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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家有悍妻,侯爷日日想进房 > 第228章 主仆俩的可怕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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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如月不知道来这里来了多久,她从一开始的紧张害怕,不知所措,到最后的,她竟然有点慢慢的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哪怕只是短短几天的时间。

是的,只是几天的时间,因为她发现这里的科技实在是太发达了。

尤其是这个叫夏怀桑的女人,她好像是这里的大明星?

至于大明星是什么,她其实并不知道,一开始在听到这三个名字的时候,还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因为在他们那里,根本就没有叫大明星这个名字的人。

因为她第一眼遇到的女人是夏怀桑,而且她也惊奇的发现,她能够看到这里的所有人,他们却完全看不到她,她对于他们而言,就像是一个透明人一般。

她可以轻而易举的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而他们,显然是无论她做什么,哪怕是从他们的身体里直接穿过,他们都是没有半点感觉的。

这让程如月在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的时候,又惊喜,惊喜的是这里所有的东西都让她感到好奇,因为很多东西都是她从来没有见过,也不敢想象会有的,而且她也到后面才知道,他们竟然人手一部手机?

是的,他们竟然有手机,而且手机是他们这里的人通讯设备,他们可以在手机上打电话发消息,不像是他们那种地方,书信只能靠飞鸽传书,有的离得远的,甚至赶马车几天几夜才能看到一面,而他们显然是不一样的,无论距离多远,哪怕是国外——

是的,就是国外,即便是在国外,他们即便是想念对方了,想要见彼此,也只需要打个电话,开个视频,就可以清晰的清楚的看到对方的样子——

实在是太方便,太神奇了。

而让程如月感到害怕不可思议,甚至更加惊悚的是,那就是——

他们那里最快的交通工具是马车,而他们这里的交通工具,虽然也是四个轮子的,可是显然他们的更加的快。

而且他们竟然还有天上飞的东西,好像是叫飞机?

不仅如此,在他们那里,女人都穿的十分的保守,而在他们这里,则是穿的十分的暴露。

男人还好,毕竟男人和女人不一样。

可是这里的女人穿的实在是太暴露了,一开始,别说别人了,就连程如月自己都不敢看。

那白花花的大腿露出来也就算了,竟然还露胸......

反正她是没有眼看,哪怕明知道这里的所有人都看不到她,但是到底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所以程如月脸红的很,就跟红屁股一样,即便他们都看不到自己,她还是不敢盯着那些穿着暴露的女人看。

程如月发现自己真的是来到了一个神奇的地方,甚至因为神奇,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来到这个地方已经多长时间了,一路上,她全跟着夏怀桑这个女人走。

跟着她,见证了很多这里的东西——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

是天堂吗?

天堂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

人水马龙的,她以为他们大慕的人已经足够的多了,可是现在相比,大慕的所有黎民百姓,即便是全部加起来,都未必会有这个世界的一半的多。

是的,这里,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呢?

程如月不知道,光是她自己这段时间在这个世界里的所见所闻,以及见过的这些所谓的人,跟着夏怀桑的身后,去了这里的所谓的商场,见证了这里的人山人海,人实在是太多了,这还是她肉眼看到的,然而在她那些肉眼看不到的地方,这样的不知道有多少,那些吃的东西——

更是五颜六色的,让她看的眼花缭乱。

是的,是真的眼花缭乱,她完全看不清,甚至是不认识那都是一些什么东西,到底哪里可以吃,哪里又不可以吃?

但是这里的吃的,每一个都包装的十分的精致,模样上面,更是她这辈子,见都从来没有见过的——

她甚至好奇,想要拿来一块尝,但是随着她伸手,才刚将那些吃的东西拿起来,就听到身边的人竟然一脸恐惧的朝着她的这个方向,大声的尖叫起来。

紧接着,一个人的尖叫到无数人的尖叫,就连身边的夏怀桑都有察觉——

是的,因为他们都看不到程如月,他们只能看到程如月在拿起货架上吃的东西想要吃的东西,他们诡异的看到没有人的角落里,零食竟然会自动的悬浮在半空中。

这是一件多么惊悚甚至害怕的事情啊。

就连夏怀桑这种什么样场面没有见过的她?

