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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超然之血 > 古都活尸之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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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驾!你们可不可以快一点?干脆我来拉车算了!不但跑得比你们快,而且还不用浪费力气挥鞭子兼大吼大叫!为什么我非得对着两匹马碎碎念不可啊?”

在这条贯穿草原的公路上,少年驾着马车,抓紧最后一点日光拼命赶路。

他一头红发在风中飞扬,穿着打扮完全像个普通的学生,跟这辆豪华的黑色马车完全不配。

手上挥舞着鞭子,嘴里还不住喃喃抱怨着。

也难怪他脾气暴躁,他对重型机车的喜爱远胜过马匹,现在却得天天跟两匹畜牲为伍,对他的耐性是极大考验。

况且他已经整整失眠三天了,火气当然更大。

不过他还是留意着挥鞭的手劲。其中一匹马可是某人的爱驹,打伤就糟糕了。

看到太阳完全沈了下去,他叹了口气。本来希望在天黑之前进城的。

这附近没有休息站,佛烈德?波登把马车驶离公路,在小河边扎营让马休息。

他敲敲马车的门。

“喂,起来了没?快点吃早餐了。”

这辆马车由纯手工打造,整座车体毫无缝隙,黑窗帘拉得紧紧地完全不透光,远看就像一具巨大的黑色棺材。

马车门打开,爱德华?贝尔睡眼惺忪地下了车,手上拿着他的“早餐”─一袋刚从冷藏箱里拿出来加温的冷冻血液。

“怎么还没到啊?”懒洋洋,不耐烦的声音。

佛烈德翻个白眼。

“有三个可能:第一,你的马跑太慢;第二,你太胖;第三,博拉玛城长了脚,在跟我们玩捉迷藏。”

“很好笑,波登同学真是太幽默了。”

爱德华大口把血液灌进嘴里,努力忍受那恶心的口感。

“不要那种表情啦,明天就可以进城,你就可以去打猎了。”

佛烈德啃着火腿三明治,还不忘嘲笑爱德华的苦脸。

“博拉玛那种大城巿,街上一定有很多美味的罪犯的。”

这世上只有他们两个,会用“美味”来形容罪犯。

因为爱德华最喜欢的食物,就是穷凶恶极的坏人的血液。

是的,爱德华?贝尔─人称“乌珥的王子”─是吸血鬼。

不过,他是只喝坏人血的吸血鬼,不够坏还不行。找不到大坏蛋的时候就只能用冷冻血液勉强果腹。

为了寻找够美味的坏人,他又养成另一个奇怪的习惯:每晚用兜帽遮住脸,骑着马在乌珥巿的街道上到处行侠仗义,给自己赢得一个“黑衣骑士”的称号,被视为乌珥的英雄。

英雄,一个跟吸血鬼非常不配的身份。

“就只会说我,你还不是急着要进城吃甜点?小心变成蛀牙狼人啊。”

“等我一口咬在你身上,你就知道我有没有蛀牙了,贝尔同学。”

佛烈德?波登,爱德华的同班同学兼保镳,是个不折不扣的狼人。他爱吃甜食的习惯常常被爱德华嘲笑。

像这样彼此吐槽,已经成了两人每天的例行公事。

“话说回来,贝尔,你确定要去博拉玛?”

两人的目的地是文化古都博拉玛,为了到知名的大图书馆里寻找珍奇的古书。

“都走到这里了,你还在怀疑什么?”

“因为你跟图书馆就是不合啊。”

爱德华向来一翻书就睡着,跟图书馆这种地方更是无缘。

“我这几天只要一睡着就会作恶梦,梦到你在图书馆里面精神崩溃发疯,爬到书架上跳舞,结果把书架全部推倒,整个图书馆全毁,然后我就吓醒了。”

爱德华狠瞪他。

“不要把自己的失眠毛病推到我头上啦!我小时候也曾经跟范恩──”

提到这个名字,两人的脸色同时黯淡下来。

范恩?温特,是他们两人共同的好友。但是三人之间的友情,已经再也回不去了。

爱德华深吸一口气,继续说下去。

“范恩去图书馆读书的时候我也曾经跟他去,而且我完全没吵到别人,范恩还称赞我很有教养呢。”

“因为你忙着把书页撕下来折纸飞机,对吧?”

“……是纸船。”爱德华不甘愿地承认。

“我为什么会这么了解你啊?”

“总之,博拉玛的历史比乌珥更悠久,应该会保留更多杂七杂八的东西。也许很久以前有人恰好见过阿希达,恰好知道杀死他的方法又恰好写下来了呢。”

佛烈德差点被三明治噎到。哪来这么多“恰好”啊?

“你真行。我这辈子恰好没听过比这更随便的推论。”

“去死吧。”

佛烈德叹了口气,换上正经的表情。

“说真的,贝尔,你如果有更想做的事,更想去的地方就直说,不要勉强自己为了我的事奔波。杀死阿希达为父母报仇是我的责任,你不用卷进来。”

阿希达就是转化爱德华的吸血鬼,简称“造主”。他同时也是杀死佛烈德父母的仇人。

当初爱德华之所以和佛烈德搭档,就是为了合力寻找阿希达。爱德华的目的是询问变回人类的方法,佛烈德的目的当然是报仇。

等到真的见到阿希达,爱德华才发现根本没有变回人类的方法;而佛烈德也发现,他的仇人强大到无法想象。

所以现在佛烈德的人生目标除了继续修行让自己变强之外,还要寻找可以杀死阿希达的方法,爱德华自愿协助他,所以才提议到古都博拉玛找书。

但是他总觉得,自己的血海深仇却把别人搅和进来,实在很不象样。

爱德华投给他鄙视的一眼。

“少自作多情。阿希达把我变成这副德性,还落到无家可归的下场,我跟你一样有权利杀他。”

原本爱德华还留在家里,继续当贝尔家的大少爷,等他发现没有办法变回人类之后,就再也待不下去了。虽然父亲极力挽留,他仍然忍痛离开。

“话是没错,不过你居然现在才想到这点,我实在很佩服。”

爱德华白了佛烈德一眼,却也无话可答。

刚开始他确实是抱着“反正没别的事做,就当做帮佛烈德一点忙”的心情,这几天在路上奔波,没别的事可做,只能想东想西,忽然想通一件事。

──搞什么鬼?我也是受害者啊!

之所以会这么迟钝,主要还是因为阿希达对他而言,是个难解的谜团。

力量强得吓死人,脑袋却是空空如也什么都没在想;还有那双反射七彩光芒的眼睛,要是盯着看太久,搞不好连魂都会被吸走。

虽然爱德华绝对不会承认,那天第一次面对阿希达受到的震撼,到现在还没完全平复。

强烈的无力感,还有恐惧。

那样的怪物在这世界上到处乱走,到底会弄出什么事情来?

光想到这点,就觉得害怕。

“总之,你不要一副我在为你牺牲奉献的德性,太肉麻了。”

“可不是吗,贝尔少爷纤细的神经承受不了太多的感性。”

“闭嘴啦!”

佛烈德耸肩,其实心里松了口气。

不知从何时开始,独来独往的狼人已经习惯了跟吸血鬼结伴的生活。如果再度变回自己一个人,可能会无法承受那种寂寞。

这样一来,爱德华的不幸反而变成他的幸运了,真是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