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88小说网!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整个劳务市场的人都在忙自己的事情,或打瞌睡捉虱子,或双手交叠于头下闲聊,都没人看过来一眼。

郑如谦实在无奈,清了清嗓子道,“这里招请长工,可有人愿意签十年长契?到期续契还是解契都随意,不强求。”

长工?

劳务市场的百姓们目光露出稀奇,很快嗤之以鼻。

在他们眼里,十年的长工无异于直接卖身为奴,相比较起来,还是短工更自在轻松。

郑如谦又喊了遍,还是无人搭理。

就在他已经接受白跑一趟,准备拉着妹妹离去的时候,有个高大的身影站起来,“我去。”

“十年的长契,月银怎么说?”男人大步走来,身后还跟着个稍小些的少年。

俩人站一起像兄弟,但仔细瞧起来,又能感觉到长相的不同。

男人长相魁梧端庄,是妥妥的成年壮汉。

稍小些的少年却格外普通……五官正常,脸型正常,偏偏凑到一起就让人记不住长什么样。

姜笙还在好奇地打量人。

郑如谦已经拿出提前准备的腹稿,“我雇的长工不出苦力,但是要四处奔波,地方不确定,一年给五两银,来年酌情增长。”

五两银!

就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停歇,每天也有十多文的收入,关键不出苦力,比不稳定的短工强多了(已修)。

郑如谦话音刚落,就有十几个短工双眼明亮,凑上前来想要毛遂自荐。

但郑如谦摇头拒绝,只看向魁梧的男人。

男人没有犹豫,指着身后的少年道,“我没有别的要求,就是希望能带着弟弟一起,东家放心,他什么活都能干,打马车也是一把好手。”

郑如谦思忖片刻同意了,将两人带去衙门签契过明路,并带回二进小院。

与此同时。

小院里,姜三姜四也送回来调查的结果。

朱志胆子很大,养的外室就在朱家不远处,拐个弯的巷子里。

也正因为距离太近,朱家人并未察觉异常,只当他喜欢在家附近流连徘徊。

外室生了长子也是真的,姜三跟踪的时候还听到,朱志许诺外室,会把长子视做继承人培养,将来继承他的一切。

这已经侵犯了大渝王朝的律法,按照当朝规定,庶子女永远不可越过嫡子女。

“朱志想做官就不敢重庶轻嫡,将庶子定为继承人。”长宴右手三根手指敲击桌面,“除非……他没有嫡子。”

许默与温知允一阵恶寒。

朱志这人太过虚伪,让朱家张罗着为他求娶名门闺秀,私下里却豢养外室,还没将闺秀娶进门,就已经想好让别人绝嗣。

于情于理,他们都该将这件事情暴露出来,既撕毁朱志的虚伪嘴脸,也能挽救一位名门闺秀。

可怎么撕毁是个关键。

世家的能量超乎普通百姓的想象,贸然动手只会揪起萝卜带出泥,从许默到姜笙谁都跑不了。

想必这也是朱思桓没有亲自动手的原因。

“借力打力是最好的,但丰京我们连个相熟的世家都没有。”长宴深吸一口气,“只能尽量找点外人和乞儿来做,还得隐藏身份,避免牵连到咱们。”

他话音刚落,郑如谦和姜笙带着兄弟俩走进来。

前面的魁梧男人倒没什么,当看见后头的少年时,长宴的眼睛亮了。

一个长相很普通,普通到丢人群里溅不起任何水花的长相,比什么伪装都好用。

当得知这两位是郑如谦新雇的长工时,长宴更是掩盖不住欣喜。

把郑如谦吓了一跳,“小五这是怎么啦?脑袋瓜子用太多,傻了吗?”

长宴失笑,目光炯炯地盯着两人。

经过短暂的介绍后,两个人的履历被搞清楚。

他们并不是亲兄弟,而是同村的百姓,年长些的叫高大万,年幼些的叫高严,相约来丰京干活赚钱,却差点被骗到城东签了卖身契。

“虽然十年很长,但跟卖身契还是有区别的。”高大万老实道,“我们初来乍到,在劳务市场连短工都接不到,再不找个赚钱的活就要饿死了。”

“那你们为什么不回家乡?”姜笙纳闷。

如果她在丰京混不下去了,肯定马上收拾包裹回斜阳县,回十里铺村,讨口饭也不至于饿死。

高大万的脸上有点尴尬。

还是高严小声道,“我们要赡养父母,还要娶媳妇,当然不能灰头土脸回家乡。”

无父无母的流浪儿当然可以讨口饭活着。

但有父母有家庭的人,就有了责任,肩上存在重担。

姜笙似懂非懂地点头。

一旁长宴从怀中取出两块碎银,“帮我做一件事,这二两银子就是你们的。”

高大万和高严同时瞪圆了眼睛。

东家给五两一年就已经算得上高价,没想到这位出手更大方,一件事就是二两。

“会很难吗?”高严尚且有些嘀咕。

高大万已经激动到不行,“无论多难,都为东家赴汤蹈火。”

长宴和许默同时翘起嘴角。

事情当然不难,只需要让高严换上朱家小厮的衣裳,主动约名门闺秀在永安巷相见。

永安巷就是朱志豢养外室的地方,正正好在拐角第一家,非常好辨认。

根据姜四的观察,朱志每天傍晚都要去一趟永安巷,于天色擦黑回朱府,对外宣称是与友人吟诗作对,实际却是佳人在怀。

名门闺秀虽然疑惑,但来送信的是朱家小厮,地点又格外确切,已经与朱志交换过庚帖的她,于情于理都会相见。

高严给的时间是傍晚稍后些,刚好是朱志进了永安巷温存到一半的时间,名门闺秀在拐角等待,约莫等到烦躁的时候,朱志差不多该从永安巷里出来了。

被豢养的外室有个习惯,就是喜欢挽着朱志,依依不舍到巷口再离去。

烦躁的名门闺秀扭头,看见未婚夫婿被丰腴妇人挽着手,送到巷口还要耳鬓厮磨,天大的修养也要破裂。

“朱志!”马车里的人怒火中烧,气愤地跳下车辕,“你在干什么!旁边的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