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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午时,许婉在空院里晒了好一会太阳。她的身体从来没有如此需要过温暖和热度,像个垂暮老奶奶似的身子发冷,一坐便是一下午。

晚些时候,方尧找了块冬日盖的羊毛毯子悄悄放在许婉床榻上。

两人一连几日都没好好地多说过几句闲话,好似话不投机半句多,客气又疏离。

许婉病得难受,喝了方尧煮的草药后,病情倒有了些好转,尽管夜间还时不时微咳着,但身子也逐渐恢复着,有了些力气,能帮着方尧照看他的羊,打扫屋院,其他时间都在晒太阳和发呆,一副心神不宁的模样,好像是这场重病带走了她往日的活泼和生机,做什么事都病恹恹的,提不起兴趣。

她也问过方尧关于那条大狼狗的事,方尧只是说它有灵性,热爱自由,放养于山间,自己算不得是大狼狗的主人,一个相熟罢了。

等再过两日,他得了空,忙完山头田间的农活,便送许婉下山去。

这日,方尧收拾好了行李赶着小车送许婉下山,打算将送她到了广阳郡后,自己再置办些生活物资带回来。

前两日夜间下了好几场春日细雨,他们今日晨间下山赶路时山间小道上到处都是湿漉漉的泥土和打败了的草叶树枝,两人的一路走得颇为狼狈。

不仅是方尧的布鞋沾满了红泥,许婉的裤脚和衣摆上沾了泥渍,小半个身子都被山间水雾淋得湿寒。

快到中午,两人刚行到云安县路口,方尧就遇到了熟人。那老伯也正巧拉着驴车要去城里送草料,双方询问打探一番后,便顺路一块捎上了二人。

那热心的赶车老伯好奇地问方尧:“这姑娘是你什么人呐?”

方尧只道:“一个外地来的妹子……她和家人走散,我现在送她回去。”

许婉看着方尧也不好多说,只好笑着替他解围道:“老伯,我叫许婉,是方大哥好心从路边救了我,现下要送我回去。”

“哦,如此……”

老伯这才明白两人的关系,又问道,“那你是要回广阳郡?”

许婉犹豫道:“不是……我要去朝都。”

老伯一惊,很是意外,说道:“朝都?!哈哈,那可是好地方呐!”

迟疑许久,老伯突然反应过来,疑惑道:“诶,你一个女娃家如何能去朝都?那可是要走上好几百里的路,为何不等你的家人来寻你?”

“我……”

许婉为难着,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们失散许久,已经断了联络。靖国疆土广袤,她也不能一直傻傻等着他来找自己。

方尧看出许婉的窘迫,开口道:“行了,禄伯,那是人家的事,您老别瞎掺和!”

老伯听方尧的语气露出些不悦来,也不好再问,慢慢叹了一口气,默默道:“唉,山高路远,真不知道你一个女娃家要如何去那朝都,路还远着呢……”

老伯又挥一鞭子在驴身上,催促着毛驴拉着车带着几人走快些,他们可是还要赶路的人。

微风吹起许婉耳边散落下来的几缕发丝,她轻轻将它拨到耳后,不自觉地抿紧了唇,眉头紧锁。

方才她听着老伯的话,心中并未有一丝动摇,她还是固执地要按计划出发,纵有万难,她还是要去朝都找凌之憬……

思量许久,她缓缓又清声说了句:“路虽远,行则将至。”

老伯和方尧都被她莫名来的这一句话惊讶到了,双方对视一眼,面露诧异。

愣了片刻后,老头子嘿嘿笑道:“是啊,丫头你这话说得好,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你们少年人年轻气盛,是该趁着年轻多出去走走,看看外边的广阔天地!人老了,想做很多事都没机会咯……”

老伯一面说着,又像是陷入他以往的回忆中了,语气间不免带了些唏嘘遗憾。

方尧扭头看向许婉坚定的眼神,没想到她这个小女子竟有这么高大的心胸意志,倒是小瞧她了。

许婉轻轻笑了下,忍不住反驳道:“老伯老当益壮,我看您身子骨还矫健硬朗,又爱说笑,可谓是老心犹健,福泽深厚之人,是晚辈们该向您请教如何保持童颜鹤发,延彼遐龄的秘诀。我觉得过平平淡淡的乡间日子也很好,也不用羡慕别人,照样活得自由自在,漫长岁月亦可葳蕤生香!”

