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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高启盛,握全球最顶尖科研成果 > 第263章 未来的大明星和眼前的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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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 未来的大明星和眼前的大佬!

而在酒店内。

唐小龙给高启盛这边拨打了电话。

说明了这边的情况,高启盛其实并不想来参加这种所谓的博彩业的会面,里面涉及的人物,还有利益关系实在太多了。

何况牵涉了这种行业,对于他来说并没有任何好处。

他只是想在这个行业,凭借着前世一个足球,篮球迷的特质,赚一点先知先觉的钱而已。

当然他不会过界,不会跨过那道让所有人都讨厌的线。

每次只要有机会,他还是会每次赚几个亿,这种钱他是一定会赚,这个世界有那么多足球篮球的爱好者,尤其是世界杯期间,这个行业都会爆发一波巨大的浪潮。

这种情况下,赚一点钱,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为什么不赚呢。

他这次来香江主要的目的是来当邪庭丰的演唱会嘉宾。

大哥和大嫂都看出来了,他过得太过谨慎了,过得有点不像这个年龄的年轻人了。

为什么自己不轻松些,为什么自己不按照这个年纪方式生活。

他想开了,想按照自己的方式好好的生活,在生活上的很多东西,尽可能的让自己舒适。

所有让自己不舒服或者不喜欢的东西,自己统统都全部抛弃掉。

他要让自己自如,自在。

前世他就在追求这种境界,以前在书上看见了这种文字时,总是感觉距离自己太过遥远。

像自己这种社畜,打工狗,就是期待着,有医保每个月可以赚一万块钱,周六日可以双休。

然后在老家有一个小院子,院子四周有菜园,菜园附近有一个小池塘,那就太幸福了。

“该登机了!”

高小琴提醒了一声。

高启盛点点头。

两人进入安检,顺利的登上飞机。

午夜时分抵达机场,一个留着泡面头的年轻人,在高启盛和高小琴两人从机场走出来时,正冲着两人招手。

看见这个人时,高启盛一愣。

老熟人了。

高启盛看见他时感觉特别亲切,以前就非常喜欢他。

“我是陈一驯,他好像要晚一点过来,会比你晚一个小时。”

“走上车!”

陈一驯招呼了一声,顺手将车门给打开。

到了车上时。

陈一驯一边开车,一边给两人介绍香江的美景,还有自己和邪庭丰以前晚上在什么地方吃东西。

一路上嘴巴都说个不停。

高启盛对于他这种自来熟并没有丝毫的反感,反而有一种亲切,前世高启盛并不追星,可他在深城看过陈一驯的两次演唱会,如果对方再来开演唱会,他还是会去。

那时候,他是一个社畜,压力很大,工作很忙。

赚的不是钱是生活费。

别人在咖啡厅里面喝咖啡,他在外面急匆匆路过,遇见过心仪的姑娘,也曾相约到了那种地方。

两杯咖啡,加上一些甜点。

一次消费两百多,对于他这种社畜来说,还是挺奢侈的一件事情。

那会刚工作不久,对于钱也没有多少概念,基本上八千一万多的工资,有时候还不到月底就花得差不多了。

还需要靠着信用卡支撑一段时间。

要是周围的朋友们,结婚,或者生孩子需要随个份子钱,还需要到熟悉的小卖部将自己的信用卡套现一部分钱。

想到这里,高启盛对于眼下的生活,更加满足。

那时候多不容易啊!

“肚子饿了吗?我带你们去吃我们经常去吃的烧鹅,还有叉烧包,海鲜粥,这会估计人比较多。”

“你不怕被人拍照吗?”

高启盛忍不住问了一句。

“还好啦!我又不是太出名。”

高启盛这时候才想起,陈一驯好像是今年四月份推出了一首歌曲《十年》在香江并不是非常红。

可在内地已经开始火了起来。

高启盛看着他,“你是不知道你在内地有多火,你什么时候去开演唱会,我一定会去看。”

“这个还需要很久,我歌曲都凑不齐一场演唱会啦!”

其实他已经有过演唱会的经验,在弯弯,香江都有过演唱会,而且在香江也算是邪庭丰的前辈了。

在这个圈子里有一定的知名度。

不过对于他来说,可能这个还不是自己理想的高度而已。

高启盛也知道,目前还不是他最红的时候,后面他还有好多歌曲,《好久不见》《浮夸》《孤勇者》这些歌曲,一次又一次让他红透半边天。

一次又一次的掀起了陈一驯的热度,也一次又一次提升了他的全名人气。

即便是小学生都会喜欢他的歌曲。

“你会很红很红!在唱歌上面,你一定会比邪庭丰厉害,他比较适合当一个厨子。”

陈一驯只当是玩笑话。

可有一个人夸你会红,你肯定是非常开心。

对于邪庭丰,他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对方的那种真实,内敛他都非常喜欢,他其实在熟悉的人面前话比较多。

邪庭丰相对话比较少。

将车子停在了一个大排档门口。

看着大排档外面,七八张桌子上面,零零散散的坐着些人,大部分都是些加班工作的人。

也有些是拍拖到很晚在这里吃东西的情侣。

“老板!还有烧鹅吗?给我拿大份烧鹅,还有海鲜粥大份,叉烧包三份。”

陈一驯说完,到了两人身旁坐了下来。

“你们不会嫌弃这里寒酸吧!这里才是真正的美食,大酒店里面的东西又贵,又难吃,我一点都不懂那些美食。”

“对你这个大明星来说,你请我在这种地方吃东西的确有些寒酸!”

听见这话陈一驯正要说话时,高启盛又笑着说,“不过我挺喜欢这种氛围。”

高启盛前世就喜欢在大排档和朋友一起吃宵夜,经常是好几十桌人仿佛吃席一样热闹。

很多时候会有一口大锅在熬着粥,老板将新鲜的鱼和海鲜直接往里面下。

那粥喝起来特别过瘾。

正想着就看见老板,抓起一条鱼,将鳞片刮去,熟练的将鱼片成薄片,然后抹上料酒,放在一旁腌制着,估计等这粥差不多的时候也会下入粥里面。

“这粥看起来挺正宗!”

“那当然,好多人都从澳门坐船过来喝粥,赌王以前就专门派人来买这里的粥,后来老板感觉这样太麻烦了,就教赌王的厨师自己做了。”

听见赌王两个字,高启盛微微一笑,过几天自己就要和对方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