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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白了吧,高启明觉得自己哪怕不是作为高家人,他对于一些反派角色就是很欣赏的呀。

当然,这类欣赏是欣赏的角色而已。也算是欣赏的演技和他的人生。

可以说要是现实里遇到这类人,在高启明看来还挺悲剧的。

不过硬要选的话高启明的确比较喜欢的是自家老哥高启强以及老弟高启盛。

然后除开高家人,他比较喜欢的便是老默了。

而很幸运这一世他和这些人是兄弟,是朋友。并且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这三人显然也是很有特点的。

首先说说老哥吧。

老哥高启强,一个卖鱼仔,跪了干爹,娶寡妇,读孙子,一步步黑化,一步步走上人生巅峰,也一步步掉入深渊。

当初高启明看狂飙的时候为什么就越来越喜欢高启强呢?

高启强身上透漏了太多的无奈,出人头地的无望,不甘平庸,而又无可奈何。

高启强的命运是悲惨的,父亲是个酒鬼,经常家暴,且带着母亲早早离开了他们三兄妹。长子为父,高启强只能靠自己一个人撑起了这个家,照顾弟弟妹妹。

高启强是重情重义的。父母死后,高启强靠卖鱼为生,旧厂街一个摊位,养活了兄妹三人,高启强靠着一己之力养了两个大学生。就凭这一点,足矣展现高启强的重情重义,足矣让人肃然起敬。

高启强的无奈的。高启强本想本本分分卖鱼,可社会太残酷,唐小龙,唐小虎不给他这样的机会。当自己买的电视被甩下楼的时候,高启强最后的尊严也被踩在了地上。最后的生存依托,摊位都收走,高启强的命运似乎到了低谷。

高启强是不服输的。当高启强被监狱放出的那一刻,当高启强重新获得摊位,当高启强为了保住摊位帮人夺回音像店,当高启强为了帮弟弟开店,意外见证徐雷是死亡,当高启强为了活命最后一步步逼死徐天。高启强没有服输,他选择了抗争,因为他有自己的弟弟妹妹需要照顾,他只能斗争。

高启强是能屈能伸的。为了实现自己身份蜕变,他认了泰叔做干爹,他尽心尽力为公司做事。娶了寡妇,六年时间,高启强完成了进阶,达到了人生的巅峰。

高启强是疼爱老婆孩子的。高启强对得大嫂可以说是呵护备至,对得儿子也是关爱有加,就算妻子死了,他也没有改变对儿子的疼爱。飙车更体现对儿子满满的爱,他希望自己儿子以后做一个干净的人。

高启强是谦虚的,不忘本。高启强不论怎么打打杀杀,对得乡亲父老始终和和气气,建广场,运动产所等。一碗猪脚面,始终是强哥的最爱,始终保持谦虚的态度。

高启强可以说是被一步步逼上了犯罪的道路,如果他能安安稳稳卖一辈子鱼,看着自己弟弟妹妹毕业,成家立业,结婚生子,我相信,高启强会本本分分过好自己的一生。如果高启强有个好的环境,我相信他也可以上个大学,平平安安的过好自己的一生。可是,强哥没有机会,他没有选择,他只能选择铤而走险。

某种意义上说,高启强可能是幸运了,他有机会完成自己的进阶,可是多少人连个进阶的机会都没有。

再然后就是阿盛了。

阿盛这个人吧,在高启明看来其实挺多面的。

偏执的,脆弱的;但疯狂的,执迷不悟的,野心勃勃的。

这种人的内部的张力很迷人。

像是被晴雯 的美人手撕开的锦缎扇子,“呲啦”一声的撕裂声,有一种万劫不复的清脆。纤瘦的竹骨和破碎的华美扇面 彻底丢到泥土里,掉落的纤维像是自我敏感的神经,每一根都被痛痛快快的扯断撕破了。

它终究成了至美了,只不过不以通常寿终正寝的方式。这是粉身碎骨的娇媚和用尽全力的自毁。

高启盛,像临空的鸟,又像深海里的鱼。

导演选角很妙。演高启盛的这位演员,身材骨架轻盈地像瘦骨嶙峋的鸟儿 ,但微微鼓胀泛红的眼睛,很单薄的嘴唇,苍白纤细的脸,就很有鱼类的感觉。

阿盛这一类人,是生活里的一种内向者。

在沉默如深海的底层里,不声不吭,把落在头顶上的压力一一收纳在了自己的骨骼里。

他沉默不语,内向怯懦,好像落在他身上的伤痛和侮辱都没有什么痕迹。

但是这些东西早就压进了他的骨骼里,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他的骨骼形态和血肉脉络了。