此刻也是忍不住看到眼前的景象,皱了皱眉头。

对于她而言,眼前的一幕,的确是一件十分匪夷所思的事情。

甚至还会让人觉得惊恐恐惧和害怕。

但是夏怀桑早已经不是以前的夏怀桑了,或许以前的她,在看到这么诡异恐怖的一幕的时候,也会和那些旁观者一样,因为受到惊吓而大喊大叫,显然现在情况是不一样的,她并没有大喊大叫,反倒是在看到那悬浮的东西,只是皱了一下眉头,也是在这个瞬间,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至于哪里不对劲,她又说不上来。

好像就是从那日悬崖后,她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跟着自己——

当然,她也不能确定是什么东西,毕竟,她是无神论者,哪怕在自己的身上已经发生了这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但是夏怀桑还是一个无神论者的人。

所以——

自己又没有做过什么亏心事,即便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跟着自己那又能怎么样?

他们总不能还伤了杀了自己不成不是吗?

若是真的想要对自己不轨,他们也早就动手了,至于一直拖到现在吗?

之前,夏怀桑是有这样的怀疑,但是得不到证实,她只能在自己的心里自我安慰,想着自己很有可能是想多了,这个世上哪有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最后都不过是自己吓自己而已。

而且自己所谓的那些不干净的东西,在没有彻底的得到证实的时候,那就是不存在的,都是自己联想出来的,全是自己在吓唬自己罢了。

若是真的有,得有现成的,得抓现成的,才能彻底的让人取信,让人相信。

就好比——

就好比眼前一幕,之前夏怀桑在心里反复劝说自己,都是不存在的,都是假象,应该是自己这段时间工作太累了,所以出现了幻觉。

毕竟因为工作太累,人的身体在进入高度劳累的情况下,的确会出现一些幻觉,而且这些幻觉是根据很多的情况而定的。

就好比——

可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因为一直被自己在心里否认不承认的东西,现在得到证实了——

那就是——

程如月是害怕的,也是心虚心慌的,尤其是被这么多人一下子注视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他们直勾勾的盯着自己,面露恐惧,有那么一刻,程如月都要怀疑,他们是真的看到自己了。

这让程如月十分的害怕。

毕竟这里的人和他们那个世界里的人不一样,这里的人对于她来说,不仅这里的景象陌生,这里所有的一切对于程如月来说,全是陌生的。

是的,陌生的可怕。

尤其是在被人这么注视的时候。

程如月甚至都不由得庆幸,幸好他们是看不见自己的,若不然,程如月是真的要忍不住无地自容,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才好了。

还好,他们是看不到自己的,而自己,虽然心慌,虽然害怕,虽然对这个世界感到莫名其妙,但是她的害怕和心慌,是远远的高不过她对这个世界的好奇的。

是的,她对这个世界是真的好奇,甚至是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之后,在看到了这里的交通,这里的通讯设备,她竟然开始有了向往?

完全忘记了自己并不是这个世界里的人,是的,她根本就不是这个世界里的人,她却对这里的一切充满了向往。

她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但是对她而言,这里绝对不是地狱,因为地狱绝对不会有像天堂一样这样的幸福生活?

但是——

即便这里的环境,这里的生活再好,程如月再向往,甚至私心里,在慢慢的了解了这里的一切之后,慢慢的学会接受,她想,她一定会爱上这里。

彻彻底底的爱上这里,甚至都不愿意走,不愿意回家了。

但是她知道,她不是这里的人,她要回去,她一定要想发设法的回去,若是她真的留下了,那么——

她喜欢的人,她所在意的人,所暗恋这么多年的男人,就要彻底的和她没有关系了。

程如月可以舍弃任何东西,哪怕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这些荣华富贵,但是她唯一不能舍弃,不舍得,不愿意舍弃的,即便是回去后,哪怕明知道自己没有命在,她也一定要回去。

因为那里——

有她心爱的男人,只要是能看到心爱的男人,哪怕不能够和他在一起,只要能够看到他,知道和他生活在同一个地方,知道他住在哪里,生活在哪里,这对程如月来说,已经足够了。

是的——

足够了。

她所想知道,想要的,就是这些——

就是这么简单这么轻易的事情——

所以哪怕这个世界给予自己再多的诱惑,哪怕自己从未见过,甚至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之后,竟然开始对这里的生活充满了向往。

但是程如月知道,自己得回去,自己必须得回去,因为这里不是她该待的地方,她的家不是在这里,她喜欢的人不是在这里。

她要回去,只有回去了,她才能再次看到自己喜欢的人。

而在这里待着,她只怕这辈子,都注定无法再看到自己喜欢的人了。

比起程如月这边,明显的青儿就严重的多了。

因为自家小姐最起码是自己的魂魄去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而她就不一样了,她是整个人,货真价实的,灵魂直接穿到了人的身体里,在得知这个认知的时候,自己甚至都没有来得及好好的观察面前的情况,就被人给拽着跑,一边跑,她还听到身边的几个人在气喘吁吁的说话。

“听说了没有?昨个虞将军从外面抱回来一个孩子。”

“听说了听说了,花将军这是疯了吗?竟然敢光明正大的将孩子抱回将军府,要是被将军夫人知道了,非得扒了他一层皮不可!”

