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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遇见了那只渡鸦之后,埃克斯睡觉时做梦越来越频繁了。

他总是梦见些一闪而过的画面,而且梦里的画面并不能通过他的超强记忆力保存下来任何东西。

就像他穿越前还是个正常人的时候一样,一觉醒来,梦境里的画面往往都会以极快的速度消失殆尽,再也回忆不起来。

这个变化让埃克忧心忡忡了一个早上,直到廷官亲自到访。

“哦,赞美……嗯,赞美创世神啊……”鲍勃这个神殿的伪信徒嘴又开始发瓢了,但是他总能脸不红心不跳的快速做完身份转换:“这也太漂亮了,我向创世神发誓,这辈子从来都没听说过还有这种样貌的渡鸦。”

“嗯。”赫卡戎点头,他简单快捷的表达了俺也一样的中心思想。

院子里的动静,把刚在后厨忙活完的鲍勃妻子也吸引了出来。

听从埃克斯的建议,在秋收前,鲍勃果断买下了他隔壁带着间房子的小院落。

这样一来,不但旅店多了一块露天场地作为酒馆区域,还能让鲍勃一家在旅店外面有个更舒适的住处。

不过因为气候变冷的原因,现在已经闲置了下来,只是偶尔在中午的时候,会有客人选择坐在太阳底下用餐。

鲍勃的妻子从旅店新开辟的侧门走进院子后,盯着笼子里的怪鸟惊讶地叫出了声:“啊……天呐,这,这只……它的羽毛为什么是蓝色的?”

作为一个在高地农村中长大的巴丹尼亚女人,她是很熟悉渡鸦这种生活在北方的鸟类的。

但猛地一眼看去,她都有些认不出来这种从小到大,随处都可以见到的生物了。

黑色的羽毛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如星空一般璀璨的深蓝颜色,而它的眼睛中,除了羽毛外,它本应该漆黑如墨的眼睛,如今却是一种发暗的红色。

“这不是我前天遇见的那一只渡鸦。”埃克斯面色阴沉的说道:“如果它还能称作渡鸦的话。”

“它好像祭司口中那种受到诅咒的动物呀。”

鲍勃的小儿子带着些稚嫩的声音,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鲍勃的妻子赶紧将小男孩拉在了怀里,小声训斥着:“不要乱说话,也不要在提祭司这个词。”说着,她带着歉意的看着师徒二人。

赫卡戎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而埃克斯则压根就没把这当回事,依旧沉着脸看着笼子里那只相貌特异的渡鸦。

“上一只那么大,就算它是个精英怪,那这一只小的算什么?啊?这怎么还整上氪金皮肤了呢?”他看着眼前荒诞的画面,心里疯狂吐槽着。

“埃克斯。”赫卡戎看向正在愣神的学生,见他听到自己的呼唤后,开口问道:“在革耳塞戈斯堡的时候,你没有阅读过关于类似事情的书籍吗?”

见到埃克斯茫然的摇头,他皱着眉奇怪的说道:“不应该呀,我虽然没有你那样的记忆力,但印象当中,圣殿绝对是将以前出现过的类似情况做过记载的。”

“呃……”

埃克斯瞬间反应了过来,他突然想起在革耳塞戈斯堡的时候,确实有见过这种书籍。

但他总以为那是民间怪力乱神的网络小说,十分的不可信,也就没有多做关注,只是专攻那些关于历史事件记载的文献。

现在回忆起来,自己的这种想法还真是可笑至极,连历史都不一定是真的,谁能肯定民间传说就绝对是假的呢?

“抱歉老师,那些记载我以为没有什么用处,所以就忽略掉了。”

错了就要认,埃克斯老老实实的承认了自己的失误。

“主教大人也许会知道。”他灵机一动,想起场外支援来。

师徒二人早已养成默契,不需要言明,赫卡戎点头表示明白,在汇报阿耳扎戈斯情报的同时,可以敷衍一句关于这只渡鸦的问题。

鲍勃在血雨腥风中摸爬滚打多年,是个极有眼力见的江湖汉子,看到师徒二人神色变得诡秘起来,想来又是要谈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于是赶紧起身,叫走了正在研究渡鸦的母子俩,进旅店忙活去了。

“那现在怎么办?是把它放走,还是还给至高王?”赫卡戎喝着特意让老板冲淡一些的麦酒,随意的问着自己的学生。

自从跟埃克斯那学会了,宿醉醒来回一杯酒的方法后,他干脆彻底的养成了习惯,甭管前一天到底喝了还是没喝,第二天早上必然要来上这么一杯。

“当然不能还回去啦。”埃克斯无奈地说道:“至高王那么讨厌这只鸟,我这要是还回去了,不就等于是纯粹给人家添堵吗。”

