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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在学校摘花会不会教坏你的学生

李若风在一阵体内的潮涌中醒来,她睁开眼,窗外的光线还很暗淡,身边的人还在沉睡着,她爬起身就往卫浴间走。

时间还早,刚过五点半,她重新躺下,探了探林楚云的体温,还好,已经退烧了。

林楚云的睡相很好看,轮廓如常的俊美,闭着眼睛的样子有点孩子气,嘴唇鲜红的,微微开着一条缝隙,露出洁白的牙齿,很帅气又很可爱。

李若风把手臂轻轻搂在他的腹部,紧实又有弹性的腹肌随着呼吸微微起伏着。

也不知林楚云有没有醒,他长臂搂了搂她,把被子拉了上去盖住了她的肩膀,她便在暖融融的怀抱里又睡了过去。

半小时后,她在闹铃声中醒来,铃声只响了两下就被林楚云按停了。

她睁开眼,还有点迷糊,第一时间就去摸他额头,不热。

林楚云放平她的右手,亲了下她的脸说:“我没事。肚子还难不难受?”

李若风想起昨晚的情景,有点害羞地不敢看他:“已经好了。”

林楚云说:“今天更冷了,你昨晚没睡好,别起了,睡晚点,中午我回来做饭。”

李若风在他胸口蹭了蹭:“楚云,你和我们在一起不觉得很麻烦吗?”

“我们”指是她和李文健,最近这些日子大都是他在照看李文健。

林楚云揉了揉她脑袋:“就当是我提前体验做一个父亲的感觉,等以后你和我生了孩子我就能很好地适应了。”

门外李文健在喊:“妈妈、林老师起床啦!”

他昨晚睡得早,今早也醒得早,已经穿好衣服,尿完尿了。

林楚云清朗地应了他一声:“好,林老师起床了。”

李若风也跟着起了,今早的确又冷了很多,外面还下着小雨。她给李文健和林楚云拿了厚的外套,见他们两个都穿得暖暖的她才安心。

天色暗沉沉的,林楚云出门前抵了抵她额头说:“再回房睡一觉,今天别出去了,在家好好养着。”

“嗯。”

她回房间里又踏踏实实地睡了一觉,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她在床上做了一会肘关节康复练习,又练了一小时瑜伽,尽量不用右手使重力。

她本身体质不错,林楚云又把她照顾得很好,经常抽时间帮她做康复练习,她恢复得很快。

起床后她吃了一片面包喝了一杯鲜牛奶,然后开洗衣机洗衣服,又去准备中午的菜。

小雨还在下着,空气清冷又带着些微湿气,李若风觉得这样的天气很舒适,寒冷令她觉得兴奋。

林楚云回到家的时候身上携着寒意,他的外套敞开着,李若风一下就扑进了他怀里,头埋在他胸膛嗅着他的味道。

林楚云笑着任她为所欲为,然后把藏在身后的一只手伸了出来。

他的手中拿着一支带着雨水的粉色蔷薇花,几片青翠的绿叶正轻轻颤动着,蔷薇花散发着沁人心脾的清香。

李若风灿然一笑,露出像小孩子一样可爱的牙龈,她仰起小脸看他,皎白的肤色泛着润泽的光,明彻的双眼洁净无比,鲜红的唇瓣比蔷薇花更娇嫩几分。

一颦一笑动人心弦。

林楚云很久没有见她笑得这么开心了,他低下头在她的唇上吻了一下。

李若风接过他手里的花枝笑:“在学校摘花会不会教坏你的学生?”

这个季节,整棵蔷薇树也就只有两三朵花。

林楚云也笑,他笑得好看极了。

他们在一起时过的都是柴米油盐的小日子,却又是彼此之间最快乐的时光!

或许他们两个人一直追求的就是这样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对许多人来说垂手可得,对她来说却经历了千辛万苦。

李若风隔着玻璃门看着他卷起衣袖在厨房里忙碌着,想起了他昨晚说的话。

他给那三百万黎爱福的同时让她签了协议,那天中午她听见他跟律师通电话应该就是为了这件事。

黎爱福跟林楚云说对她有养育之恩,她可能不知道小孩子要穿衣服要穿鞋所以从来没给她买过,还可能不知道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除了免学费还有别的费用要缴,更可能不知道女孩要买卫生巾是要用钱的。

不管怎样她长大了,她早就不需要父母。

她太了解黎爱福,她不是以前的她了,黎爱福掌控不了她,也走近不了她的生活,只能时不时地来骚扰她。

而现在林楚云给了她那么一大笔钱,她睡觉都能笑醒,应该能消停好长一段时间了。

林楚云性情温和,但他处事果断。自他们在一起以来,他事事都为她着想,总是快速地为她解决掉所有的难题。

如果还有什么能牵绊着他,令他无法放下的,大概就只有她了。

而她也同样放不开他。

没多久,林楚云就把做好的饭菜端到餐桌上。

两个人并排坐着,李若风傻愣愣地侧头看着他。

林楚云给她夹了一片腊肉放她碗里:“赶紧吃,一会儿就凉了。”

那是本市食品厂的老牌子腊肉,味道极好,门市部就在西园对面马路边上。

李若风突然问:“楚云,你想我吗?”

林楚云没有一丝犹豫地答:“想。”

李若风:“我不是在你面前吗?”

林楚云捏了捏她脸颊,眼神温柔又深情:“在我面前也想。”

“我也是。”

“傻瓜,快吃饭。”

饭后林楚云给她做了一会康复练习便被她赶去睡午觉,她自己则坐在电脑前看货,也和客户聊天。

林楚云去了学校以后家里又剩下她一个人,她又买了好些货。

她从冰箱的冷冻室里拿了猪大骨出来解冻,准备下午煲猪大骨白萝卜汤。猪大骨多油,白萝卜吸油,再加两片姜,一起煲出来的汤特别清甜不油腻。

煲猪大骨汤至少要两个半小时,所以等不及冯婶来做。

李若风做菜不是很行,但她煲汤还是很不错的。

她向来煲汤都不会乱加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进去,例如她煲白菜干猪肉汤就只是放这两样,不喜欢加蜜枣或别的。

林楚天带着一身冷冽的寒风进屋里来的时候她有些错愕。

前几天他不是去了首都吗,林楚云说他今天回,这是刚回来?

刚回来就往她家跑,这能有什么好事?

李若风一见到他就像霜打了的茄子,低着头不说话。

高大挺拔的身影直直地站在她面前,几乎把她笼罩在暗影里。

衣着矜贵的男人冷峻的脸略带着凌厉,垂着眼眸凝视着她。

她穿着纯蓝色的连帽卫衣,就像《盗墓笔记》里张起灵穿的那一款。在令城最冷的天气她也只是穿三件衣服,现在还不是最冷,而且她没出门,所以不用穿太厚。

她满头秀发柔顺地披散在肩头,亮泽又柔软,额前幼细的发丝垂落在两边耳畔,衬着她轮廓清晰又洁净的小脸,清丽无匹。

略为向上掠起的衣袖下,是她那双骨节分明、匀称修长的手,微微向内弯曲的手指骨节尤为好看。

林楚天的视线稍稍在她左手中指的铂金戒指上停留,然后落在她的右手上。

“手怎样了?”他问,嗓音是极少见的温柔磁性。

李若风抬眼看他,眼底纯净而淡然,却依旧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