“可不是吗!慕夫人最是反感花将军外面的这些莺莺燕燕了!前段时间就因为四公子才认回来,慕夫人硬是一个多月都没有让花将军进房。”

“说起来,昨夜将军府怎么那么安静,没有闹出动静来?”

“你们还不知道呢吧?花将军这次从外面抱回来的孩子啊,是个女娃!”

“什么?女娃?!”

“原本慕夫人都把刀拿出来了,要和将军拼命,结果一看到将军怀里抱着的是个女娃,顿时就将刀给扔了,一把从将军的怀里将那女娃娃抢了过去,高兴的嘴巴都合不拢了,还直骂将军不是个好爹!”

“......”

“......”

花家身为大昭一品大将,手握兵权百万,权倾朝野。

按理说,男儿多福,就该多生男子,日后好为大昭建功立业。

但花家将近十五年来,一连生了五个儿子,无一女娃。

是夜,大雨磅礴,电闪雷鸣。

后山

一座凸起的小坟头缓缓的蠕动着。

不多时,就看到一只稚嫩苍白的小手从坟头里面伸了出来。

紧接着,就是第二只手,脑袋....

因为大雨的缘故,厚实的土壤被雨水给打湿,脏兮兮的泥巴贴在小女孩的脸上,身上全是。

她吃力的从坟头里爬出来,整个瘦小的身子都像是才从泥巴里沐浴过一样。

四周埋了很多的坟头,除了时不时的一道闪电的响声,静悄悄的,连昆虫的鸣叫声都听不到,静谧的人头皮发麻。

“呸呸呸——”

陈欢嫌弃的吐着满嘴的泥巴。

谁能想到,她就因为吐槽了几句书中的人物,结果就穿书了?

还穿成了刚出场一集就嗝屁的炮灰女配。

说起来这个小炮灰的命还真不是一般的惨,当了四年多的乞丐,眼瞅着就要被她那位居高位,官居一品的丞相大佬爹给认回家了。

结果半路杀出来个大女主,硬是把属于自己的一切全给抢了。

包括她的那位大佬丞相爹,最后也仅凭被大女主偷走的一枚象征着她身份的玉佩,摇身一变,让大女主成了丞相府唯一的嫡出大小姐。

大女主心狠手辣,小小年纪就知道杀人灭口,临走前将她狠狠的推向破庙的石柱,自己当场就血溅当场,小小的身体抽搐几下就嗝屁了。

她的尸体还是被回来的那几个同行小乞丐给好心掩埋的。

雨还在下,大风还在刮。

陈欢坐在自己的小坟上,唉声叹气。

“吁——”

“侯爷,我们好像迷路了。”

正在这时,不远处响起男人说话的声音。

“这是到哪了?”

“属下也不知道,才下过大雨,地上潮湿,马车往前赶有些吃力。而且前面还都是孤坟没有正路。”

“天亮之前本侯要尽快赶回府中,没路你就想办法,给本侯找出一条里来。”

男人说话的语气慵懒中夹杂着不满。

话说完,就将车帘凉凉的放下了。

等等——

这桥段....

有点眼熟啊?

这不正是,大女主成为丞相府的千金之后没有多久,因为第一次杀人,又是杀的和自己玩了这么久的好朋友,每天晚上都做噩梦,在打听到了自己的尸骨被埋在哪里后,一天晚上,她就带着人来烧纸钱了。

结果正好赶上天下大雨,紫衣侯花容月外出上香回来迷路,大女主好心给花容月领路。

花容月一生六个儿子,一直以来都想要一个闺女,这次不远千里的出远门上香,也是为了求一个闺女。

是的,一个大老爷们专门不远千里的跑去上香,其诚心已经可见了。

结果看到漂亮可爱,又十分善良乖巧的大女主,顿时就对大女主心生欢喜,将她收为了义女。

大女主从丞相府千金又摇身一变,凭借着她的大女主光环,又成为了大慕权倾朝野,变态侯爷花家的掌上明珠,唯一千金。

瞧瞧——

瞧瞧这该死的女主光环!

大女主的人生,一路就跟开了挂一样!

