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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远书看着余何雨骑着比她大很多的电瓶车离开了。

他站在楼下缓缓向前走去,藏在书包里的那本书上,写着方远书永远是余何雨的好朋友。

他虽然从没有想过余何雨会把他记得多深,但是记不得了这样的话从她口中这么轻飘飘的说出来,还是让他很难过。

他走在傍晚的下班人群中,犹如一个失去灵魂的野鬼,晃晃悠悠,无疾而终。

余何雨不知道方远书的想法,她只知道以前一年一百多定的课外书现在只卖了十来块钱。

真是血亏。

骑着电瓶车回到家时候还看见老爷爷在树下乘凉,她明天就要住校了,可能应该也不会打扰到老爷爷了。

于是她停好车走到老爷爷面前笑着说:“爷爷,您吃了吗?”

“吃了,劳烦惦记”

“爷爷,您英语那么好,有没有什么学英语的诀窍?”

“没什么诀窍,想要记得牢就得常听常用,想要说的好就得多说多练”

“感觉好难啊”

“这叫什么难,年轻人刻苦学习,中年人刻苦劳动,祖国才能建设好”

“您说的是”

“未来还得看你们年轻人呐”

……

余何雨回到家一边查字典一边写英语试卷,一张卷子写了三个多小时,真的是费老劲了。

收拾好书包,基本也没什么要带的了,她的试卷和一些别的东西都放在宿舍了,现在就眼下在学的初中的书和她跟方远书的作业要带着。

看见放在书桌边上的录音机,想了想就拿到枕边放着,洗完澡躺在床上听着录音机里面的英语磁带,一边回想着自己小时候的事情。

如果爸妈的感情不生变故的话,或许她和同桌会一直在同一个学校读书,说不定还会谈恋爱呢。

毕竟她回忆起同桌来,总觉得心里对他的记忆都是欢乐的,若是青梅竹马长大,很难不动心,谁会拒绝一个在一起会很快乐的人呢?

深夜降临,有的人要迎接新的一天,有的人还怀念过去。

方远书一路浑浑噩噩回到家,坐在黑漆漆的客厅好一会,他将自己脑海里回忆过无数次的记忆再次拿出来品味。

无论如何回忆,余何雨依然在他心里是最特别的存在。

“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

空荡荡的屋子里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他把书包从肩膀上放下,翻开里面他偷偷藏起来的那本书,路灯的光从玻璃窗户照进来,他翻到最后一页,映入眼帘的是他自己的字:

方远书永远是余何雨的好朋友。

忽然他注意到底下还有一行小字,稚嫩的字迹一笔一划的写着:余何雨喜欢方远书。

沙发上坐着的人突然站起身,凑到玻璃前,把书对着外面的灯光,仔细的看了一遍。

没错,是余何雨喜欢方远书。

是她小时候的字!

方远书激动的打开客厅的灯,又看了一遍底下那行小字,余何雨喜欢方远书,还有个句号,说明是肯定句。

他现在都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了,他在客厅里来回走了几圈,有些懊恼的想为什么他刚才不送余何雨去卖书呢?

就因为她不记得自己这件事?太幼稚了吧!她已经是个高三学生了,记不得九年前的事情也很正常啊!

坐回沙发上,他又把这本书的扉页看了一遍,余何雨有个习惯,就是喜欢在书上画小人,她自己的书会在扉页上写个余字,然后画个小人在名字边上。

这一本书不同,她的名字边上画了两个小人,手牵着手。

方远书可能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表情,嘴巴都快咧到耳后根了。

忽然他想起了余何雨其他的课外书,自行车停在学校,他就只能跑着去学校外面,他记得余何雨好像是说要卖到那家回收书店。

看了眼时间,已经快七点了,要跑快点去,不然书店要关门了,一路跑到学校,好在店还开着门,他一眼就看见余何雨打包的那摞书了。

“老板,这写些书我都要了”

“两块钱一本,你要是都要就一块五一本给你”老板看着刚收来的书,虽然书保存的挺好,看上去很新,但都是十年前的书了。

“好…我都要了…您看看多少钱吧…”方远书喘着气蹲在那一摞书边上,庆幸自己赶上了。

老板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有多想,反正一块五一本他也稳赚不赔,数了数,一共有四十多本,就按六十五块钱收了。

方远书抱着一摞书走在黑夜里,微风吹起他鬓间溢出的汗水,有些微凉,他莫名感觉很爽快。

到了家,胳膊和手都酸的要命,但是他来不及休息,小心翼翼的解开绳子上的结,然后一本一本的翻开看,每一页,都仔细的看了。

四十多本书里面,有五本里有字,其中三本里面是她在某一篇文章底下给作者留的回话,还有两本书的最后一页分别写了:方远书是猪,后面画了一个小猪头像。

:是书书不是叔叔哦,后面画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

年幼时的余何雨写字有些歪歪扭扭的,看书的出版时间应该是小学二年级下学期。

而那本写着余何雨喜欢方远书。的书是小学三年级上学期出版的。

方远书把六本书放在一起,把微微卷起的书页抹平,然后找了一个盒子装起来,放在自己房间书架的最上方。

剩下的书他也整齐的摆好,放进了书柜里。

这一夜,他睡的很晚,把自己脑海里有关于余何雨的片段又回想了一遍,这一次,他想的大多数都是上一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