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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笨蛋美人小蝙蝠(20)

在深邃的夜色中,隐藏于人类世界的边缘,存在着一片神秘而古老的领地,这里是血族的家园。月光洒落在这片土地上,古老的城堡矗立其中,仿佛诉说着千年的沧桑。

这座城堡并非普通的建筑,而是血族权力的象征。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那时血族的力量还处于巅峰状态。随着时间的流逝,尽管血族的势力有所减弱,但城堡依然屹立不倒,见证了血族的不屈与坚韧。

城堡的外观庄严而肃穆,高大的围墙环绕四周,墙面上布满了岁月的痕迹。墙内是错落有致的塔楼,每一座都代表着血族的一个家族。这些家族共同构成了血族的统治阶层,他们各自掌握着不同的权力和秘密。

在城堡的最中心位置,有一座巍峨的主殿,这里是血族之王——尊贵的亲王的居所。亲王是血族的最高统治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不仅掌控着整个领地的安全,还是血族信仰的中心。

血族成员们在这片领地中各有其位。有的居住在城堡的高塔中,担任重要的职务;有的则在领地的各个角落设立据点,维护着血族的利益。尽管他们的地位和职责各不相同,但共同的目标和对血族传统的坚守将他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血族的社会结构严谨而复杂,每个成员都清楚自己的地位和职责。他们尊重传统,恪守规则,以确保血族的延续和繁荣。在这个神秘的世界里,力量和智慧并存,血族成员们以自己的方式维护着这个古老而神秘的族群。

血族长老们现在发愁的头发都发白了。

他们的王者,一位独特的领导者,与众不同不仅仅是他的行为,更是他的性格。

正如他的名号众乐,他从不像其他的领导者那样严肃,他更喜欢玩乐,喜欢探索新奇的事物。

上一次众乐发现了一个可以远程把自己意识投射到同族成员大脑的术法,他找了一个刚成年的小崽子,让那个小崽子潜入敌人,就是狼族的阵营。

听说很成功,但这个效果不是众乐想要的,他在那个小崽子的意识里,看着那小崽子每天吃饱睡,睡饱吃,快乐得很,这让他很不爽。

更让他不爽的是,狼族少主居然跟他们调查的不一样,她居然对一个明知道是敌人送过去的卧底那么友好,还投喂他。

这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他也想去看看,但不是为了吃,他只是想要去了解一样人类食物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众乐对自己的样貌十分自信,他就不相信狼族少主不会对他上头,然后顺带投喂他。

他把这个想法告知的血族长老,遭到他们强烈拒绝。

只是他们知道无论他们怎么阻止,他们的王依旧会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的。

这天众乐收到眼线的消息,蒲词他们会出门去鬼屋玩,他想要借此机会跟蒲词来一个完美的偶遇。

他对着房间的落地镜,细细端详着自己的样貌,他长得一双特别标准的葡萄眼,睫毛纤长浓密,眼黑大于眼白,眼睛清澈黑亮,和宝石一样在闪烁着,明亮有神,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十分明媚。

用人类的话来说就是小奶狗类型的男生。

从城堡出来后,众乐就来到蒲词他们回来的地方,只是他来迟了,蒲词已经进去了,他没有门票只好在外面等着。

堵在树底下受冷了大半天终于见到他们出来了,他悄悄跟在他们后面,一直在找机会想要上前搭讪。

只是他还没来得及上前就被一个男人拎着衣领扯了起来。

男人眉毛微皱,身体有一股幽香,很好闻,像雨后的花香味,他薄唇轻起,语气十分冷淡,“你是谁?为什么要跟踪我的朋友们?”

众乐没想到第一次就出师不利被人抓住了。

他被吓了一跳,但很快镇定下来了,开始狡辩道:“我没有跟踪谁啊,你是谁啊,我就是路过这里,这条路那么宽你凭什么说我跟踪你的朋友啊,信不信我告你诽谤我喔!”

