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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征服世界的一百五十年 > 第19章 蒙古帝国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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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年初春,铁木真在斡难河老营召开了库里台大会,竖起九足白旗,建国号为大蒙古国。

身为蒙力克之子的阔阔出此时已经获得了与长生天沟通的能力,被称为“通天巫”,在他与长生天交流之后,伟大的长生天也赐下了对于铁木真的封号——“成吉思汗”,意为拥有四海的汗。

顺天意而生,顺天意而即位。当年那个草原上的穷小子,现在要代表长生天来统治这片广袤无垠的大地了。

新的国家建立了,自然要产生新的制度。

以前草原上的部族制度明显已经不适应现在的情况了,毕竟百家争鸣变成蒙古部一家独大,所以改变当前的社会制度是最重要的。

()我这一段写得会比较长,希望大家能耐心观看)因为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铁木真只不过是把蒙古诸部从氏族制带到了封建制,但这在文化程度极低的草原上却是一个跨时代的惊天之举;其重要意义不亚于秦始皇的车同轨、书同文。

首先,铁木真在总结了前代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领地授封制度,而这一制度的基础就是千户制度。

千户制度始于金朝,是世袭的军事组织制度,设立该制度的初衷就是为了安置宋朝的降将。

因为金朝在建立时,实行的是猛安谋克制度,这种制度就是百姓战时自备军械打仗,闲时从事各类生产,属于军政合一的制度;但宋朝将领投降过来之后,金朝并不信任他们,不可能让他们融入原先的金朝政治体制中,于是便在猛安谋克制的基础上单独设置了与他平行的千户制,但只是单纯的军事制度,即宋将统领宋兵,并不统领百姓,其意义就是为了安抚宋朝降将,缓解金朝内部的宋金冲突。

而蒙古此时设立的千户制度更类似于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千夫长是世袭制,上马管军,下马管民。

但谁也想不到,一百多年后,明代又将千户制度又恢复成了金朝时期那种单纯的军事组织制度。

其实在征伐乃蛮部之前,铁木真已经在自己的本部人马进行了试验,现在则是将这种制度推广到整个草原;他将全国百姓划分为95个千户,分别委任88位将领和功臣为千户那颜(千夫长),这种制度让铁木真的汗权得到了更大的加强与集中,因为以前的部落制度的根本在于各部首领,强盛的就可以肆意扩张,弱小的则是被消灭殆尽,而千户制则避免了这一情况的发生;因为每个千户的编制和规模都是固定的,千户那颜可以世袭,但是必须经过大汗的同意,同时大汗可以随时撤换与调动各千户那颜。

南宋使臣徐霆曾在《黑鞑靼事略》中记载:“霆所过沙漠,其地自鞑主、伪后、太子、公主、亲族而下,各有疆界。”

除了诸千户以外,为了表彰有突出贡献的功臣,铁木真又封了四个万户,分别是:木华黎为左手万户,博尔术为右手万户,纳牙阿为中军万户,豁儿赤为森林中百姓万户,同时被赐予“达剌罕”的称号(意为自由的人)。

但这种万户更类似于荣誉头衔,实际统治的部众远远达不到一万户,而“达剌罕”称号拥有者也享有八项特权,即:“1、在汗廷宴饮时允许喝盏;2、可拥有带弓箭的侍卫;3、犯九罪而不罚;4、战争中所有俘获归己;5、围猎中所得猎物归己;6、自由选择牧场;7、随时可以觐见可汗;8、免除所有赋税”。

除了以上几人外,还有一个人也被赐予了“达剌罕”的称号,这个人就是锁儿罕失剌老人,他不仅救过铁木真三次,而且还给予了铁木真生命中最为宝贵的温暖与爱护,铁木真十分感激这一家人,其女合答安被封为第四斡尔朵的皇后,其子赤剌温被封为“四杰”之一,并代父掌管一个千户。

在这之后,铁木真又将东部最肥沃牧场分给了自己的母亲诃额仑夫人与几个弟弟,这些人也被后世称为“东道诸王”;西部的诸多牧场则分给了自己的嫡子,这些人被称为“西道诸王”。

论功行赏完毕,整个草原上其乐融融,每个人都得到了应有的封赏,整个草原上再无民族之分,他们现在拥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蒙古人。

但正所谓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现在蒙古帝国的繁荣与凝聚是系于成吉思汗个人的,想要让自己创建的帝国世代繁荣下去,就必须要有完整的法律来约束所有人。

