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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特邀评论员”,评“爪”评不停哦

这边苏燃都已经睡了一觉了,那边林默还在瞪着眼睛捧着手机两个拇指在屏幕上飞快地跳“踢踏舞”,就像“全国手模限题大赛”的特邀评论员似的,给发送过来的作品噼里啪啦一通点评。

首先是一号参赛作品,名为《撸串的爪》。

只见画面中央有一只捏着铁签子的手,翘着兰花指,瘦骨嶙峋,骨节粗大,弯弯曲曲一点儿也不直溜, 也不知道是手指还是拐棍,毫无美感,痒痒挠都比这好看。

虽然姿态扭捏做作,可也并不是毫无优点:光线较好,指甲缝跟手指上的颗粒和粉末状混合物质可是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有黄色的,也有红色的,黄的像太阳,红的像小花,给人以热泪盈眶鼻尖痒痒想打个大喷嚏的“涕泗横流”激动感。

手背上有硬币大小的一块儿红痕,与周围的皮肤一对比,那是青红交加,红黑相间, 红里泛黑,黑里透红,真真是难看的一只爪。

再看这背景,行人来往匆匆好几只腿,人影幢幢,一看就是在繁华热闹的大街小摊上享受悠然自得的惬意时光, 仿佛能让人听到小商小贩的声声吆喝,画外音比较丰富。

还有作品创作历程——

【四肢发达小体委】:啥?滚油烫出来的那种水泡吗?俺可不敢,俺怕疼,不如俺就用撸串儿的铁签子给比划两下吧,反正上面也有油,四舍五入也算是被油烫的……吧唧吧唧(撸串声)……死鬼,成天玩些新花样,再这样的话,人家可不理你了啦。【小拳拳捶你胸口.JpG】

林默:“……”

视觉:不好看 。

听觉:(新鲜出炉的大腰子,十块钱两串,欢迎品尝*\\u0026……%#@¥……\\u0026*¥%#)闹得慌。

嗅觉:呃……阿嚏!

内心波澜程度:无波。

林默在内心咋嘛了几下。

哎?没啥感觉啊?也没有想揣进怀里的冲动啊?难道是太丑了?

想着,他飞快地回了句评语,然后继续“品评”下一幅“作品”。

此时的祁伟正躺在自家大床上睡的正香,睡得哈喇子流了一枕头,丝毫不知道刚刚手机屏幕亮起又灭掉,上面藏着三个大字:“鸡爪子。”

接下来展示在我们面前的是二号参赛作品,作品的名字是《执话筒欲歌鬼哭和狼嚎》。

只见画面中央有一只握有黑金色话筒的手,关节处还有一个又一个的小窝窝,胖出来的,手背上红了一片,也不知道是被谁给一屁·股坐出来的。

他紧紧地握着话筒,握着刚刚从嘴边拿下来的话筒,握着那带给他无数激动兴奋与汗水的话筒。

你以为那只是一个简简单单平平无奇的话筒吗?

如果你这样想,那你就是大错特错了。

不,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那不单单是一只话筒,那还是左邻右舍的“安稳终结者”,那还是歌曲优美旋律的“破坏重塑者”,不管你是什么类型的歌,不管你的歌词有多么美好的含义,只要经过他的嘴,统统成为“杀猪嚎”,统统成为鬼哭狼嚎的“召集令”。

此令一出,魔音贯耳,寸草不生,寸声不发,寸人不出,全耳皆鸣。

画面的角落里还出现了一只脚,光着脚丫子踩在地板上,旁边还有一个又一个湿乎乎的脚印子,也不知道是汗还是水,亦或是两者都有,即为“汗水”。

脚汗的味道穿透屏幕扑面而来,激的“评论员”情不自禁把头抬高,远离荼毒。

【“声”化武器】:我正唱的兴起呢你就发信息当啷我,吓得我都跑调了。没有油,更没有滚油,我是用脚踩红的,照片已拍,拿去不谢。不说了,楼上大爷敲我家门了,我先去把他弄走。拜拜,回聊。

林默的额角突突了几下。

就你那“魔音”要跑调还需要我吓吗?我们出去唱歌的时候你就没在调上过好吧?