众乐试图让自己声音听起来自然点,声音发软,让人感觉他很无辜的样子,楚楚可怜的,换别人可能就真的放过他了,可沈和松是什么人啊?

一整个集团的董事之一,是里面最年轻通过晋升上去的,众乐这种小把戏在他眼前拙劣还有点好笑。

“第一,我从一开始就见到你在那里撅着个腚鬼鬼祟祟的,我没有第一时间扯你出来,是给你面子了,第二,你别以为你长得可爱我就会发过你,这是世界是讲王法的。”

沈和松把众乐放了下来,众乐瘪着嘴很不高兴的样子。

“我就是想认识里面那个长得最好看的小姐姐有错吗?”

见扮可怜没有用,众乐改用真诚法。

他已经用着哭腔说:“人家对那么高高的姐姐一见钟情,人家只是想要跟她做朋友,我有错吗?呜呜,哥哥你好凶啊,人家拍拍!”

众乐仗着自己身高不高的,还长了一张娃娃脸的优势扮可怜,雷声大雨点小,他干嗷嗷,眼睛里一滴泪水都没有。

沈和松老实人一样,见自己把人弄哭了也慌得很。

“你别哭了,这样吧,我带你去跟她说一句话,她不愿意搭理你的话,你就离开好不好!”

沈和松知道自己小妹蒲词遭人喜爱,她眼睛像星星一样闪烁,她的笑容甜甜的,只是她不爱笑,只要她一笑,她就感觉像吃了蜜糖一样让人沉醉。

他懂那些爱慕词词的那些男生什么心理,毕竟词词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充满了某种用语言无法描述的魅力,让人无法移开视线。

这就是他眼中的妹妹,一个完美的存在。

妹控的世界没有能懂。

“沈哥,这里。”林辞白朝沈和松挥手,沈和松带着众乐朝几人走近。

沈和松见几人看着众乐,他十分自然的给几人介绍起众乐,“这个小孩说想要认识一下词词,我带他来见一下词词。行了,人你也见过了,可以来吧?”

沈和松刚说完,众乐的肚子咕噜咕噜响了起来。

众乐不好意思捂住肚子,朝沈和松腼腆一笑。

众乐很幸运蹭到了一杯奶茶跟一块小蛋糕,虽然不是来自狼族少主的投喂,但没关系只要有人愿意投喂他,他就很开心。

不幸的事情接二连三,他似乎跟族人失联了。

众乐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路痴,一开始他想操控的不是练知晨这个傻白甜的,但是在操作的过程中,他找不到那条路线,歪打正着找到了住在森林里的练知晨。

他现在很饥饿,城市为什么这么大,人类在这里居住不会迷路吗?

他变回蝙蝠,在灯火通明的城市来回飞,试图找到一个好心人可以投喂他。

只是人类对他真的很不友好,见到他不是大叫,就是用手上的东西丢过来砸他。

他肚子饿得咕咕叫,在城市中游荡,找不到路,他感觉自己孤独无助,只能任由寒风侵袭他的身体。

突然,他感觉到一种强烈的吸引力,那是从一个大房子里飘出来的饭菜香。

他飞进了那个房子,房间很大,他误打误撞飞进了厨房。

厨房里弥漫着诱人的香气,仿佛是一场美味的交响乐。炖煮的肉类散发出浓郁的肉香,与蔬菜的清新味道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令人垂涎欲滴的香味。热腾腾的面包散发着淡淡的麦香,与刚出锅的炒菜的油烟味混合,营造出一种家的温馨感觉。

居然还是老熟人。

沈和松换下了西装,休闲服一换在办公室里,他是那个威严无比,掌控全局的总裁,一身笔挺的西装,深邃的眼神,强大的气场让人不敢直视。

但在家里,他却换上了一身围裙,手持锅铲,忙碌地在厨房里烹饪美食。

这种场景的反差感十足,让人难以置信。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温柔和专注,完全没有了办公室里的那种冷酷和严肃。

他的动作熟练而自然,显然不是第一次下厨。

这样的他,既有男性的阳刚之气,又充满了居家生活的温馨和舒适,让人感到既惊讶又欣赏。

这简直就是一个好饲主的人选,众乐打起了小九九。

沈和松也注意到众乐了,把火关上。

沈和松怕吓着落在冰箱门上的小东西柔声问道:“小东西哪里来的?是想要吃饭吗?”

