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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不还乡,就如锦衣夜行,就如明珠暗投,就如蒙着眼睛走夜路。

谁在富贵了之后,都想回家乡展示那么一下。

叶凌岳的初衷当然不是这个。

但是他五年没有回家乡,却和他囊中羞涩、一直没有挣到钱有直接的关系。

现在他有钱了,有花不完的钱了,可以回家了。

他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去展示一番,但也是兜里的金钱给了他勇气和底气,让他在这个时候勇敢地回到家乡。

本来,他是应该一个人回去的。

虽然他和岳爱凌已经领了结婚证,但是没有举行正式的婚礼。

这个事情只有岳家的一些家人知道。

而叶凌岳暂时可以不带着岳爱凌回去,也可以暂时不向自己的父母说明这个事情。

因为,这其中的一些细节,解释起来太过麻烦,他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但是,他最终还是带着岳爱凌一起回去了。

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前两天他就考虑到这个问题,他认为他和岳爱凌之间,共同的记忆太少。

他很有必要带着岳爱凌,去一些能够留下他们两个人共同记忆的地方。

也就是说,要把他们结婚之前失去的恋爱尽量补回来。

从深城到港城,开车去要二十个小时的时间,坐飞机只需要一个半小时。

叶凌岳带着岳爱凌,周五的晚上从深城坐飞机出发,晚上十一点就到达了港城的机场。

叶凌岳没有带着岳爱凌直接回家,而是先找了一个酒店住下。

离开港城之前,叶凌岳只是一个高中的学生。

他的生活路线,基本上都在学校和家庭之间来回走动。

他对港城的记忆,已经中断了五年,而他更早的记忆,还是在他没有上高中之前,学业压力比较小的时候。

那个时候,父母偶尔会带着他去一些公园景点游玩。

自从上了高中之后,他就很少出去了。

高中毕业之后,他也直接去了深城,做了柳若纯的伴读书童。

所以,前前后后算下来,叶凌岳对于港城的记忆,算是中断了八年之久。

陌生的深城,他没有太多的记忆。

熟悉的故乡,如今也变得陌生。

这对叶凌岳来说,是一种不太好受的感觉。

所以,今天他回来了,他还是需要重新去慢慢适应这个城市。

他没有直接回家,就是想趁着晚上的时间,带着岳爱凌去逛一逛周边的地方,找一找当年生活在这里的感觉。

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节奏,都有自己的气质。

很明显,港城和深城就是两个生活节奏完全不同的地方。

深城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疲于奔命,在为了生存、为了事业、为了更好的发展,去努力争取、去奋力拼搏。

而在港城,大家的生活节奏明显慢了很多。

生活的压力好像也小了很多。

到了晚上十点钟。港城的街头已经没有多少人在行走。

而深城的夜晚,在这个时候依然是人潮汹涌。

岳爱凌看到这个场景,也不禁感叹道,港城真的是一个适合居住的城市,而不是一个适合打拼的城市。

叶凌岳带着岳爱凌,在街头打了出租车,去了海边他小时候经常去玩的沙滩。

那里已经人烟稀少、空空荡荡。

叶凌岳还想带着岳爱凌,去自己儿时去过的其他一些地方看看,可惜时间已晚,也没有什么可去的地方。

他们在海滩看了大海,感受了海风的吹拂之后。只能准备坐车回到酒店休息。

可问题是,他们在海滨等了好长时间,竟然连一辆出租车都等不到。

感受到了港城夜晚的安静,感受到了港城深夜打车的不便,。叶凌岳决定,明天一早必须要去租一辆车了。

虽然他现在不是买不起车,但是买了之后,他很快就要回到深城,这个车子就会闲置在家里。

还是那句话,有些钱该挣的要挣,有些钱该花的要花,有些钱该省的要省。

叶凌岳没有必要为了这几天的方便,去买一辆新车。

岳爱凌对此倒是没有什么意见,若不是深城到港城之间的距离太远,两个人时间紧迫,开车又比较疲劳,她完全可以把自己家里的车开过来,而且他家里的车也不止一辆,都在那里闲置。

目前来看,租车反倒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两个人好不容易等到了一辆车,回到酒店,叶凌岳看岳爱凌有些疲倦,本想让她早点休息,没想到岳爱凌突然来了兴致,非要和他对战一番。

叶凌岳有些不解,就问岳爱凌:“为啥?”

岳爱凌说:“在你的生长的城市,这是第一次,有纪念意义。”

叶凌岳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这个意义有啥意义。

不过,既然岳爱凌喜欢,他就卖力地对战了一番,反正他有特殊功法在身,越用越精神。

第二天早晨起来,两人吃完早饭,第一件事情就是去了车行租车。

叶凌岳做了很长时间的代驾司机,驾驶技能熟练,基本上什么车他都能开一开。

可岳爱凌虽然家中有车,但是她开车的时间较少,如果换了她不熟悉的车,她开上去就觉得有些不便。

所以二人简单地选择了一下,就选了一辆岳爱凌开得比较顺手、也比较熟悉、和她自己的那辆车一样的保时捷。

车行里,一个西装革履的青年,在远处盯了叶凌岳一会,慢慢地走了过来。

“哎呦!”

他突然大喊一声。

“这不是我的老同学叶凌岳吗?”

叶凌岳闻声抬头,定睛一看,这人是有点面熟,但是具体叫什么,有点记不大起来了。

他抬起手,想和对方握个手,打个招呼。

西装革履的青年没有和他握手的意思,哈哈一声笑,说道:“老同学混得不错嘛!过来租车了?”

“是的,是的,过来租个车用几天。”

叶凌岳一点答应着,一边仔细回想,这个不太有礼貌的伙计,到底叫什么来着?

噢!想起来了!

这人是自己的高中同学孙友志。

孙友志爸爸是个领导,家里也挺有钱的,关键是他自己的成绩也很不错。

在高中的时候,孙友志坐在前排,而叶凌岳因为成绩中等,坐在中间靠后的位置。

那个时候,孙友志经常嘲笑叶凌岳这些家境普通,生活在城中村的同学。

当时,孙友志也对柳若纯展开了追求,可是柳若纯更享受叶凌岳舔狗般的表现,所以就没有接受他的追求。

后来,孙友志考上了一个还不错的大学,再后来叶凌岳就忙着在深城打工,不知道这些同学的去向了。

今日孙友志看到叶凌岳,多少有点情敌见面,分外眼红的感觉。

叶凌岳的心情却很平和。

毕竟,柳若纯对他来说,早已成了过去。

可是,孙友志却对着后面的办公室大声喊道:“纯纯,纯纯!你快出来啊!你看谁来租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