陈欢突然发现,这本该往后几集的剧情,居然提前解锁了??

她赶紧从坟头上站起来,朝着声音的来源跑去。

“这里这里!!”

大晚上的,她激动的摇晃着自己的小手。

正愁大晚上的不知道住哪呢!总不能真的和一堆的孤坟相伴吧!

男人看着黑夜中,一个黑漆漆的东西欢快的朝着他这个方向跑来。

才下过雨,夜比起往常来更黑了些,加上跑来的‘东西’浑身又黑漆漆的,若是不细看,根本就看不清是个东西。

听到孩童稚嫩的声音,花容月下意识的掀开马车帘子,微微眯眼:“荒郊野外的,到处都是孤坟,哪里传来的小孩子的声音?”

是啊,荒郊野外的,四周埋的都是凸起的坟头,别说小孩子的声音了,就这大晚上的,能见到活的人都是活见鬼了。

男人一脸戒备的握紧腰间的长剑,等着那黑黝黝的东西靠近,他打算一剑结果了她。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从坟里爬出来的缘故,陈欢对于危险的来临很有提前感应。

在距离华丽的马车三步远的距离,她陡然刹住脚。

因为跑的太急,危险又是才发现的,一时间她刹车刹的太急,险些直接朝着马车扑过去。

就这种情况下,她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要是扑过去了,脑袋绝对搬家。

所以——

她很识趣的往后倒。

“哎呀咿呀哎呦——”

瘦小的身躯,没有稳住身形,直接摔了个四仰八叉。

看着小东西笨拙的举动,男人嘴角抽搐,暂时松开手中握着的剑柄。

“侯爷,确实是一个孩子。”

“嗯,本侯看到了。”

将陈欢的一切丑态尽收眼底,花容月盯着又把自己陷进泥坑里的陈欢开口:“你叫什么名字?大晚上的,怎么出现在这种地方?”

这具身子瘦小的可怜,陈欢在泥坑里扑棱了一会儿,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是从里面爬出来了。

一张嘴,吐了一嘴的湿泥巴出来。

“呸呸呸——”

“......”

“......”

花容月见状,体贴的从马车里递来一壶水给她。

陈欢垫脚接过花容月递给她的一壶清水倒进嘴里漱了漱嘴,将嘴里的泥巴全吐出来。

“我死了。”

随着陈欢的开口,完美的让男人再次握紧了手中的剑柄。

就连花容月,在此刻看她的眼神也充满了怪异。

缓了会儿,陈欢指着自己额头上的大血宝:“你看,我当时撞在了大石柱上,当场就不省人事了。醒来后我不知道谁那么多事把我给埋了。”

“幸好没给我钉棺材,要不然我就没办法从坟里爬出来了。”

陈欢的话,说的很诡异。

毕竟是眼前的情况下,想不诡异都难。

要是白天还好。

不过好在花容月大致的都听懂了。

大致的意思就是这个小孩子脑袋不小心撞到石柱上,流了很多的血,她家里的人都觉得她死了,将她给埋了。

结果她命大,没有死。

又命大的她家里人埋她的时候没有用棺材,她运气好,从坟里捡回来一条命?

看她小小年纪,也没有多大,却险些被人给活埋。

花容月对她不由得多了些同情:“你父母呢?”

陈欢摇摇头:“我没有父母。”

“没有父母?”

花容月挑眉:“你是孤儿?”

陈欢重重点头,拿手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地方:“我活着的时候,就是和他们一起住在前面的破庙里的。死后,他们就将我丢这来了!”

“......”

“......”

就这样,陈欢被花容月给带回了侯爷府。

花容月发现,这孩子别看面黄肌瘦,瘦瘦小小的,但人很聪明,暗风在那条路上兜兜转转了那么久,结果靠着这孩子的指路,不出一炷香就从里面出来了。

回了侯爷府,花容月将浑身泥巴的陈欢丢给下人,自己则回自己的房间收拾去了。

丫鬟小绿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脏的小孩,只见她拉着旁边的青儿,不停的打量着眼前的小孩。

