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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高启盛,握全球最顶尖科研成果 > 第264章 烧鹅,叉烧包,鲜鱼海鲜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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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烧鹅,叉烧包,鲜鱼海鲜粥!

很快烧鹅就上来了。

烧鹅肉粉松软,一点都不柴,有些许嚼劲,微甜偏咸味。

“不错!”

高启盛赞了一声。

陈一驯看了对方一眼,“饮酒吗?”

“来点啤酒!”

高启盛可是知道,陈一驯和王妃都抽烟,前世还看过他抽烟的视频,现在网络并不像前世那么发达。

抽烟倒是不会引发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不过高启盛对抽烟却是没有丝毫兴趣,前世他就不抽烟。

倒是对于喝酒,确实想喝点。

邪庭丰有哮喘,上次其实高启盛喝得并不尽兴,这次倒是想好好喝点。

很快几瓶酒端了上来。

两人喝了一会,陈一驯还是和以前一样,每次只要喝了一点小酒时,就会喜欢自拍。

他拿出手机,站在了高启盛身旁。

“来,我们拍一张照片。”

高启盛也不矫情,将酒瓶放在桌子上,两人将脸凑近了些,拍了一张合影。

陈一驯拍摄了这张照片后,将照片用彩信的方式发送给了邪庭丰。

“你发给谁呢?”

“庭丰啊!”

陈一驯说着,将手机递给了高启盛。

高启盛只是看了一眼,就将手机准备递给陈一驯,没想到这时候电话响了起来。

“他打过来了。”

“你接!”

陈一驯指着手机。

高启盛摁下了接听键,又看了看这一款手机,正是自己的星空手机。

“我和医生在饮酒就差你了,你咩时候到啊!”

高小琴看着高启盛用一种极为轻松的状态打电话。

心里也是非常开心,她跟随在高启盛身旁虽然并不是太长,可从未看见过高启盛如此放松过,还会和人开玩笑了,这让她非常意外。

他这个状态,就像这个年龄的人,平时总是感觉高启盛身上有一种距离,那种距离仿佛,两人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

中间总是好像隔着一道天堑,仿佛自己拥有都无法走进他的内心。

他和邪庭丰,还有陈一驯在一起时,这种天堑仿佛消失不见了。

“这是什么地方?”

高启盛拿着手机问了一声陈一驯,“你告诉他,老地方吃烧鹅就可以了。”

“老地方吃烧鹅。”

“等我,我很快就过来了。”

“你别招惹来一群记者啊!”

陈一驯虽然比邪庭丰早出道,而且也算是邪庭丰的前辈,可陈一驯这种性格,身上反而并没有这么料。

邪庭丰父亲,还有母亲在香江都是非常出名的人物。

从小邪庭丰就是在记者的镜头下长大,后来念书去了国外,回来想凭借着一把吉他征服整个香江。

只可惜他的唱歌被很多人质疑,在这种质疑声音当中,邪庭丰无论在任何地方演唱都是嘘声不断。

“后来就有了《谢谢你的爱1999》《因为爱所以爱》这个不羁的年轻人开启了在香江的歌手之路。”

当年的这一首《谢谢你的爱1999》创造了一个销量神话。

让当年二十岁这个亚洲二十岁的歌手获得了全球销量最高奖项。

他的歌曲畅销程度,与迈克,比奥斯、艾维尔并驾齐驱。

要是没有那一次的顶包案。

那个引领华语几十年的杰轮周时代可能需要晚几年时间。

那时候的邪庭丰头戴黑色墨镜领奖,他嘴里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一时间风头无人可比。

即便是当时的四大天王,已经在香江地位非常稳定了,可面对这个香江的小天王,依旧是赞不绝口,很多人都说他是香江未来歌坛的接班人。

他那叛逆帅气的外表,独特不羁的曲风,成功地让谢霆锋成为当年最红的偶像。

2000年的那个除夕夜晚。

他穿着一身西装,虽然脸上有些青涩,可电视机前的很多年轻一代的观众都以为,他和那个他牵手的董姐结婚了。

两人也是这一次合作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合作。

可这一次合作,却是让邪庭丰董姐两人都火遍了整个华夏,只要有华人的地方都看见了这两人,春晚对于华夏人来说,意义非凡。

只可惜后来出了顶包案。

让他在国外沉寂了几年的时间。

想到邪庭丰很喜欢飙车,以前就经常在香江的大街小巷,被一大群记者追着拍照。

他忍不住开口问了一声,“他现在还飙车吗?”

“不敢飙车了啊!他想要飙车时,会去赛车上,在国外他学赛车学习了年来了时间,可他飙车出了好几次事情。”

“有一次刚从演唱会上回来去找阿妃,他将车翻在桥下,幸好这种高架桥不是特别高,可他直接从桥栏杆上冲过去了,车子都翻在高架桥下面。”

“那次我就在现场。”

高启盛和高小琴两人都听得瞠目结舌。

以前在新闻上确实看过邪庭丰飙车的新闻,以前还感觉这件事情有些太过夸张了,没想到听陈一驯说出来时,感觉这件事情好像比媒体写得更加夸张。

“他和狛枝也出过一件事情,两人在泰国拍摄过一次广告,摩托车都直接冲到海里,幸好两人都没有受伤。”

“他这么幼稚的啊!”

“是呀!他就是一个幼稚鬼,你别说我告诉你这些!”

高启盛看着陈一驯,瞪大了眼睛,“这事情如果不是你告诉我,我自己怎么可能会知道这些,他要是来了,我肯定告诉他,这些都是你告诉我。”

“你好坏啊!”

“等他过来,我让他爆你的料!”

哈哈哈……

陈一驯故意略显夸张的瞪大了眼睛。

“粥好咯!”

老板这时候招呼了一声,用一个铁提手,将一锅鲜鱼海鲜粥端上了桌子。

高启盛招呼了一声高小琴,“这粥好正宗,我很喜欢喝这种粥!”

他说着给高小琴碗里盛了一碗。

他低着头在粥旁边深吸了一口气,鼻子里面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那种前世在夜市大排档里面。

几个好朋友,一起从酒吧里面走出来,大家在大排档里面喝的就是这种味道。

“嗯!好喝!你要是喜欢,我以后也学着做这个,我刚才看着老板杀鱼,那种片鱼的手法我也会,我父亲就是渔民!”

高小琴看着高启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