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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穿越之吾家有夫初长成 > 第二百五十九章 何森其人(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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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章 何森其人(八)

赵兰君停住脚,何森收住话头,看她望着着后院的方向。

半晌后,何森听她叹了口气。

“让那小子去替她吧。”

说着就往回走,姚阿春转身,又回头看了眼傻愣愣的何森,哼道:“愣着干嘛?还不快去。”

何森回过神来,脑瓜子转的飞快:“哎哎,奶奶我这就去!”

果然是他,一出手就知有没有!陆寄洲这小子这次带他来,果然撞了大运!

他颠颠儿地跑去给陆寄洲传信,给丹青送东西的小林经过院里的梯子,抬头看一眼,嘟囔了几句,把梯子扛走了。

画完图的夏旻转回来,看着消失不见的梯子和何森:“……”

临走前的一晚,小厨房早早地开了灶,从下午开始,灶火上便咕噜咕噜地煮着东西。

席间,赵兰君借着,一桌小辈人一起轻松些的话头,在楼上用餐。秦恪礼也没出席,几个人可算是松了一口气。

“嘿嘿,哥们儿这事办的怎么样?”何森搓了搓手,觉得自己帮了陆寄洲的大忙,怎么也该好好宰他一顿。

陆寄洲举了举手中的杯子:“各位,多谢。”

“别,结婚的时候,别收哥几个的份子钱,就当是感谢了。”何森举着杯子喝了一口。

眼瞅着陆寄洲刚送到嘴边的酒杯,又被放了下来,他淡淡道:“哦,那还是算了吧。”

何森“嘿”了一声。

“你这时候装什么葛朗台?我可听说了,在坐的几位可都跟你有业务上的往来。你也真不够朋友,藏的这么深,狡兔三窟啊你。”

何森那天听来哥说完,跟其他几个一通气,才知道,陆寄洲这些年办了多少大事。

甚至在他还跟家里叛逆的时候,陆寄洲已经有了几条庞大的经济线。

何森有些酸,但凡陆寄洲拉他一把,他这些年也不至于为了钱财跟家里斗智斗勇了。

他虽说是个纨绔,但他更想做个经济独立的纨绔。

酒是老宅里自己酿的酒,在地窖里放了几年,醇厚又有后劲。

酒至微醺,何森已经有些大舌头了,他靠着秦铮,嘴里说着风马牛不相及的胡话。

“你特么撒开我!老子要去上茅厕!”秦铮有些崩溃,还带着听天由命的认命感。

他被何森赖上了,这几天一直被他缠着,每每见了秦恪礼,二叔看他的眼神中,满是失望和被背叛的气愤。

何森冷笑,一瞬间让秦铮有些眼花,以为见了自己的二叔。

“……玛德,陆寄洲,你赶紧找人把他丢出去!就丢到院里的水缸里,正好给他醒醒酒!”

何森迷迷糊糊地听着周围人的声音。

司文在跟老来聊着事务所,聊着bypub的扩建,阎达一直在不停地吃,偶尔说几句不着边际的话。

秦铮一边扒拉着自己的脑袋,一边嚷嚷着让陆寄洲帮自己一把。

宝月正跟夏旻说着话,喝醉酒的夏旻眼角泛了红,素日总带着讥笑的眼睛,如今看着有了几分可亲。

何森昏昏地睡了过去,睡之前想着,这样安心的感觉真好。

……

回西城的那几天,何森有点不适应。有时早起,还会习惯性地想去荷塘溜上一圈。

他有了新的消遣,刚从秦铮那儿,顺来了一套茶具。

他这几天高兴,在何家住的这几天,对着何家老太太,也多了些耐心。

只是何宛和苏楹的出现,瞬间让他心情不是那么地美好。只是何宛的表现处处透着怪异。

何宛失魂落魄地离开了。何森重新打开电脑,伸了个懒腰。电脑屏幕上是密密麻麻的字。

周围人都在往前进,只有他一个人落在了后面。

看着同龄人满是意气风发,他自嘲地笑笑,转身跟着一群朋友,进了纸醉金迷的世界。

自从何森一行人,被所谓的精英人士冷嘲热讽后,宝月开始给他们制订了学习计划。

“让你们看书的目的,并不是要你们学富五斗。只是多看书没有坏处,就算当个消遣也行。”

宝月说了不强求,只是会在下次聚会时,硬生生把灯光闪烁的包间,变成了大型读书交流会。

只是何森不讨厌,不止是他,留下来的纨绔少爷们,也不讨厌。

宝月会办几场行酒令和摘花令,配合着乐器,讲解着这些诗句的典故和意思。

她嗓音好,讲得通俗又深入人心。一场简单的行酒令下来,几个人激起了斗志。

也不是很难嘛。而且都是喝酒,但猜拳和行酒令,一听就不在一个格调上。

西城的纨绔群里开始流行背诗了。时常有人因为哪句诗,哪个读音的对错争得面红耳赤。

事情在往好的方向发展着。

何森准备去南城了。走之前,带着冯雪和宝月去看了他小姑的画展。

艺术这东西,何森不甚了解。三个人,两个在里头混水摸鱼,只有一个在认真端详。

走过的认识的人,过来称呼一句“何少。”

“Shift!”何森跟几个西装革履的人打了招呼,低低地咒骂了一句。

圈子里的人都知道,何家少爷是个纨绔,家业再大,交到一个纨绔子孙的手里,还能有什么指望?

何家的势力也确实慢慢走向衰退,只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家一时半刻还退不出上流圈。

何森看也看不懂,一想起以后要跟他们打交道,心里就烦躁得很。

“这画的什么瘠薄玩意,来的人几个人看得懂?净搞这些没用的。”他揉了揉鼻子,嘟嘟囔囔道。

冯雪嗤笑一声,表达了自己的鄙夷。何森抄着兜往前走,忽听身旁宝月说话了。

“对,净搞这些没用的。我也不想看了。”宝月赞同地点头,何森惊得看了她一眼。

“宝月姐,别,我就是随口一说,你要喜欢咱再看看,要有看中的,画展结束咱就带走。”

宝月被逗得一笑:“这么豪气?果然,一掷千金的男人最有魅力了。”

何森咧嘴笑了,要不说他喜欢宝月呢,瞧瞧人家这话说的,既有水平又好听。

人说这叫啥?一掷千金!听听,多气派,多豪气万丈,多有魅力!比只会花钱的纨绔子弟好听多了。

何森的信心一下子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