作为一个当女婿的,这种触老丈人霉头的事情可不兴干。

但政治正确也是同样重要的,人家老丈人宠溺女儿,因为不想让别人再染指自家女儿不要的宠物,才想着弄死处理掉,无非看自己是未来的女婿,才转赠过来。

前脚给它放飞了,后脚万一又被别人抓住,这要是让老丈人知道了,估计自己也没好果子吃。

埃克斯不禁有些后悔昨天晚上太冲动了,当时应该提出好奇先看一看之后,再做决定就好了。

这物归原主也不是,放飞自然也不敢,愁的埃克斯脑瓜子疼。

“要不,你就把它养起来吧。”也许是昨天没喝酒的缘故,这一大早喝酒就有点容易上头。

此刻有些微醺的赫卡戎,幸灾乐祸的看着,苦着脸朝他看来的埃克斯,没心没肺的调侃道:“那你总不能把它的杀了吧,听说这种鸟很聪明的,直接杀掉的话有些太残忍了。”

也不知道这只鸟是真的通人性,还是感觉敏锐,能从旁边感受到杀意,本来静若寒蝉的渡鸦突然在笼子里扑腾了起来。

它使劲的叫唤着,发出“咕呃……咕呃……”的声音。

一听到这种叫声,埃克斯人都麻了,整个人仿佛被雷击中了一般,那片巨大的心理阴影瞬间笼罩在他心头,彻骨的寒意再次从他尾骨升起。

“阿西……”这声音吵得埃克斯牙床都有些发酸了,他胡乱的嘟囔着,抓起桌上的黑布,一把丢在了笼子上,逃也似的往院子外走去。

只听见他嗓子都有些变了调的说道:“我受不了了,先把它藏起来吧,我需要静静……”

竞技场一般在太阳升起时,就已经开放了,因为时间尚早,所以不会有什么人到场观看,所以竞技场老板往往都会组织一些训练性质的比赛。

除了竞技场豢养的职业角斗士外,很多死囚对这种减少他们睡眠的安排是非常反感的。

之所以说很多,那是因为还有小部分生存欲望强烈的死囚,每天都渴望着这种训练性质的比赛。

这是能够提高他们生存几率的唯一途径——利用训练来锻炼战斗能力。

在这里,努力求生的人,更容易从一起训练的角斗士那学到战斗技能。

而那些因为天性懒惰才走上暴民这条路的,往往很容易在训练中受伤,从而更快的在真正的竞技大赛中,受到更重的伤从而失去生命。

埃克斯如今在竞技场可谓是一个炙手可热的红人,虽然在总的战绩上并不算排行前列,但一天十一连胜的壮举足够人们津津乐道很长一段时间的了。

他没有兴趣凑热闹,去参加什么训练赛,而是在埃尔贡的专用看台上等到正式的比赛开始。

今天埃克斯叕忘记带钱包了,所以也没办法给自己押注,跟竞技场老板借了一套布甲内村作为护具后,就下场参加比赛了。

如今他能够想到的,用来排解心中压抑的最好办法,就是战斗了。

虽说靠着他天生力气大和死亡之眼,他可以稳稳地立于不败之地,但前者随着不断的战斗,他发现自己的这个优势其实并不明显。

尤其是在竞技场中碰到的那些职业的角斗士,他们大多都有着很强悍的力量,就算力量不大的,也会通过敏捷的身法来化解力量上的差距。

而死亡之眼在埃克斯看来,现在愈发显得鸡肋了,这种很明显的外观变化,让他在使用起来不得不非常小心。

到目前为止,他还没见到任何一个人,拥有类似他这种能力的,让人看到死亡之眼的诡异变化,实在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而带着头盔又太不方便,他实在不太习惯那种覆面式头盔的视野,戴上之后跟瞎子一样,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一体式板甲还没有被发明出来的时代,他感觉带着那玩意跟人拼命属实是太危险了。

所以,目前埃克斯在竞技场中,不开启死亡之眼时战斗的极限,也就是同时应对两个人的进攻不落下风。

但想要胜利还是需要费一些手脚的,毕竟这不是生死角逐,使用的武器也比较单一。

就像在巴丹尼亚,比赛时使用得最多的,便是具有高地风格的阔刃大剑,而这里的角斗士在战斗的时候往往也都以大开大合为主。

也许是北方血统的影响,埃克斯天生也对这种大开大合的攻击方式比较感兴趣,他以前在玩游戏时也总喜欢使用双手长剑作为常用武器。

这样的武器,更容易迸发出战斗的热情,让人全身心的投入在拼杀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