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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七贵被林曼卿的霸气所感染,有那么一刻,仿佛自己真的成了爷了。

在这一刻,他仿佛永夜中的人看见了黎明的曙光;海上的泅徒抓住了救生艇的船舷。

未来变得明朗起来,生命重新有了非凡的意义。

虽然侯七贵想不出自己能帮李沐尘干点什么,但哪怕只是当个看门的,或者让他重操旧业,再去盗墓,他也愿意。

要干就干大的,和龙门天关鬼王墓比起来,以前盗的那些墓,简直就是小孩儿过家家。

当想到这里的时候,侯七贵便觉得眼前这只镯子已经不重要了。

但现在,好像不需要这镯子来证明了。

侯七贵把镯子轻轻推到林曼卿面前,说道:“夫人,有您的话,我这辈子都值了。这镯子,我留着除了吹吹牛,其实也没什么用,就送给夫人您吧。”

“送给我?”林曼卿一愣。

“镯子是从鬼王墓里带出来的,也是那天李公子出生入死的见证,送给夫人正合适。而且,我在这行做了这么久,这么精美的金镶玉镯子还是头一回见。西京何家村曾经出土过一只类似的唐代金镶玉镯,现藏在西京博物馆里。两只相比,无论工艺还是玉质,这只都要更胜一筹。也只有夫人这样的绝代佳人,才能配得上如此美物。”

侯七贵一顿夸,夸镯子的同时,其实更是在夸林曼卿。

一秒记住.

但他也不是完全拍马屁,的确是真心觉得如此。

林曼卿想了想,还是拒绝了,说:“侯老板,谢谢您的一番美意,这镯子我现在不能收。您把它带出来,是您的缘分,我不可夺人之美。”

侯七贵一阵失落,但也很快明白了自己的唐突。

林曼卿今天是代李沐尘来的,收不收侯老板,最后还是要李沐尘来决定。林曼卿不能越俎代庖,如果她收了这镯子,那就帮李沐尘沾了因果,将来李沐尘就算不想要侯老板都不行了。

林曼卿聪慧,她绝不会为了一个镯子和莫须有的马屁,就给自己的夫君惹上麻烦。她只是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

侯七贵如果聪明,将来大可以把镯子送给李沐尘,再由李沐尘送给林曼卿,这就合情合理,也合缘了。

见侯七贵有些尴尬,林曼卿笑着岔开了话题,问道:“侯老板认不认识四爷?”

“四爷?”侯七贵愣了一下,“夫人说的是王家四爷?”

“嗯,好像叫王百顺。”林曼卿说。

“当然认识!”侯七贵说,“王四爷,白五爷,那都是京城顽主圈子的顶尖人物,潘家园做生意的,只要不是新手,那谁不认识?”

“听说这人也是看上的东西,不买到手不罢休的?”

“说是这么说,不过这位爷比荣广杰的女人要好,至少王四爷不会让人吃亏。他看上的东西,一般都会高价收。”

“那如果卖家再高的价都不卖呢?就像你这镯子一样。”

侯七贵一愣,忽然明白过来,惊道:“夫人,您不会是……碰上四爷了吧?”

林曼卿也没隐瞒,举起手来,说:“刚才在外边碰到的,他想买我手上的戒指,开的价钱倒是不低,但这是沐尘送我的订婚戒,你说我能卖吗?”

“当然不能卖!”侯七贵断然道。

林曼卿笑了笑,说:“可他留下话了,不卖给他,我就走不出潘家园。”

“这……”侯七贵皱起了眉头,“夫人,这事怕是有点难办。我知道李公子一身本事,什么都不怕,但李公子的目标是要复兴李家。一个大家族,尤其是当年李家那样的顶级门阀,不是靠武力就能立起来的。李公子初来乍到,除了立威,还要立德,要培养势力,结交人脉。秦爷再厉害,也只是江湖中人,如今的江湖早已不比当年,一盘散沙。但王百顺可不一样,他是王家的人。王家是京城四大家之一,论财力和势力的话,那三家都比不上。”

侯七贵顿了顿,似乎在组织自己的语言。

“恕我斗胆妄言,王家虽然没有当年李家那么辉煌,但近二十年来,已隐隐成为京城第一,这是事实。李公子在百草堂高调宣布李家归来,必然让王家警惕。王百顺虽然在王家家族内的地位一般,就如白五爷在白家一样。但这时候得罪了他,恐怕会因为整个王家的敌视,对李公子的复兴大业不利。”

林曼卿大感惊讶。

这是侯七贵今天第二次让她刮目相看。

第一次是他精明中透着的正气和执着。这一次是他对局势的判断,和对李沐尘来京形势的准确把握。

这人不简单,做一个古董商人可惜了。

林曼卿决定,一定要把今天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李沐尘,侯七贵此人可堪大用,不能错过了。

“侯老板,那依你之见呢,我该怎么办?”林曼卿试探地问道,“为了复兴李家,我要把戒指卖了,来讨好王家吗?”

侯七贵摇头道:“当然不行。这是李公子送您的订婚戒,怎么能卖呢?再说了,王百顺不是王家的重要人物,得罪了他,会得罪王家,但讨好他,却未必能讨好王家,反而让王家小瞧了李公子。”

林曼卿暗自点头,侯老板的想法和她一样,条理十分清晰。

“那怎么办呢?”

侯七贵想了想,问道:“四爷开了什么价?”

“连我淘来的那些东西,他出两千万。”林曼卿说,“不过听他的意思,我还可以加价,让我想好了到西门口右手边第二间铺子去找他。”

侯七贵听了脸色微变:“西门口右手边第二间铺子,那就是荣广杰的店。”

林曼卿讶然道:“呵,这么巧?”

“也不算巧吧,四爷和秦爷认识,荣广杰是秦爷的干儿子,他去那里喝茶也正常。”侯七贵说,“夫人,如果您信得过我,就让我去一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