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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七零闪婚甜蜜蜜 > 第241章 视觉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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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程尧也低估了这鹿肉鹿血的威力,他原本以为顶多就是有些热燥,却没想到,威力来的这么快速且汹涌,早知道会这样,他就不一下子吃那么多了。

现在就怕真干起来会伤了她。

江晚抬眼看见了他眼里的火热,这个男人好像今晚尤其危险,她稍微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顺从地把东西给了他,然后推他:“你快出去吧!”

程尧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狠狠闭了闭眼睛,压下了身心的双重冲动,回了东屋,先给孩子们盖好被子,又用被子在外面围了一圈,防止他们晚上睡觉翻身乱滚。

然后又拿了两个盐水瓶去了楼上,把二楼床上的被窝先捂热。

最后,就捧着那本小人书坐在堂屋里看,一边看,一边耳力极好的听着浴室里的动静。

眼睛看着,耳朵听着,他好几次都恨不得冲进洗澡间去,但都被他忍住了,努力告诫自己,今晚上要想彻底舒服了,就不能硬来,得循序渐进。

理想总是相当美好的。

然而现实呢?

明明是大冬天的,可洗澡间门打开,女人只穿着一件轻薄的细棉衣就走了出来。

这睡衣是之前林未央送给江晚的生日礼物,她一直藏着没穿过,今晚,大抵是被热晕了脑子,她就想穿出来,看看男人的反应。

款式是古时候的那种大袖长衫,简简单单往身上一披,又因为纯白色的,布料又很细很薄,所以里面的光景一览无余。

程尧下意识抬头,视觉遭受了巨大的冲击!

他瞳孔剧烈收缩了一下,上前两步,暗哑着声音,问:“不冷?”

男人的反应让江晚心中很是满意,还有些微微的自豪,她面带微微羞耻,摇头:“热,洗澡水太热了。”

其实不热,程尧亲自给她兑的水,还是从前的温度。

所以是什么热?

都是成年人了,就不用多说了吧!

程尧没再浪费时间,把人往肩上一扛,直奔楼上而去。

江晚理智尚在:“孩子们呢?”

程尧:“放心,我都弄好了。”

于是,这晚楼上的尺度,大约是两人结婚以来最大的一次,也是最火辣奔放,也是晚上动静闹得最凶最晚的一次。

程尧每一次结束,都会下楼来,要么检查一下孩子们睡没睡好,要么给江晚端一盆热水,给她身上先擦一遍,松泛一下,再让她休息一会儿,等下再战。

要么就是中途孩子们醒了,他喂了奶,还把他们又哄睡了。

也幸好两孩子乖得很,半夜醒来只要有的吃,就能立马再睡着,没吵着非要妈妈。

江晚在楼上勉强休息了不到半个小时,又被男人从被窝里挖了出来,换着花样地折腾。

折腾到最后,尤其是第二天一早,她在心里暗暗发誓,宝库里的鹿肉和鹿血,她再也不要给这个男人吃了!

太疯了!

当然,她自己也不敢再吃了!

都说鹿肉鹿血是个好东西,可谁知道这东西能这么好?

如果大雪能够听到她的心声,如果大雪能够说话,它一定要说一句公道话:

“明明是你们人类的荷尔蒙作祟,鹿肉鹿血是个好东西,但也只是个促进作用,咋能把一切责任都推给它们呢!这不好的啊主人!我们要认清现实啊主人!”

这晚上,平庄大队的热闹到天黑透了还在继续。

除了小楼内不可描述的热闹激情,工程队这边,小伙子们晚上大半夜的睡不着,要么起来比划拳脚,要么自打一套军体拳消耗体力。

晚饭的时候,小伙子们吃肉吃的欢啊,现在这样就是嘴馋的代价!

实际上鹿肉只炖了不到半只,另外加的是山羊肉野猪肉之类的。

鹿血也就给大家伙一人喝了一丢丢,主要是考虑到他们都伤势未愈,据说这东西能强筋健骨,对他们这种已经处于恢复期的伤患很有好处。

罗学成年纪最大,就像个老长辈一样操心他们:“这个少吃点啊,都悠着点,吃个一两块解解馋就算了!”

有人抗议:“罗会计,不要小气啊!这么好吃的肉干嘛藏着掖着啊!”

于是大家一起抢,抢的多开心,吃的多欢畅,之后就有多悲催,全都一个个的在外面跑圈打拳耗体力。

哎,此时此刻,小伙子们相顾无言,第一次想赶紧给老大把这个项目完成了,然后回家娶个老婆去!

这晚上一夜疯狂的不止是江晚和程尧,还有董博厚马飞兰和马睿林未央。

先说董博厚马飞兰。

董博厚晚上是住镇上马飞兰那边的,他工程上下来之后,罗学成也给他装了点鹿肉和鹿血,因为知道他已经结婚了,想着让队里这些年轻火气旺的小伙子们少吃点,于是就给他这饭盒里装了不少。

因为炖肉的时候董博厚看到了大部分都是猪肉野兔肉之类的,所以看见罗会计给了他两个满当当的饭盒,他也没有多想,只道了声客气,然后回镇上去了。

晚饭自然是要和马飞兰一道吃的。

等到了家,把米饭蒸好,小夫妻两人准备吃饭了,董博厚想起来两大盒的肉,于是就把饭盒拿了出来。

盖子一打开,铺面的肉香味。

马飞兰诧异地问:“哪来的这么多肉?”

董博厚含糊说道:“山上弄到的,队里都有,罗会计知道我要回来吃饭,就给装了一些。”

马飞兰也就没再多问,毕竟他们工程队是在山上的,时不时地能吃着些野味也不稀奇,就是觉得今天这肉量似乎有些多,他们就两个人,就是放开了吃,也能吃好几顿。

马飞兰上完学回来已经很饿了,当下夹了一筷子,催他:“快吃啊,等下我要迟到了。”

她晚上还要去上夜班的,从6点到晚上10点。

董博厚实际上是不知道该怎么下筷子,实在是肉都混在一起了,他也不知道哪个是鹿肉,那个是其他的肉。

他本能的不太想吃鹿肉,因为不想自己遭罪。

想了想,算了吃吧,没难么神奇,吃个一两块不打紧的,再说他现在是伤员,吃些有助于恢复,也不大要紧。

肉吃多了就想喝水,马飞兰顺手拿起一个军用水壶,结果一打开盖子铺面就是一股血腥味,呛的她差点儿把吃了的肉都吐出来:“这是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