她记得自己见过最脏的小孩就是前两年出府买东西,然后就看到大街上有小孩跑着玩。

那个时候还是大热天,小孩子们个个跑的满头大汗。

其中一个小孩她到现在,哪怕时隔多年,依旧记忆犹新。

脖子上面全是流出来的汗和黑黑的灰,那黑灰围绕着他的脖子都成了一个项圈了。

不仅这些,那小男孩还流鼻涕,长长的两道鼻涕全流到嘴里去了。

脖子脸上全是灰。

小绿以为,几年前的那个小男孩,已经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脏的小孩了。

但是当看到面前浑身上下被泥巴包裹,只有一双黑漆漆的眼球是干净的陈欢后,她才发现,几年前看到的那个小男孩还完全不够格和眼前的陈欢比的。

关键是陈欢的身上不单单有泥巴,还有蚯蚓。

大雨天,蚯蚓最喜欢从泥坑里钻出来了。

光她的身上都沾了好几条又长又粗,又臭的大蚯蚓。

怪不得一向细腻谨慎的侯爷,这一次会直接将陈欢丢给她,这孩子——

实在是,身上太脏了。

侯爷很嫌弃。

小绿决定先不给陈欢脱衣服了,直接将她丢到浴桶里。

结果就是她瘦小的身板才刚一被丢进浴桶里,那原本清澈干净散发着玫瑰香气的清水,几乎是在瞬间,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浑浊,不堪。

四五条又粗又长的大蚯蚓漂在上面,也不沉底。

小绿:“......”

陈欢:“......”

青儿:“......”

青儿现在对眼前的情况完全是陌生的,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办,突然间,莫名其妙的,就被雪球这么一撞,她就完全来到了一个这么陌生的地方,虽然这里也有将军府,但是明显的这里的将军府,和她那边的将军府不一样,她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她到底以前也只是一个做奴婢的,做奴才的,没有多大的胆子,一下子小姐又不在她的身边,她又莫名其妙的来到这种地方来,肯定是心里慌张和害怕的。

所以她现在能做的,只能够按兵不动,也很识趣的这个时候什么也不说,因为说了,很有可能会暴露自己。

所以她能做的,就是闭上嘴不说话,身边的人让她干什么,她再干什么。

这样一来,她也好冷静下来,能慢慢的摸清,眼下这种地方是什么情况。

而且在给陈欢洗澡的时候,她清楚的从浴桶里看到了自己的脸。

简直是十分的惊悚,因为这完全是一张陌生和自己不一样的脸,就连胖瘦都不一样。

显然眼前的这个陌生的女人长得丑多了,完全比不上自己,和自己没有半点的可比性的。

天呐,这到底是一个什么地方啊?

她怎么会无缘无故的,莫名其妙的来到这种地方来?

......

就这么来回换了好几遍桶里的水,陈欢终于干净了。

陈欢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肌肤也不是很好。

明明小孩子的肌肤娇嫩雪白,但是陈欢不一样,她暗沉又蜡黄,皮包骨头,瘦的跟树皮一样。

看到这样子的陈欢,小绿有些可怜她:“你怎么那么瘦啊?你爹娘都不给你东西的吗?”

没等陈欢开口,又听到小绿说道:“不过你放心,以后你留在了将军府,想吃什么有什么,我一定会把你给喂的白白胖胖的!”

说到最后,她去脱陈欢身上的衣服。

“你还是侯爷第一次从外面捡回来的孩子呢。虽说家里已经有六位公子了,但是他们都是亲生的,只有你是从外面捡回来的。”

陈欢:“......”

“所以你还是很有优势的.....”慢慢的,小绿没音了。

“你....你是女娃娃?”

小绿震惊的瞪大眼,难以相信自己看到的。

眼前这个营养不良,面黄肌瘦,分不清男女的娃娃.....竟然是个女娃?!!

虽说才四岁半,小小的身子还没有发育,但陈欢骨子里好歹也是个成年人。

她十分羞涩不好意思的将自己完全埋没在浴桶中,红着一张小脸:“嘘,你小声点。”

小绿:“......”

反应过来的小绿,忽然一声大叫,然后整个人疯狂的跑了出去,口中大喊着:“侯爷!侯爷!您带回来的孩子是个女娃啊!!她不是男娃!”

....

这边,花容月才刚把自己泡进浴池里,就听到小绿鬼叫的声音。

他不悦皱眉,刚想让她闭嘴。

“侯爷!”

小绿一路跑到他面前,连口气都不带喘的,指着门外,才反应过来喘气:“侯爷,那个娃娃,她是个女娃!”

“那个娃娃,他是个女娃怎.....什么?!”

反应过来她说的什么,花容月直接站了起来,眯眼。

小绿连连点头,冲着他竖起自己的小拇指:“侯爷,奴婢亲眼目睹,骗你奴婢就是这个!”

....

