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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夜里,狂风大作,电闪雷鸣,滂沱大雨像是没有下一次一样不要命的往下倒。

这么大的雨,还在大半夜,李曼是不可能独自出门的。

果断抛下身体,墨桑带着李曼的灵识出现在了普林斯。

一样的天气,普林斯外狂风暴雨,内部却好像被什么东西所阻挡,清风徐来,细雨霏霏。

爱丽丝的花田中,玫瑰花苞已经慢慢的绽放,只等着那个人的到来,它们就会展现出最美的自己,以最灿烂的姿态,迎接他们的主人。

李曼和墨桑,在等着爱丽丝的到来。

爱丽丝还未到来,校门口的门卫王大叔先到了。

李曼自嘲的笑笑:【你看,天天眼皮子底下的人。我们都不知道他也是局中人。这次丢人丢大了。】

墨桑影藏气息去王叔身边绕了几圈,垂头丧气的回来了:【和小洋楼那个男人一样。如果不是玫瑰开放,我也没发现。他藏的太好了。】

李曼摇摇头:【他已经和普林斯融为一体了。在这片地方,他算半个主人。我们没发现,呃,也能说的过去吧。】

墨桑没有回答,两人沉默的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

不强,比田甜本体还弱点。但是这片土地在回应他,约等于人家半个领域。在这片土地上,没有主人的情况下,他能调动所有的能量。

也就不是个黑心的,不然,树种发芽的时候,人家冷不丁来一口,李曼必受重创。

李曼这种刚出生,种族血统不凡的小幼崽,简直是送上门的的是十全大补丸。这一口下去,他就有能力踏入星空,去寻找大千世界,正儿八经的步入修行,求长生。

打脸啊,自认为一个小世界无所畏惧,眼皮子底下翻车了。

此时的王叔不再是过去那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双手背后,巍然挺立,身上所散发出的沧桑感映着这满天的细雨,天大地大,一人独行,显得他格外的苍凉。

这个时候的王叔,没人会觉得他是一个普通的门卫。

没过一会,一道撑着伞,西装革履的身影出现在了视野中。

小洋房的那个男人,依旧是风度翩翩,脸上扭曲的交杂着疯狂与幸奋。身上散发出一股怎么也挡不住的腐烂味。

王叔不冷不热的开口道:“孙煜,你身上的这股臭味,十里外都能闻到。”

孙煜一脸疯癫的说道:“无妨,总归是能撑到见到她的。哈哈哈哈,静心,我还是等到她了,我还是等到她了。”

王叔,也就是孙煜口中的静心冷冷笑一声:“你都要死了,见到了能怎样。”

孙煜看了静心一眼,神秘的笑了笑,并没有回答。只是痴迷的看着眼前的玫瑰。

马上,就能再见到她了。

玫瑰的香味越来越浓,爱丽丝身上独特的气味,此刻仿佛放大了千百倍,甜,香,夹杂着一丝红尘气的媚香。

李曼烦躁的抓了抓头发,这股香味不一样了。爱丽丝身上的香味很纯净。这股香,太过于沉重。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啊啊啊!!!

两个脑袋都不够用了。

李曼这边纠结着,孙煜却无比兴奋的开口:“来了,马上就来了。”孙煜向四周大喊道:“静姝,静姝,你在哪里?我知道你来了。”

恍惚间,所有的花苞全部开放,甜腻的香味瞬间在脑中爆发,让人沉醉其中,忘记了所有。

这种东西对于李曼和墨桑自然是没有影响的。

但是,这种动人心魄,迷人心智的能力,和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这朵玫瑰,究竟有多少事是她不知道的。

什么也不知道,一头砸下来,李曼这会是真的老老实实在反省。夜郎自大,井底之蛙,都不足以形容她的愚蠢了,天天鼻孔朝天的,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最后摔得真惨。

没有下一次,绝对不能再有下一次了。

“慢慢,你也来了啊。喜欢吗?这个味道。”

清晰流畅的华语从李曼身后传来,墨桑吓得差点冲回本体。

李曼也是一身冷汗。他们完全没有察觉到有人来了。

迅速回身戒备发现同样是灵识的爱丽丝就这么毫无遮拦的飘在她身后。

李曼回头看向花田旁的两个男人,发现他们还沉溺在玫瑰香中,并没有清醒过来。

爱丽丝妩媚的笑了笑说道:“别看了,他们醒不过来的,我才是这里的主人。慢慢,你还没回答问题呢。你喜欢这玫瑰香吗?”