他不像是他的大哥高启强 ,高启强有阳光的,温厚的,向外的一面,大哥的骨骼是厚重的,撑得住的,他也是发泄得出的,能坦坦荡荡对人举起拳头的,是阳刚的,轰轰烈烈的。

但高启盛不行。他的一切痛处都憋在骨头里,过于纤弱了,只能咬着指甲,在暗处发力。

他憋着劲儿当个好学生,当哥哥的好弟弟,像是深海鱼 仰头看着头顶的阳光,极度渴望用自己的鱼尾来帮助自己浮游上去一点点。

说实话,他所学的东西,那些被他如饥似渴占有的知识,在他这里失去了知识本有的价值,仅仅像是饲料一样,被他囫囵吞枣一般吞下去,一口口,带着壮大自己的渴望。

对于这种人,人生中一切有意义的,神圣的东西,都仅仅被当做求生存的饲料一般,被无情地吞食和浪费了。他吸收地很好,但也仅仅选择了这些知识中为其服务的那些部分。

就像是饿极了的猪八戒,人参果 和胡萝卜,对他来说都只是赖以维生的食物罢了。什么高远如云霄,璀璨如星河的东西,对于一条极端饥饿的深海鱼来说,太过于奢侈了。

但他也有不凡的一面,毕竟吞咽了那么多东西,自然肋下长出了一点点崎岖的羽翼,又顺着时局给的一点风雨动荡,自然而然地盘旋到了水面之上。由鱼化龙 ,太难了。而高启盛不可能再愿意回到水底做一条深海鱼了。

他绝对地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基于他所拥有的知识,带着自我毁灭的意图,奋不顾身地生长出畸形的羽翼来。

他用最快的,最离经叛道的,最残忍的方式来壮大自己,同时,毫不留情地伤害别人。

自我毁灭和毁灭他人,都是基于一种代偿的心理。

年幼时,起点很低,压抑很多,受侮辱和伤害很大的人,他会在获取某个机会后,持续地释放当年被伤害和压抑的痛苦。

这种释放里,包含着被刻意放纵的毁灭他人,还有心知肚明的自我毁灭。

被扭曲的和被压抑的东西,使得他能往上窜出海面,但回荡在骨骼里的压力是一种原生的痼疾,随着每上升于海平面 一点点,就一点点挤压着内脏,寻求向外的出路,给他带来极大的痛苦。

