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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弥陀佛!请施主施舍贫僧一碗饭吃,老衲只要吃的不要钱,阿弥陀佛!”老和尚单手立掌,正向墨莲居的伙计化缘。

老和尚年约五十岁左右,慈眉善目,身着满是补丁的灰色僧袍,脚踩一双漏着脚趾的破烂僧鞋,挎着一个土黄色的破旧布袋。

伙计双眉倒竖,厉声道:“阿你妈,你们这些臭和尚有手有脚,从不思耕作,终日只会骗吃骗喝,不劳而获,赶快有多远滚多远!”

听了伙计尖酸刻薄的话,老和尚也不恼火,待伙计骂完才不紧不慢的开口说道:“施主此言差矣,试问你准备将礼物送给他人时,如果对方不接受礼物,你会把礼物自己拿回去吗?”

“废话,当然自己拿回去了。”伙计不屑的答道,但很快感觉哪里不对劲,疑惑的问道,“你这话什么意思?”

老和尚有条不紊的解释着:“施主如今骂老衲的话也如同你送人礼物,人不受之而归你自己,一切骂人的罪孽恶果,也由你自己承受。”

“嘿!老秃驴,你敢变着法的骂老子,信不信老子抽你?”伙计两眼一瞪,扬手便要打人。

就在伙计的手要打在老和尚的脸上时,突然有一只瘦小枯干的手掌,一把抓住了伙计的手腕。

原来出手阻止伙计的人就是沈溪,他从小受尽同门欺侮,当看到一名趾高气昂的伙计要打一名落魄的老和尚时,瞬间迸发出了万分的同情,毫不犹豫的出手制止了伙计的暴行。

当伙计看清是一个瘦弱少年抓住了自己的手腕,刚想发作,可是又注意到少年身着华贵服饰。

伙计常年在墨莲居干活,最擅长通过穿衣打扮判断人的家境、阶层,极为势利。

面前的这名少年一身上好丝绸材质的衣服,普通人根本买不起,以此判断,这名少年不是官宦子弟,就是阔家少爷。

想到这儿,伙计强压怒火,一改之前的嚣张跋扈,低声下气的说道:“这位公子有何指教?”

沈溪松开伙计的手说道:“这位高僧不就是想化点缘吗?你要是不想给就直说,至于打人吗?”

“公子说的极是,是小的考虑不周。”这伙计能屈能伸,竟完全没有反驳之意。

一旁的老和尚双手合十,连忙道谢:“阿弥陀佛!多谢这位小施主替老衲解围。”

沈溪微笑道:“大师不必客气。”说着,从怀中掏出一根金条递给老和尚。

见到沈溪此举,一旁的刑楠眉头微微蹙起,脸色唰的沉了下来。

老和尚摇了摇头,并没有接过金条:“阿弥陀佛,多谢施主好意,老衲只要吃的不要钱。”

伙计一看少年出手阔绰,随手就拿出一根金条,更加确定自己之前的判断。

为了讨好沈溪,伙计对着老和尚没好气的呵斥:“老和尚,别不识抬举,公子给你钱是给你脸,有了钱想买什么吃的不行?赶快拿着走吧。”

伙计的这番言论非但没有换来沈溪的好感,反而使他更加反感。

沈溪冷冷瞥了伙计一眼,同时对老和尚此举油然起敬,这才是高僧该有的气度,即便食不果腹,依然视金钱如粪土。

沈溪把金条递给伙计,说道:“你去给这位高僧拿一些上好的素斋。”

“放心吧您嘞,小的这就去准备。”伙计兴高采烈的便要接过金条。

可还没等伙计接过金条,刑楠伸手拦住了伙计,伙计诧异的看向刑楠。

“贤弟,上好的素斋用不了这么多钱,还是为兄来付吧。”刑楠从怀中掏出一贯铜钱递给伙计。

到手的一根金条,却变成了一贯铜钱,伙计心里自然是不乐意的。

但当他看清刑楠同样衣着华贵、气宇不凡时,还以兄长自居,伙计虽然心里有些不太情愿,但也不敢说什么,阴阳怪气的说道:“小的这就去准备。”

