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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奔在学校跟打工地点的我,每天都很累,可我觉得很充实。

一个马尾辫,一身洗的发白的牛仔跟短袖,洗的旧旧的帆布鞋。别人的异样眼神跟我有什么关系,一个宿舍的人都未必跟我多熟悉。

爱情是什么东西?不重要,它会影响我的未来规划。我要努力学习,工作,然后有一个自己的家。

至于结婚生子不在我的计划之内,匆匆忙忙的四年大学生涯就要结束了。

我的成绩一直非常优异,只要不打工,在学校的时间我都用在了学习上。

而且我的记忆力非常好,一般的文字一遍我就记得差不多。

医学书籍难一些,也只是多背一遍。曾经我以为只要我努力,生活一定会给我同样的回报。可结果是……

大学毕业按照我的成绩,回到原来的城市我一定会有一份不错的工作。还没说,我学的是临床医学。

实习期一过,本来可以留院的我,被同学给顶替了。因为人家有后台,而我除了成绩好,业务能力强,其他什么都没有!

如果我闭口不言,那么也没有后来的那些是是非非了。

结果年轻气盛的我,找领导,找学校,四处碰壁四处奔波,结果可想而知。

最终,我毅然接受了学长的邀请,去了非洲援助。这一走就一直到死都没有回国。

非洲那是什么地方?战乱,传染病,饥饿,没人愿意去的地方。

而我在那里生活了8年,从一开始的各种不适应,到后来的从容应对,时间真是一个好东西啊!

8年的时光,我从20几岁的花样年华,到30多岁的“中年少女”。从一开始的科班出身拿手术刀都紧张,到后来面对各种血液横飞都面不改色,我适应良好。

生活的艰难,让我有时也接点私活,认识了一些雇佣兵。

跟这些人我学会了开枪,格斗,以及各种战斗技能。

语言也是突飞猛进,跟这些人学的语言种类,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我学不会的。

有一段时间我每一天都在硝烟弥漫中度过,每一天都是手染鲜血。有救人的鲜血也有杀人的鲜血。

后来有人给我起了个外号“孤鸦”,至于我是怎么死的,其实我也很无奈。

你知道在异国他乡遇到国人是多么开心的事吗?我遇到了,还把自己搭进去了不过我不后悔,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去做。

那个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一身的凌厉气势,挺拔的身姿,给我印象深刻。

再次遇见,这大哥就是躺在角落的血泊里。

救他肯定会惹麻烦,不救吧?我的良心还过不去。

算了,就这样的地方,生死有命吧!

后来啊,他活了,我死了。

我最后的视线里,他给我敬了一个军礼!

特帅的军礼,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呢?如果有下辈子,我想当一名军医,用我的双手救更多的拥有信仰的人。

“醒醒,哎,你醒醒!”

我刷的睁开眼睛,眼神凌厉,转瞬就隐藏了。

“你想死?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