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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穿越贞观之大唐第一赌神 > 二十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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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杜皮回到教坊院内,他终于明白了这个地方,也明白了皇帝对自己的态度,非常的简单,“藏”,谁都不会知道,在这教坊内,皇帝的眼皮底下,居然藏着一位“摇钱树”,可怜自己还号称“大唐第一赌神”,比起天生赌徒的大唐李二皇帝,自己还嫩的很。

路过小院一角,里面传来哼哼唧唧的声音,走进在窗台外偷听了一会儿,发现很刺激,是杜风那龟孙子和杜燕小娘们,抱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

这俩狗男女的事儿,杜皮早就知道了,可恶的杜风,杜燕这大长腿,便宜他了,不过杜皮心内完全没有什么吃醋和嫉妒的意思,他本就是个乐于成人之美的屌丝。

我说,就抱在一起,就舒服的哼哼唧唧的吗?真是的,难道不干点别的,我是不是应该吓唬吓唬他俩?

杜皮苦笑了一下,并没有多余的动作,悄悄的回了自己的屋。

最近好累,平白无故多了三百九十户的吃喝拉撒,想当日,初次接手这个由死囚和其家人组成的百申村,真是穷的叮当响,犹如接手了一个已经输干的赌盘。

操盘,对于尚显稚嫩的自己来说,真的很难,但是操持之下,很顺手。

杜皮发现自己想错了许多,首先是想错了百申村,这个村子是由死囚们组建成的,他们对于新生活的渴望远远的超乎了自己的想象。自己的每项决定都落实的非常完美,那是一种近乎拼命的完美。

首先,自己想到的是,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温饱。百申村的永业田又少又贫瘠,这是这个时代贫穷的根本,杜皮想的是,要跳出这个框框。

我们不种粮食,我们村子要吃肉。杜皮是这么对百申村的庄民说的,所有村民觉得新的主子是个傻子。

接下来,他操盘的是,三禽太祖,养鸡养鸭养猪,唐代的鸡鸭,因为饲料的问题,普遍都产肉少,得不偿失,大规模的养殖几乎没有,所以,这是个巨大的赌盘,稳赢的那种。

骨粉,是杜皮在饲料厂打工时学到过的一招,这个时代的骨头,是没有被利用起来的,长安城北有大量没人要的羊骨,白捡的那种,磨成粉,混以米糠皮,就是高钙的饲料。

彘,也就是猪,唐代几乎没人养,称之为贱肉,原因是当时的猪,都是野猪转变而来,腥臭味极重,除了熬油之外,是不会有人作为肉食的。

没有猪肉的餐桌,是不完美的,杜皮是这么说的,然后收购小猪,然后劁,劁就是阉割猪的下体器官,一种去势手术,非常简单,侯老四就是屠夫出身,虽然后来进了瓦岗由杀猪改为杀人,但是手艺没丢,几百头小猪仔,侯老四一天就劁完,然后傻乎乎的问杜皮,劁完的猪肉真的可以吃?

吃吃吃,就知道吃,这东西能赚大钱,懂不?这是扑天的富贵,懂不?

土鳖。

李世民的赏赐全部榨干,百申村爆发了惊人的潜力,实现了馒头和石蜜的量产,大量的人工,带来了成批成批的馒头和石蜜产量,当然,也带来了巨大的利润。

仅仅只是十数天后,百申村开始脱胎换骨,鸡鸭猪舍都建了起来,这些曾经的死囚,干起活来都不要命的,不存在有偷懒的情况。

杜皮曾做了调查,这些死囚的罪几乎千篇一律,偷窃、杀牛、杀鲤鱼、大不敬、恶逆的,几乎占了九成,理由惨不忍睹,什么活不下去,偷了粮食,杀了耕牛,下河捕了鲤鱼(鲤鱼与李同音),毁坏了佛家的祠堂,理由是佛家占了他家的田地;打了读书人耳光,是为不尊孔圣;还有更加离谱的,姓杨,家里还供着隋朝的先人排位......

都是些子虚乌有,要么就是实在活不下去,真正有罪的,也有,占二成,比如侯老四,杀了贪墨军饷的军官,比如刘老七,谋杀欺凌自己女儿的亲属舅舅,比如阿香,内乱,守寡多年与小叔私通......

实在罪大恶极,杜皮不留,发放了遣散费,第一天就赶了出去,剩下的,嗯,还是有救的。

这些有救的,带着一股对新生活的热情,干起活来,简直如拼命三郎,就连女死囚,也能像个男人一样干活,任劳任怨。

短短日子,鸡鸭猪舍建了起来,一家供所有人吃饭的大食堂建了起来,可以供全村人吃饭的厨房也搭好了,杜皮没有藏私,他是这个时代的发酵之神,生产酵素,发酵馒头,炼制酱油,熬制猪油......

日子会好起来,我保证,我杜皮,字少疏,我的名字,皇帝取的,大唐皇帝没有忘记你们,现在我们吃的饱,以后我们要吃的好,不但要吃的好,以后还会穿的暖,住大屋,多生孩子,孩子上学,我来教!