视觉:不美观。

味觉:咸……吧。

听觉:吵死了。

嗅觉:哇哦……不可说,不可说呐。

内心波澜程度:微波(被动)

林默给于伟文回了个“猪蹄子”,心想,就这?

我要是揣怀里的话,估计就直接飞升了吧?

可不敢哦。

下面展示的是三号参赛作品,作品的名字是《咬定你爪不松口,励志头发全薅秃》。特邀嘉宾:舒熙越的小侄女。

特此说明:小侄女演技一流;准确度满分,一薅一个准;力度满分,把把都拽掉。

再接再厉,嘿嘿,再接再厉呀!

舒熙越的秃头就全靠你啦!

让我们的视线投回照片,只见画面中有一只手牢牢攥住一丛毛发,在大手的旁边,还有一只胖乎乎的小手,肉嘟嘟的,也抓着一缕头发。

看样子就像是两只在争夺母鸡的公鸡,啄住头发就不撒口;又像是两支争夺母螃蟹的公螃蟹,为了自己的梦中情“蟹”打的不可开交,扯的毫无章法。

反正就是闭着眼睛扯,扯掉谁的头发算谁倒霉。

但其实两人薅的头发都是同一个人的,一个人薅是为了薅,另一个人薅是为了阻止他人薅,薅来薅去,薅得天昏地暗,薅得头皮待炸。

“主角手”手背有一小块地方泛红,色泽鲜亮有光泽,湿漉漉的泛着水光,还有一个异常清晰的牙印子,一看就是刚啃上的,仿佛能够听到小孩子的咿呀尖叫和大孩子的吱哇惨叫,吵的脑子里像是安了个豆浆机,轰隆轰隆人事不省,咬的他抱头鼠窜,薅的他龇牙咧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让看到照片的人都觉得自己的手正被咬住不松口,林默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手背,暗自开心。

呼——,幸好咬的不是我。

【小王子的御前带刀侍卫】:你可真是会挑时间,我刚被小孩儿啃了一口,你就来要照片了,我说你又想到什么啦?莫名提出这种要求,我可是很好奇的嘞,快跟我说一说,看在我成为你的“实验体”参与你的研究活动的份儿上,你就跟我说说呗……沃特,不说了,她又咬我手,看我不去把她的牙给崩下来,牙痒痒竟然用我的手磨,好气哦。886。

视觉:同情分0.1分。

味觉:未知。

听觉:咿呀吱哇混合吵。

嗅觉:未知。

内心波澜程度:微波(被动)

林默愣了愣,情真意切地回道:“施主,愿牙印伴你进入梦乡,一生好眠,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最后要展示的是四号参赛作品,作品的名字叫《莫污蔑我没引力,其实是你腚的锅》。

入目便是一只手背发红的手正五指张开,端的是端端正正,标标准准,不加道具,纯天然演出。

手指匀称且直,算是这四幅作品里最好的一份了,确实是应该拔得头筹的。

如果忽略掉它拍照所在的地点的话。

打眼看过去,你确实从照片上只看到了一只手,但是你不要被表象所迷惑。

你看到的并不只是你看到的,事实并不是只有你一眼看过去的那么多。

仔细看,瞪大眼睛聚精会神的仔细看,看看照片的边边角角,再看看照片里的地板。

那可不是一般的地板,悄悄提示一下下,那是会反光的地板哦。

都已经提示到这种份上了,难道还看不出什么蛛丝马迹吗?

看到没?旁边有个废纸篓子。

看到没?地板里有个人在倒立蹲着,不知道在干啥。

你不知道,可不代表林默不知道。

林默多聪明,脑子多机灵啊,一下子就知道薛玮是在何地拍此照留念的,顿时就想踹他一jio。

另外,但凡能一下子猜出来的,不是见过别人做,就是自己也做过这种事。

看看这张照片,脑子再不受控制的联想一下,那姿势,那场景,那声音,那味道……啊啊啊啊啊啊啊阿,沃特,这臭不要脸的,这么隐私的东西都发过来,实在是欺人太甚了,是想比一比吗?

