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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了,正好张哥在这里,顺便查一下。”

韩旭尴尬一笑,只好解释道。

不过这个解释相当无力,秦奋秦大队长仍旧有些疑惑,“那把枪跟现在这起案子有什么关系么?”

一个个问题犀利至极!

韩旭都快有些应接不暇了,“没有,我就是突然想起了。”

秦奋与老张都有些跟不上韩旭的跳跃性思维,刚刚还在讨论着骸骨案呢,怎么一上车就不知道转到哪里去了。

更何况陈云朗的那个案子早就结案了。

前后清晰,板上钉钉!

只不过突然间又与后面的雪山案有了一些关联!

但萧雅的死亡,确实与陈云朗的冒失脱不了关系!

可能正是因为关心则乱,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据萧晓说,她父亲萧东来因为这件事情,变得一蹶不振,像是老了很多岁一样,没有了当年的意气风发!

要说起来,陈云朗的案子确实是造化弄人了!

原本相恋的爱人,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却跟《雷雨》一样,摇身一变,成了一对素未谋面的亲姐弟!

说实话,这种事情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难以接受的。

别说陈云朗与萧雅了,萧晓在得知真相以后,很长时间都无法相信这是事实。

秦奋听韩旭这么一说,不置可否,同时也想起了那个案子,不由说道,“我记得萧晓她姐姐当年也是怀有身孕的吧?”

韩旭点点头回道,“是的,萧雅有几个月的身孕,不过被萧东来强制打掉了。”

“嗯,造化弄人啊,哎,韩旭,你说现在的骸骨案,那些孩子都曾经怀有身孕,不会是一个巧合吧?”秦奋秦大队长又将话题生生给扳了回来!

不等韩旭多说什么呢,老张罕见地插了一句,“我可不相信什么巧合,毕竟涉及到了六具骸骨,全部都怀有孩子,怎么可能是巧合呢。”

“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为什么呢?”

看来这个问题不仅萦绕在韩旭的心头,秦奋秦大队长同样想不明白。

老张顿时不说话了,因为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六尸十二命!

“难道是配冥婚么?”秦奋突然想到了韩旭之前排除过的方向。

老张闻言皱了下眉头,“咱们这里确实还有存在这种封建陋习,但是从来没听说过,配冥婚,需要怀有身孕的女孩子啊?秦队,您不觉得说不过去么?”

秦奋经老张这么一提醒,顿时明白过来,“对啊,配冥婚,只要是非正常死亡的就行了,不用那么麻烦的,更何况还怀个孩子,男方亲属也不一定同意啊!除非男方生前就挺不行的。”

韩旭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秦奋秦大队长的脑洞属实是太大了!

不过还是给出了一个特别奇葩的侦查方向。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么!

只不过这个胆子太大了,假设的过于无厘头了。

老张笑了笑,不吭声了,对于这个奇葩的假设,完全是无语了。

虽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但是这个万一的概率几乎为零了。

如果是一个两个还好说,有可能是因为那个奇葩的原因,但是案件却涉及到了六具骸骨!

怎么想,这种可能性都太小了!

甚至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

秦奋秦大队长脱口而出后,转念又一想,随即打消掉了这个念头。

但是并没有直接否定配冥婚的这种想法!

“哎,韩旭,你听说过这种风俗么?有没有特别诡异的个例?”

听到秦大队长仍旧不太死心的提问,韩旭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秦队,之前我也想过这方面,但是太过玄乎了!毕竟涉及的被害人数太多了,一例两例还可以这么解释……”

说到这里,戛然而止,任谁都能听出来之后的含义了。

秦奋撇了下嘴,重新发动起车子,“管他呢,咱们先去二院看看吧,要是能逮到马明涛,或许这家伙能交代出来一个答案呢。”

韩旭与老张当然没有反对意见。

大切诺基随着秦大队长的一脚油门,轰鸣而出,直奔二院而去。

一路上,再没有什么讨论。

老张在后座上继续研究着骸骨案的资料,而韩旭则是对于陈云朗的那把警用枪支耿耿于怀!

毕竟统子虽然有些不负责任,但每一次出现,都是非常关键的!

比如在出租屋那次的记忆回溯,直接将冰柜一整个塞到了韩旭的视野内。

而那把警用枪支,到底是什么来头呢?

又为什么会落入陈云朗的手中呢?

更奇怪的是,以秦奋刑侦大队长的权限,居然在系统内无法查清楚那把枪的来历!

一把平平无奇的警用枪支,瞬间变得神秘起来!

要知道,一把警用枪支,而且是一把老枪,不可能无缘无故流落到民间的。

而且大概率没有通过黑市交易!

那么这把枪的来历就很有说道了!

一般警用枪支的管理非常严格!

每一把枪的遗失,都可以列为一起重大事故!

相关负责人,从上到下,一个都跑不了!

枪支的所有者,甚至会面临相当严峻的问题。

更准确来说,是处罚!

有的甚至会因此而脱掉警服!

众所周知,枪支是一种危险的武器,一旦失控,可能会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

比如落入了犯罪分子手中,将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

按照相关规定,对于警员丢枪的处罚和惩罚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在警务过程中丢枪,另一种是个人原因丢枪。

在警务过程中丢枪的情况,通常是由于警员在执行任务时没有注意到枪支的安全,导致枪支丢失。

此时,警方应当立即展开调查,并且对警员的失职失误进行严肃的处理。

处理方式通常包括记过、停职、降职甚至开除警籍等,同时也需要对枪支的丢失进行公开和通报,以便追查失窃枪支的去向。

但是很显然,这把警用枪支并没有公开通报,否则在系统上便可以轻易查找到相关的信息。

而另一种情况则是个人原因丢枪,通常是由于警员没有妥善保管枪支或私自挪用枪支导致的。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会对警员的行为进行调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罚。责任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私自挪用枪支属于违法行为。同时,警方也会对警员进行内部处理,通常包括降职、罚款、开除警籍等。

总而言之,无论是哪种情况,警员丢枪的后果,都是相当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