杜皮从未想过,自己一个屌丝,居然还有像一个领导人一样讲话的日子。他在庄民中间,高喊着对未来的承诺,听的台下的所有庄民,都红了眼睛。

他们自从被打入了死牢,便已经失去了生活,失去了尊严,生活与尊严,这土鳖东西,既然输了去,那就赢回来。

侯老四哭了,一项憨憨的他,只会杀人,杀多少人,都不曾掉过一滴眼泪,杀了那个贪墨军饷的军官,他是笑着的,反正一命抵一命,从未想过自己还有能过正常人生活的一天。于是,自己笑嘻嘻的走进了死牢,等待着“弃市”,新的皇帝给了自己再活一次的命运,侯老四就想着,要不把那些屁股不干净的军饷官、运粮官都杀了吧,好歹能得一游侠美名呢。直到一个傻小子出现,那么年轻,说起来话来比自己还直白,如今还真过起了好日子,杜公子就没个仇家吗?老子就会杀人怎么报恩呢?愁啊!刀头舔血的日子过完厌了,我侯老四抹泪的时候像个人呢。

刘老七哭了,杀了那个禽兽舅舅,反正自己也活不成了,就是自己年幼的女儿,割舍不下,运气好得到了皇帝的大赦,他本想带着幼女离开长安,过一些颠沛流离的生活,苦自己能吃,可自己年幼女儿吃不得,可就在这时,这个少年的出现,说要带着自己和女儿过好日子,当吃上白软喷香的馒头时,幼女一滴滴的眼泪落在馒头上,自己的心都快融化了,狠狠的扇了自己一巴掌,狠狠的咬了口馒头,很甜。

田二狗哭了,自己只不过打了一个读书人一顿,就被诬陷为什么破坏圣堂、不尊孔孟,死囚,死就死吧,反正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不过也罢,自己烂命一条,就是可惜了嫁给自己的苦命女人,什么福没享过,就要做寡妇了,看来自己死了,她也能解脱了吧。皇帝大赦,得回了性命,但下顿饭不知道在哪,这时,一个叫杜皮的年轻人出现,让他去酿酒,让他家苦命的女人去养鸡鸭,吃饭不花钱,这是做梦的日子。

阿香哭了,手里的馒头是那么香甜,食堂建好了,煮饭做菜对自己来说,那是每天干的事情,还有工钱拿。自己耐不住寂寞,和小叔子私通了,东窗事发后,小叔子把自己撇的一干二净,自己进了监牢,当初在床榻上,他可不是这样的,皇帝大赦天下,但是自己,还不如死了呢,周遭的白眼,青皮的馋羡,犹如噩梦。梦里,一个年轻的少年郎君来了,他教自己煮饭烧菜,教自己炼制什么“酱油”,“哈哈,不错,以后食堂就交给阿香你了。”少年郎君偶尔会在村里住,阿香像每个唐朝女子一样,性情刚烈,她爬了少年郎君屋墙,谈不上报答,自己就剩这身皮囊还值点意思,可是少年郎君还是个处,他逃跑了。

二妞笑了,每天有饭吃,不用再挨饿,有粥喝,有馒头吃,还能吃到肉,肉,肉。阿耶死了,死的时候攥着二妞的手,颤抖着,说不出话,阿耶曾说过,二妞是宝,二妞是命,二妞命里会遇神仙,神仙会给二妞饭吃,神仙会给二妞衣穿,神仙会养着二妞长大,长大了娶了二妞......杜皮哥哥,就是神仙。杜皮哥哥一定喜欢二妞,二妞也顶顶喜欢杜皮哥哥,骑在杜皮哥哥肩膀上,抱着杜皮哥哥的脑袋,就像抱着阿耶,就像吃肉一样,甜甜的,美美的。二妞要多吃馒头,多吃肉,长大一点了,就嫁给杜皮哥哥,那是二妞这辈子顶顶幸福的事儿。

闲话多了,说说当下。杜皮回到自己屋子里,心里想着的是,杜风和杜燕,这对狗男女,今晚不会就干上了吧,这算个什么事,貌似是私通吧,哈哈,报官抓他丫的,让杜风这小子老赢我,杜燕这丫头也坏了,没事也调侃我,唉,算了算了,自己穿越来唐,多少成全了一对有情人,善。

唉,长夜漫漫,如果素衣能躺在床上,陪我说说话,做些羞羞的事儿,那还真是美啊。

嗯,豫章的小胳膊肯定和横在我胸前的这条一样,白嫩喷香。

啊咦,这条白嫩的胳膊是???

“柳....柳儿??”杜皮惊叫道。

“嗯~啊~公子,你回来了?!”杜柳儿睡眼惺忪的含糊道。

杜皮突然记起,有那么一个晚上,杜柳儿在自己床上过的夜,但是那晚,他自暴自弃喝的断片,难道自己已经破处了?

