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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家孩子按照年龄排序:阮春花、阮建军、阮建党、阮夏草、阮建国。)

阮春花一听到自个爸要带自己回家,心下一松,最近在外面受到的委屈和艰难都顺着苦涩的眼泪从她消瘦泛黄的面颊上流淌了下来。

阮老头子微微抿了下唇瓣,余光瞥见一旁乖乖的孙女,他张了张嘴介绍道:“你和小草大半年没回来了,家里这大半年发生了不少事。”

阮春花闻言点着头擦着眼泪。

“但不管怎么样,只要我和你妈还在,家里就没人能欺负你。”阮老头子说完,抱起一旁三轮车上冰雪可爱的小姑娘给阮春花温声介绍着:“这是你侄女,老三家的锦宝。”

“锦宝,这是你大姑姑,春花。”

阮老头子说完,正在无声擦眼泪的阮春花就彻底愣住了,“锦、锦宝?”她的声音里还带着哭腔,隐约能听出几分沙哑和疑惑。

阮春花睁大了红肿的眼睛,震惊道:“这、这能是锦宝?”

记忆里的小锦宝头发被他爸那个手笨的人绑的乱糟糟的跟鸡窝似的,小姑娘痴痴傻傻的吃饭也不积极,三弟为了多挣钱经常拉货出远门,家里的大人干起农活来起早贪黑就没有不忙的, 每天吃的也都是没什么营养的糊糊。

哪怕偶尔自个妈时不时用三弟给的钱单独给小家伙喂点蛋花汤,煮个水煮蛋,但小家伙不知为啥还是被饿的干瘪黄瘦,看起来身子小脑袋大,活像个大头娃娃,而且那时给小家伙穿的衣裳也都是灰扑扑的、不合身的。

总之,和眼前这个穿着红薄袄、黑色背带裤,头顶还扎着小啾啾的可爱小姑娘没有一处是相像的。

老阮家的情况,阮春花是知道的,人人穿着打补丁的衣裳,吃的饭也都是粗粮.....

这样的老阮家怎么可能养出这么白嫩水灵,比城里娃还漂亮的女娃娃。

“真是锦宝?”阮春花擦干了眼泪,脸上的神情变了又变,但眼中惊喜偏多:“这下三弟那个死心眼的总算是能过上安生日子了。”

“大姑姑好~”阮似锦抬起小脸,软声喊着:“大姑父好~”

“哎哟,真乖!”阮春花忙掏着自个的口袋,面上带着真切而亲昵的笑,那只粗糙泛红的手急忙忙的似乎是想从口袋里掏点什么,半晌她掏出了几颗大白兔奶糖递过去:“这是大姑姑专门给锦宝买的,锦宝以前最爱吃姑姑给的奶糖了,还记得不?”

阮似锦歪了下小脑袋,还真被她想起来了:“记得,大姑姑给锦宝甜甜的奶糖吃,小姑姑给香香的点心吃。”只不过她那时候神魂没有归位压根不知道护食,所以总被孙金凤那厮给抢去吃。也不算是明抢,那厮是拿着硬到硌牙的红薯干换走她的奶糖和点心还有煮鸡蛋。

不过大龙小龙两个哥哥对她倒是很好,所以她才没像是对付王招娣一样对付孙金凤,到底是留了一线余地。

想起这个,阮似锦对眼前的大姑姑有了几分好感。一个对傻子都好的人,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

阮似锦对上阮春花哭到泛红的眼里荡漾出的真切笑意,眼前的大姑姑大约是真的在替自己的爸爸感到高兴:“锦宝记得~谢谢大姑姑给锦宝好吃的糖糖!大姑姑不要担心,锦宝今天就要去学医啦,等锦宝学会了就给大姑父看腿哦~”

小姑娘哄孩子的语气,听的阮春花心口一热,她并不觉得一个小孩子说学医给丈夫看腿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她反倒觉得回到家里连小侄女都在想着怎么帮她。这样的关怀让她那颗在外面被冷嘲热讽以及被熟人落井下石的心好受的很多。

因此阮春花笑着笑着就哭了,再开口时,她在外人面前强装出的泼辣腔调换成了慈母般温柔的声音:“谢谢锦宝,真的谢谢锦宝有这份心。大姑姑带着大姑父等你。”

其实如果能治,阮春花肯定早就带丈夫去县里医院治了。

但当时丈夫被厂里人送去医院后,医生给拍了个什么片子,对着片子就说方大华的腿不是简简单单的骨折,而是粉碎性骨折,碎掉的骨头还压迫到了神经和血管。短期内两条腿只会萎缩,可长期的话,两条腿可能会彻底坏死。

参考

医生说建议截肢,但方大华没同意,他当时已经决定要死了换补偿金。既然要死,何必再费钱让医生砍掉自个的两条腿,倒不如给自己留个全尸。

阮春花想上手摸摸小姑娘的头,但到底是觉得自个的手不够干净,所以就没摸。

看到曾经病恹恹的像个猫儿似的小姑娘现在长得这么圆润白嫩有朝气,阮春花心中隐隐的也有了期待。

万一呢,万一丈夫也能好起来呢,就像小侄女一样。

“...”

“锦宝,爷等会要带你大姑姑回老家去,你先带着小辰去张爷爷那吧。”阮老头子将小孙女放回了三轮车上:“你们俩慢点,别着急骑太快了。”

家里分家的事,还有老二离婚、老三盖新屋的事,这些都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明白的,说起来要耽误不短时间。

阮老头子自然不想让小孙女跟着一块听枯燥的长篇大论。尤其是还要回忆起以前发生过的不好的事。

既然现在日子好了,那他家的小孙女就只要放心大胆、轻轻松松去玩就好,其余的麻烦事交给大人去解决。

“好~”阮似锦点头:“锦宝会努力学医的!”说完小家伙踩着三轮车‘嘎达嘎达’的走了。

至于现在,还不急,她刚才看过了,大姑父的腿没大事。就算张老爷子没有办法,她随手炼一颗丹药也能保证大姑父的腿能好,退一万步来说,每天喝点灵水都能保证大姑父的腿不恶化,甚至缓慢痊愈。

只是,有些事情急不得。

现在大姑姑家回乡单纯是因为大姑父的腿好不了了。万一他们一回来就被治好了,指不定他们会每天每天的沉浸在失去了两份城里的好工作当中。到时候好人没做成,还让他们陷入失去城里日子的懊悔当中。

这和人的好坏没有关系。虽然只是她的猜测,但阮似锦觉得大约人性就是如此,因此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能避免就避免。她先让大姑姑一家在清河大队体验几天‘新生活’再去治腿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