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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六日,好天气,诸事皆宜。

下午四点的阳光依然是那么灼热,天空中万里无云,湛蓝如水。

火车缓缓停靠在沪城站,随着悠长的鸣笛声,车门打开。

随着人流,于逸云斜挎着背包,手里提着电脑包走下了火车。

抬眼望去,人流纷杂,身后火车上的乘客如蚁群一样倾涌而下,身前几列白色的高铁、绿色的普通列车正缓缓启动,带着无数的人流又离开了沪城。

于逸云很快就看到了出站口,回头朝一个抱着孩子,背着、提着好几个包的年轻女子说道:“李姐,走这边。”说着伸手将女子最大的蛇皮袋子抢过。

年轻女子稍微挣了几下,将包放手说:“辛苦你了,小云哥,等一会我那口子来了,我们请你吃饭。”

于逸云笑笑,没有接话。

两人顺着人群走出了沪城火车站。

出站后是一片宽阔的广场,人来人往,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顺着广场的车道驶出驶入。年轻女子将怀中孩子放下,掏出手机,拨出一个号码,片刻后接通,女子说了两句,指明自己和孩子在北出口,便挂了电话。

看着和自家孩子亲昵的于逸云,眉眼含笑道:“小云哥,我老公马上过来。”

于逸云将蛇皮袋子提起放在女子身边,顺手捏了捏孩子胖嘟嘟的的脸蛋,点点头说:“那好,李姐,那有缘再见了。”转身离去。

身后女子说了声;“小云哥,祝你一切顺利。”

于逸云没回头,挥了挥手,收下了这份好意。

其实于逸云还有点小尴尬,从冀省出发来沪城,旅途漫长,他特意在电脑上存了几部电影,以备火车上无聊打发时间。

到了鲁省,李姐带着孩子上车坐到了于逸云身边,孩子四五岁的年纪,活泼好动,于逸云给了孩子一些零食,李姐回赠了两根玉米,两人便熟络了起来。

李姐健谈,这次是带着孩子去沪城找出去打工的老公,言语中都是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孩子玩累了睡了,看李姐也没事,于逸云便邀请李姐一起看电影,天地良心,这电影于逸云也没看过,谁知道里面虽然没有直接的黄色镜头,但擦边情节设计,虎狼台词比比皆是,搞的好像于逸云调戏李姐一样,幸好李姐完全没有在意。

呼,于逸云长出了一口气,看着眼前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大城市、新世界。暗道一声我来了,魔都。

多年的港岛打拼,原本以为能长久的生活却因为不可说的原因离开,也只能说天不遂人愿,不测风云才是常态。

正要走出站前广场,迎面走来两个女人。

其中年纪较长的中年女子喊住于逸云:“帅哥,你好啊。”

于逸云看了看两人,年长的四十余岁,描眉画眼,嘴唇艳红,另一个二十来岁,身量挺高,看样子要有一米七,普普通通的长相。

见于逸云停了下来,中年女子走前了两步,说:“大兄弟,我们姐俩要回老家,这不车票钱不大够了。你看要是方便,能不能支援我们三百块,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互相留个电话,等我们回来,保准还你。”

于逸云皱了皱眉,这种江湖伎俩没吃过但听过见过的可不在少数,掏了掏兜说:“大姐,我也是刚到沪城投靠朋友,现在手里就剩下十几块了。你要是不嫌弃,给我留个地铁钱,剩下的都给你。”

半老徐娘看着于逸云手里的有零有整十几块人民币,白腻腻的脸肉眼可见的变了颜色,嘟囔了一句:“穷逼。”

拉着年轻姑娘就走。年轻姑娘还有点不舍,回头朝于逸云笑了笑。

于逸云看着两人又走向了一个行色匆匆的旅人,摇了摇头。

鼠有鼠路,哪里都有三教九流的人,不管是穷乡僻壤的乡下,还是这繁花似锦的魔都。

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于逸云面前,中年男人热情招呼着:“帅哥打车吗?便宜。”

“去梅村多少钱?”于逸云问道。

“五十。”司机下来给打开车门。

都到这份上了,于逸云也没再说话,矮身上车。

中年司机很健谈,于逸云却不想多说,简单应答两句便不再说话。

东拐西绕,开了快有一个半小时。穿过小路,司机停下了车,抱怨道:“到了,路对面就是梅村。这个破地方,也就是我愿意来,回去又是空车,赔大了。”

于逸云掏出五十递过去,准备下车。

司机不接,指着计价器说道:“五十是起步价,一共是六十七公里。我不多要,你给五百三得了。”

“火车到沪城也不过四百多,你要五百三?”于逸云将五十扔下,说道:“要就五十,不要一毛没有。”

看着于逸云下车,司机怒气冲天,顺手从副驾驶抽出根钢管,叫骂道:“你个外地小逼崽子,老老实实掏钱万事大吉。要不然我让你知道沪城的天为什么这么蓝,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看于逸云根本不理会他,司机挥动钢管朝于逸云胸背打去,外地的小崽子,打两棍子也就服了。

于逸云轻轻一笑,伸手将钢管接住,顺手夺过来。掂量两下道:“不专业啊。这是白铁管,太软,打人不疼。”说着双手用力,将钢管弯曲成圆形。

黑车司机脸都白了,这他妈是镀锌钢管,虽说是空心的,这外地小崽子轻轻松松给弯成这样,有功夫啊。也不说话了,飞也似的上车驶离。

于逸云随手将钢管扔掉,拨通电话。

等了又半小时,“云哥...”街道对面一个人远远的挥着手,大声喊着于逸云。看着红灯亮了,顺着斑马线跑了过来。

于逸云迎了上去,笑着招呼:“猴子。”

来的人二十六七岁,留着郭富城式的分头,眼睛不大,浑身透着一股精神,正是于逸云少年时候的死党,候智,熟悉的人都叫他猴子,高考后上了个大专,毕业后来沪城厮混,一直混到现在。

候智快步来到近前,接过于逸云的背包,笑着说:“云哥,欢迎来到魔都。没能到车站接你,是我的不对。实在是请不了假。但兄弟盼望你来的心天地可鉴,如大旱渴望云霓,金莲渴望西门大官人,迫不及待啊。”

于逸云抬脚欲踹,说道:“猴子,你这说的是人话吗?你想当潘金莲,我可不是西门庆。这次我投奔你来,还要你多多关照啊。”

二人说说笑笑,于逸云跟着猴子走进了梅村。

夏季的六点和中午没什么大区别,阳光依旧刺眼,只是热度少了几分。这是沪城的郊区,高楼明显没有市区的林立,大多是三五层高的楼房,间杂了有几栋高楼耸立在低矮的小楼中,格外显眼。

候智带着于逸云穿过马路走入路边的楼群,拐了几道弯,来到一处三层小楼前,于逸云抬头看了看,门栋号30-1,暗红色的铁门,风吹雨打后稍显掉色的春联,恍惚间好像不是到了沪城,而是回到了华北平原小县城。

一辆黑色的丰田大越野横在门口,留下仅供一人通过的狭缝。

候智和于逸云挤了过去,推门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