说完,伙计接过铜钱,快步如飞的奔向了后厨。

“阿弥陀佛!多谢二位施主!”老和尚面带感激,单手立掌,微微躬身。

墨莲居是寂州城最知名的酒楼之一,是寂州首富周元宝的产业。

酒楼高三层楼,占地面积极大。

名义上是酒楼,但是这里人们能想到的娱乐应有尽有。

整栋酒楼是井字结构,中央的天井极为宽阔,搭建了一座巨大的舞台。

舞台上几名婀娜多姿的女子有的拨弄琴弦、有的弹奏琵琶,神情灌注于演奏乐器。

墨莲居内,几乎座无虚席,在座之人不是达官显贵、就是富商巨贾,一般人在这根本消费不起。

墨莲居酒楼是寂州城为数不多的正楼,所谓正楼就是拥有酿酒权,在这里可以品尝到上乘佳酿。

酒楼的大厅之内甚至还有青楼当红的花魁在宣传刚刚出炉的新酒。

伙计带着沈溪和刑楠上了二楼,让进二号雅间。

雅间内,红油漆地板、粉刷的墙壁,天花板上雕刻着新颖的花团,色调古朴,整个屋子十分明亮,痰桶上都镶着银边。

居中放着一个圆桌,四周放着一圈椅子,都是檀木做的,既高档又气派。

左右两侧各有一扇窗户,左边的窗户靠近天井,可以看到天井内的歌舞表演,右边的窗户靠近街道,可以看到寂州城喧闹的街市。

沈溪望向右边的窗户,老和尚在人群中一瘸一拐的缓步前行,孤单落寞的背影略显凄凉。

不久之后,老和尚的身影便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

刑楠叫来伙计,拿着菜谱,点了一桌上好的酒菜。

墨莲居不愧为寂州城最知名的酒楼,所用的餐具并非是瓷器,全都是银器,奢华至极。

店内各类佳肴品类齐全,仅羹类就有十多种可供选择,市面上最新鲜、珍贵的食材皆在于此。

趁着伙计传菜的时间,刑楠严肃的对沈溪说道:“贤弟啊,不是为兄说你,出门在外,一定要留个心眼,钱财绝不可轻易外露。寂州城鱼龙混杂,你随手就掏出一根金条,不知道会引来多少有心之人的惦记?”

“哥哥所言极是,是我考虑不周,以后一定多注意。”沈溪觉得刑楠说的很有道理,连连点头称是。

见沈溪如此态度,刑楠便也不再说什么。

不一会,桌上就摆满了丰盛的饭菜,香气扑鼻,直叫人垂涎欲滴。

油炸丸子、清蒸秋葵、水煮羊肉、酪樱桃、一壶清酒,还有一盘切好的鱼脍,旁边放着橘皮和熟栗子肉捣成的蘸料,丰盛至极。

等伙计退下之后,沈溪和刑楠便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刑楠夹起一块油炸丸子,直接塞进嘴里,口感之美可想而知。

沈溪夹起一片鱼脍。

这鱼脍就是生鱼片,切的薄如柳叶,对刀法要求相当重要。

沈溪把鱼脍蘸了点料,放入口中,不禁双目微眯,鲜嫩爽口,实在太好吃了。

随后刑楠和沈溪端起酒杯,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刑楠酒量不错,一杯下肚,如同喝水一般,啥事没有。

沈溪第一次喝酒,酒量不行,一杯下肚,已有点微醺,连忙夹了一片羊肉放入口中,压一压酒劲。

不多时,一桌丰盛可口的饭菜就被兄弟俩吃的沟满壕平。

沈溪把最后一块羊肉吞下去,用手擦了擦嘴边的油渍,又摸了摸微微鼓起的肚皮,心满意足,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可口的一顿饭。

就在此时,酒楼内爆忽然发出了雷鸣般的欢呼声和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