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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双男主,比着疯,没有相互救赎,只有什么锅配什么盖。

番茄小说千千万,人物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不喜欢就划走,放过彼此,作者玻璃心,你骂我我是会忍不住骂回来的。

另外,正式阅读前请先看本章末尾题外话,谁不看我跟谁拼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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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乔正蹲在宿舍天台上的太阳能板后面,手里还捏着半罐啤酒。

他原本只是想出来透个气的。

却看到了付知岚和一个人高马大,身材壮硕的男生,特意跑到这儿来接吻。

已经快十分钟了。

花样之繁多,姿势之丰富,声音之荡漾。

让母胎单身二十多年,连片都没看过两回的江乔大为震撼。

开始,付知岚和那男生刚刚上来天台时,还推推搡搡的像是有几分不情愿。

而现在,那男生的手已经从付知岚的衬衫中转移进了他的裤腰里。

江乔不仅没见付知岚反抗,还看见他面色潮红地眯着眼睛,纤细的脖颈微微后仰,看样子挺享受。

江乔蹲着的角度很刁钻,超乎常人的视力可以让他透过太阳能板间的缝隙清晰地看见付知岚和人亲热的全貌。

付知岚却看不见他。

可惜这激情四射的现场直播,并没能在江乔心里掀起任何波澜。

他只看了一会儿就失去了兴趣。

虽然付知岚长得不赖,但那黑壮黑壮,五官粗犷的另一位,却实在不符合江乔的审美。

好像一头正在欢快嚼牡丹的野猪。

况且他已经在这儿蹲半天了,腿有点麻。

江乔叹了口气,这是他穿到一本名为《病态迷恋》的另类耽美小说的第三天。

该小说讲述了主角付知岚是如何在异国他乡,靠着无数蓝颜知己一步一步从贫民窟走向人生巅峰的故事。

而他,就是付知岚无数蓝颜知己中最傻逼的一个。

付知岚出身贫困,父亲早亡,母亲貌美却无能,只能靠一些见不得人的营生养活自己和付知岚。

付知岚一边看不起自己的生母,一边却比任何人都知道,好的皮囊该如何利用才能使利益最大化。

他为了躲债,想方设法考进了Y国滨海特区的最高学府,遇见了他第一个暗恋者,也就是他的室友江乔。

原主江乔无父无母,养父却是特区有名的地下拳场的幕后东家,从小耳濡目染,身手了得。

因为脑子抽筋,甘愿为了付知岚,想方设法进入了Y国的顶级豪门,时家。

成为了付知岚口中的真爱,也是小说中付知岚的官配男友,时钧亦的保镖。

只为了便于制造让付知岚接近时钧亦的机会,成付知岚之美。

付知岚没钱,原主掏,付知岚作妖,原主撑腰,付知岚有难,原主挡刀。

就连付知岚和别的男人偷偷摸摸纠缠不清,原主都要忍着心痛,帮他在时钧亦面前打掩护。

最后却在一次意外事件中,为了保护付知岚,落了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江乔:???

他不理解,这原主的脑沟壑是被猪油填平了不成,居然甘愿当这样的冤种?

在整本小说里,唯一还算正常的,大概就只有付知岚的官配时钧亦了。

因为从头到尾,只有他没有做付知岚的舔狗,没有爱付知岚爱得死去活来,是付知岚费尽心机,甘愿放弃了一片森林,才勉强得到的男人。

但江乔当初在病床上看这小说的时候,还是没看明白,时钧亦最后到底是为什么会接受付知岚的。

毕竟前一章,时钧亦还在说:“我不爱你,我们更适合做朋友。”

后一章两人就举办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盛大婚礼。

江乔想,这作者如果不是有什么大病,就是突然回家继承了巨额家产。

所以不想再努力码字,就省略了很多细节,随意结了个尾。

他跟隔壁病床的小姑娘吐槽时,小姑娘说了,在这种小说里,主角光环比天高,最好的,都只能是主角的。

就离谱,离天下之大谱。

不过江乔跟文中的冤种有一点相同,他也是在地下拳场里长大的。

可惜他并不是老板的养子,他只是年幼时被拐卖到边境,偷渡到东南亚,卖进拳场用来赚钱的机器。

没有国籍,没有身份,却始终被监视,被看管。

不见天日,也无法逃脱。

终日活在炼狱里。

一年前他突然患病,失去了价值,被拳场老板的女儿好心送了出去,过了一年短暂的“正常”生活。

病逝后能穿这儿来,也算是上天有好生之德。

给他机会再活一次,可不是为了让他到这儿来当傻逼的。

他要远离主角,告别不幸。

此时,天台上纠缠不清的两人已经纷纷脱了裤子准备直奔正题了。

江乔虽说不是什么正经人,但他对演员的颜值要求很高。

面前跟付知岚乱搞的那位他实在是不太喜欢。

为了不长针眼,他两口喝完了手里的啤酒,将空易拉罐从太阳能板下丢了出去。

付知岚听见啤酒罐滚落的声音,吓得打了个激灵。

他连忙推开那男生,提起裤子,惊道:“谁?!”

江乔没吭声,他觉得现在并不是个适合露面的好时机。

于是他默默地拿出手机,打开音乐播放器,随机播放了一首《偷情》。

偷心要先去偷情,为了担一个愉快罪名。

付知岚跟那男生对视一眼,骂了声晦气,匆匆整理好衣服,慌慌张张离开了天台。

五分钟后,江乔独自一人听完了歌,才不急不忙地从太阳能板后走出来。

他一脚将付知岚落在地上的那枚不起眼的纽扣踢飞,又弯腰捡起那个刚刚完成了使命的啤酒易拉罐。

丢进了天台门后的垃圾箱。

按照书里的时间线,被他撞破付知岚和别人在天台苟合的这一天晚上,就是他找到机会,第一次接近时钧亦的时候。

原本,原主江乔只是出去喝闷酒的,却意外碰到了被仇家围堵的时钧亦。

原主犹豫了许久,还是选择听付知岚的话,帮了时钧亦一把。

毕竟他又没告诉付知岚他的心思,喜欢付知岚是他自己的事,他不能怪付知岚跟别人在一起。

江乔啐了一口,大骂原主傻逼。

然后下了楼,骑上一辆黑色的超大马力重型机车,直奔原主遇见时钧亦的那家酒吧而去。

开玩笑,年薪百万的保镖,上哪儿找这么好的工作去。

简直就是为他这种没上过几天学,看个小说还要查字典,身手非凡,文化略低的人量身准备的。

半小时后,江乔把摩托车停到了酒吧门口,他摘下头盔,理了理被压得有些凌乱的发丝,走进了酒吧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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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不算正文字数。

声明。

黑帮粉,此文背景参考黑帮,因为柿子不能写黑帮题材,也没有黑帮同人,所以只能另开一个故事。

没看过黑帮不影响阅读,黑帮姐妹们就当同人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