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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四合院:年代剧大杂烩 > 第84章 彩礼,我们一分钱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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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彩礼,我们一分钱不要!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一件重大历史事件,似乎按照原发起人的意图,并没有发生太大偏差。

但是,何雨柱还不能高兴得太早。

毕竟,这只是个开始。

“现在形式是这么个形式,为了防止夜长梦多,我觉得,婚期,越早定下越好。至于彩礼……”

何雨柱原本想说,五十块钱彩礼的。

这个数量,在现在看来简直是天价。

毕竟,这个年代,也就农村时兴彩礼,但也一般就要个几块钱,意思一下就成。

可是对何雨柱来说,五十块钱,连他一个月收入都不到。

简直不值一提。

出这么多钱,单纯就是为了表现一下诚意。

毕竟二老就一个女儿,在家里如珠如宝似的养大了,还读了那么多书。

就这么把人娶走了,何雨柱心里也过意不去。

何雨水结婚,何雨柱一分彩礼没要,反倒贴了两辆自行车,二百块钱。

按照他的意思,妹妹的嫁妆也好,彩礼也好,都应该让小两口儿自个儿收着,作为小家庭的启动资金。

这弄得龚爸龚妈非常不好意思。

到了冉秋叶这里,何雨柱却是存着接济二老的心思。

毕竟,冉家虽然是华侨,可配额不如一般人家,买东西也不方便。

结果,话还没说完,就被冉爸打断了。

“彩礼,我们一分钱不要!”

“我还没说多少钱呢~”何雨柱愣了。

“不要就是不要,我们是嫁女儿,又不是卖女儿。那点儿钱够干嘛?是能买个缝纫机呢还是买个自行车?要我说,你们小两口多吃一顿好的,比什么都强。”

冉爸说话斩钉截铁。

“可这是传统……”

“什么破传统,现在都说要破‘四旧’,我看这‘彩礼’啊,就是‘四旧’!”

冉爸扬声道。

秋叶的前途有保证,日子能过得好,对他们来说,比什么都强。

既然孩子的工作保住了,那婚姻上,决不能出岔子。

冉家是归国华侨,在很多带着有色眼镜的人眼里,是不配说亲事的。

这会儿,“海龟”可不比在几十年后那么吃香,很容易被“唯成分论”。

冉爸就知道,前两天,有个富农家庭的闺女,明明婚都结了,就差办个酒。

结果呢,风声一传出来,人头一天领的证儿,第二天就换了色儿。

老两口就秋叶一个闺女啊,可不能走人家的老路。

何雨柱那样子,看着就是老实本分的。

再加上工作做厨师,饿不着不说,还能成天吃香的喝辣的。

现在上赶着这么一个便宜女婿,必须得网罗住了。

就何雨柱那情况,那性格儿,那收入水平,放眼过去,再没有更合适的了。

毕竟现在法定结婚年龄是女方18岁,一到结婚年龄就嫁人的,比比皆是。

像秋叶这样,因为家里舍不得,留到23岁还没结婚的,在这个年代,已经算得上是“老姑娘”了。

本来,家里还觉得,自家闺女儿漂亮有文化,应该是不愁嫁的。

结果,拒绝来拒绝去,反而耽误了时候。

这才让何雨柱捡了漏。

准确一点儿说,是何雨柱和冉家,都觉得自己捡了大漏。

何雨柱不知道60年代的婚姻市场是什么情况,也低估了斗争的严峻性。

毕竟,20年代,高学历,海归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漂亮女老师,怎么着都看不上一普通厨子。

而冉秋叶家呢,看中的是何雨柱勤劳老实,尊重女性,工作稳定。

找老公嘛,长得怎样,只能算是加分项。

故而,两边儿一拍即合,很快敲定了结婚日期。

择日不如撞日,双方都怕夜长梦多。

干脆,就把结婚的日子,定在了大年初三,和何雨水同一天。

赶是赶了点儿,可何雨柱那里,结婚的东西都很齐全。

反正都是大张旗鼓的办,干脆,一份钱,办两份事儿。

既排场,也方便。

就算有眼红的,说结婚办得太隆重了,也不要紧。

亲兄妹搁一天结婚呢,那是怎么隆重都不为过的。

大面儿上的事儿达成了一致,细枝末节反而无关紧要了。

何雨柱本来已经喊了所有徒弟,明天一起帮着做雨水的婚宴,婚礼当天,他是不用下厨的。

事情进行得太顺利,顺利到何雨柱都觉得有点儿不真实。

“您二老,这才见我第一面儿啊,不考验考验,这就把闺女嫁我了?”

“考验什么?秋叶喜欢你,我们做父母的,还能拦着?”

冉妈笑嘻嘻道。

别说是秋叶喜欢何雨柱,就连她,看着何雨柱,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秋叶是我们从小看着长大的,她那眼光,错不了。”

冉爸拍了拍何雨柱的肩膀:“我呢,相信我闺女的眼光。”

“是啊,之前好像优秀小伙子追她,人都没看上。可她第一次见你,回来的时候,高兴的那个劲儿啊,真是。”

“我从来没见过秋叶这么高兴的样子。”

冉爸冉妈你一嘴我一嘴,把冉秋叶卖了个彻底。

人华侨家庭出身,说起儿女的婚姻大事儿,大大方方,丝毫不扭捏。

喜欢就是喜欢,想在一起就是想在一起。

这有什么好避讳的?

这倒是大大出乎何雨柱的意料。

别说是在保守的五六十年代,就算在开放的二十一世纪,男女之间闪婚的,也并不算多

解放才没多久,新中国的人民,虽然有了新时代的主人翁意识,知道日子在变好。

可很多习惯,还停留在过去。

就比如说婚姻大事上,虽然有不少进步青年实行自由恋爱,可还有很大一部分,依然遵照着旧时候的习惯,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婚姻法》作为共和国第一部法律,虽然在50年就颁布实施,可许多地方接受度并不高。

这份年轻的共和国送给所有公民的礼物,规定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也规定了“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

正是因为《婚姻法》的颁布,许多人才得以从不幸的包办婚姻中走出来。

但是,大部分地区,依然保留着传统社会的惯性。

好像时候,哪怕男女双方经人介绍,谈得再合适。

可父母那边儿出了岔子,就是不成。

这是特殊时期特殊的婚姻现象,在这个年代,却具有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