因为陈欢是女娃的事,导致她在侯爷府的地位,瞬间就变了。

陈欢不会忘了,她才刚从小绿给她的羞涩中慢慢平复过来,就被直接推门而入,一脸激动的将她从浴桶里拎起来,盯着她,上下将她全部看了一个遍的花容月给.....

确定了陈欢确定是个女娃娃之后,花容月眉眼之间控制不住的高兴:“那空灵大师可真是太准了!”

听说感业寺求子特别灵验。

为了求一个闺女,他特意不惜千里的前往感业寺,只希望诚意打动上天,能赐给她一个闺女。

只要能让他花容月有闺女,谁生的对他而言都已经无所谓了。

重点是儿子没有闺女好玩。

闺女可以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和他一样漂亮,花枝招展。

空灵大师见他这么有诚意,临走前,特意给他指了一条路,让他一路直走,无论看到多少个岔路口都不要转弯。

空灵大师说,他所想要的,都将会在夜幕降临的一座后山实现。

起初他没有将陈欢放在心上的原因是,空灵大师对他说,他未来的那个女儿漂亮可爱,单纯,干净,身着华丽。

而陈欢的出现,满身的泥巴,又分不清男女。

当时看到她的时候,他也并没有多想,更忽略到了,她竟然是个女娃。

在确定了陈欢是个女娃之后,花容月妖艳的唇角勾起一抹摄人心魄的笑意:“好啊,本侯这一次,可算是有女儿了!”

成了花容月的女儿之后,陈欢一点也不开心。

是的,她是真的一点也不开森。

因为原着里,花容月之所以那么迫切的想要女儿,完全是因为他的死对头慕瑾寻回了他遗失在外多年,唯一的女儿。

花容月这人,典型的书中的大反派,杀人如麻,是一个在邪笑间,就能将人给生生的剥了一层皮,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狠角色。

他这人,爱美心强烈,又争强好胜的很,恨不得什么事全都压慕凤瑾一头。

就好比慕瑾突然间有了个闺女这件事,因为他没有,因为这件事,他终日郁郁寡欢,非要自己也弄出一个闺女出来,还得和慕瑾的闺女一样大小的!

原本,花容月有了闺女之后,打算第一时间就去丞相府显摆的。

但是看陈欢这么瘦小一只,面黄肌肉骷髅包皮的,他决定先将陈欢养养。

自己的闺女,怎么能比慕瑾的闺女丑呢?

于是——

陈欢就开始在将军府被散养了。

陈欢每日的任务就是吃,泡澡,保养皮肤,敷黄瓜。

是的.....

都是花容月下令每日她的必备课程。

同时,陈欢也从小绿的口中得知,她那名义上的六位哥哥,此时都不在府中。

她的大哥被花容月派去雪山寻找雪兰芝去了。

雪山,在现代令下四十多度的温度,她大哥的年纪差不多也才十二岁左右,瞧瞧花容月这个当爹的心有多狠吧。

为了让自己的皮肤更好一点,不知道听谁说用雪兰芝泡澡,会使人的肌肤更加晶莹剔透,宛若婴儿般吹弹可破。

就花容月那晶莹剔透的肌肤,再用雪兰芝泡泡,别说吹弹可破了,那丫的是直接给破皮了。

二哥被派去狼山射杀狼王取狼貂去了。

天冷了,花容月不想天冷穿太厚的衣裳,他要努力的彰显出自己婀娜的身段,穿上狼王的狼貂,可以在寒冷的冬季抵抗严寒。

三哥,花容月仇家太多,被派去吸引仇家注意力去了。

陈欢:“......”

至于四个五个六哥.....

反正被花容月派去的地方,全部九死一生。

能活着回来的,全是命大!

“小姐敷了黄瓜之后,这皮肤看起来确实变好了不少呢。”

待敷黄瓜的时间到了,小绿体贴的将陈欢脸上的黄瓜片一片一片的拿下来。

不仅小姐的皮肤变好了,在府上被她用心用力投喂的这半个多月,明显的整个人都胖了一小圈。

而且小姐一胖,就显得气色好了很多,脸上也不再像是之前那样,一摸上去全是骨头。

“小姐,你先等我一会儿,奴婢去给你泡一杯红枣茶去,美容养颜呢!”

说着,就见小绿起身回了屋。

陈欢:“......”

闭上眼,继续闭目养神。

她可能是史上最无聊的穿越者了吧。

没有阴谋诡计的陷害,没有宫斗争宠的戏码。

每天只需要吃喝睡觉保养皮肤敷黄瓜晒太阳.....

