,爱敬同尽,五服至亲,自相屠戮,穷恶尽逆,绝弃人理,故曰“恶逆”。

不道之罪,用民间的话来讲,就是手段残忍,安忍残贼,背违正道,故曰“不道”。所谓残忍,可以指杀死全家,用极刑杀无罪之人,也可以指作奸犯科时用的手段比较残忍(具体的就不说了)。

大不敬之罪,谓盗大祀神御之物、乘舆服御物;盗及伪造御宝;合和御药,误不如本方及封题误;若造御膳,误犯食禁;御幸舟船,误不牢固;指斥乘舆,情理切害及对扞制使,而无人臣之礼。指的是祭祀的时候,做出来一些违背礼制的内容。

不孝最好理解,善事父母曰孝。既有违犯,是名“不孝”。

不睦,谓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殴告夫及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这个看起来很麻烦,解释起来很简单,诛九族是相当严重的刑罚,其中的九族指的是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而不睦指的正是亲戚当中九族之外的那一部分,人们常说的远房亲戚,就是指这一部分人。

不义,指的是杀官和不尊重夫君这种,谓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见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及闻夫丧,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改嫁。大致指的就是那种对于上官不尊敬,并且对于自己的夫君不尊敬,后一条几乎就是为女子设立的罪责,可以称得上是居心叵测了。

内乱,是一种亲族之间犯奸的犯罪行为。即“谓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及与和者”。和,指通奸。主要指小功以内的同辈亲属通奸,双方均流二千里。

十恶当中并不是所有罪都是会处以极刑,有的罪虽然是十恶,但是并不是那种完全不可以被人饶恕的罪责,真正那种完全不可以饶恕的罪责,只有几个比较重的。

而那位三品大员犯下的罪,其实就包含当中几个,首先是内乱,然后因为他内乱的对象,自己的儿媳妇是敌国谍子,然后这位三品大员就反叛了,导致前朝军队大败,后来查到他身上,他居然想要造反,甚至于都已经调集了两千人的军队准备进宫清君侧。后来被自己的儿子揭发,在儿子劝降的时候,他还射杀了自己的儿子。

最后被当时的礼部尚书章九南率兵镇压,在府中自焚之前,将自己的幼子和家中还剩下的儿女全部杀光,甚至于连自己的老母亲都没有放过。

太上皇最后只定了他一家之罪,并没有诛九族。

至于为什么是礼部尚书带兵,因为他是当时的兵部尚书文静逊。

太上皇对他的处罚,可谓是仁慈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