真是卧槽了,我非得找个时间把他拖厕所里呼噜一番不可。

想着,林默又继续往下看去,点开语音,然后,他就聋了。

聋,了……

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么手贱过,恨不得给自己的手狠狠踩上两脚。

mua的,让你乱点!让你乱点!

喏,这下可好了,后悔了吧?

后悔也没地儿哭去,让你闲的没事儿乱听,活该。

【学委学萎了】:沃特,我好不容易拉出个头来,你就当啷一下又给我吓得缩回去了,你快气死我吧,真是白费一番力气了。我这里没有热油,也没有冷油,连油都没有,你就别想了。成天整些幺蛾子,手背是我嘬出来的,凑合着看吧……哎?你要这个干什么?难道……你对我有什么非分之想?你要对我的照片行那苟·且龌·龊的不轨之事吗?你……呃啊,不说了,不说了,快要出来了,待会儿还得出去跟家里二老解释一下厕所里为啥发出啧啧的声音呢,这可真是拜你所赐了哈……啊,呼——,舒服,舒服啊!hia hia hia……

【学委学萎了】:我还没笑完呢,这是接上一条消息的,hia hia,拜拜。

!!!!

我的耳朵,脏了。

脏!了!

林默的手一松,笔“啪嗒”一下掉在了字帖上,画出了一道弯弯曲曲歪歪扭扭极其难看的痕迹,像是他的心电图。

我日,我明天非得……不,今天,我今天非得给他点color see see不可。

视觉:辣眼睛。

味觉:使不得呀使不得。

听觉:耳聋了。

嗅觉:鼻塞了。

内心波澜程度:十级海啸(被动)

林默眼睛冒着绿光,气急败坏的噼里啪啦就是一顿猛敲,屏幕上丝毫不停的出现一行字:“卧槽,你这出的是什么声啊?这是人出的声儿?人能出这声儿?mua的,你弄脏了我的耳朵。等天亮着,你蛋完了,你准备好腚等着被我踹成两半儿吧。”

发过去后,林默把手机往旁边一扔,然后一个翻身趴在床上,将脸埋在被子里,放下心来。

还好,还好。

现在看来,我还是正常的。

嗯,没错,我肯定是正常的。

你看啊,这网上说:“恋手癖会对同性或异性的手产生特殊兴趣”,我好像不符合上面的条条框框诶。

特殊兴趣?我那能算得上是特殊兴趣吗?明明就是很普通很平常的小兴趣好吧?

凭什么女生就可以手拉手一起去上厕所,而到了我们男生,啊?揣进怀里暖个小手凉个心窝就成特殊兴趣啦?

这肯定不对嘛,嗯,不合条件。

对异性?对女生的手?

咦惹——,林默想着,不禁打了个寒颤,胳膊上的某块皮肤突然刺痛了起来。

说起女生的手,林默就想到他那受苦受难命途多舛的胳膊被多名女生拧来拧去打来打去的。

唉——,林默暗暗叹了口“仙气儿”。

这么多年来我都没有保护好它,不但没有保护好它,反而任它受别人欺辱,隔三差五就要挨上几巴掌,有时候胡说八道还得被拧上几下子,我还不能为它报仇。

身为我的右臂,委屈你了哈。

所以提起女生的手,我就二话不说,一阵胆寒呐。

不过这满满的后怕感算不算得上是“特殊兴趣”呢?

不是吧,这要是都算“兴趣”的话,那兔子对老鹰也是有兴趣的咯?

不要跟我犟嘴,说什么“人家不是单纯普通的兴趣,而是特殊兴趣哦,所以你对女生的恐惧感也算得上是一种特殊兴趣。”

本人今天晚上,哦不,今天凌晨就把话撂在这儿了,哪怕加上“特殊”两字,说到底它也是一种“兴趣”。

不管特殊不特殊,它就是一种兴趣。

兴趣,懂吗?

是每天放学回到家,见了钢琴就飞奔过去弹奏一曲;是每个周末风吹雨打从不停歇的去国画班学画;更是数十年如一日的对它们抱有依旧不减一如当初的热忱。

而不是兔子见了老鹰的撒腿就跑,羊见了虎的转身就溜,小鸡见了黄鼠狼的叽叽直叫唤。

都说到这种份儿上了,还不懂我的潜台词吗?