在蒙古帝国建立之前的草原上,所有的社会秩序都是靠着世代相传流传下来的,每个部落所遵守的行为准则都是不一样的,而现在帝国建立,大封群臣的同时不仅是打破了原有的阶级固化,更是将旧有的行为准则都动摇了,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论功行赏会动摇原有的准则,那我就简单举个例子。

蒙古部和塔塔儿部是世仇,铁木真的父亲死前甚至曾下遗言让他的继任者杀掉所有高过车轮的塔塔儿男人,但现在塔塔儿部的所有人都已经归降了铁木真,有些甚至还成为了他部下的千户那颜,那铁木真要不要遵循蒙古部的传统,杀光他们?

塔塔儿部的将领又要不要遵循他们的祖训,再次背叛铁木真?

答案显而易见。

所以为了安定秩序、巩固统治,铁木真便下令制定法律,并赐名为《大扎撒》(扎撒意为法令)。

《大扎撒》的内容构成其实很简单,颁布的法令也多是以草原上旧有的习俗为基础来改编的,目的自然是加强统治,规范百姓。

从他的两条总则就能看出:第一条、天赐成吉思汗的大扎撒不容置疑;第二条、一个民族,如果子女不遵从父亲的教诲,弟弟不遵从兄长的劝诫;丈夫不信任妻子,妻子不顺从丈夫;公公不赞许儿媳,儿媳不尊敬公公;长者不管教幼者,幼者不尊重长者;那颜只宠信其亲属而疏远陌生人;富有者吝惜私有财物而损害公有财物的,那么必将被敌人所击败,家户衰落,国家消亡。

因此成吉思汗颁布大闸撒提醒所有民众,必须提高警惕,所有那颜(官员)和哈剌楚(平民)都必须遵守,这样长生天就会保佑我们完成大业。

大扎撒不能更改,必须千年、万年、世代流传下去。

如果我们说《大扎撒》是一部法律的话,其实并不准确,他更像一本草原准则,因为其中除了国家制度与法律条文外,还有各行各业的制度规范。

但在这些法律条款里,死刑竟然是最常见的刑罚。

私自给俘虏衣服或者食物者,处死;擅自离开所属千户、百户者,处死;收容者亦处死;围猎中纵逸野兽逃跑者,处死……

如果说上面这些律法看起来类似于军法,严厉一些也情有可原,那么下面这些法律肯定是我们现代人所理解不了的,比如:在水中或者灰烬中便溺者,处死;说谎者,处死;偷盗他人重要财物者,处死,并将其妻、子及所有的财物送予被偷盗之人……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条,以信托基金经商累计亏本三次的,处死。

如果这条法律适用到现在,我估计现代的这些商业大亨,可能都要被成吉思汗砍掉一大半。

但除了这些残酷的法律条例之外,也有一些法律条款领先于当时的先进社会制度。

比如:每个人不管贫贱还是富贵都需要劳动,这一条就很有众生平等的意思在里面;再比如,尊重每一种宗教信仰,但任何一种宗教都不能享有特权,也体现着信仰自由,这在当时的东方或者西方都是不可能出现在正式法典内的。

除此之外,有一条法令也很有意义——大蒙古国儿童必须学习畏吾儿文字。

不识字的铁木真把这条法令列入了《大扎撒》中,位居国家制度的第五条,或许只有吃了没文化的亏,才能深刻的理解到再穷不能穷教育这句话的含义吧。

这也让我想起了约翰·赫尔达的一句话——文化的进步是历史的规律。

但为什么要学习畏吾儿的文字呢?

答案很简单,因为当时的蒙古没有自己的文字。

从这点上就不难看出,当时的世界人民都觉得蒙古草原上全是未开化的野人是有原因的,一个民族之所以能被称之为民族,不仅仅是因为有血缘关系的传承,只靠血缘传承的那叫部落;真正的民族是应该有自己的文化传承的,比如说我们的中华民族,单单只是汉族么?不,中华民族指的不仅仅是汉族,还有蒙古族、维吾尔族、藏族、壮族、苗族等等一系列的民族,这所有的民族共同组成的一个文化整体被我们传承下来并尊重和认可,才造就了今天的中华民族。

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来说,中华民族肯定指的就是单一的汉族,毕竟民族的融合不是一蹴而就的,而铁木真想要做的,就是创造属于草原的民族——蒙古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