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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说好的欺师灭祖呢 > 第174章 三人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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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去夏来。

白归一与孟尝来到了河间。

两个人在街头等着买几个驴肉火烧,吃完了坐在桌边无所事事。

孟尝曲起手指扣着桌面,看着街上面有菜色的行人,有些奇怪,“这里怎么突然这么多流民?”

“不知道。我去找个人问问。”

于是他让摊主又加了一些驴肉火烧,拿了几个朝着那群流民走了过去。

孟尝看到那群流民蜂拥一般将他淹没其中,于是掩面,“羊入虎口。”

接着扬声朝摊主问,“老板,你这一日能够卖多少银子啊?”

“摊小利薄,一天不过一两银子,若是除去本钱,得利就更少了。”

孟尝拿了一大锭银子拍在桌上,“这里是二十两,买你半个月。”

“公子哪里能吃这么多?”摊主如此说,还是受宠若惊,激动得手足无措。

“赈济灾民。”孟尝一拍桌子,上前一步扬声道,“不要钱的驴肉火烧,想吃的过来排队。老弱妇孺在前,男人都滚到后面去!要是谁不守规矩,大爷我弄死他!”

他的话刚说出口,街上围着白归一的人就一哄而散,将摊子围得水泄不通。

孟尝扛着剑走了出去,那些人看他一脸匪气,立刻自发自觉排起了长队。

白归一终于脱身而出。回来坐下,与孟尝闲话,“问出来了,常山那边发生了旱灾,这些都是逃难的灾民。听说那边死了不少人。”

“看来我们最近有事做了。”

于是两人就在这里耽搁了下来。开始的时候只是一个驴肉火烧摊子,后来,还又包了一个面摊和包子铺。经了一个月,直到灾民少了,两人才决定离去。

在城外的小清河边,两人抓了两条鱼,架在火堆上在烤。孟尝下去洗澡去了,白归一靠着树在午睡。

后来听到有人回来吃了起来,以为是孟尝,无奈他眼皮沉重,也没抬一下,翻了翻身,依旧睡了去。

片刻后,听到孟尝厉声道,“你这小贼可真大胆。光天化日之下就这么猖狂,偷人财物。”

白归一睁开眼睛,就看到孟尝抓着一个五六岁孩子的手,怒目而视。那个孩子虽然粗布麻衣,可身上穿戴整齐,脸颊也干净,一双眼睛黑白分明,看到孟尝这般声色俱厉,立刻被吓哭了。

孟尝抓着他的胳膊,摇晃着手中的剑恐吓,“偷东西若是抓到了可是要被砍手的。你说砍你哪只手好。”

那个孩子哭得更加厉害了,手中的烤鱼掉在了地上。

“孟尝,你干什么呀?一个小孩子,你看都把人家给吓哭了。”

白归一说着拉起衣袖给他擦脸,一边埋怨,“咱们俩小时候没少偷鸡摸狗,要是抓到就被砍手,你我就是千手观音,也不够砍的。”

孟尝看着那个孩子,做了个鬼脸,“你想吃东西叫哥哥啊,叫了我就给你吃,偷吃算是怎么回事?”

白归一给那个孩子擦着手,正好擦到这孩子的手心,与他一样的地方,手心里也有一颗朱砂痣。

只是与他的不同,那孩子的朱砂痣在左手,而他的在右手。他看到了立刻惊喜道,“哎,孟尝,这孩子与我有缘,手心都有一颗朱砂痣。”

“这算什么有缘,老子屁股上也有一颗。谁身上还没个痣啊胎记啊什么的。有什么稀奇的。”

白归一却不理他,看着那孩子道,“你叫什么?”

那孩子抽抽搭搭道,“娘亲说,不能告诉别人自己的名字。”

“那你娘有没有说不能偷别人的东西啊?”

“她……说了。”那孩子低下了头。

“这你怎么不听她的话?”

“可是我肚子饿。”

“肚子饿就能偷东西吗?”

“得了啊。你一个妙手空空的神偷,说这话也不怕脸红。”白归一把另一条烤鱼递给他,“你别理他,他是个坏人。”

那个孩子不住点头,破涕为笑,“哥哥你说的对。”

这话倒把孟尝气得够呛,他恶狠狠盯着那孩子道,“坏人抓的鱼,你有骨气别吃。”

“名字不能告诉给坏人,不过娘亲说可以说给好人。”那孩子对白归一窃窃私语,“哥哥你是好人,我可以告诉你。”

“好,那好哥哥问你,叫什么呀?”

“我叫小杰。”那孩子有些警惕,话也说了一半,留了一半,没有透露自己姓裴。

“小姐?”孟尝立刻道,“你是不是姓千金啊?”

