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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礼仪志》曰:“周公教乱,弘制斯文,以吉礼敬鬼神,以凶礼哀邦国,以宾礼亲宾客,以军礼诛不虔,以嘉礼合姻好,谓之五礼。 ”

丧礼属于凶礼的范围,因其囊括天人、君臣、父子、仁孝等诸义,而受历代所重。

对待丧葬,古人,尤其是有一定地位的古人,一贯是视死如伺生。

生前位高权重,荣华富贵,享尽一切。

自然死后也想要把阳间的优渥财富与待遇,继续带到阴间去。

也是由此,即使到了几百年后的明朝,活人殉葬也是没有断绝。

当然,韦光庆自然没有这个活人殉葬的待遇,说句直接点的, 他给人陪葬还差不多。

罗夏应付了府衙里的来人几句,工作流程做完后,几个衙役就神态轻松的离开了。

罗夏也从那个一起上班做工的同事嘴里问清楚了韦光庆的死因。

仵作得出的结论,是身体阴弱玩乐后,导致的忽然爆死。

得益于开国皇帝赵匡胤同样的暴死死因,宋朝对暴死这方面的检查还是很先进的,尤其是在这首府之地汴梁更是如此。

仵作结论是死亡无疑问。

“到时候你准备上多少帛金?”

两个衙役离开后,同事没有一起离开,反而拉着罗夏到了一边,神态苦恼的道。

“......”罗夏。

刚穿越过来啊,就被又拿又占的,现在还要随礼......他上辈子是欠了这个韦光庆的礼金了吗?

“随大流吧。”罗夏情绪复杂道,“你们出多少?”

“当然是看级别了。”同事道,“上面入品的一个主事两个副主事的每个一两,咱们这些同事,就干脆合送三十两了。”

“咱们这些人每个出三百文,凑起来就差不多了,谁要是翻倍出,到时候可以代表我们这些人的亲自送去,怎么样,你要出这个钱吗?”

同事说出了最想问的话。

“行。”

罗夏干脆的点了点头,他刚好也是准备去调查下韦光庆的死因。

玩笑归玩笑。

他还不至于因为被占便宜就这么斤斤计较的。

别人不知道,他自己可知道。

一夜过去,两个人全挂,还都是猝死的死因。

这要还没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罗夏觉得他可以当刑天了。

从他的剧情身份来说,是没有什么仇家的,他倾向自己是被韦光庆给连带的拖累了。

同事当即就把装袋子的银子递给了罗夏。

“这里面就是了,你添上就行了。”

说完,同事麻溜的就准备撤了。

罗夏连忙抓住对方,在对方落定离手不能反悔的警惕眼神里,无语道:“韦光庆的家在哪你还没说啊!”

根据剧情记忆来看,他是不知道韦光庆家在哪里的,而韦光庆也一直没说。

足见那家伙吃羊汤时,肯定就没想着让他过去吃一顿的吃回来。

和下次有空我请有异曲同工之妙。

成年人的放鸽子。

“哦,你看看我!”同事恍然点头,旋即告诉了罗夏位置,并提醒道,“你可以下午再过去,那边现在乱糟糟的,灵堂什么的都还没有布置好。”

“而且你最好和咱们的主事一起过去,这提前去不太好。”

谢过对方的好意,罗夏目送对方离开后,目光忽然一暗,身体回转到了屋子里。

在他转身回屋时,屋檐上,一只麻雀骤然飞起,向着对方指点的地方而去。

罗夏等人居住的地方距离工作的楼店务都不远,全都住在了第三甜水巷那片区域里。

这里距离大辽人使驿路是贴着的,算是方便服务上朝大辽了。

毕竟汴梁里租房子,很多都是外地人,而论及外地人最多的,莫过于大辽人使驿路那块地方了。

很多好宅子都是专门为一些辽人贵族备着的。

因此韦光庆家,天上的麻雀很快就找到了。

从天上看,韦光庆显然也不是老实的,对方的房子,是座两进的宅子——倒不是没有三进的,但那就太显眼了。

此时外院一些人正在忙碌着,白布什么的都已经挂上了。

一辆空马车也正在从这座宅子里往外出。

麻雀翅膀煽动着,来到了前院里。

此时院里的棺材已经搭建好了。

而半夜分别时,红光满面的韦光庆此时面容惨白,脸颊两侧用胭脂画了个高原红,已经规规整整的躺在里面,一动不动了。

“哎,老哥,你说你......”