李曼皱着眉没有回答,惊魂未定的墨桑藏进李曼的头发中,偷偷的瞄着爱丽丝。

爱丽丝见到后伸手打招呼道:“嗨,你好。我是爱丽丝。你喜欢这股玫瑰香吗?”

墨桑看了两眼又藏了起来,李曼开口说道:“不喜欢。”

爱丽丝:“啊~为什么呢?多么好闻的香味啊。没有男人能够拒绝。”

李曼:“我不是男人,我也不是人。”

爱丽丝带着一丝调侃的说道:“阿,对啊,我们慢慢还是一个幼崽呢。你们很好奇吧!想知道我是怎么回事是吗?”

李曼还未说话,藏在头发后面的墨桑又伸出了脑袋:“我想知道。”

爱丽丝风情万种的笑了笑:“小家伙挺诚实的,我喜欢。”

李曼也不知道怎么形容一个4-5岁的小孩如何能笑的妩媚,风情万种。

总归就是,哪怕爱丽丝还是个孩子,那股子风尘气,媚态是从骨子里漏出来的。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带着魅惑。哪怕李曼这种情窦未开的小孩,都能察觉的出来,并为之心动。

“好了,不难为你们了。还是小孩子呢。走吧,姐姐带着你们去看戏。”

说完,爱丽丝径直走向了那两个不知沉迷在什么美梦中的男人。

李曼犹豫了一下,还是变幻身形,跟在了爱丽丝身后,一起走了出去。

走一步,长大一岁,等到走到两人面前时,爱丽丝已经是成年的模样。

不是任何其他人的模样,就是爱丽丝成年时的样子。长发及腰,碧眼如玉,殷红的唇,还有那双桃花眼,只是简单的看着你,就能给人一种她只爱你的错觉,只要被她看一眼都是幸福。

爱丽丝走到二人面前:“你们是在找我吗?”

二人清醒过来,看着眼前这张明显是西方人的面孔,完全没有一丝过去的影子,没有爱,没有恨,好像在看着陌生人。

孙煜有些慌张的开口:“静姝,你回来了。我错了,我当时真的是没办法。我把他们都杀了,你原谅我把。我们以后好好的在一起。我会娶你的,我们永远都不会再分开了。”

爱丽丝娇艳的红唇轻轻开启:“是么!那你先等会,我先处理一些,其他事情。”

孙煜以为静姝答应了,连忙应下,挑衅似的看着静心。

静心心无波澜,只是深深的望着爱丽丝。

爱丽丝问静心:“那么你呢,你想要什么?”

静心默默的低下头,对着这个女人,他永远都没办法抗拒内心的异动:“赎罪。”

“嗯?你有什么罪?”爱丽丝反问道。

“我不该起了贪念,干扰轮回,范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孽。”静心双手合十,微微一拜,默念着佛号。他手中早已没有了木鱼佛珠,可是这一刻,佛已经在他心里。

无比的虔诚,这是他等了五十年的救赎。

“哦?那你准备怎么赎罪呢?杀了我?”爱丽丝突然有些兴趣了,这个男人,总是那么的出人意料。

“阿弥陀佛,贫僧一念之间误了施主轮回。此间因果,皆是贫僧的错。自然应该贫僧承担。”

现在的静心,看着和刚才又不太一样。仿佛心愿已了,只要完成最后一件事,就可以立地成佛。

李曼和墨桑静静的看着,心中不断的吐槽,人怎么能变化的这么快。只一瞬间,静心就由落魄守门人变成了佛在心中留的佛子。

“笨和尚啊,还和过去一模一样。你一个出家人,惹这些尘埃干什么。我也不是一个好女人,怎么就误了你的修行。”

静心只是笑了笑,回道:“得遇施主是贫僧一生之幸。我至,我见,就足够了。当年一念之差,被人蛊惑,用敌人之血立下阵法,促你转世投胎。一切因果,皆在我。你不应该在转世之后背负如此血债。今天,该我还给你了。”

血债?