沈和松尽管表面上看起来冷酷无情,但他实际上拥有一颗充满爱心的内心。

他对小动物有着特别的喜爱,每次看到流浪的小猫或小狗,他的眼中总是会闪现出一丝温柔的光芒。

他会停下脚步,轻轻地抚摸它们,甚至还会给它们带去食物和干净的水。

他经常默默地照顾这些小动物,不求任何回报,只是为了让它们感受到一丝温暖和关爱。

只不过他长得太高大了,对很多动物来说,他就是一个潜在的威胁,所以很少有小动物原因跟他接触。

“嘤嘤!”是啊!我超级饿的,赶紧收留我吧,我除了吃多点没有任何毛病,我很爱干净的,每天都会清洁毛发,能吃能睡的,身体倍好。

众乐的自我推荐沈和松没听懂,但也不妨碍他投喂。

众乐还是很专一的,虽然他很想找沈和松当他的饲主,但他总觉得找一个大老爷们当饲主不是很快乐,如果想要进一步发展关系很不方便。

众乐的小算盘打得啪啪作响,他不是要一个短期饲主,以它的美貌要找就要找一个长期饲主。

在那个明媚的春日午后,蒲词的班级迎来了一位新的成员——一个帅气逼人的男生。他的到来,如同春风拂过湖面,掀起了层层涟漪,让平静的班级生活瞬间变得热闹非凡。

这位新同学名叫众乐,他五官精致立体,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眼睛水汪汪,可爱得让班里面的女同学忍不住想要抓他的脸撸一下。

当他走进教室的那一刻,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聚焦在他身上,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股紧张而又期待的氛围。

众乐跟蒲词的视线对上后很自然地跟她挥手打招呼。

女生们自然是第一个按捺不住激动的情绪。她们纷纷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着林宇的名字,脸上露出羞涩而又兴奋的表情。

有的女生甚至直接红透了脸颊,不知所措地低下头,却又忍不住偷偷瞥向他。她们的心中充满了好奇和期待,想要更多地了解这个神秘而又迷人的新同学。

男生们的反应则相对内敛一些,但同样掩饰不住内心的波动。他们有的故作镇定地与众乐攀谈,试图展现自己的风趣和魅力;有的则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议论着众乐的外貌和气质,暗自比较着彼此之间的差距。他们的眼神中既有友好和好奇,也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竞争意识。

一些微妙的变化也开始悄然发生。部分女生开始主动接近众乐,试图引起他的注意;有些男生则因为嫉妒而对他产生了敌意。这些变化虽然细微,但却不可避免地对班级氛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众乐一下课就去找蒲词打招呼刷存在感。

“你好,我们前天见过的,没想到这么巧,我们居然会成为同学。很好笑认识你,我叫众乐。”

众乐落落大方直白的跟蒲词打招呼,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蒲词给他点了一下头。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蒲词很收敛,众乐也不注意,他笑起来甜甜的,回到位置上,不少好奇新同学的人跟他聊天,一个课间的时间,他就收获了很多零食。

忽然他明白了练知晨的快乐在哪里了,怪不得就算他让练知晨变不回人身他也愿意留在这里。

原来这里的美食这么多的啊!

简直跟古堡对比起来,一个天一个地,古堡每天都食物就是面包,腊肠,还得冰冻血,一点都不新鲜。

好难吃!那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