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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间一处山明水秀之地,依山而建的房屋错落有致,成群的鸭子行走在村间小路上,几声鸡鸣声更添生气,近处竹篱瓦舍炊烟袅袅,远处茂林翠竹白云缭绕。

沈时躺在竹子编的躺椅上,看看手里这本令人无语的书,又歪头看看那边正帮他劈柴的某人。

大概是上个世界他对小狼崽过于逆天的能力表示了不满,这次他直接给了自己一个仙人身份,自己当了凡间一猎户。

他翻了两页,发现自己穿成了主角之一的时候还有些高兴,然后他发现他高兴早了,他还有个恶心人的前男友,但沈时很快就想开了,他来这儿又不是和原人物牵扯的,他现在有法力,而小狼崽一介凡人,他可以好好和他玩玩了。

沈时扔了书,把视线投向墙角下赤膊砍柴的某人,摇着蒲扇,欣赏着他充满力量的肌肉线条。

哐!

哐!

谢呈把木头换个方向,手臂抡直,斧子直直朝那截木头劈砍了下去,又是“哐”的一声,木头被砍成适合当柴烧的大小。

谢呈下午从山林里出来,便过来劈柴了,忙了半个时辰,劈了一堆柴火堆了起来。

戚大夫是两个月前来他们村里的,不是走来的,而是漂在村头的河里过来的,大家伙救了他,照着土方子给他灌了些药人都没动静,只是看着这人胸膛还在起伏着,想着有救,又等了两天,这人自己醒过来了。

不过什么都忘了,连自己叫什么都不记得了,只随身的一块玉佩上刻了个戚字,便成了姓氏。

老村长做主便把村西头靠近荡尾山的一个空房子给了他,让他暂住,虽说破了些,可东西都能用。

他长得俊美,村里不少姑娘看了都脸红,只是他既不会生火做饭,又不会烧水砍柴,村里人便帮衬着每家每天轮着给他送碗饭,谁知过了三五天这人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又过了几天,村里有人生了病,桃花村偏僻,在这荡尾山最里面,离旁的村落有百里地远,请个大夫得一天一夜的功夫,戚大夫不知从哪拿出了一些草药,熬着煮着一喝,第二天人就好了。

半个月的功夫,戚大夫把村里老少男女陈年旧疾都给治好了,年轻人不觉得有什么,年岁上去的老人家都觉得自己年轻了不少,对戚大夫更是和蔼恭敬。

戚大夫的穿着打扮就和他们不一般,长得比画里的人好看,还会一身高超的医术,谢呈作为这村里的猎户,时常有用药的时候,有空的时候便来帮戚大夫做些活,猎的东西多了也送些过来。

沈时见天色不早,进厨房端出饭菜来,“谢呈,来吃饭了。”

简单的饭食,一碟子村长家的咸菜,四个吴大娘下午送来的杂粮馒头,只有两碗米粥是沈时熬得。

“谢谢戚大夫。”谢呈放下斧子,抹了把额头的汗水,连忙帮着端碗。

沈时见他帮忙,自己坐在院外的石凳上等着,等他坐下便说道:“谢呈,我刚才想起我的姓了,姓沈,名时,不是姓戚。”

沈时说着给他递了一个馒头,谢呈接过来,改口道:“谢谢沈大夫。”

沈时笑笑,随和道:“咱俩年岁差不多,你叫我沈时就行。”

谢呈应了声,没直接叫了他名字,客客气气的喊了句沈哥,问他还想起别的了没。

沈时摇摇头,“还没呢。”

谢呈刚咬了口大馒头,闻言嚼了三两口忙咽了,安慰道:“你也不必着急,外面你家里人肯定都在找你的,只是这梅河长,岔流多,他们沿线得慢慢找呢。”

沈时在河里飘着的时候他也见了,身体不浮肿,面目也不狰狞,和平时掉进水里淹死的完全不同,神情宁静,像睡着了似的,衣服顺着河流摆动,水清人俊,像是飘在水里的游仙似的。