大伯听了个大概,没仔细听明白全部话术,总之是祝福称赞他的好话,他被这小丫头逗得十分高兴,开怀大笑。

老伯见她如此嘴甜伶俐,扭过头来,一本正经地嘱咐起了方尧:“方尧,这么好的姑娘,你可要把人家护好了,平平安安地送到朝都去。”

许婉急忙解释道:“老伯,他不和我去朝都!他只送我到广阳郡……如此,我已经很感激了。”

说着,她又一脸认真地向方尧感激地点点头。大难不死已是上天恩赐,毕竟去朝都也只是她一个人的事,又岂敢麻烦别人,再奢求其他。

“哦,如此……”大伯有些失落道,原来两人只是萍水相逢,君子之交。

方尧本来是一心坚定地只送她到广阳郡即可,他从不爱多管旁人闲事。

可刚刚她的一个感激眼神,竟将自己的心看得有些恍惚了,开始有些动摇着先前的决定……

三人一路搭着话,这午间的时光打发得倒快,半个时辰后,便到了广阳郡县城。

二人与大伯道别,许婉跟着方尧去了当铺典当了她的缠金盘花刺绣丝绸腰带。

那老板拿着那腰带眯着眼反反复复仔细看了半天,最后给出一个价,“二十文。”

许婉一听就急了,反问道:“二十文?老板,你好好看看!这可是上好绸带做的,上面还有手工刺绣……”

当铺老板不屑说道:“再好的东西,又经不住你这么搓揉糟蹋啊,你这料子是用了多久啊?”

当铺老板又抬眼细细打量了二人身上的布衣,推断二人身份阶级,心中有数后愈发嚣张道:“小姑娘,我给你二十文高价,我还嫌亏了呢!你要是不当可以拿走,别影响我做生意!”

“你……”

许婉气急,刚要上前理论又被方尧抬手挡住,只见他冷冷道:“那便二十文。”

当铺老板立即将腰带收起,从柜子里拿出二十铜币,快言快语道:“钱货两清,离柜概不负责!”

许婉无可奈何,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当铺老板将腰带收起,心里暗暗道:对不住了,夏蓉妹妹。

日后还不知道这腰带会沦落到何人手中,等她再回来赎,应该早就转手于人了。罢了,先好好活着,平安抵达达朝都再说。

二人出了店门,方尧在街边给她买了两个馒头做干粮,又去马市找了专门去游洲送货的车队,付了足够的车钱,托人将许婉带上。

他也并无多余的银两可以赠给许婉做远行的盘缠了,后面的路,完完全全是要靠她一个人想办法解决了。

许婉坐上了后边拉稻米粮食的车辆,跟方尧道别道:“方大哥,感谢的话不想再多说了,我们就此道别吧,各自珍重,有缘再会!”

方尧看着她十分严肃的小脸,微微颌首,满脸的络腮胡遮挡住他的五官神情变化,他抬手压低了草帽檐,淡淡道:“保重。”

随即便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在夕阳的余晖下,远远看着许婉坐的车辆马队出了城门口,一路往西南方向去了。

方尧抬起头看向天边,有几只黑压压的孤鸟正飞向山林归巢,浓厚的乌云遮住了西落的阳光缝隙,城市也渐渐变得昏暗阴冷。

天色犹如人心,变化只在一瞬之间,傍晚的暴风雨即将到来,他也该趁早回山间去了。

“由广阳郡傍晚时分出发,行一天一夜便可抵达游州,你要想法子赚钱,然后去找驶往桑歌的商队,再到戎陵。顺利的话,沿大道车行四五日后便可抵达朝都。”

这是方尧告诉许婉的路线,她盼着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朝都,哪怕昼夜不停,最多不出半月便可见到慕晏殊了,也就是凌之憬。

许婉渐渐发现,她更喜欢喊他慕晏殊,一开始是为了掩盖他的身份,强迫自己习惯成自然,后来相处愈发融洽,成为潜意识,有时候便能没改过来。

他叫什么名字其实无所谓,重要的是她喜欢的那个人是谁。

想着很快便能见到他,许婉心里便感到些许雀跃和轻松,也有了更强大的意志和期盼,好像她这些天遭受的苦难和疲劳,便没那么辛苦难熬了。

他是自己的一束光,有了他便能照亮前方的路,再黑再暗,她也不怕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狂风卷集着乌云,大滴大滴的雨滴很快就落了下来,将地面干燥的尘土打湿,赶路的商队也无法继续前行了,领队的人迅速指挥着车队赶往前面破庙避雨。