麻雀跳到了棺材边缘,看着棺材里的韦光庆,发出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叫声,两根翅膀还轻轻的扇了扇风,像是为棺材里的韦光庆清风送行一般。

几个忙活的人见此都是惊讶不已,也因此小心翼翼的不敢驱赶了。

“你欠的羊汤和花茶坊的账目我就不问了,嫂子我看看,要是漂亮,没人依靠,我就帮你照顾几年。”

“要是不漂亮,那我帮你找个好人家嫁了,也不枉咱们相识一场,一起飘过的情了。”

麻雀叽叽喳喳着,声音清脆,一些帮忙打下手的人,都是不由感叹,这麻雀也有知恩图报之心啊。

至于恩情的话,应该是韦光庆那天用一些馒头碎粒之类的喂养过吧?

麻雀沿着棺材漫步走了一圈,接着振翅飞起,飞过了前院,向着屋后而去。

刚才他就看了,前院里忙碌的都是一些男丁和两个丫鬟仆人打扮的,未亡人皮肤的,是一个没有看到。

嫂子应该是在院子后面的屋子里,忧伤过度,还没有出来的关系吧?

麻雀来回转悠了几圈,接着在一座比较偏僻的,像是柴房的地方忽然停下。

木门从里面紧闭。

但这难不倒罗夏,只见他光明正大的就用鸟喙把窗户纸戳出了一个小洞,接着鸟眼把里面的场景收入眼底。

窗户的白纸如果是人站在外面,必然会倒影出一个人影。

所以屋子里的人显然不怕有人偷听,但没想到偷听的不是人,而是一只麻雀。

屋里的景象映入眼帘,鸟眼瞬间睁大了。

之间柴房里,两个人影正纠缠在一起。

一个穿着未亡人套装,相貌秀丽。

一个则是穿着下人的衣服,三十来岁的样子,面容似乎被火烧过,几乎毁容。

两人抱在一起,像是美女与野兽,还是那种毁容的野兽。

然后麻雀更加兴奋了。

脚趾连连跳动,似是催促屋子里的两人赶快办正事——咳咳,是强烈谴责两人的不正当行为。

“秀梅,我可想死你了!那畜生死了,我们终于能在一起了!”

“大柱,你冷静点,现在越是这时候,我们越要冷静点,不然就全完了!”

“世界上那有自己妻子被人抢走了,相公畏畏缩缩的道理?那韦光庆当初见色起意,也是怨我,没有认清这个人,偏偏还把他当成兄弟一样的掏心掏肺......”

“呜呜......我当初早说他眼神不正,你不相信,还给我置气,觉得我是因为那点饭菜小气了。”

“怨我,都怨我!”

屋子里,两人似乎是苦命男女心情畅快的抱头痛哭,屋子外,一只麻雀很无语。

嫂子飞了......

还是限定未亡人珍稀款的。

哎,韦兄,有人帮你照顾妻子了,你也可以更加安心了。

见到屋子里的两人只是抱头痛哭,听不出什么来了。

麻雀眼神一暗,几乎近人的灵动消失,旋即自由飞舞去了。

而在远处的屋子里,罗夏睁开双眼。

“古代有这么厉害的毒药吗,毒药不是很贵吗,一个下人,一个妇人,能买到这种级别的毒药吗?”

罗夏想了下,只能把毒药这么强归咎在这个世界是武侠世界,至于两人是怎么买的,怎么下毒的,他倒是挺有兴趣知道的。

毕竟他可是被殃及池鱼了。

当然,在这之前,他还准备查证一下两人话里的真假。

七天后。

一天深夜。

韦宅。

正在下人房里休息的大柱,尽管一天的埋土抬棺等活儿忙碌下来浑身劳累,但他却是心情舒畅。

在他嘴角勾起幸福弧度的准备入睡时,一道声音忽然从屋子外响起。

“你们两个做的真是好事啊!”

“你们知不知道,韦光庆可是我的好兄弟!”

大柱心里一跳。

他一边准备拿屋子里的柴刀,一边一脸迷茫的道:“你在说什么?”

一张纸从门缝隙里飘了进来。

大柱捡起一看,正在他思索自己是装作不认字还是认识几个字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内容让他脸色顿时煞白。

上面除了他原本的籍贯外,还把他和秀梅的事情调查罗列的清清楚楚。

甚至连他把老娘伺候走了,好好安葬后,才到了韦家来做事的线索都弄的一清二白。

可以说,只要把这张纸递给差役,那他和秀梅就全都跑不了了。

毕竟不管当初韦光庆是用的什么恶毒手段,但总归来说,现在的秀梅都是韦光庆的人了。

“此事和秀梅无关,你要杀要剐,任凭处置!”