半个多月了,她的那个美人爹,总共加起来,她才见三面。

真不愧是整本书中风流成性,花名在外的大反派啊。

光是府上这些貌美倾城的莺莺燕燕还不够,成天天外出鬼魂,就身上那胭脂水粉的味道,每次回来她闻的都快要吐了!

“汪汪——汪汪——”

突然,一声狗叫吸引了陈欢的注意力。

陈欢睁开眼,瞧着狗叫声看去。

只见一个小小的狗洞门口,一条雪白的幼年小狗,正冲着她汪汪的叫唤。

小狗长得很可爱,浑身雪白干净,但就是太瘦了。

头顶上的毛发还秃了一大块,上面还有结疤的鲜血。

看到小狗陈欢来了兴趣。

花容月生平最讨厌的就是这些猫啊狗的,所以整个侯爷府那么大,别说猫狗了,就连活着的黄鼠狼都见不到一个。

小白狗对陈欢很有戒备心,看到陈欢朝着自己蹑手蹑脚的走过来,它往后退了几步,冲着陈欢又汪汪的叫了几声。

看到陈欢不仅不怕它,还一脸兴奋的朝着它扑过来,吓得小白狗惨叫一声,直接又从狗洞溜走了。

这狗洞不大不小,装陈欢正合适。

只见陈欢出溜一下,速度比小白狗的还要快,一手就将小白狗的后爪子给拽上了。

小白狗吓坏了,一边惨叫着,一边拖着陈欢钻出了狗洞。

小白狗跑的很快,陈欢跑的也不慢。

整条大街上,除了小贩们热闹叫卖的声音,还有一个瘦瘦小小的小姑娘,提着裙摆,对着一条受伤惨叫不止的小白狗紧追不舍。

“瞧一瞧看一看了!大家伙来瞧一瞧了!今日给大家来表演一个绝活,穿针引线。”

正追赶着小白狗上瘾的陈欢,被一阵打锣的响声给吸引住了。

只见正前方的一个街道正中央,一个约莫六七岁年纪的孩童跪在地上,在他的旁边,还蹲了一只猴子。

猴子很依赖他,双手抱着小少年的胳膊,望着那拿锣的人,满脸的戒备和瑟瑟发抖。

小少年长得很好看,一身黑色劲装。

很瘦,但是五官白净。

他安静的跪在地上,一动不动。

就连眼睛也不眨动一下,直视着某个地方,黝黑黝黑的,就跟天上的星辰一样。

少年的好看,陈欢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他。

那种如死寂一般的好看。

没有生息,就像是死人笔直的躺在那里,孤寂的凋零。

显然,众人对眼前的一幕都十分的感兴趣,纷纷驻足看热闹。

只见那敲锣的男人,看人都围的差不多了,得意的笑了一声:“各位老看客想必都已经知道了,这孩子他不怕疼,无论是用火烧他,还是用刀子在他身上划出一道口子,他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听到男人这么一说,在场的人群中开始有人不相信质疑了。

“怎么可能?”

昨日他不小心被火给烫了一下,还喊了一声,又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六七岁毛都没长齐的孩子?

“就是,在场的人中,只怕没有人身上划出一道口子还面无表情的吧?”

“......”

“......”

听着人群中的质疑,男人一点也不急,反倒等他们议论质疑的声音更加强烈的时候,他嘿嘿一笑:“诸位客观若是不信,不如下个赌注。”

说着,就见他先从自己怀里掏出一大锭银子放在面前的桌子上:“我就赌待会我在他身上穿针引线的时候,他不会皱一下眉头!他若是皱了一下眉头,就当我输了!”

人都是经不起好奇心的驱使的。

见他下了赌注,在场的好奇人士也纷纷掏出银子下赌注。

男人看着不一会儿桌子上就摆满了白花花的银子。

高兴的眼底都在发光。

这下可赚大发了,除了那些老看客和自己押的一样以外,新的看客,都押成了一座小山了。

见赌注都押的差不多了,只见男人又狠狠的敲了一下手中的锣。

随着最后一声刺耳的锣声落下,男人声音洪亮的开口:“请各位客观看好喽!好戏马上就要开始了!”