裴杰摇头,没有说话。

白归一道,“那你给好哥哥说说,你家人呢?”

“我爹上京赶考去了。”

“那你娘呢?”

“她睡着了。”

白归一知道,这孩子的母亲多半是亡故了。他有几分不是滋味,颇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

他刚才一看这孩子细皮嫩肉,知书达理的,就知道原本也是小康之家出身,不像寒门之子。于是问,“那你这是要去哪里?”

“娘亲让我去长安。”

“找你爹?你家哪里的?”

“常山的。娘亲睡着以前说了,要我记得自己家是哪里的,去了长安容易找到爹。”

“你就一个人出门了?”

“不是一个人,娘亲让徐婆婆带我一起走的。可是后来我找不到她了。”

“你走错路了,去长安要往西,你越走越远了,这里是沧州。你吃了烤鱼,哥哥给你找个去长安的商队,你就跟着他们去找你爹吧。”

“可是前几天徐婆婆私下与吴婶说,爹不要我们了。”裴杰低下了头,犹豫着道,“她说,爹要是回来,早就回来了。不是客死他乡,回不来,就是飞黄腾达,不愿回来了。”

“那你对自己是怎么打算的?”

“我记得娘亲说外祖家是蓬莱的,我想着也可以去那里。”

“去蓬莱啊。也是个好地方。正好两个月后蓬莱的须弥谷要开清谈会,我想着有几个老朋友去见一见,你就跟着我们吧。”

“哎哎哎,我没同意呢。”

“他跟着我,你不同意有什么用。”

孟尝看白归一当真了,这才急了,指着那孩子道,“你还真准备带着他啊?”

裴杰心思通透,只片刻就认清了局面。他满脸讨好,摇晃着白归一的手臂祈求,“小杰很乖,不会给哥哥添麻烦的。”

白归一看他模样乖巧,笑起来清甜软糯,于是心情大好,捏着他的脸颊道,“真是个可人疼的,笑起来真好看。”

“哪里好看?门牙那么大,笑起来像只兔子。”

“娘亲也说小杰笑起来像是兔子,家里后院她给我买了好多好多小兔子。我每天都拔青菜和萝卜去喂它们。”

“幸好你长得不像猪,否则你娘就变成养猪的了。”

“娘亲不是养猪的。”

白归一知道孟尝是打趣他,还是个孩子的裴杰自然不明白这背后的文字技巧。转移话题道,“你还饿不饿?”

孟尝道,“那么大一条鱼都被他给吃光了,他要是还饿肯定是饿死鬼投胎。”

“我饿了。”白归一老实道。那两条鱼一条被裴杰吃了,另一条掉在了地上,两个人只好饿肚子了,“我们去城里找个客栈落脚。”

“赶紧给他洗干净,换件衣服,老子可不要带一个脏兮兮的小叫花子在大街上丢人现眼。”

三人于是结伴同行。月余后的一日,三人恰逢露宿在野外。孟尝打家劫舍归来,白归一在雕刻东西,裴杰睡在稻草堆里,身上盖着毯子。

孟尝在白归一身边坐下,不动声色看了看裴杰一眼,“哎,你还不把他给送走啊?”

“干吗?这只兔子很乖,作伴挺好的。”

白归一说的倒是心里话。裴杰不吵不闹,性子也乖巧安静,懂事聪明。

孟尝喜欢热闹,喜欢女色,大多时候总是夜不归宿。白归一性格看起来轻浮无赖,飞扬跳脱,其实心思重,喜清静,容易伤春悲秋,多愁善感。大多时候总在忧思怀远,尤其是最近。

所以裴杰一出现在他的生命里,像是突然在平静的湖面开出了一朵芙蕖,增添了几分趣味与绮丽。他倒是生出不舍了。

“我这人生真是齐全了。”

“什么啊?”

孟尝靠着另外一个麦垛,看了看白归一,又看了看裴杰,“一个如花似玉的娇妻,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老天真是待我不薄。”

白归一踹了他一脚,“有多远滚多远。”

“哎,说真的,我们两个这是打家劫舍,亡命天涯,怎么能拖家带口的?”

白归一顿了顿道,“看到兔子,我就像是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像兔子这种吃不饱穿不暖且无家可归的小孩子,这个世间一抓一大把,你救不过来的。”孟尝叹气,“有的时候我也有些迷茫,这天下这么大,受苦受难的人这么多,我们再劫富济贫、行侠仗义,还不是杯水车薪,无力改变世间的惨状?”

“也不能这么说。这芸芸众生本来就是一个人又一个人组成的,若是一个人都不屑去帮助,那又何谈拯救整个苍生?”

孟尝没有说话。这道理他也懂,可有的时候总是有种无力回天的颓废与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