女生就是鹰,就是虎,就是叼鸡的黄鼠狼。

我是兔,我是羊,我是惊恐的小鸡仔。

所以,我对她们的手是绝对没有兴趣的,更别提什么“特殊兴趣”了。

谁会去对一只“九阴白骨爪”产生兴趣?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我在此摔碗撂话,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那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No 可 can。

对同性?嗯……如果我对苏燃的小念头算不上什么“特殊兴趣”的话,那这前提条件可就不存在了,我们也就没有什么证明的必要了,根本就无从下手,证无可证。

如果我对苏燃有念头,但不算特殊兴趣,那我对其他人连这种念头也没有,所以更谈不上有什么特殊兴趣啦。

综上所述,我对同性的手没有特殊兴趣,所以我不是恋手癖。

假设我对……只是假设啊,我们先假设一下下,假设我对苏燃的小念头是特殊兴趣的话,还是那句话,我对其他人的手没有一丁点儿的这种念头,所以说明我对其他人没有特殊兴趣,那也就不符合“恋手癖会对同性的手产生特殊兴趣”这一说法。

由出示上述说法并经我严密推论得出结论,即:恋手癖对所有同性的手都有兴趣,而我没有对所有同性产生兴趣,所以,我不是恋手癖。

林默的脑子里经过激烈的天人交战,来了一场并不严谨的推理解谜,终于自认为逻辑严密的成功解决掉困惑,开心的在床上打了几个滚儿。

可能是苏燃的手格外好看,或者是能跟我产生共振,所以才总是吸引我的目光追逐着他的手。

嗯,对,没错,就是这样。

我只是出于对好看的东西单纯的欣赏,可是没有其他想法的哦。

既然是出于对美的欣赏,那也就没有什么必要去藏着掖着胡思乱想的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干啥子搞得像犯了罪的罪犯似的,对吧?

藏在心里的疑团解开,疑云消散,林默像是喝了一口神仙水似的大剌剌的往床上一躺,闭着眼睛,伸出胳膊,将刚刚练完的字帖一点一点挪上床头柜。

刚要关灯睡觉,就听见手机响了一声。

林默本来不想去管,但是又觉得不看看来的什么消息的话,就跟心里藏着件事儿似的,肯定睡不安稳,考虑了一秒钟后拿起了手机。

什么?

验证信息是“老师让我加你的”?

老师?哪个老师?你又是哪位?大半夜不睡觉加什么人啊?

林默这个傻ber ber,自己都还在熬着大夜呢,还有资格管别人大半夜没睡觉,哪里来的底气啊。

林默心里一串问号,可到底还是通过了验证。

万一真的是老师让他加我好友的呢?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很快,那边便发消息了。

【自在飞花】:你可以当我哥哥吗?

【自在飞花】:人家想要个哥哥。

【自在飞花】:好不好嘛~~~

【自在飞花】:妹妹求求你啦~

what?

林默看着对方发过来的一连串消息,瞳孔一阵剧烈的骤缩,一下子忘记了该作何反应。

what‘s the 法克,这是啥呀?

以后可不敢再这么晚睡觉了,大晚上的肯定遇不到什么好鸟。

林默看着那一条又一条的波浪线,觉得自己可能有“晕波浪”症。

哪里来的无聊人士?真是闲的蛋疼。

还找哥哥,你找你爸爸去吧。

林默暗自腹诽着,便要删掉好友。

想要哥哥的话,找你母亲生呀,找我干啥,我又没那个功能。

真是无语了,什么人也有……

刚要按下删除键,林默就忽然想到一件事,便停止了接下来的动作。

她是不是认识我啊?如果不认识的话,怎么会说是老师让她加我的?万一我不是学生的话,她不就失算了吗?这是其一。

其二便是她二话不说上来就直接让我当她哥哥,她怎么知道我就是男生?万一我是女生的话,她岂不是又失算了吗?

她……不对,说不定还不是“她”,也有可能是“他”,毕竟总有男变态也在觊觎阳光帅气的大小伙子,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难道是薛玮?不能吧。

自从上次他假装妹子聊骚自己掉马后让自己给削了一顿,就抱头哭喊再也不敢了,难道是又皮痒啦?

