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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出门在外,男生要保护好自己 > 第47章 弱小、可怜、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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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用的骑士飞踢是吧?!!”

办公室里,秦小姐狠狠把文案本扔在桌面上。

她是生物系的辅导员,职务是管理系里学生的生活和思想等各项任务,感叹军训期过了,这些小年轻终于可以消停下来时,保安部突然给她来了个电话。

打群架。

有男人加入。

还她爸的打赢了??

心中大受震撼,可是这不妨碍秦澪女士,一边背着手在办公室里乱转,一边厉声训斥道:

“你一个男生,一个男孩子,居然去打架斗殴?!”

而被训斥的一方,此时正坐在椅子上,百无聊赖的扣着指甲。

战况其实也很简单,林雅一句骑士飞踢消灭一个敌方单位,再一记肘击把骑在文小姐身上的黄色类人型生物锤开,接下来的剧情,他体力还算可以,自认为招架一个女生不是什么难事。

而文莺小姐终于是从被打蒙的状态恢复过来,漂亮的一个鲤鱼打挺,直接进入了暴怒状态。

【打得不错。】

【你也一样。】

回想起众人被保安强行带走前的情景,林雅不免起了一些情绪,用食指不断叩击着桌面。

这好吗?

这不好。

见这个小妖精进了‘公堂’自己还不知道悔改,辅导员实在是气极了,双手往桌上一拍,怒斥道:

“你知道你自己在干什么吗!”

“..”

目光直视着她,林雅侧了侧脑袋。

林雅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可他认为的‘正确’,和别人认为的‘正确’,经常是大相径庭的,与其进行无意义的说教,他更愿意等对方冷静下来再说。

成年人是不打架的,不是因为怂了,而是因为打架意义不大,代价太高,收益太小,仅此而已。

但是反过来,能用土飞机解决的事情,还费劲巴拉的搞商业竞争做什么。

见到男生的眼神,秦澪神情一顿,随后又是背着手,在办公室里走圈。

这家伙要是个正常人,她也不会如此头疼了。

而且很正常。

身为学生的负责人,除了系导师以外,但凡是出了事情,她得要肩负第一责任。

现在可不是未成年人了,一个个都付法律责任,出了如此恶劣的事件,真要是对簿公堂,不仅学生讨不着好,作为管理者的学校,肯定也没有好果子吃。

作为一个入职刚过两年半的辅导员,秦小姐完全没经历过这种事件,只觉得内心烦躁得厉害,越是等待消息,她就越是急躁。

于是又回到桌面前,狠狠双手拍台道:

“你为什么要参与进去,那可是打架!你一个男生,掺和进去做什么啊?!”

就传统认知里。

任何与暴力相关的事情,都是和男性绝缘的。

他们体格柔弱,性格乖戾,从小就得精心呵护,而且因为独特的文化关系,男人之间很难达成联系,大多是各玩各的,就算产生冲突,多大也是因为女人们互相争风吃醋,互动到了昏了头的程度,才会误伤到男性。

能参与到社会劳动里的男生极少,超过九成会初中毕业后直接结婚,就如此特殊的背景下,校园里好几年都未必见到有男性参加进去的打架斗殴事件,更别提是以主要参与者的身份出现。

就秦小姐已知的战况来说。

这个男孩子不仅参加了,还深度参与,不仅打出了气势,打出了威名,还引得众人一片喝彩。

【焯!】

就在辅导员内心混乱,火急火燎得连坐都不敢坐的情况下。

对面的男生倒是乐在清闲。

林雅拿起一次性杯,白开水喝了又斟,斟了又喝,这样坐了几个小时,见外面天色渐晚,总算开了口:

“当然是正当防卫。”

“蛤?”

“好吧,我承认,有一点自己小小的私心在这里面。”

浅酌了一口,这实在是淡出鸟来。

就入场的开始,他的行为就很难被定于为正当防卫,按照目前如此完善的法律条文来说,此情此景,妥妥一个‘互殴’是没得的跑的。

毕竟林雅没有选择‘弹反’嘛。

第一条文没通过。

进行反抗后还没有选择逃跑,而是继续进行战斗,双方一起导致结果更加恶化。

第二条文没有通过。

加上各项条件完美符合条件,就算如何掰扯,最好的情况下,也得是个双方互相赔偿的结果。

法律是用来兜底的,期望这种臭水沟上面的井盖能照顾人性,那真是大可不必了。

又酌了一口,林雅放下杯子,倚靠着椅背:

“她们呢?”

“一个肋骨骨折,一个轻微脑震荡,两个多处软组织挫伤。”

叙述着情况,秦澪是真的麻了。

发生其中任何一个事情,那都足够让她忙破头皮,现在来了个大四喜,另外这个什么姓文的小姑娘更是大麻烦,如今文化战略正推进到深水区,这些个遗老遗少当年不知道留下多少人情,真要闹起来,压根不是她一个蛐蛐辅导员能管得住的。

生物系导师已经去当地派出所调停,之后还得去医院陪同,校内风气的整顿,各种人情往来,事务处理,真就是裤兜里掉进屎,连躲都没法躲。

越想越气,再看看眼前这个镇定自如的男生,年轻的辅导员再次炸了毛:

“瞧瞧你都做了什么?!”

“哈。”

摇了摇头,林雅不想在这方面废话。

学校是管理者,而管理者大多连牲口都不如,她们考虑的是维稳,是考虑如何保证大多数的利益,一些细微方面的处理,能看你一眼都是难得的好人。

就最朴素的情感来说,对方挑衅在先,被揍属于是活该,可是在法律法规看来,嘴炮是无足轻重的,打架就是过了底线,法律是维持稳定的工具,对一切都应如此的工具,压根就没有人情味可言。

想着,林雅弹了弹指甲,总算说了一句有营养的话来:

“民事调解呗。”

“什么意思?”

“就赔点钱,双方鞠躬道歉,权当无事发生。”

撇了撇嘴,林雅是真的讨厌这种人情拉扯。

他是一个男生。

一个可怜、弱小、又无助的男孩子。

就算刨开所有外部因素,单纯论现在社会对男性的优待,压根也不可能上升到刑事案件的程度。

再说了。

你一个女生被男人给打了。

这话她们要是说得出口,那认栽就认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