杜柳儿身着肚兜,肉体横陈,这哪是杜皮这正常男子能忍得住的,但是,他娘的,杜皮还真的忍住了。

“我们.....已经.....?”杜皮几乎是颤声问道。

“奴轻贱!”杜柳儿的声音小到几乎听不见,其实杜柳儿心里也在打鼓,她也是个初通人事的小丫头,胆子是大,但是技术这种土鳖东西,她还不具备,那晚,杜皮大醉如泥,还不配合,抱住,一扭摆脱,再抱,再一扭摆脱,双手抓住,一翻身摆脱,这一定是处男癌作祟,治不好,最后,杜柳儿只能拥着杜皮睡着了。

杜皮,字少疏,仍是个处男,所以,今晚杜柳儿做好了心里准备,放弃了所有的矜持,来决战了。

“柳儿.....我.....我会.....会负责的。”杜皮不知道说什么好,说出来的话令他都想抽自己一耳光。

杜柳儿的小脸瞬间带着泪花,她并不知道,这时候小声抽泣,可能对古代大男子欲火大盛,但会息了现代男人的火。

“疼吗?”杜皮扯开了话题,问道。

杜柳儿本能摇头,令杜皮一阵大失落,靠,难道自己不行,杜柳儿绝对是稚子少女,自己难道令对方“疼”的能力都没有吗?所以,杜皮也犯了一个原则上的错误。

“你....不用勉强自己!”

这话说的,你让人家姑娘家怎么接话?

杜柳儿一把拥住了杜皮,像个八爪鱼一样缠抱住,杜皮感觉有些燥热,可惜的是,杜柳儿抱的太结实,他腾不出手来干点别的,至于那啥鹰之指,阿威十八式,那是只能想象一下。

两个青涩的少男少女,气氛很尴尬。

“奴知道,公子梦中都呼的是公主的名儿,奴蒲柳之姿,不登大堂,只求一个安身之所!”

“我做梦喊的都是豫章吗?看来我这单相思,真的苦!”

“非豫章公主,乃长乐公主也!”柳儿如实道。

“咯噔!”杜皮倒吸一口凉气,心下大惊,有点反应的小杜皮,也瞬间熄火,这么会,怎么可能,我是谁?长乐是谁?杜皮又懵了,眼前的杜柳儿眼神清澈,她不会说谎,自己做梦不是该喊豫章的吗?怎么会喊长乐那厮。

“陛下皇榜上都说了,长乐公主以身为则,与堂兄长孙家的大公子的婚约都解除了.......”杜柳儿也不知自己稀里糊涂的在说些什么,反正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奴和燕儿姐都盼着公子能把长乐公主娶回来呢?”

杜皮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最近自己忙,都没见着豫章公主,到是长乐公主,来到一次百申村,给自己带来了皇帝的赏赐,真是天可怜见的,我对豫章,真的是一条心,从没变过。

“夜深了,奴,服伺公子安睡。”杜柳儿轻轻的说着有魔力的话,但杜皮依然纠结在两个公主的问题,思想一直在神游,对杜柳儿撅起的小嘴丝毫不觉。

夜真的深了,月影摇曳,杜柳儿吹熄了蜡烛,顿时一片漆黑,月光从窗外透了进来,眼睛也迅速的适应了黑暗,月影下,杜柳儿小巧的身姿透着玲珑的曲线,看来,这次,杜皮的火,是消不了了。

没人能消的了。

算了,还是不忍了吧,河间王不是说过,这个时代,三妻四妾实属正常嘛?杜皮愉快的想着。

杜柳儿的小手探了下去,秃然,她吓了一大跳。

只见她掏出一根东西,急忙就着月光看了看,看清后,这才拍了拍胸脯,原来是这个东西。

她是个聪明而大胆的姑娘,本就生在书香门第,一下子就认出了这个东西是什么,顿时,有点犹豫不决了。

这是一支胎毛笔,看着上面的生辰八字以及李丽质的大名,她就了然了。

胎毛笔,女孩出生的时候,会将胎毛保存下来,或将其放入锦囊之中保留,或将其制作成胎毛笔,留作今后定情结发之礼。有诗云:内为胎发外秋毫,绿衣新裁管束牢。

而一位公主珍贵的胎毛笔,竟然在自家公子的身上出现,说明什么,说明这两人已经私定终身了,而这位长乐公主更是为了情郎,都把自己的婚约给解除了。

杜柳儿见过长乐公主,在石蜜铺,自觉相貌身形相比之下,自愧不如多矣,而她也怕公主,人家位高权重,背后还有如山一般高的皇帝做父亲。

如果和公子同床,怀了孩子,自己会不会被长乐公主视为眼中钉除去?杜柳儿想到的是这一层。

杜皮只用了数息,早就心猿意马了,这时候,片都白看了,愣是不知道怎么开始。

“公子,奴.....奴.....肚子有点疼,想是月事要...来了。”杜柳儿急忙找了理由。

“那....那怎么办?”这时候的杜皮犹如热锅上的蚂蚁,燥热难当,然后又被淋了一头冰水,都快冻死了。

杜柳儿乳燕投林般转身,不敢再说话。

美妙的夜晚就这么过去了。

.....次日,顶着一个黑眼圈,杜皮闷闷不乐的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