薛玮掉马这事说来也怪他自己傻不愣登痴了吧唧,弄个小号加上林默好友后,就开始排山倒海的约会宣言。每天一串“小哥哥约吗?”,林默把他删掉后仍然单方面的发个不停,闹的林默脑子里成天飘着“约吗?约吗?”的弹幕。

结果后来有一天,薛玮忘记切换小号,直接用大号给林默发过去一句“小哥哥约吗?”,等发现情况不对想撤回时却手忙脚乱按了删除键,顿时,他呆坐在地上,心如死灰,感觉天都塌了。

一声声惊雷在脑袋里劈来劈去,五雷轰顶,仿佛在昭示自己接下来的悲惨命运。

当天,他就被林默按在厕所洗手池上像削萝卜似的削了个天昏地暗,人畜不分。

不是薛玮的话,那会是谁呢?

先不删了,待我一探他的身份,是人是妖即刻便知。

算了,我还是先怼他一顿吧。

估计不是什么好人,我得好好教育教育他。

说教育就教育,林默噼里啪啦就给对方发过去了一句话:“不好意思,我妈就生了我一个,我不知道你是从哪个犄角旮旯缝儿里钻出来的妹妹。【微笑.JpG】”

【自在飞花】:哥哥,你这样说,人家很伤心了啦,人家真的很想有哥哥疼,你就认人家做妹妹吧。

林默看着那左一个“人家”右一个“人家”,觉得浑身难受,连头发丝儿都透着一股恶寒。

认你做妹妹?你不如上梁山去当个好汉,省的成天在网络上祸害别人。

见林默没回,对方又接着发消息。

【自在飞花】:哥哥,你睡了吗?你不给我一个么么哒吗?

【自在飞花】:没有哥哥的亲·亲,人家睡不着的啦。

【自在飞花】:快给人家嘛,我要,我要嘛。【撒娇.JpG】

林默一阵恶心,实在是没有教育的能力和心情了,连多看对方的一条消息都变成了一种折磨。

我的天呐,这什么鬼?

口区,快走吧,再您老的见嘞。

老子忍不下去了,辣眼睛,真是辣眼睛啊!

刚要返回界面,删好友得清净,那边“当当当”的几声发过来好几张照片,炸的林默气冲霄汉,直上九天。

女的,搔首弄姿的,矫揉造作的,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她们

——没穿衣服。

没!穿!衣!服!

“卧槽尼玛币!”林默心态崩了,直接气到原地爆炸,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卧槽,这就过分了。

太下·流了,简直太下·流了。

奶奶个腿的,汝彼母之,看我不骂死你这个死变·态。

林默一边红着脸一边开始了“反击之战”。

【!】:你tm的有毛病吧?投胎成人却不干人事,你发那种图片恶心谁啊。你如果愿意看喜欢拍的话,你自己关在家里,爱怎么看怎么看,爱怎么拍怎么拍,也没人能管得着你,可你发出来污染别人的眼睛,这就不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儿了吧?你不是想要个哥哥吗?那好,我给你个建议,你听好了,你可以想办法把自己塞回母胎,回炉重造一下,别忘了把你那个恶心的脑子也好好重塑一下,别成天大晚上出来恶心人。找哥哥,找哥哥,就凭你这种没脸没皮的做法找哥哥吗?谁要是成为你这种人的哥哥,那他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你这个变态,草泥马!!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王八,变态找变态,你找错人了,快滚吧。赶紧滚!

林默一口气说完,转成文字发过去,内心还是气的闷闷的,于是还不解气的发过去一条消息补充表现自己的怒火。

【!】草!!!!!

骂完之后,他不等对方有反应,干脆利落的拉黑、关机,然后“通”的一下倒在了床上,两手一扯被子蒙在头上,很快便气的睡了过去。

陷入睡梦之前的最后一个念头便是,薛玮,你等着我找你兴师问罪吧,你完……zzzz

此时,地球某一个角落。

一个男生坐在书桌前,看着对方发来的与自己想要的完全不同的消息,烦躁的删掉了对方的好友,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竟然不上钩,看来只能再想其他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