许婉跟着大部队下了马车,进去破庙躲雨。众人三三两两集群蹲在一块议论着天色,一面休息,一面推断他们何时才能启程。

许婉与旁人不相识,也没有社交的欲望,只能一个人蹲在角落缩着身子休息,拿出方尧买的馒头,小块小块撕下慢慢啃着,食不知味。

最近一到下雨天,她的五脏六腑也会跟着不舒服,尤其是膝盖和手腕,很是酸痛,像是得了老寒腿风湿病一般,天色一冷,她的身子便知道要下雨了。

密密麻麻的病痛折磨着许婉的身体,让她不得半刻好过。她裹紧了方尧送她的旧袍披风,头发也紧紧地梳成两股麻花辫,一团的盘在耳后,这样她也好打理,两三日不梳头也可。

这送货的车队一共十来个人,且都是男子,唯有许婉一个女人,她不敢,也没有力气和心思去跟别人搭话,不愿多招惹是非。

车队的人也没怎么跟他说话,只是看她小脸寡白,一看便是气血不足,身子虚弱,很是晦气,都离她远远的。

商队以往只是受人之托,转运书信或者货物,少见托运活人的,只是人家付了钱,车队的领事也好说话,只要不碍事,只管将她当成货物一块托运罢了。

这瓢泼大雨下了有足足两刻钟,泥泞土路实在不好走,商队今夜只好在此破庙休息了。

许婉抱着胳膊蹲在角落里半醒半睡,她又冷又难受,胃里突然一阵翻滚,她立即起身捂着嘴,便冲出去,靠着外墙一面干呕着。

吐也吐不出什么食物残渣来,水也喝得少,只是身体很难受,她甚至有些怀疑自己这副身体还能不能撑到朝都,见他一面……

想着想着,鼻尖有些发酸,喉咙哽住,想哭但是没有泪水,此时就连想发泄一下心中的委屈和难过,泪水都成了奢侈的东西,她不可掌控,只得苦闷下去。

许婉在外边蹲了好一会,平复完内心翻涌的心绪才回去,一进屋便听到旁人在议论她。

“她是不是得了什么怪病?”

“我看她跑出去,对着墙一阵干呕,似是女子怀孕的症状?”

“一个女子,竟敢和一帮老爷们同行,真是伤风败俗,不知羞耻……”

“啧啧啧,一看就不像是什么良家女子。我们少跟她沾边!”

“欸,就是就是!”

“娘的,老子运个车队也这么晦气……”

……

诸多难听咒骂的话术和突如其来的恶意揣测在深深刺痛着许婉的耳膜和神经,她早习惯了清者自清,庸人自扰之的处事风格,对着这些莫名其妙的恶意攻击,她无力辩驳,甚至觉得荒谬,可笑至极。

许婉突然一瞬间就笑出了声,惹得那拨嚼舌根的男人一阵寂静惊讶,好奇打量。

静默片刻后,他们又接着在议论她举止怪异,可能是个疯婆子。

疯子?

她估计是疯了吧!?

她要是不疯,又怎么能熬到现在的?有谁能真正的感同身受,体会过旁人经历的磨难和痛楚?

世人惯会乐于指指点点,批判别人的行事作风,一旦稍不如他们的意,便口诛笔伐,每一字一句就像是恶狠狠地举着刀子在你伤口上划出一道道血痕来,鲜血要流的够多,颜色要够鲜艳,他们才肯稍做罢休,然后说一句,“你一早就该照我说的这样办”,仿佛他们才是不染纤尘、批判世间公正的神明。

一定要你露出肮脏丑陋的一面来,才能显得他们行为的高尚与洁白。

党同伐异是人类的本性。

许婉此时只能选择当一个哑巴,无言以对恶评,坦然无愧地从心过活。

几人说了一阵,见她毫无反应,只当她是心虚,默认了这一切。过会几人又觉得无趣,“批判的强大队伍”便一哄而散,靠着墙面吹起了鼾声。