大家伙把他从水里捞出来,那衣服就干了,大家伙稀奇了好一阵,人人都摸了摸那衣服,料子光滑无比,上面绣着纹路还有那精致的绣工,村里绣工最好的张婆婆都叹为观止。

穿着的衣服好,头上的发冠也是白玉无瑕,雕刻玲珑,腰带上的荷包玉佩都是他们没见过的。

村里人都觉得他是哪家的大少爷,贵公子,家里起码得是个有身份的,毕竟人家的气度瞧着就和他们不一样,哪怕是现在身上穿着一身粗布,也不辱这仙姿佚貌,飒然的矜傲。

沈时看了书,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听见他这话也只是颔首笑笑,见他吃完一个馒头,又给他递了一个。

谢呈一天干的都是耗体力的,接过来配着咸菜三两口又是一个,原想着把汤喝了就行了,谁知见沈时又递过来一个。

总共就四个,谢呈不好意思再接了,“我不饿,你吃吧。”

他狼吞虎咽的吃相沈时会信他不饿就有鬼了,“我天天在这院里坐着,不做什么更不饿。”沈时把馒头塞进他手里,“你多吃点儿。”

谢呈推脱不过,手里拿着馒头开始小口吃着,“这粥里你添的是什么菜?”

“是药材,好药材,你天天往山里跑,太累了,给你补身体用的。”沈时道。

谢呈觉得他人真好,大少爷的出身一点也没骄纵蛮横的少爷脾气,平易近人的,“谢谢。”

“一顿饭你准备说几句谢谢。”沈时把身上那块玉佩取下来,“这个送给你,当是我们交个朋友。”

这和馒头可不一样,谢呈吓得连连摆手,“不要不要,太贵重了!”

“就是个玉佩有什么贵重的,交朋友的见面礼嘛。”主要是这玉佩是避灾祸的沈时想着给他,免得他天天在山里行走出什么事。

谢呈放下馒头,局促的摆手,“交朋友可以,这玉佩你自己收着吧。”

“不过是个见面礼,没什么贵重的。”

谢呈冬天猎到好的毛皮便去镇上大户人家售卖,那里的富贵人家身上戴的玉都没沈时这块儿好,他想想也知道这玉佩价值不菲。

“这种东西我印象里挺多的,你收了吧,没事儿。”沈时说着直接将玉佩放在了谢呈腿上。

他说这话谢呈是信的,可平白得捡了这么一大大便宜,谢呈于心不安,他拿起腿上的烫手山药,“我没什么……”

“你天天去山里打猎,桃花村里你是吃肉最勤的人家了。”沈时点到为止。

话都说到此处了,谢呈哪里还不明白,忙道:“我以后打到猎物一定分给你。”

沈时眯眼笑笑,“主要我身体不好,砍柴这些事我都做不来,以后得请你多帮帮忙。”

这话谢呈也信,他太白了,看着气血不足像瓷娃娃似的,漂亮是漂亮,可一碰可能就能摔碎,再者他出身好,做不来粗活没什么值得稀奇的。

“我肯定帮你!”谢呈打包票道。

沈时可是许久没见过他如此实诚的样子了,眉眼弯弯道:“吃饭。”

谢呈第二天就拿着刚捕的鱼去给沈时,沈时笑盈盈的看着他来,说自己不太会弄,于是谢呈帮着杀了鱼,又烧柴生火给沈时煮了鱼汤,期间沈时就站在旁边看着他忙,等他熬鱼汤的时候不知从哪拿了点草药放了下去。

“这草药是什么?今天早上我起来觉得比平时精神充沛多了。”谢呈问道。

“鹤芫。”沈时回道。

“哦。”不认识。

沈时见他装模作样的点点头,从随身的储物袋拿出一株出来,“长这样。”

桃心的小叶子,翠绿翠绿的,一株不过一手指长度,谢呈看了会儿,道:“我觉得它像是在发光似的。”

沈时笑笑,“我也觉得它在发光,根茎里面在发白光。”

“对对对!”谢呈忙附和,“我也觉得那处在发光!”

“那可能就是在发光吧。”沈时说着把那株鹤芫扔进了翻滚的鱼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