这只畸形的飞鸟 ,形态崎岖,羽毛丑陋,心思急切,狂烈张扬,奋不顾身地,向着他的死亡而去了。

你在他身上看不到什么优美的成分。他挥动翅膀的每一个时刻,扭曲了肌肉,崩碎了骨头,用增生的余孽来壮大羽翼,每向上一寸,都是面目狰狞的。

这种被压抑的痛苦和释放压抑的快乐,是任何的基于知识的道德规约和智慧启示不能阻挡的。高学历可以

给他一点向上的缝隙,但是被当饲料一样吞下去的知识不能缝合任何一点点灵魂的裂隙,反而助长了这种名为飞翔的堕落。

在忧郁冰冷的深海里,高启盛唯一能触及到的温度就是家人的温情,尤其是其兄长的温度。

在没有日光的时代里,他把血亲的目光当做深海季唯一的太阳。

他对于高启强有一种畸形的占有欲和迷恋。

他追随,紧跟,痴迷于自己的兄长,像是大地上的鸟兽鳞虫依赖于太阳一般。天无二日,他不信任其他人的世界,更不会信任众人的那轮红日。

因为经历了过于持久绵长的幽暗冰冷,他渴望的温暖又尤其超出了他人,几乎要变成一种撕心裂肺的表白,百转千回的忠诚。

甚至渴求一次毁天灭地的灾难来让他为之牺牲,来验证他愿意割心舍肺的情爱。

高启盛最后的死亡,是属于他自己的倾城之恋。之于因果,这是他自己谋求的粉身碎骨 的撕裂和坠落。

之于情感,这是他自己设计的最深情的奉献。

在这个阳光遍布的人间,对于有些人来说,很容易就走在了人间正道上,很容易就爱人也被爱,很容易就

生长在主流价值观里,从容平凡地过完了一生。

但阳光没有照亮每个角落,这世上山高海深的地方,那些生灵的呼吸也是艰难的,起飞也是痛苦的。他们

天生就负重一整个山海,需要多走十万步之远,才能见到平原上的一束再庸俗不过的阳光了。

这样的一个人的一生,想要过上无忧无疚的生活。既要有接纳山海存在的宽容,也要有走出山海的坚持,

还要有纹丝不动的之于阳光之下的深情。这是何等的艰难守望,才能有平凡幸福的一生呢。

故而,我们看一只扭曲着横冲直撞,又坠落于深海的鸟,不应该单纯惊讶于其丑陋和难堪。

他不是我们时代的丑陋痕迹,而是我们在下一个时代来临前,提醒所有高居平原之上的人们,低头看一看那无边的深海,并开始提锹来平山填海的一声警钟。

再然后就是老默了。

老默,一个喜欢吃棒棒糖的天才杀手。

老默,原名陈金默。老默,这个名字与他的为人性情很是贴切,沉默寡言。也许,这是宿命,也是命运使然,他天生就与杀手这个职业纠缠上了。

初见老默,是安欣为了查找线索,去监狱找他询问。

六年前的老默因抢劫入狱正在服刑,初见安欣时,他缓缓抬头间,双眼已然凶狠毕露,狂傲不羁。

即使是双手戴铐坐在囚徒的位置上,他依然没有觉得自己低人一等。

上来就丢了一句:还问什么问,该交代的都交代了,没什么可说的了。

李响问他就不想戴罪立功吗?不想早点出去吗?

他摇头,有点丧的说:爹妈死了,孩子也死了,出去还有什么劲?

原来,家人一直是他活着的意义,一直就是他的软肋。

在他心里,自己的自由不重要,家人在他心里比自己更重要。没有了软肋便没有了顾忌。

当着安欣的面,他就扬言,是黄翠翠害死了自己的孩子,等自己出去了要亲手弄死她。

但是听见安欣说黄翠翠已经死了的时候,突然愣了一下,然后笑得比哭难看,最后双手抱头,我想此时的老默心里一定很痛苦吧。

再见老默,还是在监狱,还是坐在囚椅上,还是双手戴着手铐。

一开始,当安欣念着那份亲子鉴定报告时,他一脸的不耐烦。到最后安欣告诉他当初黄翠翠并没有打掉孩子,并且自己的孩子还活着的时候,他的神态一下子就变了,随着眼泪也掉了下来。

那一刻老默好像重生了一般。自己的女儿成了唯一活下去的动力,他答应安欣说他会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早日出去见女儿。

出狱后的老默,想要找到安欣,还特意把自己在监狱得奖的奖章复印了出来想交给安欣,但得知安欣不在,他特意交待对方一定要跟安欣说老默放出来了,而且已经改好了。

这次,老默是真的决定好好重新活一次了,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事,生活比以前更苦。

他以为在监狱好好表现换来的证书可以证明自己已经改好了,但现实却被黄翠翠母亲打着抱头出门。

他以为出来之后就能跟黄瑶相认,普普通通过完一生,但现实小黄瑶却被吓得大哭抛开。

他以为出来之后能够随便找个工作,但招工的牌子就摆在旁边,却被告知不招人了。

对于服刑的人来说,最难的就是出来后被社会接纳。如果说安欣激起了老默重生的希望,那么高启强则实实在在给了老默美好生活。

有了鱼摊,就有了生计。他终于可以接回女儿一起生活,他以为父女从此可以守着一个小鱼摊相依为命了。

可高启强的一句:告诉老默,我想吃鱼了。又将他从鱼摊拉了出来,成了为自己的金牌杀手。

老默杀人不图钱,也不想过打打杀杀的生活,但最难还的就是人情,在老默心中,知恩图报是理所应当。

他平时还是一样卖鱼,女儿就在鱼摊的小桌上写作业,只有他自己知道,手上的血腥味藏在了鱼腥味中。

女儿黄瑶跟他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吃一颗棒棒糖,心情就会变好了。

从此以后,他每次出去替高启强解决麻烦时,都会在嘴里吃一颗棒棒糖。

在做杀人这样的冷血犯罪勾当时,嘴里含的却是代表着童心与快乐的棒棒糖,这样的反差与对比,讽刺意味非常强烈。因为这个小小的棒棒糖,是他对女儿全部的爱。

女儿黄瑶曾是老默愿意重新活一次的精神力量,而一样对他有恩的安欣,是他作为杀手的底线。

老默“领盒饭”是因为被高启强派去杀李宏伟。

当知道安欣也在医院时,他是想拒绝的,他的第一反应是对高启强说:安警官是一个对我有恩的人。

奈何熟读《孙子兵法》的高启强太清楚老默的软肋了!

为了女儿,老默别无选择。

他一直在还高启强的恩情,唯独一直欠着安欣的情。

在医院,老默不想伤害安欣,所以多次开枪全部打偏,就在对峙过程中,老默突然倒地,身后血流成河。

老默知道自己背了太多人命,逃无可逃,可他也没办法伤害安欣,所以故意打中自己,给自己一个了断,或许这是他当下最好的选择。

如果可以,谁不想当一个好人,活在阳光下,与女儿乐享天伦。

如果他恢复自由那天,碰到的不是唐小虎和高启强而是安欣,或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命运使然,人生也没有如果…

可能,这就是高启明喜欢老默的原因:

他是一个父亲,为了报恩可以把自己变成杀手。

他是一个杀手,面对女儿时,又是那样的慈祥、温柔,尽着一个父亲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