他从一旁的桌子上拿起提前准备好的小匕首,匕首刀锋锋利,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幽冷的森光。

只见他一步一步的朝着跪在地上的小少年走去。

自始至终,小少年跪在地上没有动一下,脸上也没有多余的表情。

倒是小少年旁边的小猴子,随着男人的靠近,它害怕的发出吱吱吱的叫声。

男人驻足在小少年面前,当着众人的面,一手“撕拉——”一声,直接撕碎少年胸前的衣服,将他大半个肩膀都露了出来。

和小少年那张完好精致的脸比起来,他的身体,就像是一具被摧残的只剩下空壳的破布娃娃。

这个角度,陈欢刚好看到小少年雪白的肩头,到处是被利器划破的伤口。

新伤,旧伤。无数的伤口交叠在一起,光是一个肩膀,就很难看到完好的地方,难以想象,他的身上,到底被虐待成了什么样子。

当着众人的面,男人手中的匕首落在少年的肩膀上,手上的力道忽然加重,整个锋利的匕首全部陷了进去。

霎时间,鲜血四溢。

在场的众人,有胆子小的女子纷纷惊叫着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眼前一幕,光是他们这些旁观着看着都疼,哪怕没有被那锋利的匕首划过肩膀上的肉,可是那种臆想的感觉,还是让他们忍不住头皮发麻。

而小少年,无论是被匕首划伤之前,还是在匕首划过肩膀之后,一直以来,都是一种表情,那就是面无表情。

莫说发出一声的惨叫声,就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他就像是感觉不到疼一样。

这让四周的看客都惊呆了。

怎么会真的有人感觉不到疼的?

将小少年的肩膀划出一道长长的,血流不止的伤口之后。

男人又从怀里将针线掏出来。

“大家伙看好了!接下来就是咱们最精彩的部分了,穿针引线!”

何为穿针引线?

就是用针线,一针一针的,将小少年伤口的地方给缝上。

这样的折磨,比往伤口上撒盐,还要惨痛百倍。

无论在哪,女人永远都是最容易心软的生物。

陈欢听到旁边有女人在问:“天呐,这也太残忍了,这个孩子到底犯了什么错?为什么要这么折磨他?”

“你还不知道呢吧?他们两个啊,是父子俩。”

“什么?父子俩!?”

女人震惊坏了。

父子俩,难道不应该.....

为什么身为父亲,要这么残忍的虐待自己的亲生骨肉?

“结果啊,他养了这孩子几年,发现不是自己的种!而自己的媳妇,在给他戴了无数的绿帽子之后,也跟着别的男人跑了。”

“......”

“......”

后面的话,已经不需要听了,众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在场的人中,有对小少年的遭遇感到同情的。

但是最同情的,还是那个被自己的媳妇戴绿帽子,还帮别的奸夫养野种的男人。

至于小少年,一个荡妇生出来的孩子能好到哪去?

又有哪里值得被人同情的?

“快看!那是不是丞相大人的座驾?”

这时,人群中不知道又是谁高喊了一声。

瞬间,在场的所有人的注意力全被这一声高喊给吸引了过去,目光更是在这一刻,整齐一致的望向某个地方。

丞相萧瑾,清冷高贵,长身玉立。

一直以来,在京城百姓的眼中,就是他们的神。

尤其是京城中待字闺阁的万千少女,对萧瑾,更是一颗春心荡漾。

关键是丞相大人年纪轻轻,自打丧了爱妻之后,一直洁身自好,从未再续弦另娶。

就连府上连个妾室都没有。

放眼整个大慕,有哪个男人能做到像丞相这般不近女色,洁身自好?

同时,这一次吸引他们注意力的,不单单只有丞相一人。

还有最近才被他认回,遗失在外多年的亲生女儿。

听说丞相的这个爱女,和丞相大人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不仅人长得漂亮好看,还十分的聪明善解人意。

小小年纪,就已十分的懂事。

今日还是丞相带着他的爱女第一次游街游玩,在场的人都十分好奇,想要亲眼目睹一下这慕无双的庐山真面目。

也是在这个间隙,陈欢偷摸摸的从人群堆里溜进去,将那跪在地上面无表情的小少年,一手拽住胳膊就开始跑路。

小少年跪在地上,双腿像是压了千斤重的石头。

陈欢拽了几下都没拽动,还因为拽的太急,差点把自己给搭上去。

看到小少年平静漆黑的眸子落在自己的身上。

陈欢又拽了拽他:“不跑吗?”

多千载难逢的机会啊。

见小少年不为所动,陈欢看到身下抱着他,一脸戒备,虎视眈眈的瞪着自己的小猴子。

动了,一手将小猴子拎起来抱在怀里,然后继续牵着小少年的手拽他:“快跟我跑啊?!”

“你这娃,咋逃个命还磨磨唧唧的?”

就这么个被虐待法,估计虐不了几天就得彻底嗝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