大柱神情紧张的死死盯着房门,声音压的极低的道。

韦光庆虽然父母早早去世,但他是有宗族的,如果这种事情露出来,韦家必然被吃绝户,秀梅和他不用多说,肯定浸猪笼。

而秀梅的孩子肯定也不会有好下场——毕竟为了韦光庆留下的财产,宗族里的一些人肯定会有幺蛾子出来,吃绝户也要韦家“没人”了。

比如不把那孩子当韦光庆的孩子。

虽然难受,但孩子是韦光庆的。

而至于为什么秀梅有了孩子还要杀韦光庆?

尽管两人感情深厚,但如果韦光庆善待秀梅,秀梅也不可能为了他杀现在的夫君,孩子的父亲。

只能说韦光庆这个人渣自己找死了。

韦光庆早已经玩腻了秀梅,最近不是冷脸就是暴打,甚至扬言休妻之事,准备娶个秦楼楚馆的女子。

而如果被休,秀梅是万万不可能再见到孩子了。

而没有了母亲,之后万一那秦楼楚馆的女子生个孩子,那孩子哪里还可能活到成年?

这也让秀梅下定了决心。

“好,敢作敢当!是个汉子!”

门外的声音赞赏响起,接着道:“既然你认了,那责任就在你身上了。”

大柱绝望的闭上双眼。

他没想到,韦光庆那种人渣竟然会有好兄弟帮他调查,明明那毒药连仵作都调查不出来。

结果却被对方查的一清二楚。

面对这种等级的人物,他很清楚,自己就算是豁出命去,除了激怒对方,把一切都说出去外,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我要你把从哪里买的毒药,以及下药方法都说的清清楚楚的。”

门外声音道。

大柱闭上双眼,把一切都和盘托出。

毒药的来源是一个喜欢穿着紫色衣服的姑娘给的。

至于那个紫衣姑娘为什么把毒药给他。

是当初他在一个偏僻地方砍树发泄时,听到声音,结果发现了对方和一个身着白色丧服的清冷女子正在交谈什么。

那个清冷女子从紫衣姑娘的手里接过了东西。

原本他准备离开,就当没有看到的,没想到那个紫衣服的姑娘却发现了他,跟到了他住的地方,一挥手就让他不能动弹了。

之后对方让他说一个活命的理由时,大仇未报,一直纠结于妻子幸福和个人仇恨之间的他,把事情和盘托出。

没想到对方听完后,一边兴奋拍手,一边就给了他两个小瓷瓶。

告诉了他两瓶混毒的用法后,就消失了。

此毒单一使用无色无味也无害,甚至还让人气血上浮,强身健体,但如果两种混合在一起,那就是致命的毒药了。

而他则是根据用法,一个瓷瓶里的药粉洒放在了韦光庆常去的羊汤铺子里的调料罐里——当初他还专门帮忙搬桌椅的。

另外一份,则是被他悄悄把药粉混入在了韦光庆手指上的一个扳指里。

因为他知道韦光庆有个习惯,喜欢用扳指里特制的一个凹坑做玉杯饮酒戏耍。

当初对方就是喜欢用此做一些恶作剧。

在凹坑里装上一些食用颜料,在倒酒时悄悄倾斜的把颜料放入酒水里化开饮下,接着忽然“吐血”喷出,以此惊吓友人为乐。

而他知道对方这个习惯,自然也不会放过。

结果如他所料,对方回来的第二天就不行了。

他在韦光庆的床头,就这么看着对方睁大双眼的慢慢死去。

这时,门外的声音响起:“为什么不直接两瓶药粉合一的喂给韦光庆吃,还要搞的这么麻烦。”

“两瓶药直接混合使用,会散发出刺鼻的味道,只能一前一后的服用。”

事到如今,大柱下定了决心。

也许他和秀梅有缘无分吧。

这些事情他都揽自己身上了。

“你一个仆役,能够靠近韦光庆的贴身财物下毒,这韦光庆也未免太大意了吧?”

门外的声音让大柱面容微微一抽。

“他眼里从来没有仆役,自然不会在意我做了什么。”

“行了,作为韦光庆的兄弟,我还有最后一个要求。”

“其实这个要求只是顺带的,一点儿都不重要。”

“我的命,你拿......”

大柱明白了。

他苦涩一笑。

至于对方嘴里对他命的“轻蔑”,他完全不在意。.

只要秀梅好,区区一条命算的了什么?

只是他视死如归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门外的声音打断,“十两银子,当初这混蛋欠我的钱,你要给我!这事情就算是过去了!”

大柱一懵。

眼神里充斥匪夷所思。

事情调查的这么详细,结果最后就是为了要账的?

这......

直到他把银子小心翼翼的放在窗台上,并且在屋子里远离,等了一炷香时间后,打开窗户,看着空无一物的窗台。

他才真正的确定,对方是真的带着十两银子走了。

韦光庆交的什么朋友啊......

......这什么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