李曼看了看爱丽丝,左看右看也没看出来有什么不对的。

力量来历什么的,她能自己隐藏。但是如果是血债改命这些东西,世界意识是不会允许隐藏的,他们如同一个偷渡者一般,存在就很艰难,如果付不出相应的代价,就等着被雷劈吧。

一脸问号的李曼和墨桑竖起耳朵继续听。

爱丽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突然开口对李曼说道:“你也想知道过去发生了什么事是吧。我们一起去看看吧。说实话,我也不太懂。你们这些人都有传承,看完后,你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孙煜沉声道:“静姝,看什么啊,那段日子已经过去了,我们都是不得已的。放下吧,我们还有很久很久。”

爱丽丝邪魅的一笑,伸手抚摸孙煜的脸颊:“你怕什么啊。”

孙煜想要抓住爱丽丝的手,被爱丽丝躲了过去:“静姝,过去……”

爱丽丝娇笑道:“怎么,害怕大家看到过去你是多么废物,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保护不了自己的家族,出卖所有的一切就为了苟延残喘?”

孙煜疯狂的想抓住爱丽丝:“静姝,不,不是……”

爱丽丝回到李曼的身边,抓住李曼的胳膊,突然放声大笑:“哈哈哈,我从来不叫静姝。我是玫瑰。红玫瑰……

走啊,我们一起去看看你们这群男人的虚伪做作。”

瞬间普林斯开始变幻。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沪市是整个华国最安全的地方,也是华国最大的销金崫,这里有最大最豪华的歌舞厅,最美的美人。

但凡是在沪市的人,没有不知道夜上海的。

夜上海的头牌——红玫瑰,唱歌跳舞,吟诗作对,洋话钢琴,就没有她不会的。

她的夜场,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没有不为之倾倒的,一掷千金只为目睹美人一面的,比比皆是。

但是,这位红玫瑰,有本事,自然也很傲。她只接受最顶层人物的邀约。那个年代,顶层的人物,可不就是租界的各位洋老爷。

就这一点,稍微有点风骨的都看不上红玫瑰,见到了多数会骂一句崇洋媚外的婊子。

红玫瑰完全不在乎,你们随便骂,她依旧我行我素。因为和洋人关系好,整个沪市还真的没人敢惹她,一二分的面子情还是有的。

故事的开始,一位京市的公子哥远赴沪市上学。路过夜上海偶然一瞥,就迷了魂。此生再也没有别的女人能够入他的眼。

少年的感情炽烈而直白。毫不犹豫的说爱,日复一日的守护。

他不在乎红玫瑰跟过多少人,不在乎红玫瑰比他大十岁,也不在乎世俗的眼光。

他是第一个,和红玫瑰说要娶她的人。三媒六聘,八抬大轿的正妻。

红玫瑰心动了。她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她只知道,如果没有日本人,她本应该这样嫁人的。

少年那年十六岁,孙家嫡长孙,名煜。煜——光亮,耀眼。代表着孙家未来的家主原本应该煜煜生辉的一生。

红玫瑰那年二十六,本是官宦人家的小姐。没了家,没了名字,歌舞厅一个卖唱的交际花。

两人在无数人眼中都是那么的不般配。可是红玫瑰想要试试,如果没有那些事,她原本是什么样的生活。

后来,后来也差不多就是自古青楼女子的那些故事。

你信誓旦旦的要娶我。一无钱财,二无依靠。拿什么娶妻。

孙煜想要红玫瑰和他回家,红玫瑰只说让他征求家人同意,带着三媒六聘来娶她。

孙煜回了家。家里人同不同意他娶一个风尘女子还未说明。他就发现家里得罪了一个日本人。情况危急,孙煜只能求助于红玫瑰,希望以她在洋人那得关系,说和一下。

红玫瑰帮他了,然后成了一个美国人的姨太太。

后来,红玫瑰帮着那个美国人在沪市站稳脚跟,没日没夜地捞钱,拉皮条送给大人物享受,逐渐有了玫瑰夫人的称号。

孙煜回家支撑家业。

乱世啊,怎么就这么过去了。

敌人的脚步一步一步紧逼,孙煜为了保护家族娶了一个日本女人,彻底的投靠了日本人。

红玫瑰靠着那个美国人,越站越高,隐隐有美国在华国的代表人的意思。

他日再见,是在一场日本人在沪市举办的酒会上。一个低头哈腰像条狗,一个高高在上,惊艳了所有人。

突然静心出手打乱了幻境,低声道:“阿弥陀佛,玫瑰姑娘,这不对,这个故事里,小僧在哪里?”

爱丽丝咯咯笑得很开心,反问道:“啊,你在哪里,笨和尚,你猜啊,你在哪里?”

转身又问孙煜:“唉,那个臭男人,你猜猜,这个笨和尚在哪里?你是当事人啊,你应该知道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